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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联合调查组,说白了就是“钦差大臣”模式

(2025-08-20 18:48:36)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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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越来越多人不相信联合调查组的通报?

 

*以上播客节目由豆包 AI 根据本文内容智能生成

 

看到四川大学法学院韩旭教授的一篇文章,评论了近年来关系公共利益的社会热点事件普遍以联合调查组通报收尾的现象,/强烈推荐给大家:

 

韩旭:调查组、专案组和工作组的存在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

 

韩旭老师主要从法治角度分析,我斗胆从其他角度做一些补充。

 

联合调查组,说白了就是“钦差大臣”模式,对于下级搞不定的民怨沸腾的事件,由上级派出钦差大臣来主持公道,充当青天大老爷的角色。周星驰电影里经常出现“八府巡按”主持平反冤案的情节,寄托的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常规渠道申诉无望后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文明社会,法治国家,本该有更现代化的解决方案。

 

联合调查组模式除了背离法治精神,本身在揭示真相、保障公平正义方面也很难尽如人意。

 

 

第一,联合调查组是虚拟组织,实际上“无人负责”

 

当然,实际上每一次联合调查组都有人担任组长,各单位派出的调查组成员也都有名有姓,但问题在于,对外发布的通报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位调查组成员署名,也意味着没有任何一个人对调查结论真正负责。

 

举个现实的例子,曾经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县市多级调查组开展了多次所谓调查,发布了不下3次调查通报,其中内容都与江苏省联合调查组发布的最后一版通报不符。可以非常确定,前面几个版本由当地调查组发布的通报都是假的。

 

关键问题在于,我们怎么确认最后一版由江苏省联合调查组通报的结论就是真的呢?

 

还有一些事件上升到国务院派出联合调查组的程度,在中国的体制下已然是最高级别的重视,没有空间再提级调查了。可国务院联合调查组也同样没有公开的实际负责人,大家就只能将对“国家”的信任无条件投射到对调查组结论的信任。

 

但反过来,对调查组结论某些内容的质疑,是不是也会投射到对国家的信任之上呢?

 

没有具体的“人”来担责,表面上看是摒除了人为因素让结论更加权威,实际上却是让权威直面纷繁复杂的事实,直面舆论的审视与质疑。

 

 

第二,联合调查组从不邀请媒体加入,调查通报往往粗枝大叶,很难完整回应舆论

 

类似食用油罐车运输化工产品的事件、幼儿园孩子铅中毒的事件,由于关系到公共安全,天然地会引发全民关切与担忧。而要完整地回应舆论的关切与公众的担忧,并不是联合调查组发一个通报结论说“没事了已经处理好了”就能解决的。

 

要让公众真正信服一个结论,真正建立起对公共系统的安全感,需要有各个角度观察的可供核实的细节,需要一个各方面都合乎常识与逻辑的完整真相。

 

当下各地处理热点事件的调查组通报往往都是提供一个框架性的事实,提供一些定性的结论,对于很多有助于公众了解事件全貌的细节则一律欠奉。

 

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调查组不用心,而是这些更细节的内容,天然地不适合由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来发布,这应该是媒体的职责,应该是由很多家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定位的媒体来干的活儿。

 

可现实是,联合调查组在开展调查期间往往都是拒绝媒体参与的,或者只允许极少数央媒参与记录(而不是真正采访)。还有很多情况,成立联合调查组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避免媒体“不受控地深挖”。

 

因此,近期多个公共事件的联合调查组通报后,由于缺乏可供核实的细节,也就留下了很多遐想与猜疑的空间。

 

 

第三,通报总是伴随盖棺定论与舆情管控,实际上拒绝了社会监督

 

很多时候,之所以成立联合调查组或者高级别调查组来处理一件事情,就是因为网络舆论纷争不断升级,官方希望能够一锤定音盖棺定论,进而平息舆情。

 

因此,官方调查组发布调查通报的时候,往往会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好舆情管控措施,禁止对通报内容的质疑与追问。作为时事评论博主,我算是见得多了……

 

一个简单的道理:

 

真正坚固的真相,不怕追问,更无惧质疑。

 

但如果发布结论的同时禁止大家讨论和追问,那即便是100%的真相,也难免因拒绝监督的姿态而蒙上一层隐秘的阴影。

 

 

总而言之,联合调查组的模式对于避免地方势力干扰办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各地越来越熟练使用这一工具,其澄清真相和保障公平正义的功能也在逐渐面临新的挑战。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完全误会了联合调查组的初心,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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