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自由民主遭遇不同文化阻击
被视为普世价值的自由民主意识形态思想或一人一票的民主体制是否是所有国家与社会的方向或必然的归宿,也即是所谓历史的终结,对现有民主社会现实的检视比思想理论的思辨无疑更具意义。西方社会特别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与地区无疑都是自由民主价值践行的最佳范本。源自于古希腊文化思想,经由中世纪文艺复兴人文思想的发展滋养,自由民主终于成为欧洲近代人文思想的主流,成为进步社会阶层与群体凝聚社会力量与共识,抗击封建主与旧贵族,以及宗教旧势力的有力思想武器。自由民主的思想伴随着社会工业化的步伐成熟与壮大,与西方工业化以及社会进步思想元素是相辅相成的,成为现代社会文化的思想基础。然而自由民主普世价值在西方社会之外的国家与地区,效果却不如人意,出现社会的动荡纷争,甚至国家的崩解,如中东地区颜色革命带来的社会民主化的同时,也带来社会的动荡与不安,也没有出现有成效的社会改革成果,经济依然落后贫穷,而苏联却由于民主改革带来国家的裂解与崩毁。苏联与西方世界抗衡数十年,是美国难于应付力屈计穷的世界超强霸主,最终被自由民主的思想价值裂解,砰然倒下。以国际现实政治而言,一个强权的解体,使区域与世界和平带来不可预测的变数,摆脱强权是解放,失去平衡是危机,陷于战争是悲剧,这些都发生了。然而就国家的民主改革与社会转型而言,无疑是彻底的失败,民主改革的失败。简而言之,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价值给不同的国家与地球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甚至有些地区带来悲剧性的灾难,其背后有着必然的原因。
自由民主普世价值首先是一种文化思想。现实人类社会中,由于历史与发展,以及区域环境,社会生产,族群,宗教等各种原因,也往往存在各种不同的社会文化思想,这些不同的社会文化思想有相容的,有矛盾的,甚至有相互冲突与敌对的,这些都是社会内部族群与阶层冲突与矛盾的根本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地区一直是世界的火药桶。自由民主意识形态价值也是一种社会思想文化,也就必然与其他不同的社会文化思想产生相互影响与关联,或相容,或矛盾,不可能隔绝于其他文化思想,不产生相互的碰撞与冲突。生命的本质就是利益,而社会文化思想所代表的本质同样是对利益的追求,社会的与文化的冲突本质就是利益的冲突,文化思想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也必然是社会利益的冲突与矛盾。自由民主价值表面上是普惠的社会思想价值,然而作为新的社会文化思想,也必然代表着特定的社会群体利益,至少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存在利益多寡得失的差异,这就使其产生过程或作为外来先进思想文化进入社会,使不同社会群体在社会利益上发生矛盾,这些矛盾就决定了自由民主意识形态文化思想在社会实践中遭遇挑战,也决定社会自由民主改革的命运。
对西方社会而言,自由民主思想文化是源自于自身内部社会变革而衍生的文化,属于社会原生文化,亦即随着社会的物质生产与文化发展,产生于社会自身的文化思想。这种源于古希腊思想文化,再发轫于文艺复兴的人文思想解放,伴随着无数次文化思想,政治运动与社会革命,经几百年的淬炼而成长,既是思想文化的成果,也是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成果,成功的基础是经过无数次社会冲突与斗争,也就在不断的妥协中逐步积累起来的。现实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践行自由民主价值的民主政体,都是相应社会各种文化思想的折冲与妥协的结果。通过暴力革命而达成的民主政体,由于在政治上彻底摧毁了旧利益群体,自由民主体制就愈彻底,而社会代价巨大,巨大的代价也往往会带来社会动荡与反复,法国大革命就是例子。而通过政治的折冲谈判与妥协产生的民主政体,旧体制或旧利益群体影响就愈明显,社会的变革与过渡也相对平和平稳,社会代价也较小,君主立宪的民主政体就是例子。无论如何,西方社会自由民主文化思想践行的成功是数百年社会文化思想与社会的变革,物质生产与科学技术的进步,逐步积累而形成,并非一蹴而就。不论是君主立宪的英国还是社会革命频发的法国其民主思想与政体都经历长期的演化与成熟,不论是逐步渐进还是社会革命,西方民主体制的成功都具有几百年践行自由民主的基础与根本,也使自由民主思想意识成为西方社会原生的,具有最广泛社会基础,像宗教信仰般坚实的社会文化思想。
