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精神意识对特殊环境的回应
社会革命或战争的历史时期,英雄主义成为时代的象征,精神信仰的力量超越社会物质力量成为社会变革的动力。然而人类的生命在特殊时期有超越物质本质本能的表现是对特殊环境的回应,并非本质的变异,当跨越这一特定特殊时期与回复正常时期或常态,生命也必然回复应有物质本质。在社会变革与革命时期,这往往是一个极其动荡,极速变化,社会大众不暇思索并被意识形态理想所裹挟与牵引的历史时期。社会革命属於人类特殊历史时期,在革命时期,社会不同阶层尖锐的社会矛盾与对立的情绪,会激发变革的激情,而革命者的激昂情绪与理想意识也往往激发革命者为理想献身的意志。人类生命由於具有复杂的思想意识使人类生命可以超越生命对物质利益直接简单的物质依托,包括对生死存亡最根本物质属性的依赖。为理想意识舍生取义无疑违背生命的趋利避害的物质性,生命精神意志意识做出违背生命物质本质的选择,这种选择的基础是思想意识与精神价值,而不是生命生存的物质本质,也即是思想意识与精神价值建立了脱离生命物质基础的精神价值基础。具有精神价值的基础,生命不再是物质单轨的生命现象,而是物质与精神价值或认知的双轨或共生的生命现象,甚至精神价值与认知超越物质生命之上,成为为精神价值与认知而生存的精神生命,而不是简单的物质生命,这也是社会文化意义的烈士的思想意识基础,这种生命现象在社会特殊历史时期,如社会革命或战争时期尤为突出。
为理想献身的意志无疑超越了个体生命的物质属性,成就革命事业无私的奉献者,这是一种个体自我认知超越本性的表现,这也是精神意识转化成为革命的社会物质基础,然而这些超越人性的无私奉献与牺牲仅属於特殊的社会历史时期,即革命时期。革命阶级的无私无畏,为群体不惜牺牲的精神,促成社会的变革与革命,却无关促成革命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社会分析与物质基础。当革命成功,社会变革改造了政权体制或社会上层建筑,社会回归正常的物质生产秩序,意识形态理论进入新社会的物质生产过程,转向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市场与分配,也转向所谓理想社会的建设,那些属於社会物质生产基础与基本的人性因素,却在意识形态理论中忽略,与其他作为理论基础的某些设想,以及理论中对社会物质存在分析与推演的缺失与错误,将在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在物质生产与社会生活中逐步接受检验。无论是群体的,社会的,个体的,所有这些物质的本性,即自由自利自私,在革命时期被理想激情所掩盖,在和平物质生产时期,将成为社会物质生产的根本物质基础,所有违背生命物质本性或本质的理论假设或前提,都将成为指导社会物质生产实践的意识形态理论缺陷,而固守意识形态教条必然带来不良后果,这也是二十世纪中下叶,社会主义阵营遭遇困境的根本原因。
3.19 思想意识最终回归生命物质基础
在特殊历史时期,生命超越生命物质的表现是特殊环境使然,在和平历史时期,决定个体行为准则的思想意识最终回归生命物质基础,这个基础就是生命利益。在现实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是第一位的,意识是第二位的,物质与意识的主客体关系是物质与意识的本质所决定的。当做为客体的意识成为社会变革主体,其变革的目标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仅是社会生产本质的表现或现象,而不是社会生产的本质,这并不违背物质与意识主客体的关系。而上层建筑其本身即是以社会物质生产为基础的,为物质生产服务的,也是思想意识设计的成果。当社会变革对上层建筑的改造符合社会实际物质生产的需要,或关系相互洽合,将有利於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取得了变革的成功,也并不违背意识反作用於物质的相互关系的规律。然而意识形态思想对上层建筑的设计应该以社会物质生产的本质为基础,这个本质就是物质生产服务於社会最大利益,社会每个个体的最大利益就是社会的最大利益,每个个体的最大利益将表现在社会的分工及社会财富的公平与分配,就必须考虑到人的生命本质与社会性,以及社会生产的物质基础,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平衡。
现实社会中,最终体现个体利益的不外乎社会分工与财富分配,然而社会分工及社会财富分配不可能达到每个个体认可的最大利益,与上层建筑相关的社会体制应该创造一种公平的被普遍认可的社会分工及财富分配机制,而社会财富分配往往是与社会分工相关的,社会分工也就成为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标杆。社会分工应该以个体能力为基础,自愿公开公平竞争为原则。一般而言,私营企业更关注企业利润及企业主利益,公有企业在理论上则侧重於社会群体利益同时兼顾资本生产的本质,即创造利润。由於切身利益攸关以及企业的经营权权限,私营财产所有者比公有管理者对市场与环境变化之回应,更为灵敏与便利,更适合於个体企业精神的发挥,而私营企业由於经营的便利,更能有效回应市场需求,这些企业的特性也将体现在经营上。
