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Six Days of Creation and the Sabbath
光与黑暗。“要有光。”我们可以反过来理解:只因没有光,所以只有黑暗和深渊。由上帝而生的光不同于上帝所造的光。前者是上帝的智慧,后者不论有形无形,皆会改变。
水。”神的灵运行在水上。”西方与东方的奇妙一致。在圣经里,世界形成之前,只有水;而在东方的《老子》里,水也是万物之源,上善若水。
人类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的,所以基督教里的上帝GOD是有形的,是personal的,不像有些宗教里,造物主或上帝是impersonal的,比如印度教。但是,基督教又禁止偶像崇拜,不允许有形的偶像出现。
上帝在造人时还在说话,“let us make humankind in our image”,让人感觉他的身边还有其他神或天使,他不是在自言自语,因为一则他在说话,二则他用的是第一人称复数——“我们”。也有说,因为是三位一体,当时圣子、圣灵也在?还有说,这只是一种说话的习惯,我们有时明明是一个人,但也用第一人称复数说话,其实上帝是在自言自语。
人,圣经中原文,希伯来文是Adam,这个字的意思是黄土、红土,总之跟土有关,因为人是上帝用泥土造的,有卑微之意。
上帝造了一男一女,这可以算是一夫一妻制的最初开端,异性恋的最初开端?
上帝让人类和动物只吃素,吃植物,而没有让人类吃动物,只是统治它们。也没有让动物可以吃动物,因为他规定人和动物都只能以植物为食。
日月星辰也是上帝创造的。故此日后摩西禁止以色列人崇拜日月星辰,因为他们是纯净的一神论。只能向God施以敬礼,否则就与巴比伦人、埃及人无异了。
上帝的名字。2:5时,第一次出现 the Lord 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是YHWH,因为在其他地方“Lord”这个词拼写为大写的字母YHWH. 另参见出埃及记之3:14-15. 上帝亲口告诉摩西他是谁。
伊甸园 Eden。伊甸是旷野的意思,也就是说天主是将乐园安置在旷野里的。学者们考证,认为伊甸坐落在亚述Assyria和亚美尼亚之间。
有一条河流经伊甸园,这条河叫什么名字没有说,但是却详细介绍了它的四条支流。
上帝也说谎,也骗人。他对亚当说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会死,然而亚当并没有死。据说这是上帝为了考验人类,看人类是否服从他的命令、敬畏他的权威。
创世纪第一章与第二章就出现了矛盾之处。第一章里,上帝在第六天先造了动物,再造的人类,男女都有。第二章里,先有男人亚当,然后为了陪伴亚当,给他当助手,再又So out of the ground the Lord God formed every animal of the field and every bird of the air, and brought them to the man ……。为什么上帝忘了那个女人?万能的上帝不应该忘记,那为什么他独独把那个女人留在外面,然后又在伊甸园里,用亚当的肋骨再造一个夏娃?不是说夏娃是人类第一个女性吗?那前面的女人呢?(1:27; 2:23)
女人的名字不是上帝取的,而是亚当取的。
蛇/魔鬼
为什么上帝要造出一条邪恶的蛇来?蛇是上帝造的吗?是上帝安排的吗?如果用“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来解释的话,一切都没有必要去思考了。
蛇和人类天生都会说话,彼此能够理解。这是上帝造物时赋予的功能。
蛇,形容词是crafty。狡猾
蛇是邪恶的动物。但圣经中的蛇,不是普通的蛇,它是魔鬼。我一直不清楚魔鬼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他与上帝是平等的吗?他是上帝造的吗?如果是,为什么上帝要造出这么一个反对他的魔鬼出来,如果不是,那么魔鬼是从哪里来的?鸿蒙之初,不是一片混沌,什么都没有吗?不是上帝慢慢造出的一切吗?那我可以说魔鬼也是上帝造的吗?我甚至觉得魔鬼是上帝的助手。此处不展开来说,后面读到的时候再说。
不管怎样,魔鬼附在蛇的身上,藉着蛇的形象现身,而上帝现身时,总是一个年青人的形象。
蛇为什么要诱惑夏娃吃善恶树上的果实?他是妒嫉天主造的人吗?人本来无比快乐地生活在伊甸园里,有超越一切的生命,魔鬼是因为嫉妒才来诱惑的吗?不是,魔鬼是来完成上帝交待的任务的。上帝要考验亚当夏娃是否听话,魔鬼就来诱惑了。
而人之所以会被诱惑,实际上因为骄傲吗?他们希望打开自己的眼睛,像天主一样知道善恶,一般将这一行为解释为骄傲,骄傲是人的原罪。但是我觉得这不是骄傲,而是僭越,人居然敢想跟天主一样知道善恶,是为罪恶。是不平等主体之间,下级才有的罪。
天主的惩罚,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永世的战争,是精神上的战争,是善与恶的战争。
蛇,从此后只能用腹部贴地爬行,吃土。那么,难道以前蛇是直立行走的?蛇以前吃什么?我觉得现在的蛇也不是吃土的,它们吃老鼠等动物。。。
生命树和知善恶树
突然想到电影《楚门秀》。
这两种树是实有的还是只是象征?学者多认为是象征,估计不可能有。
长生不老之树,无法自圆其说,只能是象征。生命树象征着原祖享受不死不灭的特恩。知善恶树表明原祖如果违犯了天主的命令,就会明白所失掉的恩宠是如何宝贵,所行的恶是何等可怕。
我不明白上帝给人灵魂,却不让人知善恶是出于何种考量。为什么人不能知道善恶呢?如果不知善恶,那与动植物何异?上帝给人以灵魂,让人来管理百兽万物,却不叫他们知善恶,这说不通。另外,既然天主不想让人知善恶,又何必故意将树放在伊甸园里呢?这是故意诱人犯罪。其实原罪在上帝,对不对?
查了一下,有一种解释是这样的:天主将知善恶树放在伊甸园内,但又不允许两人吃。这是天主试看人对他是否忠信,要人藉着自制和服从他的命令,达到人格的成熟;天主的命令是一种严肃的命令,违背了,必受处罚。
那么我又有问。天主可以试人,但人不可以试主。这不公平。实际上,在人与天主之间就没有平等可言,人是天主造出来的。所以我想,这么千万年来,人类妄图追求平等自由,皆是徒劳,因为这不平等、不自由,是创世之初就有的,是从这个世界的骨子里带来的。想到这一点,我很灰心。
红颜总是祸水。从古自今,总是让女人背锅。关于女人,我想到,基督教规定了女人服从于男人,因为女人是天主从第一个男人造出来的。男人是天主按照自己的样子造出来的,而女人是用亚当的肋骨造的,又是亚当起的名字。男与女,显见得男为主,女为次。
但是,虽然女人不是来自亚当的头部,因此男人当家主事,但女人也不是来自男人的脚部,女人不是男人的奴婢,女人来自他的肋骨,女人应该是男人的伴侣。如果从亚当夏娃开始,就是一夫一妻之制,为何后来的人全违背了这一点?为何上帝居然不加以任何惩罚,反而听之任之?
上帝不是万能的吗?为什么他好像一副不知道蛇会诱惑两人吃果子的样子?为什么他找不到两人?他应该是等着看好戏吧?
人知道善恶了,如果他们还住在园子里,他们会伸手去摘生命树上的果实吃,那就会长生不死。知道善恶又长生不死,就跟上帝没有区别了。上帝是不允许的,于是将他们逐出伊甸园。换言之,上帝有什么特点?知道善恶,长生不死,而已。而已?
A Cherub (pl. cherubim) was a divine being who dwelt in the heavenly realm of the gods, either as a servant or a mediator between humans and the divine. The word most likely derived from the Akkadian karabu ("to bless"). The cherubim are often coupled with other beings known as seraphim who guarded and protected the courts and thrones of the gods. Over time, both cherubim and seraphim became denoted as angels, from the Latin angelos ("messenger").