而在非西方社会,自由民主文化思想无疑是一种外来的植入思想意识,并不具有社会文化的基础,是由于某种特殊的社会原因而强力施行,这就必然带来两个根本的社会矛盾。一个是自由民主所代表的社会利益与原有文化社会利益的矛盾,另一个是无论支持还是反对自由民主及民主改革的不同社会群体或利益阶层,都普遍缺乏自由民主作为一种文化思想价值的文化素养。自由民主价值带来的民主体制,无论是在西方社会作为内在文化的自发衍生,还是在非西方社会作为外来文化思想的植入,都是对社会具有主导作用的文化思想,不然就不会施行民主体制。然而主导文化思想不等于必然产生良好社会践行效果,而社会思想文化都有一个发展与成熟的过程,对西方社会是长期社会磨合,社会各阶层逐步接受,达成预想的社会效果。而非西方社会某些群体是被强迫接受,这些社会群体以及缺乏民主素养的社会大众必然带来施行社会民主的偏差。任何起主导作用的社会文化思想都依附于一定的社会规则,不按规则行事,依附于其上的文化思想就难于产生预想的社会效果。
简而言之,非西方社会,作为一种外来文化思想价值,由于社会利益的冲突,自由民主意识形态受到原有社会文化思想极其所代表社会群体的挑战,此外由于社会缺乏自由民主文化思想价值的素养,使自由民主作为主导文化思想缺乏相应社会环境的基础,代表自由民主价值的社会体制改革在短期内难于达到社会的预期,甚至由于改革带来的社会不适与失序,这也是非西方社会民主改革成效不彰的根本原因。更有甚者,由于民主改革也往往致使原有社会秩序的松动,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可能就是灾难的开始。原有社会秩序的松动或失序,使各民族历史文化与利益冲突遗留的民族矛盾与宿仇走向激化,最终爆发战争,导致国家分裂,社会付出惨痛代价,这都不乏现实的事例。
由西方与非西方社会的事例可以得出,西方社会的成功是一种原生思想文化的伴随社会生产不断进步的长期渐进式社会变革,而渐进就意味时间性,时间融合与消磨社会因改革带来的不适。而非西方社会失败是一种外来思想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失败,或遭到旧文化的狙击,旧的秩序被打破,而新秩序并未能建立,或者说,新秩序仅是制度硬体的建立,并不具备社会文化的基础,不具备社会文化基础的体制变革就是体制突变,突变的本质就是社会革命,社会难于在短时间内化解与消磨社会矛盾,最终自由民主新思想并未能带来预期效果,甚至更糟。苏联解体就是社会体制突变的恶果。
8.8 意识形态与人性本质存在鸿沟
宗教与意识形态都是人类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思想成果,多神教由于崇拜的神祈众多,所以不可能产生一种凝聚社会力量从而改变社会的普遍的共识,而一神教与意识形态思想则不然,都具有以个体思想意识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共识,以社会共识为基础追求一定的的社会形态,或者是某些具体的社会目标,以及共同的社会道德标准。这些具体社会目标或与其思想意识相关的文化基础
都与产生这些思想的社会物质环境有着紧密关联,也必然受时代与环境的局限。随着社会物质环境的改变与文化的进步,社会如果没有跨越所追求的社会目标,而产生这些思想意识的社会基础与环境也已改变,或思想意识的社会基础设定并不切合实际,一神教及意识形态思想也许会做出相应的改变以自圆其说。比如随着科学的进步,宗教不得不对有关自然的认知做出相应修正,这些修正尽管无关基本教义的宏旨,却关系与大众普遍接受的科技常识的契合,也就关系宗教思想与其形象的严谨与完整。一个与相应社会常识存在诸多矛盾的宗教形象将伤害一个宗教的社会基础。这里要表达的是,社会大众作为约定俗成的许多社会观念会随时间推移而改变,甚至淘汰,社会是如此,宗教也是如此,而意识形态思想也同样如此。
而意识形态思想是近代人类历史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抗击专制权威与旧文化的时代特征,有如一个要挣脱锁链与牢笼的囚徒,任何手段与方式都是允许与可以接受的,这就使意识形态的思想意识可能包含暴力以及超脱社会现实与过于理想的的思想目标。在专制时代,社会现实的残酷使作为回应的社会革命同样是血腥与残酷,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用消灭肉体的手段来消灭一个社会群体,一种社会生产方式,甚至一种社会意识,只要是反抗暴政与旧体制,任何手段都是合理的。而某种社会意识,生产方式或关系,社会群体即可能是旧体制及暴政的社会基础,也是相应社会物质生产的结果,这就是意识形态思想革命血腥镇压的思想根源与社会基础,也产生暴力改变社会文化甚至生产的弊端。无论是以追求自由解放的法国大革命,还是要消灭资本剥削的无产阶级革命都是如此。