公有制由於其本身的性质决定公有制适合於某些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见效慢,属於社会经济发展长期规划,有利於社会整体,然而对企业缺乏吸引力,而私营企业无力也无意投入的行业。公有制或公有企业能够更好协调社会整体利益,实现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与利益分配的有效管理,公有体制也必然会受到与公有相关条件的制约,如社会计划与政府的制约。然而社会经济是多元的,经济的发展也多层次的,社会个体的消费需求也是变化无常的,公有企业无法满足或填补社会所有生产与消费,对於作为社会最基础阶层与细胞的社会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与交易经营机制具有公有企业不具备的优势,私营企业具有适应市场与消费变化的灵活与敏锐,公有与私有对社会经济具有互补的关系,而两者共生与共存应该是一个合理的社会经济模式。
以人的自由与自利的自然属性,在相同的条件下,不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受雇佣者,相对於公有制,私营企业由於具有更柔性与灵活的激励机制,私有制或众多的私营企业有利於社会个体企业精神的发挥,开拓潜在的商机,也更能为社会提供及营造以个体能力为基础,自愿公开公平竞争的环境,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不同选择,众多不同的选择也是企业精神与社会活力的保障与基础。绝对的社会公有制及计划与集权不利於甚至抑制个体的企业精神,个体企业精神是激发社会生产与创新,以及技术进步的重要社会资源,私有企业有利於刺激个体企业精神,就必然有利於社会物质生产即社会最大利益。可以断言,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私营企业更能营造柔性灵活多元的经济环境,满足社会消费多方面的需求,公营与私营企业由於各自特点成为社会经济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互补,这将应该是一种长期健康稳定的社会经济现象。至於企业利润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则是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一个与经济发展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文化相关的社会议题,绝非自由主义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思想理论原则所能简单回答并一了百了,然而也是必须面对与回归的社会现实,追求社会与所有个体最大利益的平衡,也是社会矛盾与变革的焦点。
3.20 自由离不开社会环境的物质基础
自由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与实实在在的社会环境相关。自由主义做为一种意识形态与价值追求曾推动社会的进步,也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物质与文化进步的产物。自由市场是自由主义做为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内涵,这也说明了自由主义的物质性,即自由不仅是精神追求,也具有具体的物质内容,是与具体的社会物质生产条件相容的,不能离开特定的环境与物质内涵谈论自由,否则自由成为不切实际的空谈,或者成为抽象的道德准则,甚至沦为禁锢思想与行为的道德桎梏。
在社会现实中自由具有具体的物质性,这个物质性就是自由总是相对於群体的而言。在人类的所有自然属性中,不像生存自利自由这些属於本能的自然属性,秩序与群体即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同时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追求最大利益而逐步形成的自然属性,也即是在适应环境求生存的过程中进化而成为物种基因的自然属性。这些自然属性是与群体及环境互洽的,离开群体这些属性会失去意义,而严重的环境变化带来的群体习性改变,也会影响这些自然属性的改变,这里要强调的是群体做为个体自由的基础与前提,秩序维护群体及个体的最大利益,环境影响群体与个体自由的关系,面对自然环境个体自由与群体是一体的,离开群体基础自由就失去了自由的意义。而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往往就是将自由抽象化和理想化,过分的抽象与理想,使相对於群体而言的自由离开群体的基础,使群体秩序带来的不自由成为群体或权威凭空强加於个体的锁链,而不是作为谋求更大利益的群体存在的基础与条件,在意识上否定了群体做为个体追求大利益的共同基础。群体与社会都是生命进化的结果,抽象与理想的自由成为否定群体作为个体利益的基础,成为不切实际的口号,甚至把社会大众引向了另外一种极端,像社会主义绝对公有制的极端一样,绝对的公有超越了人性,忽略了个体的个性与独立性,而个体的个性与独立性在现代社会就是个体企业精神基础与体现,企业精神在任何时期都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而抽象的绝对的自由超越了群体,侵蚀社会秩序的基础。民主是自由的基本保障,意识形态思想产生的政治正确使自由民主走向绝对,当民主由财富阶层与社会精英的民主走向全民民主,最终使民主走向民粹,走向低智,这是自由民主意识形态理想的必然结局。
在《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有这样的论述,“经济变化往往只能影响我们的需求的边缘或‘边际’。有许多事情远比经济上的得失可能影响到的事情来得重要,对於我们来说,它们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受经济波动影响的生活上的舒适品,甚至超过许多生活必需品。和它们相比,‘肮脏的金钱’,也就是我们在经济上是否拮据一些或是否宽裕一些的问题,似乎没有多大重要性。《第八章 经济控制与极权主义》pag 34 ”。