基路伯(pl. cherubim)是居住在天神领域的神灵,他们或是作为仆人,或是作为人类与神灵之间的调解人。该词很可能源自阿卡德语 karabu("祝福")。基路伯通常与其他被称为 "撒拉弗 "的生物结合在一起,他们守护和保护着众神的宫殿和宝座。随着时间的推移,基路伯和撒拉弗都被称为天使,源自拉丁语 angelos(“信使”)。
圣经里说:the man(Adam) knew his wife; Cain knew his wife, …
Know在现代是个十分普遍常用的词,“知道、懂得”的意思,但是它在古时却是intercourse的意思,我也找个中国的古词来对应吧:敦伦。
开天辟地以来,只有亚当和夏娃两人,他们生了该隐,可是他的妻子是谁?圣经里没说,我觉得,一定也是亚当夏娃生的,是该隐的姐妹。人之初,乱伦是一定的。
两兄弟一个种植粮食,一个饲养牲畜,两兄弟都把自己的收获献给上帝,人谁不喜欢吃肉呢?上帝是人造的,所以人想当然上帝也喜欢吃肉,所以上帝惠顾了弟弟的祭品,因此导致哥哥嫉妒,最终杀了弟弟。
天主凭祭品来判断献祭者的意念,这就导致后世的人根据所送礼品的轻重来判断情义一样,“礼轻情义重”是不存在的,上帝都因为亚伯祭品更贵重而喜欢后者啊。
该隐为此很生气。气得有理。换了我,我也生气,因为上帝辜负了他的一片真心。他是种地的,只有素食可献啊。虽然没有羊肉好吃,但是他的心意并不亚于亚伯啊。可是上帝居然这样偏心。更让人愤怒的是,上帝还装傻,还问该隐,“你为什么发怒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 why are you angry?……If you do well, will you not be accepted? ”
请问该隐哪里行得不好了?上帝这样问无异于挑事。简直让人想暴走,本来只是生气的该隐现在动了杀心,而上帝就是幕后黑手。
上帝这段话,总让我觉得有幸灾乐祸之感,他明知会发生什么,他听之任之。整个事件,他是起因,他放任事件发展,牺牲一个,处罚一个。总觉得亚伯之死,该隐的流浪都是上帝造成的。
不出所料,该隐把亚伯约出来,在野外杀了他。该隐成上世界上第一个杀人犯。
上帝不是全能吗?一切不都是上帝的安排吗?
那么这一切应该全在上帝的掌握之中。可是他继续装傻,在该隐杀人时,他不出面干预制止,而是在杀人之后,才问他干了什么,问他亚伯到哪里去了?(奇怪的是,亚当和夏娃完全没有出现,倒是该隐可以直接和上帝见面谈话。要知道在后来,上帝可是从不显露形象的,想想看,摩西之流在山上要见上帝一面可有多难?)
不义者该隐对上帝的态度颇可玩味。他嫉妒上帝欣赏弟弟的祭品,杀了弟弟。当天主问他亚伯在哪里时,他对天主说话的口气十分不礼貌,更谈不上尊重了,他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弟弟的看守人吗?天主罚他流离失所,土地因接受了弟弟的鲜血而不再会有产出。但是该隐居然敢跟上帝讨价还价,说:你的处罚太重,别人看见我会杀我,怎么办?
该隐知道自己有罪,他并不求天主赦免,只说惩罚太重,自己承受不了。怕有人加害他。可是那个时候,如果亚当和夏娃只生了他和弟弟,而弟弟又被他杀了的话,哪里还会有别人呢?谁会加害他呢?只有一种解释,就是除了他和亚伯以外,亚当和夏娃还生了许多子女,该隐的妻子也是之一。
反倒上帝要向他保证,让他安心去流浪,不会的,我会在你身上做个记号,别人是不敢杀你的。并下重咒:凡杀该隐的人,一定要受七倍的罚。上帝保护该隐,下了七倍处罚的诅咒,让别人不敢来加害他。以命偿命就行了,我想不出七倍的惩罚会是怎么样?这说明上帝是反对复仇的,冤冤相报何时了。不知道该隐身上的标记什么样?好奇。
总之,上帝的操作我不懂。
该隐的子孙后代,仅在此处提及,后来大洪水时全部死亡。人类似乎都是亚当的另一个儿子Seth的后代,是上帝拣选的。
Adam & Eve
Cain and Abel
Enoch → Irad → Metujael → Methushael →Lamech
Lamech有两个妻子: Adah and Zilah。Adah为他生了两个儿子。Zilah为他生了一儿一女。
Jabal: son of Lamech and Adah; 游牧民族的祖先,住帐篷、放牧
Jubal: also son of Lamech and Adah, 是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先
Tubal-cain: son of Lamech and Zilah, 他是铜铁匠的祖先
Naamah:daugher of Lamech and Zilah.
Lamech居然娶了两个妻子,这与上帝的意旨不符。上帝只造了一个夏娃配给亚当,说明上帝是主张一夫一妻的。但人类才到第七代,就出现了违背上帝意旨的人,他有两个妻子。
And Lamech said unto his wives, Adah and Zillah, Hear my voice; ye wives of Lamech, hearken unto my speech: for I have slain a man to my wounding, and a young man to my hurt.
Lamech的那几行话,被称为“悲哀诗”或“怨恨诗”,含义昏暗不明。他到底杀人了没有?圣经上没有说,但据说别的古书上有提,说他杀了该隐,后者那时还活着。Lamech眼神不好,由儿子Tubal-cain领着他到处走,Lamech以为该隐是头动物,误杀了他,然后为掩饰罪行,又杀了自己的儿子。所以他说自己杀了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青年男子。
那时的人都很长寿,活九百多岁,有人怀疑那时候的纪年跟现在不样,也许一年只是一个月?但是圣经上又有证据显示那时候的一个月确实有三十天。所以,人真的活了几百年。
只有Enoch没有死,他被上帝带走了,与神同行。
这些上帝的儿子是神,或只是上帝的子民,是凡人?如果这些sons of God是天神,那么又与日后的新约精神不符,因为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上帝只有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还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牺牲,成了凡人,上了十字架。所以有人认为在这里上帝的儿子们不一定是天使,不一定是神,而是指上帝的子民,是那些信奉上帝的人,比如以色列人。如果是凡人,那么普通男女结婚,男人喜欢漂亮女人有什么不对,这算得上人类的the wickedness 吗?
为什么人类败坏
又一次将责任怪罪于女人身上。人类的女儿长得美丽,上帝的儿子们随意选取漂亮的女人,与之结合,肯定不止一夫一妻,可能有数个妻子。
“美丽”和“随意选取”意味着男女双方感官上的快乐,女人要负起大半的责任,因为她们用自己的美貌来诱惑本来虔诚的上帝的子民,使他们远离上帝,陷于迷途。任意选取,就是说他们想娶几个妻子就娶几个妻子,一夫一妻制度被破坏,人们完全被色欲所控制,堕落了。
人的寿命
在第五章中,我们可见人的寿命都很长,可以活到九百多岁,有人怀疑那时候的纪年跟现在不样,也许一年只是一个月?但是圣经上又有证据显示那时候的一个月确实有三十天。所以,人真的活了几百年。
而在这一章中,笔锋一转,由于人的血肉之躯里没有神性,上帝不会停留在人的身体内。上帝将人类的寿命缩减到120岁。但是《创世纪》结尾处,雅各活了147岁,约瑟倒是只活了110岁,没有超过这个规定。
巨人 nephilim, giant
是人与神交合的产物,熟习战争。大洪水后灭绝了。希腊、罗马神话里有很多巨人。也许世上真的出现过巨人,也未可知。后来大卫用投石器杀掉的歌利亚是不是nephilim?
上帝决意消灭世界?
上帝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所想的尽是罪恶,心中很是忧伤,后悔造了人类,决意消灭人类。
注释里说:上帝并不是真的后悔,这只是符合人类的一个说法,因为上帝知道过去现在未来的所有事情,一切在他眼里都是同时发生的,他在造人时就知道今后会发生的事,天主并不是真的后悔,也不会改变他的想法,这样说只是显示人类罪恶深重。
只有诺亚蒙主喜爱,与神同行。Walk with God.
义人:a just man
诺亚方舟 Ark
方舟与其是说一艘船,不如说是水上的一幢房屋。
用哥斐木gopher建造的。这种木材在圣经里只出现了这一次,应该是种很坚硬的木材。里面有一间一间的舱房,外面涂上沥青(松香?)。
长三百肘,宽五十肘,高三十肘。上 边要留透光处(上层四面做窗户),高一肘。方舟的门要开在旁边。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层 。
所有动物都留下一公一母,但没有植物进去,除了粮食以外。
方舟的喻义:一是象征着教会,是人类的庇护所和慰藉地。另一说是象征着圣洗礼仪式。
为什么要带不洁净的动物进去?与上一章不符。这里说各种动物带七对洁净的和一对不洁净的。洁净与否象征着善与恶。什么是洁净,什么叫不洁净?洁净的是人可以吃的,也可以用来祭祀用。但为什么要带不洁净的进方舟呢?
