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平常为美国人收养残障儿童感动得一塌糊涂,赞美美国不歧视残疾人的爱心,到了abortion问题却成了指望最大程度用堕胎搞优生学,这不是叶公好龙?
甘蔗没有两头甜,不能什么事情只享受收获不讲究付出。这些爱心,极大程度是基于她们pro-life的信仰。美国有很多天真单纯愿意为任何不完美生命吃苦付出的人,是我们移民到这里的人需要深层次了解理解的,并且自己也需要努力加入此列。否则这个社会会渐渐走向缺爱,风气上往丛林法则倒退。
家长制文化里,有一种不健康的思维倾向,觉得孩子的命都是母亲(or父母)的。但是,下一代不是光宗耀祖的产品,是礼物,而不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工具。
再说Roe v. Wade这个案子的重点是,哪里可以决定堕胎权——联邦管还是每个州自治,而不是争论堕胎。如果推翻Roe v. Wade,也是每个州自己决定了,50个州自由竞争,类似于抗疫政策一样由自己生活的地方定。美国也没有哪个州完全没给人堕胎机会,但是时间窗口期上会有差异。即使是最严苛的德州的心跳法案,也不是政府不让人堕胎,而是给个人举报权,可以向执法部门报案施行6周以后堕胎的医生(但是医学紧急情况不属于此列)。与此同时,美国有的深蓝州已经到了法律有漏洞,导致生出来的新生儿还可以被“堕胎“,实际上是谋杀婴儿的情况。参看视频提到的马里兰州法案的例子(12:40分)
有基本医学生物知识都知道晚期胎儿脱离母体活下来不难。孕晚期堕胎其实就是处死一个可以活的生命。除了rape、乱伦和影响母亲的医学情况,以及部分遗传病和早期的abortion,其他情况我个人反对堕胎。
美国人整体在这方面比华人社区pro life,根据盖洛普2021年的一项民调,48%的美国人支持部分条件下的堕胎,剩下的19%坚决反对,32%支持堕胎。不像肤色身份政治议题,美国人与华人社区基本是一致的。
再看看真实现状,全美绝大部分州都是怀孕21-30周/孕中期依然可以堕胎,拿出德州的例子吊打okay,但是用那种“完全不能堕胎”的不存在情况搞恐怖营销合适吗?反而是欧洲这方面还没那么“进步(progressive)”,不清楚是否是因为他们人口出生率太低了,近些年才缩紧了堕胎限制,做出的调整。
为什么不重点多比较避孕与堕胎这一个上游阶段,而只是一味地把宣传放到堕胎与生下来这一段下游?这不是有意要绑架良性讨论,政治化分裂社会吗。应该从教育男的提高责任感,树立健康家庭观念入手;而女性权利,不是培养受害者心态,是为母则刚做强者,别生活在“有了孩子人生到头”的乱七八糟的恐惧中,也要学会辨识并远离渣男。这些从文化角度的良性循环,才是更治标治本,而不是到了最后一环去用伤害女性身心的手段解决,埋下一辈子自责的心理阴影。
把培养受害者心态说成女权,真是糟蹋这个词了。需要堕胎的情况中,有的确实属于是能保护女性的情况,但是有的明明就是个人的错误,怎么还带上女权的光环?这就像瘾君子如果自己戒毒成功,这算止损,但是也不能吹上天捧成英雄。不过左翼宣传还真是有这个本事,佛洛依德可以被捧成国家级英雄给立雕像。相比之下,纽约市议会里面有百年多历史的杰斐逊雕像,被纽约市议员投票给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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