哈耶克的话似乎可以理解为两个涵义,一方面,经济变化只能影响需求的边际,这种说法似乎过於简单与武断,如果只是边际的影响,是否经济处於低迷时期的社会保障也是不必要的。另一方面,某些计划管理或许会超越计划者原有设想,这些计划管理的社会效应会产生在经济领域之外的外溢影响,这些受影响的社会后果比金钱或经济得失更为重要,最终可能以牺牲自由为代价,即是说那些金钱或经济得失或生活必需品与自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在理论上,哈耶克无疑是站得住的,然而人或生命的本质是物质的,具有与生命相关的自然属性,谈一切与人相关的事物是离不开具体物质条件的,让人们在自由与必需品之间做选择,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现实里却是过於牵强的,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选择。脱离现实的具体的物质条件,为抽象的社会人格设立的标准或真理的话语,并将其做为价值底线,使其成为理想者坚守的道德高地,最终将画地为牢,成为思想桎梏,对现实并无多大意义。这也就是哈耶克的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受到西方政府与自由思想家的追捧,却没有哪一个政府敢於放手完全自由市场的经济政策,对於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经济问题,西方政府的普遍问题并非是否管多了管过了,而是是否采取了足够的管理措施。
《通》书中,哈耶克指出“在一个有计划的社会中,当局所掌握的对所有消费的控制权的根源,就是它对於生产的控制。《第八章 经济控制与极权主义》pag 35”,也即是说,控制了生产就控制了消费,控制了消费就控制了社会,最终结果必然是极权。这在理论上无疑是一个着力点很强的论点,也是严谨的,并且可以在历史中找到根据,唯一的问题还是过於简单化与绝对化。意识形态理论或社会理论处理的是错综繁复的群体与个体,涉及社会阶层利益分配与文化精神价值,为便以理论分析无疑需要对相关社会现象进行抽象化与概念化处理,这些抽象化的结果可能是概念基础的简单化与绝对化,或可能是演推过程的去繁就简。简便了理论思辨的演绎过程与推断结果,却可能带来演绎基础脱离现实的扩展,其结果是结论超越了相关概念的现实基础,这是意识形态理论抽象化或简单化与绝对化产生的必然误导,也许是作者有意或隐意的引导,概念的抽象化带来的简单化与绝对化不可避免是理论分析的一种方法,这种简便却为理论推演与分析及结论带来缺陷,意识形态理论就普遍地存在这样的硬伤。
社会主义,计划与集中,这些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关的概念在书中都成为绝对化的概念,绝对的计划与绝对的集中成为社会主义最基本的概念定义与基础。《通》书成书於1944年,基於出书时的历史背景,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如果不是普遍的现象,也应该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努力的方向,这种论述指出了这种可能性也属正常。然而高度集中与计划带来的问题无疑也改变了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实践的自我认知,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的兴起,这种论述已不完全符合实际,至少不符合二十世纪末与二十一世纪那些自称社会主义体系的实际,强行使用这些标签化的概念必然带来误导。
客观地说,在当今许多工业化国家或地区不存在纯粹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形式,政府对经济不仅进行积极干预,随着社会人文的进步带来的社会的福利及保障制度的健立,社会福利与保障机制就是对自由市场经济造成的社会问题的补救,对资本自由竞争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补救,先进的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有着巨大的不同,劳资矛盾不再成为社会矛盾主要激发点。而国家公有经济形式也不再是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的或唯一的经济形式,基本上都是各种经济形式的混合体,资本主义形式与社会主义形式在这些经济混合体中所占比例取决於所处经济体的历史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公有或国有与私有形式的共存是一种普遍的模式。
对於经济这种社会群体牟利的社会活动或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不同的意识形态有不同的理解,代表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自由市场与代表维护社会秩序的政府干预之间存在相当距离,这种距离就是精神价值与现实生活或物质价值的距离,然而无论个体还是社会,其本质都是物质的,精神既是意识的产物,更是一定物质利益得以满足条件下的产物,精神最终是物质的,意识形态超越物质的思想意识或其精神价值都必然会受到社会现实的检验与批判,检验与批判带来修正,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也随着社会发展衍生出许多不同版本,这些不同的版本就是对意识形态原教旨的修正。