上帝给了诺亚七天时间准备,带领所有选取的动物进入方舟。
诺亚六百岁那年,二月十七日开始,下了整整四十个昼夜。洪水没过最高的高山十五肘,地上所有鼻子里有气息的生物都死了。
二月是lyar月,实际上是四、五月的样子。
上帝造世界之初,是用天穹将一片混沌之水隔开,所以天上也是水,地上也是水,后来上帝让地上出现陆地。现在天窗被打开,天上的水灌下来。
一百五十天后,洪水退去。
总之:大雨在地上下了四十天四十夜。洪水在地上泛滥了一百五十天。
上帝突然想起了诺亚,才关上天窗,停止下雨,吹出神风,让洪水退去。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Ararat山上。
十月一日,山顶露了出来。再过四十天(十一月十日?),诺亚打开方舟上层的窗户。放出一只乌鸦,乌鸦飞来飞去,直到洪水退去。七天后,十一月十八日,放出一只鸽子,无处落脚,飞回来了。又等了七天,十一月二十五(六)日,又放出一只鸽子,它口衔橄榄叶飞回来,诺亚知道洪水退了。再又过七天,十二月二日或三日时,放出一只鸽子,可它没有再飞回来。
诺亚出方舟
诺亚601岁那年,2月27日,出了方舟。他做的第一件事,筑了一座祭坛,用各种洁净的动物做全燔祭,祭祀上帝。
上帝闻到馨香,心里高兴,就说从今往后,再也不诅咒大地、不用洪水毁灭人类了,反正人类从小就心灵邪恶(原罪),毁灭也没用。他只愿大地存在之日,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循环不息。但是,索多玛和蛾摩拉他还是毁灭了。
上帝认为,人之初,性本恶。 the Lord said in his heart, “I will never again curse the ground because of humankind, for the inclination of the human heart is evil from youth… (创世纪8: 21)与中国儒家的荀子观点一样。荀子认为“人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人之最初的本性,是恶的。人性之善是后天的教化。而另一位大儒孟子却认为人之初,性本善。
论洪水
原因:人类腐败风化、淫乱、放纵、漠视生命,不敬天主
原罪。亚当与夏娃就有罪,然后在亚当还在世时,该隐就杀弟,原罪。Seth的子孙和该隐的子孙连姻,也变坏。该隐的子孙更是自甘堕落,那时的人已不再敬畏天主。
大洪水有没有淹没整个世界,所有动物,显然不可能,四十天的大雨不可能将全世界淹没。一艘方舟里的食物也不够人和所有动物吃上一年。显然只是淹没了部分世界,部分人类,可能是该隐和Seth的后代,因为他们彼此联姻。方舟之说,被基督教会用来证明“教会之外无救赎”。
大洪水之后,人类才开始吃荤腥。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Every moving thing that liveth shall be meat for you; even as the green herb have I given you all things. (9:03)
但是,带血的肉不能吃。所以现在犹太人肉食叫kosher food、伊斯兰教的肉食应该类似。他们的肉类屠宰场应该是先杀死动物,放掉血后再处理的,而西方国家的屠宰场,考虑减轻动物的痛苦,一般是先电死再处理,有时候血放不干净。
上帝与人类立约,誓不再杀害人类。彩虹就是立约的凭证。
上帝要人类在大地上繁衍,并保证让人类流血的,他必让他流血。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Whoso sheddeth man's blood, by man shall his blood be shed: for in the image of God made he man.” (9:06)
从现在开始,上帝规定了以命抵命的严厉惩罚措施。以前该隐杀害弟弟亚伯时,只受到流浪的处分。现在开始,杀人要抵命了,因为人是仿照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杀人就像杀上帝。而且,人的命只有天主才能拿走,人是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也不允许剥夺。
诺亚的裸体
诺亚有三个儿子:闪、含和雅弗。Shem, Ham and Japheth。虽然只要同时提及这三人,但一般认为含是最小的儿子,至于为什么将他放在两个哥哥中间,没有解释。之所以认为他是最小的,因为圣经上是这样说的:
“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 And Noah awoke from his wine, and knew what his younger son had done unto him.”
甚至还有一个版本,用的是youngest,明确说最小的儿子。于是这好认为含是最小的儿子。
含发现父亲裸体睡在帐篷里(喝醉了酒),告诉了闪和雅弗。这两个就将诺亚的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走进帐篷,将衣服盖住诺亚的裸体。奇怪这是怎么做到的,除非闭上眼睛。
Anyway,诺亚醒来后得知此事,很生气含看到了他的裸体,可是,惩罚的不是含,而是他的儿子Canaan,迦南,诅咒他做其他人的奴隶。
完全莫名其妙的惩罚。
教会的解释是:上帝的智慧深远叵测,有时竟使没有过错的人暂时受处罚,让无辜的人代替罪人受苦。又见《出埃及记》12:29。其实,在上帝面前,没有公义,只有敬畏。
Shem, Ham, Japheth 的后代。
人名、地名、民族名混为一谈。
洪水之后,到Abram之前,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关于这期间人们的生活、宗教信仰,不得而知。只有建造巴别塔一事的记载。
巴别塔,或者是各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又是天主给人类的一大惩罚。是人违犯天主和反抗天主而受惩罚的历史。
人类犯了什么罪?
他们敢于挑战上帝,想造一座通天塔,欲与天公似比高,是大不敬。
天主知道,人类如果能够成功的话,统一是基础,人类人数众多,语言一致,万众一心的话,其力量不可小觊。于是,他施以惩罚,扰乱他们的语言,于是人类的势力为天主所抑制,他们的自负被天主所屈服。
到目前为止,人类所受的三个惩罚:逐出乐园、大洪水和扰乱语言,都是因为大不敬,敢于挑战天主,反抗天主的命令。人类的历史,就是反抗上帝旨意的历史。。。
我感觉,上帝造人并不是为了人类好(当然不是,凭什么?人类就不要自作多情了),他也许是无聊了,也许是想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他禁止人类有智慧,害怕人类长生不死(见伊甸园的故事);他挑起纷争,让兄弟相残(见该隐与亚伯的故事);他害怕人类团结起来无所不能,他故意让人类语言不通,让人类分散到世界各地,让人与人为敌。。。他简直是人类的敌人。既然如此,我感觉上帝不是造人,他造的的是奴隶。
大洪水之后的建造巴别塔,是人类又一次离弃天主,而亚伯兰的蒙召,是人类救赎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也就是说,真正的信仰,只保存在这一家,由这一家展开成一个民族,由这一个民族,分布到整个人类。
“我要祝福祝福你的人,诅咒诅咒你的人。”
亚伯兰七十五岁时,带着妻子、侄子,自己的奴婢和财产前往Canaan。在去埃及之前,已为天主搭了两座祭坛。
亚伯兰去埃及
place of Shechem, unto the oak of Moreh
这两个地名在圣经里多次出现。橡树也有含义。圣地通常是在山上或是丛林中或高树底下。司祭或占卜者以这树叶的飒声来指示未来的事情。
亚伯兰的妻子很漂亮,他怕埃及人为了抢走她而杀他,就让妻子撒谎说是他的妹妹,这样自己才能活命。妻子做他说的做了。果然,埃及人见撒拉漂亮,就送给法老,法老不知实情,还给亚伯兰许多赏赐,钱财牛羊都有。
此举让我觉得亚伯兰行事不够光明磊落,而且像个懦夫。但是没有关系,他是上帝拣选的人,他做什么都行。如果你不是天主拣选的人,那么,你什么也不做都是错,比如法老、比如诺亚的孙子Canaan。
果然,上帝降罪于蒙在鼓里的法老。
法老得知真情后,不敢惩罚亚伯兰,只是赶紧送走了亚伯兰一行,还外送财产。
一个六十五岁的女人会有多美?
如果继续读下去,亚伯兰后来说,他比撒拉大十岁。而亚伯兰动身离开家乡时,七十五岁,也就是到埃及时,他至少七十五岁,甚至更老,那么撒拉也至少六十五岁了。她会有多美?迷住所有埃及人,迷住法老?这法老也太可怜了,没见过女人似的。
当然,如果按那时的人动辄几百岁来看,那六十五岁还是儿童。不知道,上帝的话不容置疑。。。
上帝惩罚法老
据说是让法老一家都得了一种隐秘的病,具体是什么不知。但这事说明上帝不光是某一族的上帝,他是所有人类的上帝,是希伯来、以色列人甚至埃及人的上帝,是万民万国的天主,只不过,你要是他所拣选的人才行。
让罗特先选居留地,显示出亚伯兰的气量宽宏。他是长辈,但与罗特说话像是与平辈的朋友说话。
此处又见橡树:So Abram moved his tent, and came and settled by the oaks of Mamre, which are at Hebron; and there he built an altar to the Lord.
此处已提及索多玛罪大恶极。
诸侯混战时,罗特住在索多玛城,属于战败一方。亚伯兰得知后,率领318人,追赶,夜袭,救下罗特并夺回财物。
Melchizedek祝福亚伯兰
Melchizedek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听到他的祝福,亚伯兰给了他十分之一的钱财。
索多玛王求亚伯兰留下索多玛的人,财物随他带走。但是亚伯兰似乎有心要跟他划清一切干系,除了自己仆人吃用的以外,他什么都不要,可以说一针一线都不要, not take a thread or a sandal-thong or anything。
亚伯兰祭祀时,祭物流血了,对半劈开,但dove 和 pigeon没有,也没有提到斩断四肢或火烧祭物。
Birds of prey, 鸷鸟落在兽尸上,表示亚伯兰要遭的危险,鸷鸟象征着偶像崇拜的民族。但是亚伯兰将鸷鸟吓走,预示着转危为安,祸患会变为幸福。
太阳快要落山时,亚伯兰沉沉睡去,忽觉无比黑暗,阴森万分。这黑暗象征着亚伯兰的后代将要在异国受奴役400年。
火及火焰、火炬、火柱、云柱、密云、电光、雷霆……
这些事物会频繁出现在圣经中,火,外表好似天主的无形;密云彰明天主的不可接近和天主的不可测度。火从这些祭物中间穿过,是指天主郑重地负责实践他的诺言。
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白鲸》中第一句话: call me Ishmael. 读《白鲸》的时候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个人物要叫以实玛利,他算不得小说中的主角,只是借他之口说出这个故事。读圣经后,大致明白,因为圣经上说以实玛利是弓箭高手。可能小说中的以实玛利是镖枪高手?
