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丰县“铁链女”和佳县“铁笼女”事件,细思极恐。
然而,面对这样拐卖、强奸、非法拘禁的罪恶行径,非要在“细思”之后才感到“极恐”吗?所谓“细思”之后再“极恐”,只能说明人们对恐怖事件反应麻木和迟钝,无论是江苏的“铁链女”事件,还是陕西的“铁笼女”事件,无需细思,也令人毛骨悚然。
在丰县“铁链女”和佳县“铁笼女”过去漫长的生活当中,有着许许多多相同的遭遇——这些遭遇被曝光之前,有一些人的眼中,甚至会是“闪光点”,是地方基层党委、政府的政绩。
1、“铁链女”“铁笼女”都是幸运儿,她们都是被好心男人无意中“捡”到并“收留”的。
2、“铁链女”“铁笼女”都曾多次试图逃跑,被好心收留她们的男人追回来以后,以暴力捆绑、殴打、关押等手段,不厌其烦地进行家庭观再教育。
3、她们在被收留期间,不管愿不愿意,都多次怀孕并生下多个儿女。
4、她们都疯了。
5、好心收留她们的男人,都通过合法渠道,成了她们的合法丈夫。
6、她们都成为合法丈夫的赚钱工具。
7、好心收留她们的男人,都擅长使用铁链、铁笼等铁器。
8、好心收留她们的男人,都成为直播界收割流量的网红大V。
9、好心收留她们的男人,都成为地方政府重点求助帮扶的对象。
10、好心收留她们的男人,都成为爱心志愿者们重点资助的对象。
试问,以上拿出的这一条又一条,哪一条不是只看一眼就感到恐怖?还需要“细思”才“极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