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认为由於人们不可能掌握所有必要的知识与资讯,不完备的知识推行的计划必然存有遗漏,计划的结果必然是适得其反,另一方面却极力鼓吹把一切交给市场,由市场自动调节,然而市场同样是不完备的,市场资讯的不完备,以及市场回应的滞后,经济周期就是资讯的不完备与市场反应滞后的一种表现与结果。市场本身并不完美,以资讯不完备而拒绝计划,却忽略市场的不完备而力荐放手自由市场,这无疑带有意识形态思想的偏见。此外,人类从愚昧走向文明,就是一条从无知走向有所知的道路,无论人类多麽进步,对客观事物,特别是对新事物或与人类社会活动这些涉及社会人文与心理的相关的资讯,这涉及众多个体心理的不确定性,都不可能掌握所有必要或完备的资讯,对无知的试错就是人类进步的主要及重要的手段,这些试错即可能含有自然而然无意的成分,也可能含有有意的规划或计划的成分,不论试错的起因是无意还是有意,其结果都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与必要铺垫。因资讯的不足而拒绝计划及可能产生的试错结果是否排除了某些成功的可能性,这也是有违自由原则的,不符合生命自然属性。随着知识的积累,计划已不可避免的成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侧重於知识的运用与效能,自由鼓励个体的思想与探索,两者都是社会试错的有效机制,不能说盲目就是自由,而计划就不是自由,尊重计划是否也应该是尊重自由的一部分。
理想的自由主义把自由当成脱离物质的抽象的精神价值,就像地表的空气,既是生命的必需品又不需要为之付出任何代价,忽略了做为自由基础的群体性或物质性,抽象的无原则的自由使自由走向了极端,自由成为一种社会病态的根源,病态的政治正确就是抽象自由的结果。於教育而言,教育对於现代人,不仅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义务与责任。每一个个人都具有两面性,即生命人或生物人及社会人,生命人是简单的,在任何历史或社会条件下,生命人都是一样的,即生命使人成为生命人或有生命的人。而社会人却是复杂的,在不同历史或社会条件下,社会人就具有不同的涵义,不仅享有社会提供的权力,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同时具有生命人与社会人的两面性才是一个完整的现代文明人。
在现代西方社会,社会的福利与保障及社会设施就是一种权力,工作与付税就是承担一个健康的社会的社会人所应负的社会责任,而这一切的基础首先就是接受教育,成为一个受教育有知识有工作能力与意愿的有益於社会的社会人,一个完整的人。空洞的抽象的自由价值,只强调做为人所应享有的自由权力,并以自由的权力拒绝责任,成为一个纯粹的生物人,而非一个完整的社会人,这无疑是在自由精神价值下现代文明人人格的自我堕落与扭曲,是抽象自由价值所衍生的政治正确的必然结果,这种抽象的自由价值与政治正确将不断侵蚀一个社会的健康基石,这也是现代西方社会病态的根源。
自由--服从共同的抽象规则;奴役--服从共同的具体目标。 --哈耶克 《致命的自负》
个体自由总是相对於群体与社会而言,或群体自由对社会而言,离开群体或社会,自由所面对的是自然,这意味着面对生命的生存挑战。而群体与社会的秩序与法律都是具体的,从来就不存在抽象的秩序和法律,自由是相对於秩序与法律而言的,具体的秩序和法律约束下的群体或社会环境怎麽会有抽象的自由,也就是所谓抽象的自由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这种抽象自由的观念只存在於意识形态思想家理论家的理论之中,当这种意识形态成为社会理想或大众意识,无疑将误导社会,政治正确的弊病就是意识形态带来的抽象自由民主观念的必然社会结果。
哈耶克所说的抽象规则的自由,是一种理性的自由或属於理想的自由,然而自由的本质从来就不是理性的。自由属於生物生命的自然属性,先天的生命存在,理性服从於经验及群体秩序,属於后天与环境,如果自由是理性的,自由就必然服从於秩序与群体,自由就是秩序与群体的附属物或产物。自由与理性两者是矛盾的。
在《通》书中可以找到许多类似的论断,这些自由主义的论点无疑在理论与道德上是无可非议的。凯恩斯这个哈耶克在经济理论长年论战,并将哈耶克打的落花流水的对手,做为政府干预理论的旗手,对此《通》书给与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本伟大的书……在道德上和哲学上我都不由自主地同意了书中几乎所有论点:不只是同意之,而是深深地被其说服。”,两人在自由主义思想理论的一致与经济思想的差别,就是自由做为一种价值信仰与经济这种社会现实物质活动之间的差别,也是意识与物质基础的差别。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的名言,然而,生命与枷锁於生俱在,是同在的,是生命的无奈。人类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生命就是自由的桎梏,从生命一开始就决定了生命的有限性,这个有限就是对自由的限制,生命需要从环境中获得养分,这就是生命的不自由,超越了生命自由就是生命的结束,生命的本身本质决定了自由的有限,生命的有限也决定了资源的有限。抽象的自由就是无限的自由,是违背生命的,是自由的陷阱,自由的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