一剑飘尘

历史上第一部关于64事件的长篇小说\"天安门情人“作者,美国企业家,作家
正文

不一样的查理

(2015-01-23 09:46:19) 下一个
作者:一剑飘尘

法国查理周刊的屠杀第二天,我就写了一篇文章:“今夜,我不是查理”。非常有意思的是,中国社科院的副研究员范勇鹏先生在三天后也写了一篇文章:“我不是查理,可以吗?”当然太可以了!只是不知道的网友,还以为范先生是吃我的残羹冷炙。当然,人家是Zhong共智库社科院的红人,不至于到跟着我这个美国穷打工的后面喝汤的地步。Xi总随便把周永康或者令计划家的金尿壶拿一个出来典当一下,就够整个社科院吃三年的,不是?

所以,我是不太敢跟范先生这类土豪文人打笔墨官司的。但是偏偏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一定要我看看范先生的文章,而且他还转述了一些范先生对于我文章的意见等等。一个美国理工男业余涂鸦,能够获得范先生这种Xi总智库大拿的指点,我如果再不做一点回应,实在是有点儿狗眼不识泰山了。好在,我不吃共产党的饭,所以也不必担心Xi总记挂我会砸了共产党的锅。

今天既然提到这个话题,我也就恬不知耻下问范先生:生活在共产党屋檐下,就是吃的共产党的饭吗?逻辑学上不通顺耶!土匪抓人质,谁吃谁的饭?不要说是土匪靠人质生活,土匪的性生活可不是都靠人质中的漂亮女人解决的?可叹,Xi总手下无人,才会发出“吃饭砸锅”的感慨。从逻辑学上说,Xi总应该只晃晃手中枪,一句话:“花姑娘地,统统地拿来!” 范先生等等智库人员应该出谋献策的,应该就很简单么:Peng大妈是否乐意。

写到这里,我就知道我的这篇文章一定又是被大陆的各种封锁。所以,我实在是不应该和范先生辩论。在我眼里,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公平和正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第三十五条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实际情况如何,你知,我知,范先生也知。

Peng大妈看不到范先生为花姑娘的自由鼓与呼,我们看到了范先生为穆斯林的受压迫叫屈。和我的那篇鼓吹保障言论自由不同,范先生走的恰恰是相反的方向:言论自由可以休也! 呜呼哀哉Peng大妈!范先生深明Xi总心意呀,一定要留下花姑娘!

正如我在以前文章“知识越多越FanDong”中所说,范先生知识渊博,让我不得不google。范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引用了许许多多的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国际政治等等等等。我看到网上有网友说:“绕得头都昏了”。否则,怎么显得智库人才之乎者也呢。 其实,范先生整篇文章所表达的,就是一句话:笔,就是刀!他虽然也在文章的最后,用8个字谴责了这次屠杀的过分:“既要反对枪的屠杀”,但通篇所强调的,都是:“要反对笔的蛮横”。

按理说,笔只是工具,主人不同,写出的文字也不同。但是,如果只针对具体个人,甚至只针对“查理周刊”,范先生也知道,自己这个份量的智囊,就是杀鸡用牛刀了。所以,范先生在文章里赤裸裸地把“笔”引申为“言论自由”。为了达到攻击言论自由的目的,范先生又引用了葛兰西发明了一个概念:“文化霸权”。 唉,理工男就是没有范先生这样地博学呀,我不得不google了一下这个葛兰西:意大利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坦白地说,只要看到马克思这三个字,我就有呕吐的感觉。当然,我也知道有对“马克思”甘之如饴的。好吧,在我下面接着,我可是非常慷慨地呢。

中国人一定不陌生的一句话,几乎是Zhong共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指导方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就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破产了的主义。无论新旧,都很难再获得信誉。但是,理工科的历练,让我养成了范先生这类文科男所不具有的细致。在做梦上,理工科不如文科生。在这点上,我深切同情江总胡总这两个理工男,看看人家Xi总这清华文科博士范儿耍的,一上台就是中国梦。但是,论做研究的细致,说实话,还是我们理工男厉害一点儿。所以,我就发现,葛兰西定义的“文化霸权”,指的是统治阶层在文化传播上占有主导地位。这个似乎还是有一点道理。比如中国今天刚刚出台了一个政策:中央严令——今后不许反党反毛言论公然在媒体出现。如果说“文化霸权”,这个才是最符合葛兰西的定义吧:统治阶级动用国家机器,强制剥夺了被统治阶级的表达自由。打破这种霸权,恰恰需要的是“言论自由”,需要Zhong共切实地实行自己制定的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但是,范先生对于自己眼前的“霸权”不仅视而不见,反而把这个明明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具有强制力的“霸权”,引申到国际范围:“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异类帝国苏联的解体,文化霸权也覆盖了全球。”