除了时代环境的局限或诱导,意识形态理论还存在两个可能的误区,一个是大众传播有意无意造成的思想误区,一个是过于理想化的误区。意识形态理论都有完整的理论系统,并以一定的哲学思想作为其思想理论的基础,自由民主思想理论也不例外。以哲学思想作为社会规则或改造社会的思想基础或理论依据是西方社会的普遍文化现象,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所不具备的,或者由于缺乏不同的哲学思想谱系,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思想相对单一与狭隘,社会文化停滞不前,不具备不同思想的比较与对比,也就不存在思想改变带来社会改变的可能性。就个人自由权力而言,毋庸置疑,所有经典的关于自由的理论,对任何自由都有一定的条件或但书,也即是自由是与一定的社会责任相关联的。自由是属于与适用于社会所有个体的权力,然而个体的自由并非无条件的,在人类群体与社会中绝不存在无条件的自由权力,自由主义思想理论家们也绝不认可无条件的自由,或没有社会责任的自由。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引用康德的话,‘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此处的法律也是对社会所有个体的,社会法律就是自由的但书与条件。
自由是个体权力与社会责任的平衡,守法是自由最基本的要求。离开符合社会法律的条件,自由就走向极端。然而社会法律仅是自由必须遵守与不可逾越的硬性规范,而社会道德是自由应该遵守的软性规范。以工作为例,工作是每个社会个体应有的伦理道德,而当代民主社会法律不能强迫一个人工作,对社会大众而言,不工作就会失去生活来源,而社会有责任救济需要救济的个体,对于有能力工作,有意逃避工作,又要求社会救济或享有相应社会福利的个体,就是一个权力与道德责任的问题。同样,受教育是一种权力,然而受教育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作为现代社会个体,受教育与接受法律,以及道德的约束都是现代人行为的基本准则。然而在一些民主国家缺乏足够或适当的教育,已成为许多社会个体不能适应环境,甚至有意抗拒社会的原因。社会也难于奢望缺乏适当教育的个体能够恰当的行使法律赋予的个体自由权力,或社会民主的权力。失去适当教育的个体在民主社会绝非个别现象,而是形成一种社会群体,以自由的权力拒绝社会的道德柔性规则,享有自由权力的同时拒绝自由的社会责任,而政治正确与民粹就是这一类行为群体的道德庇护所。这一类行为就有如吃社会的免费午餐,而免费午餐的始作俑者就是自由民主价值的大众传播,大众传播仅注重自由民主的权力,忽略自由民主权力应负担的的社会责任,而作为社会大众或自由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择其所好,弃其所恶,随意解释理解社会权利,忽略相应责任,这也完全符合人与生命趋利避害的本性,权力尽可能无限放大,而责任尽可能缩小,而自由的社会责任,如受教育与守法,对社会大众而言,是一种柔性的,不受监督或难于被监督的社会责任,犹如不存在。这与社会主义的公有与计划体制下,缺乏具体的个体监督,违背人性本质的激励机制,以及同工同酬的利益分配都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可以作为意识形态思想价值在传播过程,由于人性自私造成的曲意理解,也是人性自私本质造成的必然行为偏差。也即是说,意识形态理论在社会大众的传播过程由于人性的自私,造成不可避免地有意无意的曲解与行为偏差,证明意识形态理论出于理论分析对理论基础的理想设定,包括对社会环境与人性的理想理性设定,都是意识形态理论所设想的理想社会与人性之间不可逾越的现实鸿沟。如同民主必然走向民粹,大众对自由的认知也必然走向无原则的即不连带责任的权力,没有任何责任与义务的权力,这成为民粹的社会基础与表现。
自由成为只有权力没有社会责任的免费午餐,民主是保护自由的手段,为了保有这份免费午餐,民主成为大众多数蛮横维护私利的手段,这种私利往往以社会利益为代价,结果只能是短利,为短利牺牲社会长远利益是民粹最具体的表现。而公有制与计划经济则因平均平等而造成生产效率低效,最后落入共同贫穷,这也是自由行使权力的必然结果。或许,对自由成为免费午餐可以通过教育与宣导假于时日而纠正,也许也未必,而民粹与公有制,以及计划经济则是涉及人性的本质,是意识形态理论回避也是无法纠正的社会现实基础。意识形态的基础设定,普遍同质与理性的人并不存在,这也决定了意识形态理想不可能实现,或将随在社会物质与文化的发展被新的社会思想理论所取代。
