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阿尔伯特·辛纳屈(Francis Albert Sinatra 1915年12月12日-1998年5月14日)是一位美国歌手和演员。他绰号“董事会主席” 和 “蓝眼睛” ,被认为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艺人之一。 辛纳屈是世界上最畅销的音乐艺术家之一,全球唱片销量估计达1.5亿张。
弗兰克·辛纳屈出生于新泽西州霍博肯Hoboken,父母是意大利移民。他的音乐生涯始于摇摆乐时代,深受平·克劳斯贝Bing .Crosby轻松舒缓的演唱风格的影响。1939年,他加入哈里·詹姆Harry James斯乐队担任主唱。四年后,他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签约,开始单飞,并成为当时年轻女孩的偶像。1946年,辛纳屈发行了他的首张专辑《弗兰克·辛纳屈之声》。之后,他与国会唱片公司Capitol Records签约,并发行了几张由纳尔逊·里德Nelson Riddle尔编曲的专辑,其中最著名的包括《凌晨时分》(1955年)和《摇摆情歌》(1956年)。1960年,辛纳屈离开国会唱片公司,创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Reprise Records,并发行了一系列成功的专辑。他曾与贝西伯爵Count Basie乐队合作,发行了《辛纳屈-贝西:历史性的音乐首秀》(1962)和《摇摆乐万岁》(1964)。1965年,他录制了《我生命中的九月》,并主演了荣获艾美奖的电视特辑《弗兰克·辛纳屈:一个男人和他的音乐》。次年发行《辛纳屈在金沙酒店》后,辛纳屈与汤姆·乔宾Tom Jobim合作录制了他最著名的专辑之一《弗朗西斯·阿尔伯特·辛纳屈与安东尼奥·卡洛斯·乔宾》。随后,他于1968年与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合作发行了《弗朗西斯·A.与爱德华·K.》。1971年发行《我的路》- “My Way” 后,辛纳屈宣布退休,但两年后复出。他录制了多张专辑,并于1980年发行了《纽约,纽约》。
弗兰克·辛纳屈的演艺生涯也十分辉煌。凭借《乱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1953)荣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后,他主演了《金臂人》-: The Man with the Golden Arm”(1955)和《满洲候选人》-“The Manchurian Candidate”(1962)。辛纳屈还出演过《锦城春色》-“ On the Town”(1949)、《红男绿女》-“ Guys and Dolls”(1955)、《上流社会》- “High Society”(1956)和《帕尔·乔伊》-“Pai Joey”(1957)等歌舞片,其中《帕尔·乔伊》为他赢得了金球奖。在其演艺生涯后期,辛纳屈经常扮演侦探角色,包括《托尼·罗姆》-“Tony Rome”(1967)和同名电影《侦探》-“ The Detective”(1968)。他于1971年荣获金球奖塞西尔·B·德米尔奖。辛纳屈一生还执导过一部电影,即反战题材影片《勇往直前》- “None but Brave” (1965)。 1950 年,《弗兰克·辛纳屈秀》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CBS) 开播,辛纳屈在整个 20 世纪 50 年代和 60 年代继续在电视上亮相。
1983年,弗兰克·辛纳屈荣获肯尼迪中心荣誉奖;1985年,荣获总统自由勋章;1997年,荣获国会金质奖章。他共获得11项格莱美奖,其中包括格莱美理事会奖、格莱美传奇奖和格莱美终身成就奖。美国音乐评论家罗伯特·克里斯特高称辛纳屈为 “20世纪最伟大的歌手” ,他至今仍被视为一位标志性人物。
弗朗西斯·阿尔伯特·辛纳屈于1915年12月12日出生于新泽西州霍博肯市门罗街415号的一栋公寓楼(门罗街415号的房屋被烧毁,不复存在. 原址上有一个砖砌拱门,人行道上有一块铜牌,上面写着“弗朗西斯·阿尔伯特·辛纳屈:歌声”。门罗街417号的建筑上挂着一块 “从这里到永恒” 的招牌,上面有奥斯卡奖杯的图案。该建筑于2001年由埃德·希拉克改建为博物馆,但五年后因维护问题关闭。)
,是意大利移民娜塔莉娜·“多莉”·加拉文塔和安东尼诺·马蒂诺·“马蒂”·辛纳屈的独子。辛纳屈出生时体重13.5磅(6.1公斤),需要借助产钳助产,这导致他的左脸颊、颈部和左耳严重受伤,耳膜穿孔——终身受损。辛纳屈的祖母用冷水冲洗他,直到他喘息才把他救醒。由于辛纳屈的伤势,他在霍博肯圣弗朗西斯教堂的洗礼被推迟到1916年4月2日。辛纳屈童年时接受的乳突骨手术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了严重的疤痕,青春期时,囊肿性痤疮又给他留下了疤痕。 他在罗马天主教教会长大。
辛纳屈的母亲多莉Dolly精力充沛、干劲十足;传记作家认为,她是儿子性格和自信形成的主要因素。辛纳屈的第四任妻子芭芭拉后来声称,多莉在他小时候“经常打他”。多莉在霍博肯和当地民主党圈子里颇具影响力。她曾担任助产士,据辛纳屈的传记作家凯蒂·凯利Kitty Kelley称,她还经营着一家专门为意大利天主教女孩提供堕胎服务的非法诊所,因此被戏称为“Hatpin Dolly”。她精通语言,曾担任当地的翻译。
辛纳屈的父亲马蒂Marty目不识丁,曾是一名轻量级拳击手,后来在霍博肯消防局工作,一路晋升为队长。由于自己不识字,马蒂强调接受“完整而全面的”教育的重要性,并向儿子灌输了成为一名土木工程师并进入霍博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学习的愿望。辛纳屈经常待在父母位于霍博肯的酒馆里,做作业,偶尔唱歌挣零钱。大萧条时期,多莉给儿子钱让他和朋友外出,买昂贵的衣服,以至于邻居们都说他是“附近穿得最好的孩子”。辛纳屈从小到大都非常瘦小,他瘦削的身材后来成了舞台表演中经常被拿来开玩笑的梗。
弗兰克·辛纳屈从小就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钟爱大乐队爵士乐,他经常聆听吉恩·奥斯汀Gene Austin、鲁迪·瓦利Rudy Valle、拉斯·科伦坡Russ Colombo和鲍勃·埃伯利Bob Eberly等人的音乐,同时又视宾·克罗斯比Bing Crosby为偶像。15岁生日时,辛纳屈的叔叔多梅尼科送给他一把尤克里里,他经常在家庭聚会上用它演奏。1928年,辛纳屈进入大卫·E·鲁初中就读,1931年进入A·J·德马雷斯特高中(后更名为霍博肯高中),在那里他曾为学校舞会安排乐队演出,但仅仅上了47天课后,就因“扰乱学校秩序”而被开除,未能毕业。
为了讨母亲欢心,辛纳屈进入德雷克商学院Drake Business School学习,但11个月后便辍学了。多莉发现他当时在《泽西观察报》(Jersey Observer,后并入《泽西日报》)做送报员,他的教父弗兰克·加里克也在那里工作。辛纳屈后来在蒂特延和朗造船厂当过铆工。他开始在霍博肯当地的社交俱乐部演出,并在泽西市的WAAT等电台免费演唱。在纽约,辛纳屈靠唱歌换取晚餐或香烟。为了提高口语能力,辛纳屈开始向声乐教练约翰·奎因兰学习演讲技巧,每次课一美元。奎因兰是最早注意到他惊人音域的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