天主一贯主张一夫一妻,但是有特殊情形时,允许一夫多妻,但是会让他们接受恶果。比如,此处亚伯兰就得忍受家庭的不和睦。
据说,古代东方的风俗是能将妾所生的儿子视为己出,(奇怪,本来就是己出)。一位思虑周到的父亲,会在嫁女儿时,给女儿一个女仆做为陪嫁,以防女儿以后生不出儿子,女仆好顶上,这样可以避免被休?
汉穆拉比法典中记载:如有人要娶女司祭为妻,好若没有儿子,几时她将自己的婢女给她的丈夫,她丈夫便不能再纳其他的妇女为妾。另,第146条和170条,似乎是约定俗成地规定,无子的妇女,能将婢女给自己的丈夫为妾。
亚伯兰生以实玛利时,八十六岁。
凡出生八天的男子,必行割礼,哪怕是仆人、奴隶……凡是未行割礼的男子,应由民间除去,因为他违犯了天主的约。
亚伯兰改名,由Abram改为Abraham,后者意为万民之父。
撒拉也改名,由Sarai 改为Sarah,有万国之母之意。
应许生子
天主再次许诺亚伯拉罕会有儿子,这次特意说,还要让撒拉生儿子。此时撒拉也九十岁了。亚伯拉罕不相信,只希望上帝保佑以实玛利就行了。上帝说会的,他会从中保佑以实玛利的,但他说亚伯拉罕和撒拉会生一个儿子,叫以撒Issac。他要与以撒定立永久的约。
当天,亚伯拉罕全家的男子,无一幸免,全部行了割礼,亚伯拉罕九十九岁,以实玛利十三岁。
关于割礼的一些笔记
割礼的起源
割礼是极古老的习惯,不仅以色列人有这习惯,埃及人等许多人都有。不过,以色列人的割礼和埃及人的有不同。埃及人仅限于司祭、巫者、天文学士和博学士,特定身份的人才行割礼,而且,不止男子,女子及笄时也行割礼。但是犹太人是所有男子出生八天后做,但女子并没有割礼之说。
在圣经旧约中明确记载,只有Canaan人和培肋舍特人没有割礼。
埃及人行割礼是为了身体清洁和健康;而犹太人行割礼则是出于宗教意义。
割礼的目的:使以色列人摆脱畸形淫猥的沉溺。这种罪恶出自埃及,后来入侵列族,而于阿撒为王时,使犹太变为畸形淫猥。
割礼是与上帝立约的记号。一方面是应许亚巴拉罕日后子孙众多,迦南成为他的基业,摩西将会诞生在他的后裔中。另一方面,亚巴拉罕和他的子孙则必须承认唯一的天主,遵守对他的所有敬礼和诫命。
割礼仪式:男子出生的第八天,用火石刀割去男子阳物上的前包皮。
割礼的意义:这是人与上帝立约的标记,人由于受了割礼,不但接受了权利,也承担了义务。是一种繁殖的祝福。
后来教会主张心的割礼,因为如果心不受割礼,外面的记号毫无意义可言。进而再说,外面的阳物可以不受割礼,但心一定要割礼,因为在基督耶稣内,割礼或不割礼都算不得什么,唯有以爱德行事的信德。
割礼的效力
成为天主的子民。割礼能否赦免人的原罪?有不同的意见。有认为割礼是旧约的圣事,是圣洗圣事的预像,由于受割礼而获得原罪的赦免,不过,有认为割礼与圣洗不同,圣洗赦免原罪,是由于圣事本身产生的效力,ex opere operato,割礼却不是这样; 还有人根本否认割礼有赦免原罪的能力。
放弃割礼所受的惩罚
应由民间铲除,cut off from his people,并不是杀死,而是孤立。不是天主的子民,不能列入亚伯拉罕的子孙后裔之中,不能分占他的信仰和义德,不能做天主应许的继承者。
若问天主为何要选择在男子的阳物上做立约的记号,这是天主的自由,我人不能测透。 哈哈。
又见橡树
天主一行三人前来的时候,亚伯拉罕正坐在帐篷门口,天主于是在Mamre 橡树下现身。后来,他们在橡树下洗脚,休息,吃东西。
这一行三人中,除了天主,另外两位是谁?是天使吗?下文只说是使者,天主派他们去索多玛城考查,是否要摧毁整座城市。
撒拉心里偷笑,被天主知道了,她还否认。这就是不信主,算是犯罪了。她居然敢怀疑主的话,于是受到主的斥责。但是既然天主拣选了亚伯拉罕,也已经说过会让她怀孕生子,天主也就没有收回他的话,如果因她的怀疑而收回,导致撒拉没有生子,反倒显得上帝的话不能成真了。
所以,上帝没有惩罚她,还是让她怀孕生下以撒。
亚伯拉罕求情
亚伯拉罕的求情,从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最后到十,天主答应,只要索多玛城内哪怕有十个义人,他也不会摧毁这座城市。
亚伯拉罕的求情方式,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特殊的祈祷方式,近似于讨价还价,直到达到目的为止。
上帝因为索多玛与蛾摩拉的罪恶,要毁灭两城,亚伯拉罕向他求情,天主答应,若在城中能找到十个义人,他就不毁那城。结果,耶和华所派的两位天使一去,所见义人,唯有罗得一家,天使告诉罗德到山上避难,逃难时切不可回头看,罗德的妻不遵神谕回头看了一眼,化作盐柱。
黄昏时,罗德坐在索多玛的城门门口
据说,城门门口是商贾的交易场所,又是民众聚集聊天、决定争执、诉讼的场所。
罗德这个人
首先,很贪心。第十三章亚伯拉罕跟他分家时,让他先选,罗得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那一片地在上帝未灭索多玛,蛾摩拉以前如同伊甸园一般富裕,也像埃及地。于是他就选择约旦河的全平原,往东迁移。
他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说明他自私、懦弱、贪恋世俗,因贪图人世的安逸和奢华,才选择了让家人趋附了充满物欲污染身心的危险环境,居住在恶人中间。
到天使让他快快离开索多玛,他们要毁灭这座城市时,他不像亚伯拉罕那般毫不犹豫,听到天主的命令立即起身,他舍不得在索多玛的财产,迟延不愿离去。
但是,当时索多玛和蛾摩拉已经彻底败坏,相比那些人而言,罗德还算是义人。第一,他为了保护天使,情愿献出自己的两个女儿,她们还是处女。虽然这一举动也不能说无罪,但上帝还是满意的,至少显示出他对上帝的尊敬。
另,《新约·彼得后书》2:6-7中,使徒彼得说罗得是义人,为所多玛与蛾摩拉中恶人的淫行忧伤,他的义心天天伤痛。
为什么罗得要献出自己的两个处女女儿?因为索多玛人淫乱,“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据信这两位天使年青俊美,他们动了坏心,最后得到火刑的处罚。
罗得的两个未来女婿,因不信上帝,因此未能跟罗得一起逃离。只有罗得、罗得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逃了出来。
妻子因想回头看看上帝到底给了处罚没有,因而变成盐柱。其寓意在于:
1犯了怀疑上帝的罪过,居然对天主的话怀着狐疑的心理,就此走了恶运,立即身死。
2停止回头看,要仰望上帝;
3上帝是在帮助你放下一切阻碍你的东西;
4步入上帝的计划、旨意和应许之中
上帝消灭两座城市,违背了他与诺亚的立约,
罗得与女儿乱伦 – 摩押人和亚门人
罗得带着两个女儿离开城市,躲到山洞里居住。两个女儿看到“地上又没有男人”,就想与父亲乱伦来留下后代。这个想法有点奇怪。
罗得并没有这个想法,他如想,完全可以再娶,成立新家庭。这两个女儿的想法十分粗鄙,想靠着跟父亲同房来给自己留下后代,甚至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而圣经此处只是客观记载了这件事,未加批评,看来也觉得在当时是正常的。
摩押人和亚门人是乱伦而生的后代,意味着犯罪势力,到摩西出埃及时,他们阻挠摩西回归,神要求摩西不得攻打自己的亲族,所以摩西在旷野里绕了四十年,让摩西受族人的质疑与责难,让摩西受尽遵守神示的考验。。。此是后话,但这两族人最后仍旧败亡。
最大的疑问
上帝毁灭索多玛和蛾摩拉两城,用硫磺和火烧死了两座城市里的所有人,此举是否违反了他自己的誓言,当初大洪水退去,诺亚从方舟中出来时,8:21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再查,上帝是说不再用洪水毁灭人类,用火还是可以的。
又说撒拉是自己的妹妹,这个时候老两口即将100岁,不知道撒拉能有多美,她自己在第十八章中说早已经停经哪里还能生得出孩子,就这样,她还是被基拉耳王亚比米勒(Abimelech king of Gerar) 派人带走了。为此,天主又惩罚了这不知情的国王,真是没有道理,不惩罚说谎的亚伯拉罕,却来惩罚这无辜的人。上帝的偏袒是很明显的。
另,原来亚伯拉罕与妻子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又一起乱伦事件。
亚伯拉罕在100岁时又得了一个儿子,以撒Issac,这个儿子是他的妻子撒拉生的。此时,他早有一个儿子以实玛利,按说,以实玛利才是他的长子,此时已有14岁。
以撒3岁,以实玛利17岁时,撒拉看见两个孩子一同玩笑,她不开心了,担心以实玛利会抢走以撒的继承权,就让亚伯拉罕将母子俩赶走。
亚伯拉罕心里忧愁。这本是正妻与使女吃醋,两个孩子争夺财产的老套故事,但是,虽然亚伯拉罕非常喜欢以实玛利,但是上帝指示他按撒拉的意思办,将以实玛利和他母亲赶走。
亚伯拉罕顺从地照办了。
这两个儿子有什么区别?有很大的区别,这区别不是正出、庶出的区别,而在于: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与使女所生,这是凭人的血气所生;而以撒,是亚伯拉罕100岁撒拉90岁时所生,是凭上帝的应许所生,上帝是要以撒这一支的。
第二十二章 The Command to Sacrifice Isaac 献祭以撒的命令
天主考验亚伯拉罕是否无条件服从上帝、敬畏上帝,命他把唯一的儿子以撒献为全燔祭。亚伯拉罕一一照办,毫不犹豫。
他服侍上帝有如没有头脑的人,而上帝就需要这种盲目的崇拜、无条件的服从。上帝是个独裁者。