然后,范先生不无动情地说:“无论是罗马帝国压迫下的不列颠王子,还是今天山河破碎的中东人民,既无法抵抗强大的军事机器和经济体系,更没有用笔来辩驳的能力”。拜托,范先生麻烦用功一点点,哪怕百度一下,也很容易知道,罗马统治之前,现在的英格兰地区还是部落社会。所以,就没有什么“不列颠王子”,只有几个土不垃圾的酋长,头上顶着刚刚屠杀了的野鸡羽毛。在历史学上,罗马统治之前的不列颠,被称为“史前不列颠”。可以想象,是罗马人给当地带来了文明!如果这就是您煽情攻击的“文化霸权”的话,我怎么看着是好事情呢?您总不会指望那些部落社会的文化反过头来,占领罗马,让已经有了城市下水道系统的罗马城,恢复到打野鸡为生的状态吧?历史上,这种逆袭不是没有,比如中国人念念不忘的成吉思汗大帝,建立了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这个游牧民族虽然通过武力建立了霸权,但是它们那可怜的游牧文化,并没有能够随着他们的霸权传播。

至于范先生寄予极大同情的“今天山河破碎的中东人”,我很想知道是否包括沙特科威特?好吧,我们不要管中东地区传统上的分分合合,也不要管中东地区在西方文明进入之前的一盘散沙的荒寂。就是范先生攻击的所谓“没有用笔来辩驳的能力”,就是罔顾事实的胡扯。范先生是不是周带鱼的文章看多了?学会了随口胡诌?人家那是得到过Xi博士的亲自接见的呢,胡诌也是圣旨。

在范先生的眼里,中东地区似乎就没有能力宣传他们的文化。我只想简单地问:那里有报纸、电台、电视台吗?这些媒体是用阿拉伯文还是用英语法语?我可不敢问是否用中文,怕范先生这样的文章传播过去,笑掉了中东人的牙呢。

在网络方面,美国公司的Facebook,twitter更是从来没有封锁中东地区过,更在中东地区的茉莉花革命中扮演了人民推翻暴政的“笔”的角色。即使今天的“伊斯兰国”,也可以通过网络工具招兵买马。请问,您现在中国能使用Facebook吗?

范先生煽情在前,结论在后:“所谓言论自由,在国家立法和暴力机器面前,在资本的豢养和赎买之下,无非只是帮凶或遮羞布。而在无权无钱者眼里,它是无所不在的霸权。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异类帝国苏联的解体,文化霸权也覆盖了全球。”

看到此处,本剑不由大笑三声:请问范先生,偶下笔行云流水,您说,偶的言论自由,是属于“国家立法和暴力机器”,还是“资本豢养和赎买”的帮凶呢?或者,是“无所不在的霸权”?我倒是真想投入无论哪个组织,随便给我五毛打打牙祭也是好的呢。

其实,你我都非常明白,您嘴中的文化霸权,是确确实实地存在。但是,非常不堪的是,那不是美国的霸权,而是Xi总强占花姑娘的霸权,是Zhong共一贯以来的中宣部的霸权!

美国确实在世界上建立了领先的优势地位。即使在文化领域,美国也在引领着世界前进。我不会否认这个,而且我引以为豪!因为这个地位,并不是靠美国的军事霸权、经济霸权建立的。这个文化领先的优势,是由于美国文化中给予所有人平等的权利,给予所有人言论宗教结社的自由。我知道范先生一定不敢承认普世价值,但是,自由和平等,真的是人人渴望的普世价值。范先生自己也并不愿意失去写作的自由吧?但是范先生攻击美国“文化霸权”的文章可以在美国任何使用中文的媒体自由传播,美国政府无权干涉。而我的批评Zhong共的文章,却在中国寸步难行!如果这样一个自由开放的美国,也被范先生攻击为“文化霸权”,我还真没有见过有这么愚笨的霸主呢。突然想弱弱地问范先生一句:什么是霸权?希望百度能回答您。