8.9 意识形态仅是抓手与台阶
思想是人类文化文明进步的里程,而意识形态思想理论更是人类人文思想伟大的里程碑。宗教思想,特别是一神教思想,意识形态思想理论都是推动人类思想文化与社会的进步重要里程碑。可以说意识形态思想理论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思想武器,也由于意识形态思想理论产生的社会引领,与巨大社会凝聚力,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思想推手。思想理论的推手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社会的理想性与功能性。理想性就是设立社会理想的目标或理想社会。而理想也必然建立在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之上,批判与理想使意识形态思想理论成为社会力量的粘合剂,成为社会进步的台阶与抓手,这就是思想的功能性。由于意识形态思想的巨大作用,人们也将思想的社会功能性误解为社会的目标或理想,手段成为目标,甚至是终极目标,混淆了功能与理想,手段与目的的区别。这就是政治正确的思想意识基础,现代民主社会或自由民主价值的追随者就是将民主这种社会的管理手段当成理想社会的终极,这就产生了意识形态思想对社会的必然误导,也是所谓民主终极论的社会基础与历史背景。
无论是宗教思想还是意识形态思想,当它成为社会思想主流,其社会的功能性作用本质是一致的。宗教是属于神学的意识形态思想,而世俗意识形态社会功能性与理想性的混淆使意识形态思想则成为世俗的宗教。社会功能就是凝聚社会大众共识以形成一个新的坚实的社会文化思想台阶,为社会进步提供一个新的,比社会现实更高一级的思想平台。社会进步需要两种台阶或环境,文化思想的台阶与社会物质生产的台阶,而社会物质台阶又是思想的基础,所有社会思想即形成社会文化与引领社会,又以社会物质为基础,受到社会物质现实的制约。这就使思想或任何思想产品带有两种可能的缺陷,即物质的缺陷与思想的缺陷,物质缺陷就是相应社会局限带来的缺陷,而思想缺陷就产生于思想的分析推论演绎过程,以及为追求理想的基础化设定与推理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错误。人类思想包括意识形态思想理论不仅是可错的,存在错误是必然的。在自然科学方面,由于实验的可重复性,可以看到理论发展过程的不断修正与对真实的趋近。而社会理论由于不具备可重复与实验的环境,思想理论难于通过现实验证而修正,或修正也多为思想的修正,修正而出现不同的思想版本,即所谓修正主义,其原因就是社会环境的不可重复,使社会理论成为难于验证的思想理论。
意识形态所代表的仅是一种理想模式的思想理论,来源于社会现实,经过思想分析的抽象概括与演绎,其思想成果必然是一种理性与理想的结果。没有对社会现实观察而产生的观念,就无法在观念之上进行抽象归纳产生概念,一系列概念的演绎推理从而产生更深一层的概念理念,这些概念与理念是推演产生思想理论体系普遍原则与原理的基础,这是思想理论产生的必然过程,这也使意识形态理论与社会现实之间产生可能的差距,但这并不妨碍意识形态理论作为社会努力的目标与方向,然而不应该成为社会不可修正的标的或理想。比如一神教宗教教义的终极,最终审判与天堂,然而终极的追求是在人世之后,而不是在现实生活中,现实生活中的修为仅为终极的准备,如果将终极,即最终审判与天堂作为现实社会实现的目标,则无疑走向了极端,成为邪教。而将意识形态思想作为世俗社会的理想,为了凝聚社会力量而作为努力的目标并无不可,然而将其作为现实社会不可修正的模型,则是呼略了思想理论基础的环境设定与理性理想成分,甚至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推进,社会现实与理论的环境与理想设定存在无法跨越的差异,而仍然坚持所谓意识形态理论理想的社会,必然误导社会走入歧途,也将是灾难的开始。不论是宗教思想还是意识形态理论仅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抓手,仅是特定历史时期不可或缺的抓手,人类进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些思想结晶对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但这些思想结晶决不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终极目标,也并非不可偏移的理想,它必然受到社会现实的检验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