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近代欧洲民族主义逐渐兴起,民族国家一个个拔地而起,前后不过百年左右时间,世界上众多落后民族,或先或后,几乎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国权平等问题上,站到同一起跑线上。
但是,就像汉斯·摩根索说过的那样,现代民族主义其实具有两方面的功效,或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
它一方面固然提供给了世界上各种族群以自由、自决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时它也在一切族群、民族、国家的人心中播下了自由、平等思想的种子,为权利平等、人民主权观念提供了政治合法性基础。
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个人自由、权利平等,通过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和议会制来监督政府,形成社会公意和政治认同,其实是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制度形成发展的一种合乎逻辑的进化产物,是确保自由贸易、平等交换原则畅行无阻的政治法律保障。而对那些远不具备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基础,没有可能在农业社会,甚至游牧社会基础上一步建起民主政治空中阁楼的落后民族或国家来说,这种民族主义思想的冲击与影响,所带来的效果就注定会是多向度的。一方面,它很容易点着落后族群要求独立的火焰,催生其民族自决的强烈冲动;另一方面,它也不可避免地会刺激起落后民族和国家中知识分子的权利意识、自由思想,以及人民主权的各种政治诉求,因而在相当程度上分化那里的民族主义运动。
民族主义思想观念在中国的传播就造成了这种巨大的张力,甚至在20世纪许多知识分子自身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就发生过这种分裂的情况。
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梁启超就是最典型的“不惜以今日之我,难昔日之我”的代表。他可以说是最早在中国系统介绍传播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思想的人了。他从一开始就清楚地意识到,今日西方所谓之国,并非中国古代之国;20世纪所谓的民族,与传统中华之民族也不可同日而语。当今所谓“民族主义”,实为“国民主义”。“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凡压迫钳制民权者无异于“自弃其国”。故现代之国,民权兴,则国权立;人民自由,国家才能真自由。
但是,介绍西方民权思想是一回事,想把它应用到中国的现实政治中来,就不能不遭遇无穷之烦恼了。尤其是梁启超于辛亥革命后兴冲冲地回到国内准备大干一番时,先是孙中山一派人很快再度揭旗革命,接着袁世凯政府乘机解散了国会,而且还蠢蠢于复辟帝制。在接连碰壁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在1915年写下一篇题为《痛定罪言》的长文,一一列举出当今中国官府之专制、官吏之腐败、人民之悲苦、社会之黑暗的乱象,痛陈“吾不知有国之优于无国者果何在也?”他坦承自己的政治抱负面临着一个严酷的客观现实,即:“凡东西各国一切良法美意,一入吾国而无不为万弊之丛。”他显然不明白问题的根结所在,只是一方面公开质疑:这样的国让人如何去爱?一方面大声发问道:“中国人是否尚有统治自国之能力?”
另一位后来居上的启蒙思想家陈独秀,几乎有着相同的看法与困惑。
陈固然仅小梁五六岁,其接触、学习西方启蒙思想的过程却与梁差了将近一代人时间。一些研究者甚至认为,他开始踏上政治这条路时,根本就是“康党”中人。因为陈早期在政治上确曾同情过康、梁一派的主张,故他最初获得的民族国家观念,也深受梁的思想影响。像他早年所谈的“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人人有应当尽力于这大家的大义”;一个国家必须有一定的领土、人民和主权,“这主权原是归全国国民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侵犯;以及他相信的“通古斯族”(满族)也是全国四大族之一等观点,都可以从梁启超当年在日本办的《清议报》《新民丛报》的文字中找到源头。这或许也是面对辛亥革命后之乱象,陈独秀和梁启超会有近乎一致的感触与看法的重要原因。两者之间的不同,多半只是在于陈独秀对现实政治的那种绝望心情,要比梁启超更敏感、也更激烈、更彻底罢了。
说陈独秀比梁启超更敏感,是因为早在梁文发表一年前,他就对袁政府下“百政俱废”“繁刑苛税”“生机断绝”,乃至打算复辟帝制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了。其随后写下的《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也比梁文早发表了半年时间。
说陈独秀的观点比梁启超更激烈、更彻底,是因为梁启超质疑爱国,还只停留在无可奈何的情绪宣泄层面。他固然痛陈“官僚蠹国”“党人病国”和政府可恶,斥骂那些全靠国家豢养,却“学无专长”“事无专业”,又实为官僚、党人和政府后备军的“士大夫”们,末了却不能不仍旧指望这些扶不起来的阿斗,能够“自新”“革面”,说非如此“然后国事始有所寄”。陈独秀则不然,他从一开始就从内心里看透了政府及“士大夫”们鼓吹、提倡的“爱国”之虚伪,以至忿忿然相信:今日“国人唯一之希望,外人之分割耳”。
较十年前陈独秀常常表现得慷慨激昂、热血贲张的爱国救亡言论,此时的他显然已进入到一种思考状态中了。辛亥功成,民国确立,不过两三年就闹成如此局面,验之以人民主权思想,他再清楚不过地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幼稚与无理性。
他开篇即声言:“爱国心为立国之要素”,没有谁会反对爱国。问题是,“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其目的在保障权利,共谋幸福,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但古代中国,“号为建设国家者,凡数十次,皆未尝为吾人谋福利,且为戕害吾人福利之蟊贼。”“即有圣君贤相,发政施仁,亦为其福祚攸长之计,决非以国民之幸福与权利为准的也。”今日中国,“贪吏展牙于都邑,盗贼接踵于国中,法令从心,冤狱山积,交通梗塞,水旱仍天”;“敌视异己如故也,耀兵残民如故也,漠视法治如故也,紊乱财政如故也,奋私无纪殆更有甚焉”。吾民何辜,“非留此屠戮人民之国家以为罚而莫可赎耶?”