亚伯拉罕是多么地想要一个儿子(见15:2-3),天主多少次安慰他,应许他,说他的子孙将跟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沙子一样多。好不容易,他在86岁时,使女夏甲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以实玛利,100岁时妻子撒拉给他生了第二个儿子以撒。他不是不爱以实玛利,但是上帝让他把以实玛利赶走,他就照办了。现在,上帝又要他用唯一的儿子以撒作全燔祭,而且要他亲自操办。但亚伯拉罕全部照办了,毫不迟疑。
一般人此时肯定会无比悲痛、怀疑,不理解,种种挣扎,可是,亚伯拉罕是平静地接受,带着以撒上山,还让儿子背着祭祀用的木柴。这几节的字里行间看不到亚伯拉罕的一丝痛苦。
Isaac: My father. 阿爸。
Abraham: Here am I, my son. 我在这里,我儿。
Isaac: Behold the fire and the wood, but where is the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 看,这里有火有柴,但是作全燔祭的羔羊在哪里?
Abraham: My son, God will provide himself a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 我儿,天主自会照料作全燔祭的羔羊。
儿子背着柴走在前面,父亲走在后面。有说此处的以撒是耶稣的预像,耶稣肩负粗重的苦柴,走上听命的圣山,将自己献于天主圣父。
当以撒终于知道自己就是那用作全燔祭的羔羊时,他也像父亲一样,没有挣扎没有犹豫,平静地接受了,让父亲将自己绑在柴堆上。但是,如果真的是平静地接受的话,还用得着绑住吗?存疑。
此一节的重大意义是:人应怎样绝对地服从天主,作无条件的自我牺牲。
天主教的圣经特地解释,此处显现出犹太教的道德是如何的优越,远在以色列邻邦的一切民族的宗教之上。因为,那个时候,四周的民族每每这时,我就迷惑,如果用圣经的思维来看,难道其他民族不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不是从亚当夏娃分出来的,人可以迷失正道,但上帝为什么会抛弃他的子民呢?
“God will provide.”
天主自会照料,或,耶和华必会预备。这已成了一句谚语。每当人们面临大难,切望天主的救助时,就可以说:在山上天主自会照料。意思是,既然天主怜悯亚伯拉罕,也会怜悯我们。
撒拉逝世埋葬
撒拉活了127岁,埋葬在异乡。赫特人(the Hittites)很尊重亚伯拉罕,称他为my lord,彼此是何等的礼貌与谦恭,多么和谐。
The full price of the field in Machpelah with the cave that was in it and all the trees that were in the field, throughout its whole area is four hundred shekels of silver. 那块地、位于那块地上的那个山洞,以及整块地周围的树一起,值400 shekel 银子。
奇怪的是,相亲、提亲过程,瑞贝卡的父亲Bethuel 都没怎么出面,(除了24:50:Then Laban and Bethuel answered),出面的只有她的哥哥拉班,后来母亲也露了一下脸,瑞贝卡就走了。
最后一段很有意思。在他母亲的帐篷里与妻子圆房,这感觉很怪。而且,还补上一句so Isaac was comforted after his mother’s death. 从下一章得知,以撒娶妻时已经40岁了。他很爱他的母亲啊。
弗洛伊德的影响此时显现,我怀疑以撒有恋母情结。潜意识里乱伦了。是我太黑暗吗?
续弦不如原配,哪里都一样
亚伯拉罕晚年又娶了一个妻子,妻子还给他生了好多孩子,但这些都不算什么,只有以撒,是他的正妻生的儿子,才最重要。续弦不被认可,明明用的是marry这个字,但后文只将其视为concubines,妾。
可见,他们也像中国一样十分重视血统,正妻、长子、嫡出之类。但是,在中国,续弦仍被视为正妻。但是犹太人不同。
这一段的用意,据天主教学者说是为了解释迦南地区东部和东南部的一些部族的来源,他们是以色列族的亲属,但不是直系。只有以撒才是亚伯拉罕和撒拉生的,才是正宗的犹太人。
亚伯拉罕将自己的所有财产和土地都给了以撒,而以实玛利和其他这些儿子,仅是给些礼物,打发他们向东去,住在东方。
以实玛利的地位之所于不同于后面这些儿子,因为他虽然庶出,但是长子,这是怎么也无法掩饰的,他有firstborn 的权利。所以亚伯拉罕死后,是由他和以撒两人一起将父亲埋葬的,与撒拉合葬。亚伯拉罕活了175岁。
以实玛利(137岁)的后代
以撒的后代:双胞胎,以扫和雅各,将成为两个国家两个民族,大的将服从小的。
教徒们、经书上都认为这是天主的规定,虽然万般不平,也没有办法。
雅各出生时抓着以扫的脚后跟,似乎想把他扯回来,好让自己先出去,挣得头生子的地位。
以扫出卖长子名分
果然,长大后,以扫为了吃出让了长子名分。从这个小故事看来,以扫不珍惜自己的长子名分,为了口腹之欲,就出卖了自己的长子名分。而雅各贪婪、自私,他对长子名分觊觎已久,这下乘人之危得到了。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圣保罗说:我们可以说什么呢?难道说天主不公吗?绝对不是……他愿意恩待谁,就恩待谁;他愿意使谁心硬,就使谁心硬。
我不这样看,我觉得这是人造神,而非神造人的证据。这说明胜者为王,圣经是雅各的后人写的,自然将神的恩准赋予了雅各。我很难理解上帝会选择这样一个心绪不正的人成为犹太人的祖先。从另一个方面说,我觉得犹太人从最开始最开始,从根子上就不正,就是不是什么好人。
以撒又重复亚伯拉罕的谎言,将自己的妻子说成自己的妹妹。亚伯拉罕那次,还可以洗白一下,说两人真是兄妹,但这一次,是叔叔侄女的关系,为了活命,隐瞒夫妻事实,反说是兄妹,这完全是撒谎了。而且这种谎言是会害到其他人的,因为天主简单粗暴,他拣选的人,撒点谎完全不是问题,但如果其他族裔的人碰了以撒的妻子,哪怕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天主也会施以严重惩罚的,参见亚伯拉罕那一次,天主让国王全家得病,不能生育……。
总之,跟上帝没有道理可讲。总之,亚伯拉罕也好,以撒也好,一路货色,胆小、不诚实,但是听主的话。主就喜欢这样的人。
那时候的男人都四十岁才结婚吗? Issac、Esau都是四十岁结的婚。
思高圣经说Esau娶了两个非本族裔的妻子,而与当地女子结婚,这违背了父母的意思,是家中连续忿怒、伤心的根源。但从圣经上我看不出是Esau自作主张要娶这两个女人,相反,我没有看到以撒为儿子娶妻操心,他并没有像亚伯拉罕派仆人远去故乡为他娶妻。
总之,为了给日后雅各夺权铺路,现在先抹黑Esau。
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Isaac Blesses Jacob”,思高圣经将之翻译成“雅各布巧夺祝福”,“巧夺”,重点在“巧”字上面,显见得对其的夸赞。
很普通的家庭故事,兄弟争权。从古自今,不论皇室还是普通人家,上演过多少遍。但是,人类社会还是有其自身的正义评判标准。如果按这个标准看,Jacob夺取Esau 的祝福,这是不义的,是靠着欺骗手段骗取的,按理说,这种来之不义的祝福有用吗?算数吗?似乎有用,似乎算数,因为Jacob被祝福,得到了上帝的认可。
圣保罗说:我们可以说什么呢?难道说天主不公吗?绝对不是……他愿意恩待谁,就恩待谁;他愿意使谁心硬,就使谁心硬。
从中我得出两种结论,要么在上帝眼中没有人类的所谓正义与是非对错;要么这整个基督教、犹太教 、这整个的旧约,都是人造的,是“成王败寇”的结果,证明历史确实是由成功者书写的。这部旧约的书写者以色列人,而Jacob就是以色列,我们还有什么好说呢。唯一能夸奖的就是他们实事求是的写了下来,让我们看到了真相。而不像后来的人物对历史各种篡改。不过,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根本不care,或者从根本上就没觉得Jacob的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妥。
Jacob和他妈妈瑞贝卡的这种可耻的行为,可会不会受到惩罚?为后世的人竖立了一个多么可怕的榜样。
惩罚多少有一点吧。瑞贝卡也真够偏心的,我对她的疑问:“Why should I lose both of you in one day? ”感到好笑。这不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吗?从此失去两个儿子,大儿子不理她,雅各被迫暂时远走他乡躲避哥哥的怒火。她到死再也没有见到儿子。
雅各的惩罚是将来他被岳父、及自己儿子以同样的手段欺骗。但在他这种一贯耍心机骗人的人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惩罚。
以撒对大儿子的祝福中,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一句:“when you break loose, you shall break his yoke from your neck. ” Esau会如何摆脱弟弟呢?