自从Xi总上台以后,中国在外交、军事、文化领域,都表现得咄咄逼人。所以,范先生以国家智库研究员身份发表这样的文章,我并不奇怪。只是,与其攻击一个老实的帝国(美国),不如大力推广你们自己的文化呀!七年来,中国在世界各地建立了300所孔子学院。平均每个学院每年花费超过200万人民币。在这个学院里,只能使用Zhong共指定的学习材料。这是地球上(也可以说是宇宙间)唯一的一所动用国家力量在世界各国推广的学院。当然,效果还是不好。否则,也不会烦扰到范先生拼凑这样一篇漏洞百出逻辑混乱的文章了——也就本剑侠能动用机械原理,把它的内容用单螺杆挤压成型了。

看在和范先生有一个共同朋友的份上,我还是给范先生出个主意,马上上报党中央:既然贵党如此担心美国的霸权,连一次简简单单的屠杀事件,都要上纲上线到“文化霸权”的地步,恨不得把“言论自由”扼杀在默罕默德的坟墓里,那么,何不从此闭关锁国呢?

SmartPhone,当然不要用了,那是美国发明的!可口可乐不要喝了,那是美国人发明的!汽车,不要开了,那是美国人发明的!Internet, 电脑、飞机……

贵党还剩下什么? 花姑娘和Peng大妈!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亲爱的范先生,您不会看不懂这里的花姑娘和Peng大妈只是比喻吧?说实话,我还是真的很喜欢听Peng大妈的“今夜君再来”呢。嗓音甜,台风也不错,拜托您告诉Xi总一声。

现在,让范先生和我一起放松一下,我批评一家美国最著名的报纸“纽约时报”,它跟范先生几乎同时抵制了“查理周刊”,而且也竟然提出相似与范先生的观点:“查理周刊”应该检讨自己的漫画风格,讽刺穆斯林先知不适当。范先生,您会不会因为纽时如此接近您的观点,而与有荣焉呢?呵呵!

这就是您所谓的因为言论自由引发的应该反对的“文化霸权”呀!这个霸权中一份如此重要的报纸,竟然都不为这个“霸权”服务呢。这个“霸权”和贵党的动辄万众一心比,是不是太软弱了点?

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的几个基本人权之一!因为言论自由引发的后果,那是发言者自己应该考虑和承担的!查理周刊,不是第一次遭受到恐怖袭击!在此之前,就有过炸弹袭击事件。他们选择继续自己的讽刺风格,那是他们的自由!反对它的人,当然可以反对它。在西方这种法治社会,你上告法院就是了!罗马天主教,在过去提告这家周刊频繁到13次,就是很好的例证。但是极端分子动用私刑残暴屠杀,这就是我们所万万不能接受的!如果媒体因此都像纽约时报一样进行自我审查,害怕画错了先知的大胡子。那么,明天极端分子要求男人穿长袍女人戴面纱呢?我是不穿的,会起痱子呀,我倒是希望等到极端分子要求三妻四妾呢,哈哈,亲爱的纽约时报!那都不是事,送你两个字:“懦夫无需自辩!”。

好吧,范先生,我是连纽约时报也骂了。这也是我的风格,言论自由下的观点犀利、比喻精妙、用词不凡、逻辑严密、文笔流畅......还有呢?靠,我竟然忘了!坦白地说,您的文史知识还算丰富。但是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环境下,写这类的文章真不是您所擅长的呢。这就是我几天前在“知识越多越FanDong”中说的:屁股决定脑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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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江南丝雨29 回复 悄悄话 你也蛮能扯的,一个查理周刊事件又要让你活生生浮想联翩到国内的政治,这就是你一个国内出来的理工男的言论自由!?“SmartPhone,当然不要用了,那是美国发明的!可口可乐不要喝了,那是美国人发明的!汽车,不要开了,那是美国人发明的!Internet, 电脑、飞机……”真心佩服理工男的逻辑水平
Anisi-01 回复 悄悄话 好文!真心要赞!
阿黄007 回复 悄悄话 这么好的文章没人点赞?什么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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