陈独秀的逻辑很简单:“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若此国家实无立国之必要,更无爱国之可言。过昵感情,侈言爱国,而其知识首不足理解国家为何物者,其爱之也愈殷,其愚也益甚。”
研究者们对此文的解说林林总总,但迄今为止,似还鲜有人正视其关于“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和亡国之民未必苦于有国之民的说法。甚至有学者说,对于陈独秀所谓“国人唯一之希望,外人之分割耳”的说法,大可不必当真,因为那大概只是陈对形势的一种判断。
然而,如果我们要读懂陈独秀为何从此竟渐渐走上了一条与梁启超完全不同的政治道路,就不能故意无视或曲解他此文中表现出来的反民族主义,尤其是反国家主义的思想倾向。
必须肯定的是,陈独秀此时对人民主权思想的了解还较肤浅。文章所谈种种,与其说在强调现实政治中民权不兴的恶果,倒不如说是站在传统儒学恤民救民思想基础上在探讨减轻人民痛苦的妥协之法。也因此,他才会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大谈特谈中国当亡的道理和逻辑。
他解释说:“亡国为奴,何事可怖?”凡不能保障人民权利,谋人民幸福的国家,“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比如印度、朝鲜,虽殖民于英、日,至少归于法治之下,“百政具兴,盗贼敛迹,讼狱不稽,尤为其民莫大之福。”像枭雄争于朝、地主虐于野的墨西哥,如能附于美,亦可知“其人民自由幸福,必远胜于今日。”当下中国,“以吾土地之广,惟租界居民得以安宁自由。是以辛亥京津之变,癸丑南京之役,人民咸以其地不立化夷场为憾。此非京、津、江南人民之无爱国心也,国家实不能保民而致其爱”。若强以爱国,适足祸民,届时“海外之师至,吾民必且有垂涕而迎之者矣。”
不难看出,陈独秀认定“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其出发点只是基于人民福祉的考量。但这个时候的他,内心仍颇纠结。他在文中不能不再三强调:“吾人非咒尔亡”,所以非走这步不可,实在是因为“民无建国之力”。与梁启超一样,他相信:“今吾国之患,非独在政府。国民之智力,由面面观之,能否建设国家于二十世纪??诚不能无所怀疑。”
相信“民无建国之力”,多半正是陈独秀下大力气创办《青年杂志》之目的。他明确讲:吾人深知国家之罪恶,且知国家终会退出历史舞台,但在当今世界民族国家林立的条件下,吾国民犹在散沙时代,故还不能不承认“国家主义,实为吾人目前自救之良方”。然而“近世之国家主义,乃民主的国家,非民奴的国家。民主国家,真国家也,国民之公产也,以人民为主人,以执政为公仆者也。”要在中国建立起这样的国家,只要靠青年人“急起直追”,“脱蒙昧时代”,养成自主、自由之人格才有可能。更何况,人类未来进步发展必会趋于大同,国人非“若法兰西人”不可。“其执戈而为平等、博爱、自由战者,盖十人而八九焉。”
事实上,1914年以后的陈独秀对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甚至爱国主义已充满怀疑。他坚信人类理应在自由、平等、博爱的原则下谋共同的生活。虽置身言论界,陈不能不就中国所面临的种种现实问题发表见解,但只要稍有机会,他还是会冒出反国家的尖刻意见。
1918年8月,在一篇随感而发的短论中,陈独秀就再度直言:“世界上真实有用的东西,自然应该尊重,应该崇拜;倘若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这班骗人的偶像倘不破坏,岂不教人永远上当么?”他直言,国家是一种应被破除废弃的“骗人的偶像”。“现在的人所以要保存这种偶像的缘故,不过是藉此对内拥护贵族财主的权利,对外侵害弱国小国的权利罢了。”“我想各国的人民若是渐渐都明白了世界大同的真理,和真正和平的幸福,这种偶像就自然毫无用处了。”
1920年1月,陈独秀再度表示:今天有些“自命为新学家底人,开口一个国家,闭口一个爱国??我们断乎不可听这种恶魔底诱惑。”世界人和人本来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根本的差别,“就因为国家这个名儿,才把全人类互相亲善底心情上挖了一道深沟,又砌上了层障壁,叫大家无故地猜忌起来。张爱张底国,李爱李底国,你爱过来,我爱过去,只爱得头破血流,杀人遍地。”“其实大战以后欧洲底明白人已经有了觉悟,想把这流血的陈年账簿烧去不用了;就是日本也有几个想烧流血账簿底明白人,武者小路先生就是其中底一个。中国人原来没有用这种账簿底习惯,现在想创立一本新的从第一页写起,怎么这样蠢笨!”
“武者小路”是日本人,深受托尔斯泰和平主义和泛劳动主义思想影响,因发起谋求劳动互助、共同生活的新村运动而得名;那“欧洲底明白人”,指的是“一战”中公开反对爱国主义,主张国际主义的俄德等国共产党。
1920年,陈独秀自信他终于找到可以彻底打破国家这一恶魔的方法了。与其眼看其撕裂人类社会,造成无穷尽的流血与压迫,何不自动、自觉,群起而争平等互助,或执戈而为大同理想战呢?
作者: 杨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