Esau 是个没有心机,善良的人。有四件事可以证明:
从第26章,肚子饿极了的时候,为了吃就轻易让出长子名分;
生弟弟的气,气得说要杀了他。如果是有心机的恶人,比如弟弟Jacob,绝对不会大声说出来,让别人听到,只会暗地里谋划成事。也可见他只是气头上嘴里说说而已,并没有任何行动。
知道母亲不喜欢他的两个异族妻子,又娶了以实玛利的女儿为妻(又是近亲结婚,叔叔与侄女),讨母亲欢心,虽然他母亲实在不喜欢他。他的心是善良的,孝顺的。我相信前面两位妻子也并不是他故意违逆父母而强娶的,只能说明父母没有在他娶妻上向为弟弟娶妻那样强调并操心。
二十年后,弟弟回乡,他早已不计前嫌,前来迎接弟弟,还想护送弟弟一同回去。而弟弟Jacob却疑心病重重,有心机的人、有坏心眼的人,一般不会轻易相信别人,所以Jacob推三阻四,一再谢绝哥哥的好意,让哥哥前走,然后他自己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这一章,最大的感觉就是,原来以色列人从根子上就是坏的,从他们的最最最祖先算起,就不是什么好人。
雅各的天梯
雅各枕着石头睡觉做梦,梦见天梯,天使们利用梯子上去下来,天主又现身,向他许诺,赐福。至于他撒谎欺骗得来以撒的祝福,根本不提,上帝根本不在乎这种欺骗。
雅各在石头上倒油,称油祭,油祭是极罕见的事。以前的人们相信竖立的长石头,是神衹的依据,因此迦南人将它们当作Baal来崇拜,后来,像这样的石柱和石头,都被毁掉,而且还禁止以色列人立这样的石头。见出埃及记23:24:“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却要把神像尽行拆毁,打碎他们的柱像 。”利未记26:1:“你们不可作什么虚无的神像 ,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什么錾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雅各醒来后说:“神若与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给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后世的什一税从此而来的吧?
我觉得这种许诺像一种交易,神若怎么样怎样,我就怎么怎么样……好像是谈条件,我每每心里发愿,说如果老天爷让我如何如何,我就如何如何,说完后,自己又笑自己,这不是要胁老天爷吗?不虔诚,老天爷不会管的,确实也没管过。看来,在基督教里,这种谈条件般的许愿是被天主所接受认可的。或许,任性的上帝愿意听见谁就听见谁。
遇到Rachel,并娶她为妻
先来到一口井旁,当时有三群羊卧在井边,井上盖着大石块。井口所盖的石头,相当的大,大概要有三个人才能挪开。而放这种石块的目的, 免得别牧羊人不在时,有人先去取了水饮羊,致使后去的人水不足,等大家到齐了之后再打开石板取水。但是,雅各没有管这一套,他打开石板,取水让拉结(Rachel)饮了她的羊。他没有征求在一旁等待的另三位牧羊人的同意,也不管是否还要等待其他未到的牧羊人……他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人。
雅各娶了拉班的两个女儿: Leah 和 Rachel
雅各被舅舅欺骗,花了七年,娶了大女儿,只好再用七年,娶了小女儿。这两位女儿各有一位陪嫁的使女,最后都成了雅各的妻子。
按顺序成家,不管儿子、女儿,应该是世界各国都一样。记得在《傲慢与偏见》中,贵族老太太对伊莉莎白在姐姐还没有成家之前就出来交际感到吃惊与鄙视。那时候,一个姑娘出来社交就意味着成人了,要找对象结婚了。拉班也是为了先把大女儿嫁出去,再嫁小女儿。其实,按利未记18:18记,以色列人不可娶姐妹为妻。雅各违法了这一条。但是就算是法不咎溯往吧。
犹大,有赞美主的意思
很有意思的家庭生活,可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四位女人生了许多儿子。只有Leah生了一个女儿,叫Dinah,后面还有故事。
用曼陀罗(Mandrake )换取同房的权利。
雅各与舅舅分割财产。只能说这两人都不是什么义人,都有心机,虽然是亲人,但是你骗我我骗你,谁都不客气。雅各自然更胜一筹。
雅各用折下的树枝剥成白的条纹,插在水槽中,在群羊来喝水之际,牝牡相诱,生出有纹有斑的绵羊和山羊。圣经中的这段故事,居然在生物学上是真的!
Jacob 和 Rachel,真是绝配夫妻。
Rachel临走还要偷走父亲家的神像,她肯定知道那神像对父亲一家的重要性,或者说是保佑父亲一家的,但她偷它也正因如此,这不是明摆着要让父亲家遭厄运吗?
而且在她父亲搜查时,手法下作,把神像藏在骆驼鞍下,而自己骑在骆驼上,并告诉父亲,自己来月经了,不方便站起来。太下作了。
雅各在来回的路上都遇到天使。
雅各怕他哥哥Esau怕得要命,听说哥哥带了四百人来,吓死了。这说明哥哥这二十年也过得不错。
雅各与天神(天主本人?)搏斗
这个故事相当奇怪。从经文上读来,感觉雅各是与天主搏斗,而且还赢了。难道上帝还打不过雅各?雅各比上帝还厉害,我的妈呀,厉害了,雅各,厉害了,以色列人。你们为了吹嘘你们的祖先,竟然说他比上帝还厉害,与上帝摔跤,上帝都认输了: “For you have striven with God and with humans, and have prevailed.”
此处说雅各与人搏斗也赢,大约是指与他哥哥、他舅舅之间的事,他都赢了。
又有说,因为他与上帝搏斗赢了,所以他之前的欺骗行为也就被上帝原谅了,合法了,洗白了。
雅各怕得要命,朝他哥哥拜了七次。他哥哥心无芥蒂,见面后只抱着他又亲又哭。
这一章突显了Esau 的温和谦恭关爱,他完全忘了了从前的恩怨,一心高兴地迎接弟弟,要陪同弟弟一家人一道回乡。但是反观雅各,心中有愧,心中有鬼,各种提心吊胆,不敢放松警惕,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人美是非多。创世纪里的故事都离不开女人。夏娃、莎拉、瑞贝卡、瑞秋。。。
Shechem,当地酋长的儿子,被狄娜的美貌迷住,强奸了她,扣留了她,然后酋长找雅各求婚。这是Shechem的错,有错在先。连错两次。
而雅各呢,因为寄人篱下,儿子们又都放羊在外,还没有回来,不敢轻举妄动,so Jacob held his peace until they came.
11个儿子回来后,得知此事,感到受辱,异常愤怒。 他们假装同意,提出结婚的条件。要本地男人们全都行割礼。
Shechem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他还来到城下,要求城里所有男人都如此做。但是,此处他的话中透露了他们的小算盘:我们受了割礼后,岂不同他们一样,Will not their livestock, their property, and all their animals be ours? 这是他的第三错。
但是,他以及全城的所有人是否就该死?是否雅各的儿子们就有理由洗劫这座城市?
