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闻在热炒“供销社”。供销社是政府部门,曾是农村供销流通的唯一渠道,从生产资源到产出成果,都“一条龙”管到底。不过,它也有鞭长莫及之处。
1966年的密云山区
在没有公路交通的偏远地区,供销社也很难满足百姓的需要。
1966年秋天,文革开始后不久,为了“和贫下中农结合”,学校组织我们去密云县劳动。我去了比较偏远的高家岭公社石炮沟村。由于交通不便,我们前一天晚上就去北京站,赶一大早的火车去密云。然后下了火车再搭长途汽车,差不多在早上九点多钟,下了长途汽车,走到潮白河边。 过河之后就一直走山路,一直走到天完全黑了,才到了村里。
记得过河之后,先要翻越高家岭。那山很高,路很窄,对面错身都不容易。公社来接我们的人,见我年纪太小,背了一个大行李,就接过我的行李,让我骑上一头驴。那驴非常不爽,故意走在悬崖边上,甩来甩去的想把我甩下崖去。被公社干部一顿揍,驴才稍微老实一点,又紧挨着山崖里侧走,故意往山上连撞带蹭,我虽然穿着两条厚裤子,腿还是被蹭破了一层皮。有一首当年流行的山西民歌《交城山》,其中唱道“灰毛驴驴上山灰毛驴驴下,一辈子也没坐过那好车马”。我那时体重只有三十公斤,驴子尚且不想驮着我上山,更何谈运输几十、上百斤的供销社货物翻山越岭了。
产品出山难
石炮沟的村民大多没出过山,连公社都很少去,只有几位男社员去过“古北口”,有一天他们专门带我们去爬一座高山,在山顶很自豪地指给我们看:很远处隐约可见的古北口。秋天,山上水果大丰收,却难以外运。核桃、栗子还可以放一段时间。梨、苹果这些时令水果,就让人们每天上山干活时,敞开了吃,每人每天大概都得吃十斤八斤、甚至更多,大家都不太吃饭,还吃得天天拉肚子。
第二年,1967年初夏,我第二次去密云,去的村子好像叫小石城。那里山很陡峭,山顶上有长城和烽火台,称得上“风景这边独好”。
说两句题外的话:村中有位妇女,抗战期间被日军抓走当随军妓女,害了梅毒破了相,儿子养着她却嫌他丢人,不许她出门。有一天我在日头最毒的正午(大家都歇晌不出门)去河边洗杏仁,冷不丁与她面对面,吓得我再不敢单独出去。她面相恐怖,像被高温烧化的塑胶,眼睛粘连,脸中间一片坑洼,分不清鼻口。
归回原题,这次去密云正赶上满山杏子成熟,多得吃不完,掉落下来烂了一地。我很快学会了分辨甜杏仁和苦杏仁:把甜杏仁捡起来,在河水里洗干净,晒晒干。回北京时,我带了整整一大书包的甜杏仁。
有位高中同学(喜欢研究政策的)批评当地的供销社,既不收购农产品,也不供应乡民的需要:水果都烂在地里,北京城却买不到水果。其实没有公路,才是主要障碍:沟里的石子路,勉强能走驴车或小马车,到了“高家岭”山脚,就无路可走了,能运输的物资当然很有限。
他可能看过一部1965年的电影《红色背篓》,讲述北京房山周口店供销社,一改过去等人上门的做法,改用背篓送货上山。不过,供销社的员工中,99.99%的人,是不肯送货上门的,实在太辛苦。
这是按照时间线,做纵向的对比。
欧洲供销合作社
下面来做横向对比。据我查找的一些资料,供销合作社起源自欧洲。在19世纪中叶,欧洲农村连续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和饥荒,加上北美大陆输入欧洲大量的廉价农产品,让欧洲农民的日子更雪上加霜。这时,德国山区的一位小村长莱弗森,召集村民成立了“扶贫委员会”,六十多名村民联合组织了“面包合作社”。
起初“合作社”回购小麦,就地加工成面粉之后,再用低价供给贫苦农民。这就是早期的“扶贫合作社”。之后莱弗森又引进了奶牛、山羊等牲畜,组建了畜牧生产合作社;又成立了农村信用社,解除了高利贷问题,也是今天欧洲莱弗森银行(Raiffeisen)的前身。之后,又整合了生产与销售环节,成立了消费合作社。
这样,就用低成本和高效益,扶持了农村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这种合作社的启动资本和运作成本都比较低,却及时帮助了成千上万中低收入的底层民众。到今天在很多欧洲国家,它们仍然在运作,把生产合作、销售合作结合,效率高,收益好。结合国家与民间资本,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字:欧洲合作社的特点及对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启示:http://www.chinacoop-cul.com/index/show/29447
中国的供销社
在中国,如果不算当年红色老区的经济合作方式,根据官方资料,中国的供销社始自1950年代初,最早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原始资产来自农民入股的股金。当时的主要目的,是把农村的私营商业改造成社会主义的合作经济,保障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两方面的需求。
在长期战争之后,市场供应短缺,除了施行供给制,也要打击囤积抬高粮价的不法商家。因此国家对农产品推出了“统购统销”的政策:既收购农民的出产,也统一供应农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供销社从民间合作组织逐渐变成政府部门,代表政府收购农产品。农民要完成各项计划性生产指标,当时俗称为“交爱国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代表国家从上到下建立起批发零售网,让供销社成为连接“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桥梁,一方面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城市的需要,同时也要提供农民种子、化肥和农业技术,还要满足农民生活日用品、以及资金流通方面的需要。
但是因农民对计划经济缺乏积极主动性,加上基层干部为了完成硬性指标,不顾农民自身的需求,强行收购甚至剥夺农民的基本口粮;也不提供农村生产发展所需的技术和资金,结果农业生产力江河日下。
此外,市场经济的销售人员,服务周到,把“顾客当做上帝”;而在供销社上班的,多是有门路之人,轻看顾客、服务低质。二者真有天壤之别。
可见,中国的供销社与西方的合作供销组织,有本质的区别。中国的供销社,是国家介入并执行政策的官方机构。而西方农民的合作组织,是私营性质,目的是帮助底层农民在经济上保有竞争力,同时减轻全社会对贫苦农民的福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