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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这两个新闻看不堪承受的人性之恶

(2025-07-30 05:49:47) 下一个

昨天,接连看到两个不幸且让人愤懑的新闻。

一个新闻是,一个来自河南农村的年轻人打车从上海虹桥高铁站到浦东新区,本与司机私下谈好100元,但付费时不小心付成1010元,索要无果,数日后自杀。

死者的哥哥说,出事的是家中最小的弟弟,将满19岁,今年3月29日第一次来上海,本准备投靠在上海打工的堂弟。发现支付错误后,弟弟通过微信留言要求退款,司机却没有任何回复。

哥哥得知弟弟有轻生念头,从河南赶赴上海,苦苦寻找,于4月9日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弟弟尸体,确认他喝农药自杀。

事情发生三个多月了,死者家属刚开始还能打通那个出租车司机的电话,但后来再也无法接通。

他们把出租车司机告到法庭,要求其退还多收的910元车费并道歉,但7月16日开庭时,司机连面也没有露。

正是这个出租车司机的自私冷漠,把一个农村青年推向绝境。

有人说这个自杀的小伙子心理素质太差,为区区910元钱放弃生命实在不值。这910元钱对不少人来说,也许是个小数字,但对于一个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却实在有沉甸甸的分量。

不难设想,一个农村老人的养老金不过100多元,老人为了送孩子去远方的城市挣钱,不惜拿出自己多半年的养老金。这笔钱不小心被弄丢了,会给一个农村孩子造成多大的负担?

这是一个不公平的时代。在某些人眼里不值一提的生命之轻,在他人身上就可能是不堪承受生命之重。

另一个让人痛心的新闻是,4月8日,广东揭西县一小区住宅因锂电池着火发生火灾,两个孩子不幸遇难,分别是2岁与7岁。

孩子的爸爸说,起火的房子是孩子的爷爷和继奶奶家,平时孩子不跟他们住一起,事发前爷爷过生日,孩子留在那边住,起火时只有继奶奶与孩子在家,继奶奶独自跑下楼逃生,两个孩子遇难。

他无法理解继奶奶为何不带孩子一起逃生,“她34周岁,我们质疑她为何见死不救,一个7岁,一个2岁的小孩,一只手都能抱得出来,即使是一个女的,一只手也能拎出来。她(继奶奶)一根头发都没烧到。”

孩子的爸爸一直想追究继奶奶法律责任,当地公安机却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继奶奶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难以想象,当火灾突然发生时,一个34岁的壮年妇女,会不管身边的两个幼小的孩子,自己单独逃出来,一个头发也没有烧着。

有人评论说:“毕竟没有血缘关系,见死不救虽然不道德,但是不犯法。”

即使这位继奶奶对两个幼儿之死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她的良心呢?法律虽然会放过她,但她的良心会放过她吗?

透过这两个新闻,人们看到了人心有多恶!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邪恶都逃过了法律的惩罚。

我想,许多人看到这两个新闻,都会感到痛苦压抑,为这个世代随处可见的人性之恶。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有一部有名的小说《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透过这两个新闻,我看到让人难以承受的人性之恶。

那个服毒自杀的年轻人死于生活的艰难、内心的自责,更是死于对人性的失望,死于难以承受的人性之恶。

然而,当我们为他人的人性之恶感到愤怒的同时,更应该省察自己的内心,省察自己是否有这样的恶。

来自他人身上的人性之恶固然让人感到痛苦压抑,但来自自己身上的人性之恶更让一个人失去真正的盼望。

一个人身上的人性之恶会让他人难以承受,但其实更让自己的生命难以承受。人性之恶能杀死他人的身体,更能杀死自己的灵魂。

人人都会有死亡,而且死后一定会有审判。罪恶的人性能逃过世上的法律,不可能逃脱终极的审判。哪个人能担得起罪的重负?

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性之恶,若不悔改,最终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作者:诗意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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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sandstone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把酒论思' 的评论 : “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
sandstone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stop-loss' 的评论 : 有道理。
sandstone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北京_01link' 的评论 : 民事诉讼是一种途径。
把酒论思 回复 悄悄话 法不法,则不法,自己给说法。
stop-loss 回复 悄悄话 精致利己主义的文化的必然结果
北京_01link 回复 悄悄话 的确是邪恶。如果在美国刑事诉讼不行,可以民事诉讼。追责, 诸如那个司机多收钱。女士不尽职,不管孩子。没犯法,但有纠纷,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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