事后,雅各责备他们并非他们不该杀人抢劫,而是怕自己人单力薄,招人报复。他的儿子们却振振有词地反问:Should our sister be treated like a whore?
这也算是名誉杀人吧。
太狠了。也许古代人都那样狠吧。在古时候,能活下来真不容易,不定哪天就飞来横祸,惨死了。
只是,我觉得Shechem虽有三错,但他并没有待狄娜如妓女,he loved the girl, and spoke tenderly to her.
当上帝自己说:Put away the foreign gods that are among you。。。
我就知道,这世界上并没有唯一真神,或者说这世上并没有神,神(或,唯一真神)只存在于信仰的头脑中。再一次,圣经证明了,是人造神,并非神造人。
当他们逃走时,a terror from God fell upon the cities all around them, so that no one pursued them. 再一次,在上帝面前不要讲正义,上帝只保护他要保护的人。
圣经写到这里,非常有意思的宕开一笔,写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边橡树底下。那棵树名叫亚伦巴古(Allon bachuth)。
Allon bachuth – the oak of weeping, 哭泣的橡树。这棵树应该就是第12:6中所说那棵橡树: the oka of Moreh.
这一章死了好几个人,利百加的奶母、Rachel, 以及Issac。
雅各的妻子Rachel (中译名:拉结、辣黑尔,)死于难产,生下她的第二个儿子,雅各的第十二子本雅明,意即我右手的儿子。希伯来人以右边为更幸运,更重要的部分。见第四十八章
雅各的大儿子Reuben,跟他的小妾,第二个妻子的使女彼耳哈通奸,乱伦。后因此被剥夺长子权。
以撒逝世, 180岁。
雅各的12个儿子,应该是将来以色列人的12支派。
Leah生的:Reuben (长子), Simeon, Levi, Judah, Issachar, and Zebulun.
Rachel 生的: Joseph and Benjamin
Zilpah(Leah的女仆)生的: Gad and Asher
Bilhah(Rachel的女仆)生的: Dan and Naphtali
Edom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红”;以扫是以撒的长子、雅各的哥哥,出生时“身体发红” (The first came out red, all his body like a hairy mantle; ),以扫因为“一碗红豆汤”而随意地将长子的名分“卖”给了雅各。
25:30 Esau said to Jacob, “Let me eat some of that red stuff, for I am famished!” (Therefore he was called Edom.)
此章与前文多有不一致之处。
首先,此处以扫的三个妻子的名字与前章不一致。参见第二十六章、二十八章。
36:2 说以扫的三个妻子分别是:Adah, daughter of Elon the Hittite, Oholibamah, daughter of Anah son of Zibeon the Hivite, and Basemath, Ishmael’s daughter, sister of Nebaioth.
而26:34则说:When Esau was forty years old, he married Judith daughter of Beeri the Hittite, and Basemath daughter of Elon the Hittite;
28:9 说以实玛利的女儿:Esau went to Ishmael and took Mahalath daughter of Abraham’s son Ishmael, and sister of Nebaioth, to be his wife in addition to the wives he had.
其次,Issac祝福Esau时说,By your sword you shall live。但从这一章来看,Esau仍是以畜牧业为生,并不像以打猎为生,更不会征战。
约瑟跟哥哥们一起放羊,但是讨人厌,因为他老是向父亲打小报告,告哥哥们的状。Joseph brought a bad report of them to their father.
加上,父亲的偏心宠爱,更惹人忌恨。此时,约瑟聪明的话,就应该低调,但他不,还很得意地把做的两个梦告诉所有人。
圣经中的梦4和5.
若瑟的梦,哥哥们向他下拜。若瑟夫有一件彩衣,父亲爱他,送给他的
若瑟被哥哥们卖给以实玛利的后人,以实玛利又把他卖给了埃及法老的卫队长Potiphar。
此章中,长子Reuben算是将功补过了。由于他的出面阻挠,约瑟没有被杀,只是被抛下深坑。而且Reuben打算过会儿再救他出来,送回到父亲那儿。
社会风俗:
当时的交易,以实玛利人(阿拉伯人)的骆驼商队,运货去埃及卖:gum, balm and resin。树胶、香膏和香料。
当时如何哀悼死人:撕破衣服,腰围麻布,表示哀悼悲痛。Then Jacob tore his garments, and put sackcloth on his loins, and mourned for his son many days.
犹大与媳妇乱伦。
原因:两个儿子都死了,他不想第三个儿子也死于与这个媳妇结婚。但是媳妇不高兴,因为被犹大打发回父母家守寡,而犹大不守承诺。于是她蒙上面,诱使公公犹大与之行淫。
犹大的罪比这个媳妇的罪更重。前者是fornication, 而后者是incest。
犹大的错在于,他不让媳妇另行结婚,却打发她回自己父亲家守寡,又不信守承诺让自己的第三个儿子娶她。所以他知道自己的罪比媳妇的更大。后者可能只是想有后。另,参见Hosea 4:14, 女儿、媳妇卖淫无罪,如果男人们自己找妓女的话。
这个媳妇生的是双胞胎。以为系红线的孩子会先出来,结果他的手收回去,另一个先出来,这个叫Perez。请注意,以后的大卫王就出生于这一系。这也算一个小故事吧。
那时候,人早死夭折,找不到原因,就怪责于他们自己,说他们自己邪恶,死得罪有应得。
老二做爱时,体外射精,简直是历史上最早的避孕手段。
若瑟在埃及,普提法尔家。女主人爱上他,因他拒绝,就冤枉他。他无罪蒙冤下狱。
圣安博说:男人对女人的眼睛,必须加以防范。因为男子即便不愿意为女人所爱,但是终究会被女人爱上。(Sant Ambrogio,英文中常作 Ambrose,约340年—397年4月4日,任米兰总主教,4世纪基督教著名的拉丁教父之一。他也是天主教会公认的四大教会圣师之一。)
法老的卫队长信任约瑟,将一切都交给约瑟打理。约瑟成了他家的管家。但是,有两样东西卫队长还是不信任约瑟。一是自己吃的食物,一是自己的妻子。39:6 So he left all that he had in Joseph’s charge; and, with him there, he had no concern for anything but the food that he ate.
第四十章 两个囚犯的梦
监狱里,两个梦,一好一坏。若瑟夫释梦。
约瑟说:“解梦不是天主的事吗?“ “Do not interpretations belong to God? Please tell them to me.” (创世纪40:8)可是他自己又解起来,这是把自己当作天主了?他不怕冒犯天主吗?这不是僭越吗?奇怪。
司酒:the chief cupbearer
司厨:the chief baker
第四十一章 Joseph Interprets Pharaoh’s Dream 约瑟为法老解梦
法老的梦。七年丰年七年饥荒。若瑟夫释梦。
此处多亏司酒出狱后把他忘了,没有立即救出来。如果救出来了,约瑟肯定会离开卫队长家,是不是还在埃及就不好说了,那么这里法老做了梦也找不约瑟来解梦了。前文(40:23)算一处伏笔吧。
我的问题是,约瑟嘴里的GOD 也是埃及人的GOD吗?当时的埃及人也信上帝吗?我以为是不信的,埃及人有埃及人自己的神,那么向法老托梦的God到底是上帝还是他们自己的神?我感觉应该是前者,上帝是为了成就约瑟而向法老托梦,并非约瑟说的“It is not I; God will give Pharaoh a favorable answer.” 如果是埃及的神来托梦,约瑟却知道,就有点奇怪。
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怪怪的。约瑟跟埃及人一起讨论上帝的指示,让人误以为埃及人也信上帝。
约瑟得到法老的信任,掌管埃及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一时。此时他三十岁,法老给他改名,叫Zaphenath-paneah,又把翁城的司祭颇提斐辣(Potiphera, priest of On)的女儿Asenath嫁给他。37岁前,他有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Manasseh (遗忘之意),小儿子叫Ephraim (多产之意)。
注意,当大饥荒来临的时候,约瑟并不是开仓赈粮,救济灾民,而是卖粮给灾民,他是要收钱的。可以想见,法老会赚多少,而相应的,约瑟也会赚多少。
第四十二章 约瑟的哥哥们来埃及买粮
哥哥们向他下拜。第37章的梦成真了。(42:6)
当时加南地与埃及地语言不通。约瑟与他们说话有翻译。(42:23)
大儿子Reuben还是有长子风范,遇事时还是他出头。用自己的两个儿子向父亲作担保,要带Benjamin去埃及,以换回西蒙,并保证平安带他回来。可是,难道隔了一层,作爷爷的会杀了两个孙子不成?用我们现代的思维看,觉得不可能,觉得Reuben这是玩花样,但是在那远古的时代,看过那时候人们做出的一些奇怪的事情后,我觉得爷爷杀孙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42:37)
第四十三章 哥哥们带着Benjamin又来了
他们并不是在上章里Reuben保证完之后就马上启程去埃及救Simeon,而是等带回去的粮食吃光了,再商量去埃及的事。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10个人驼的粮食应该够吃一阵子吧,那说明他们并不急于救出Simeon。父亲和儿子们的表现让我觉得他们不是太在乎Simeon的死活,可能就当这儿子死了吧。
雅各只想着要儿子们再去买点粮食。儿子们想的是,不带上Benjamin,他们可能见不到那个人(Joseph)。
此处父子对话很生动。父亲的责怪,儿子们的委屈。(43:6-7)
这回是犹大的保证了。
整个地区大饥荒,但是还有出产,比如开心果和杏仁,奇怪。这能叫大饥荒吗?当然,开心果和杏仁不能当饭吃。(43:11)
社会风俗之:那时候埃及人不与希伯来人同桌吃饭,因为他们觉得这会是一种耻辱。也就是说埃及人的地位比希伯来人要高。但是,约瑟当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平日里与埃及人肯定一起吃过饭,不知是如何进餐的。另外,他的仆人们敢瞧不起他吗? (43:32)
第四十四章 约瑟扣留本杰明
这一章最奇怪的是与上文不符。完全成了犹大出头。老大Reuben完全不见了,犹大排行第四,成了他的专场演出。
如果把圣经当作民间故事来看,它的写作手法跟民间传说很像,人总是重复先前的整个对话,不省略。此处如此,以前以撒的仆人为以撒求亲时也这样。
犹大明知弟弟无罪,那圣杯不是弟弟偷偷的。但他并不辩解,辩解亦无益。圣奥思丁说:“困难中,公然认罪,比之喜乐中,骄傲自豪好得多。”
第四十五章 约瑟向哥哥们表明身份
约瑟支使开他的仆人们才放声大哭,可哭声真够大的,大到埃及人都听到了,法老也听到了。(45:2)
约瑟的解释很好,很谦卑。
约瑟送哥哥们回去的路上,叮嘱说:路上不要争吵。(创世纪45:24)有意思,约瑟倒像他们的大哥哥,而且很懂得他们。喜欢这种闲笔。
第四十六章 雅各带领全家来到埃及定居
上帝对雅各说:不要怕,我与你一同下到埃及……(46:4)
太具体化、太形象化上帝了,说明圣经真是后人编撰的。如果上帝真是万能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还用得着说什么我跟你一同下埃及?
