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过了供销社的起源和优、劣势。今天来聊供销社今后的走向。
供销社的衰败
供销社靠“统购统销”政策起家,是执行国家农业和商业政策的官方机构;直到20世纪80年代,还垄断着农产品的国内贸易和销售,控制着棉花、化肥和农药的流通。在国家全面管控市场的年代,供销社是代表国家的独家经销商,比红顶商人更牛,没有竞争对手。
当农村有了个体经济和全国市场开放之后,国家开始改革购销与流通体制,逐渐放开了统购、派购、议购的范围。随着私营经销商的加入,供销社在竞争市场上渐渐丧失了原有优势,缺陷被暴露出来,甚至陷入了亏损性运营。
当民营超市和24小时便利店遍布各地,供销社更加举步维艰。在市场经济下,供销社若仍然不改变“唯我独尊”的态度,不采用现代的销售、连锁、配送等营销服务,其衰败是必然的。
在1999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甚至提出口号——“供销合作社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供销合作社”。
Depanneur—他山之石
那么在市场竞争的资本社会,那些缺乏竞争力的商家,还有没有出路呢?
1990年代,我在加拿大法语区生活过五年。加拿大政府除了通过税收来缩小贫富差距,也制定了一些政策,专门扶持小商家。小商店在资金和成本方面,无法与大型连锁店竞争,但是对解决就业和方便消费者,有很好的效应。
在加拿大有一种小商店叫“Depanneur”。加拿大的新移民,因为语言和文化冲击,在当地就业不易。通常政府会提供免费培训课程,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其中就包括经营小型超市“Depanneur”。这种小型超市的启动资金只要一万加元,还可以从政府贷到款,一、两个人就可以开始。因此“Depanneur”亦被华人称为“夫妻店”。
小超市的优势,不在价格和品牌,而在于政府特许的营业时间。当时(不知现在情况如何)法语区的大型超市在周日关门,周六只营业半天,平常周一到周五,上午十点开门,下午六点就关门。这个营业时间,对上班族消费者很不方便,也让大超市少赚了很多钱。大型超市业主虽然不喜欢,也只得遵守政府规定。
同时,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的小型商店Depanneur,可以开门七天,营业到半夜12点,甚至通宵。虽然商品价格可能超贵一点,但是非常便民,生意通常都不错。这是政府政策支持下的私人营销模式。
参考资料:https://www.bcbay.com/life/immigration/2015/06/19/big5/341415.html
中国基层供销社,固然与Depanneur有所不同。却可以借鉴其营销策略,扬长避短,在竞争社会中发展生存。
再出发优势—因地制宜
在中国的偏远地区,供销社还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看:一是从市场的需求,二是找出私营超市的短板和供销社的长项:
私人资本注重效益和效率,必然会把投资重点放在人口集中、利润丰厚的大城市。投资效益低的乡镇、农村,因人口分散、居民收入水平低,私人资本往往不愿意投资。遍布全国的乡镇供销社网点,正可以发挥其低成本营运的优势,满足当地人民的需要。
在非常时期,在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的物资供应中,供销社也有优势。在疫情和封城期间,有些超市不得不关门,供销社却仍然供应物资,价钱也公道;部分解决了居民买不到菜,或者被迫买“天价菜”的困难。
此外,全国性的供销社,还可以代表政府发挥救灾功能。在唐山大地震期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了抗震救灾办公室,及时从东部那些运输时间相对较短的省市,调动了救灾物资,帮助当地人民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和其它突发抢险救灾过程中,供销社同样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再出发优势—网点遍布
供销社在效率和市场效益上固然不如大超市,不过也有它的优势:
庞大的全国体系—— 供销社是目前唯一具有全国性体系的、为农服务的经济组织。截止2020年底,全国供销系统拥有连锁企业6697家,配送中心10802个,连锁、配送网点83.2万个。如今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供销合作社,建立了网路平台和流通系统(以上参考网路资料)。
连锁和网路销售—— 供销社在乡镇有连锁的便民直营店;村民也可用流通网络购买商品。这些现代经营网,让供销社可以在区、县建立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集散加工中心、农副产品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
这些,目前都是私营个体商业的短板。
服务方向与优势:
供销社资金与民间个体业主的资金来源不同,营销目的和重点也不同。
从资金来源看,私人资本来自个人创业投资,目的是追求利润赚钱。供销社的资金来自政府,政府资金来自税收。既然投资方是百姓交的税,理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去做利润低、私人资本不愿做,或者做不好的事。
今天来说,供销社必须承担“政策扶贫”搞活经济的任务,促进偏远、落后、交通不便地区的经济发展,保障底层百姓的基本消费需求。在少赚钱、甚至不赚钱的前提下,也要像过去的一句口号说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满足人民需要”。而不应只在富裕地区,和私人商业争利润争好处。
有些供销社,靠政府投资,却只在富裕地区营销,想投资、盈利两头拿。这不但违背了法律经济规则,也是缺乏商业道德的行为。就像某些不肖子孙,拿了父母给的生活费,又逼父母花钱买自己的东西。
这种营销,不仅仅在经济上造成不公平竞争,也会伤害私营企业的利益和积极性。如果供销社恢复了一家独大的局面,更可能引发民怨。
双向职能:
除了资金来源和营销对向的差别,供销社与与个体商家还有一个不同:个体商家只单向的卖东西,供销社却是双向的,既有“卖”也有“买”。遍布城乡的供销网点,不单要“销售”,还要“支农惠农”:既提供农业需要的生产资料,也收购销售农产品。这也是供销社铺设全国基层网点的一个重要目的。
可惜的是,供销社多年来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正是“有供无销”:只热衷于赚钱,只想让农民花钱买东西,而不想替农民销售农产品。这种“有供无销”的功能性缺失,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农产品销售困境。
新垄断或政策扶持?
不少人担忧,以国家资金支撑的供销社,会挤垮私营的小型商超、社区小店甚至大型超市,形成新的垄断。
待解决问题
限制供销社的垄断—— 既然供销社的经营重点,不在繁荣的大城市,就应该给供销社清楚的区域营销定位:在那些比较偏僻、人口比较稀疏、民间资金较少的区县,好协助当地盘活那些商业模式难以运行的地方经济。
发挥代销与回购功能——这是其他商业模式难以运作、也是需要政策扶持的领域。有资料说: ……供销社至今是棉花收购、加工的主渠道,在棉花收购中始终保持着50%左右的市场份额。此外,在资源回收、农资类商品流通等方面,供销社也在发挥重要作用。
补贴性基金—— 政府给供销社的拨款中,应有专款用于补贴性的农产品收购。在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农产品也施行补贴性收购。
这种补贴政策不但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可以扶持国家经济的薄弱环节,保有全面的生产销售链,若只受商品市场操控,单单依赖进口,则可能会失去民生支柱产业。
有人总结说:供销社和私人商业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公有制,一个是私有制;一个包括政府运作,一个是纯商业运作;一个有庞大城乡网点,一个网点少、多在大城市;一个是产销都管,一个是只管销售。
对供销社有了清楚定位,才会产生高效率和公平竞争,也才会释放生产力和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