此处的一个疑问是:那时候Benjamin到底多大?
从前几章看,他还很小,是个小孩子。他比哥哥们、甚至比约瑟都小得多,不可能已结婚生子。比如以下几条:
42:13 他们答说:「你的仆人们原是兄弟十二人,同是客纳罕地一个人的儿子;最小的现今在父亲那里,另一个已不在了。」
42:32 我们原是兄弟十二人,同一父亲的儿子,一个已不在了,最小的现在同我们的父亲在客纳罕地。
42:38 雅各伯答说:「我儿子不能和你们一同下去,因为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了他独自一个;
43:8 犹大又对他父亲以色列说:「你叫孩童与我同去(send the boy with me),我们就起身前去;
43:29 若瑟举目,见了他母亲亲生的弟弟本雅明,就问说:「这就是你们对我说的那小弟弟吗﹖」继而说:「孩子,愿天主保佑你!」
44:33 现在请让你的仆人留下,代替孩童给我主为奴,让孩童跟他哥哥们回去。
可是在这一章中,从以下经文看:
46:8 以下是来到埃及的以色列人,雅各伯和他子孙的名单:
……
46:21 本雅明的儿子:贝拉、贝革尔、阿市贝耳、革辣、纳阿曼、厄希、洛士、慕平、胡平和阿尔得:
46:27 此外还有若瑟在埃及所生的儿子二人:雅各伯家来到埃及的全体人数,共计七十人。
从以上可知,本雅明已经很大了,他是带着这些孩子们来的,而不是在埃及长大成家后在埃及生的。
前后矛盾。但是,但是,anyway,也就这么一说罢了。
下埃及的一共七十人,住在Goshen.
第四十七章 雅各一家在埃及定居下来
Sojourn 一词 (创世纪47:8-9)
Pharaoh said to Jacob, “How many are the years of your life?”
Jacob said to Pharaoh, “The years of my earthly sojourn are one hundred thirty; few and hard have been the years of my life.
看到sojourn这个词,很受触动,一下子想到“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我国古人早就有人生如逆旅,我们只不过是远行客,来世上走一遭而已。古今中外同一感受!
约瑟新政 – 土地法
约瑟用粮食买下埃及人及他们的土地。他不做慈善,只是交易,埃及人为了活命,先是把钱花光,然后把牲畜卖给他、把土地卖给他、把自己卖身为奴。最后,约瑟规定,所有土地收入,五分之一归法老。但祭司的土地例外。
雅各活了147岁,死了。死前要约瑟保证把他葬回故乡。叶落归要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他们在埃及的确切住处,两处说Goshen, 一处说Rameses (创世纪47:11)
据说,Rameses是Goshen的一个城镇,这是法老为加重以色列人的劳役而建筑的(?)(出埃及记1:11)后来,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就是从这里启程的。(出埃及记12:37;民数记33:3)
第四十八章 雅各祝福孙子
雅各的操作我不懂,他是要把孙子当成自己的儿子,那犹太民族岂不是有十四个支派,但从后面的圣经看,并非如此。以下这段经文真有点怪。
雅各对约瑟说:我未到埃及见你以前,你在埃及国所生的两个儿子,由今起应归于我;厄弗辣因和默纳协属我全如勒乌本和西默盎一样。(创世纪48:5)
Therefore your two sons, who were born to you in the land of Egypt before I came to you in Egypt, are now mine; Ephraim and Manasseh shall be mine, just as Reuben and Simeon are.
雅各故意把祝福送给约瑟的第二个儿子,有意忽视长孙。并不是他眼神不好,约瑟想纠正他,他仍执意如此。只能说,他自己也是老二,他就喜欢老二。或者,如果说这也是上帝的旨意的话,那么上帝一贯就喜欢老二,比如该引和亚伯,比如以扫和雅各,上帝总是站在老二一边,此时亦如此。
我不懂上帝的安排,也许他认为,所有的头生子都是属于他的?老二才是属于人间的?如果头生子是属于他,上帝更应该给头生子更好的未来才是啊?不明白。这是我无知的瞎想,上帝此时一定在发笑。
第四十九章 雅各祝福十二个儿子
父亲临死前祝福儿子,这是犹太民族的风俗吗?这种祝福似乎特别重要,因为它不仅是祝福,而且是预言,是能成真的预言。
从这一章看,雅各对犹大(第四子)和约瑟(第十一子)的评价最高。
Reuben: 由于与雅各的小妾通奸,失去了长子的祝福。
Simeon & Levi: 凶暴残忍(在Shechem屠城),也没有得到祝福。日后,Simeon一支列入了犹大的领域,Levi在《出埃及记》里杀掉所有崇拜金牛的人,但杀人不算什么,只要是为了上帝就可以。因此,Levi一支取得了祭司的地位。
Judah:得到了长子的祝福。各种美好的祝愿。权杖不离他膝间,应是今后要当王的。也许得益于第44章中,愿意以身为奴换取Benjamin的自由。在那个时候,很多人叫耶稣,很多人叫犹大。可惜新约以后,这个名字就毁了,整个犹太人都给毁了。所以说犹太人怎么会相信新约呢?新约完全是在诋毁他们嘛。也许得
Zebulun: 靠海吃海
Issachar:最惨的要属他了,雅各说他这一支将为奴,一世劳苦。
Dan:这一支有点可怕。像路边的毒蛇,咬伤马蹄。最好离他远一点。
Gad:看来战争不断。
Asher:看来占领的水土丰美的地方,吃食无忧的。
Naphtali: 像自由的母鹿,歌声悦耳。应该是能说会道的一支。
Joseph:祝福比犹大的还好。这是最好的祝福。
Benjamin:不是好惹的,一只爱掠夺的豺狼,早上掠夺晚上分赃。
雅各活了一百四十七岁。
奇怪的是,他最喜爱的妻子Rachel没有葬在祖坟里,而是随便埋在路上,日后也没有起念迁坟回来。倒是他的第一位妻子Leah,葬在了那里。
第五十章 雅各死后极备哀荣
雅各死后,约瑟让医生用香料embalm他,是包裹还是香熏?反正这个花了四十天,埃及人为雅各哭了七十天。然后在约旦河对岸,在the threshing-floor of Atad,为雅各办了七天的隆重葬礼。当地的迦南人还以为是埃及人的葬礼。
查 embalm一词,是尸体防腐处理。应该和做木乃伊一样。
最后,约瑟宽大为怀,既往不咎,向哥哥们保证不会伤害他们,但死前对兄弟们说,要把他葬回迦南的祖坟里去。
《创世纪》最后的一段文字,实是《出埃及记》的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