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人生的使命也许就是:来世一遭,述说自己的故事。
1950年,我五岁。有一天妈妈带我去照相。我穿着白衬衣、蓝色背带裤、童花式的头发上戴着一顶八角鸭舌帽。妈妈把小腰鼓系在我腰间,边做手势边说:“篮子,快这样挥起手来做打腰鼓的样子。” 照相先生说这个姿势好,咔嚓一声就拍了。几天后去取照片,照相馆已把我的相片放大成24吋,挂在了橱窗里。妈妈高兴极了,添印了好几打送人。
我的爸爸在将乐县电报局当话务员。他是山东人,清秀白皙、身材魁梧丰满,着挺刮的中山装。那年他35岁,大家都叫他“孙胖子”。我常跟他去电报局玩。那里的职员都喜欢我,特别是刘伯伯每次都与我玩打电话游戏。爸爸一点也不凶,即使他对我板面孔,我也不怕。
妈妈的脾气却很暴躁,不只我怕她,爸爸更怕她。有一次正在吃饭,不知为啥事爸妈拌嘴起来,妈妈突然掀起饭桌,饭菜碗碟全翻坠在地。就这样妈妈还不解气,拿起凳子就往爸爸身上砸。爸爸一声不吭。
妈妈心情好的时候就像变了个人,什么都依我们。妈妈是扬州人,比爸爸大一岁,瓜子脸、浓眉大眼、穿着剪裁合身考究的旗袍。她总喜欢把头发梳成两条又长又粗的大辫子。妈妈磕瓜子的本事可大了,再小的瓜子也能被她的牙齿磕出两瓣来。她还喜欢抽烟,静静在一边自我欣赏着从嘴里吐出的飘烟的舞姿,很享受的样子。
妈妈不给我穿花衣服,总是一身男孩装扮。唯一看得出我是女孩的是我脚上穿的花布鞋。听说这是我奶妈从邵武寄来的。对故乡邵武的记忆我差不多都忘了。只记得在那里,我最喜欢去奶妈家找哥哥姐姐们玩。还晓得那时的邻居何太太读过大学,是她教我认字的。五岁的我已经认识五百个字。至于奶妈和何太太的长相,我却是如何也想不起来了。
我六岁时,有一天妈妈出门打牌,我发现佣人偷吃馒头,还另外藏了一小包东西。晚上妈妈回家,我向妈妈告了秘。妈妈听了很生气。第二天佣人来上班,妈妈立马就训斥她:“如果你需要什么可以跟我要,为什么要瞒着我在孩子面前偷?我这人最容不得小偷!”女佣的脸被吓得通红,哭着承认拿了东西是带回给家里小孩的,并一再说以后不敢了,还下跪求饶。我也哭了,因为是我闯了大祸。妈妈却一口决定不用她,理由是我已长大、不再需要人带。
以后妈妈出门搓麻将时就把我带在身边。如果我不乖,她会打我,还不许我出声。她还经常带我去看戏。我们住的院里,有家以卖豆腐为生。妈妈每天都买他们家的新鲜豆腐,百吃不厌。院对面旅社的老板娘有个名叫丽丽的女儿和我年龄相仿,我们常在一起玩耍。有一天有架美国飞机听说缺油停降在附近的学校操场。我和丽丽跑去看。几个蓝眼高个的白人微笑地冲我们叽里呱啦说着外国话,把我和丽丽逗乐了。
冬天来了,雪下得很大。我和妈妈在家烤火。我穿了件蓝色小棉袄。妈妈难得把一头浓密的长发披在肩上,她的脸庞在火焰的映照下变成了温柔的金色。爸爸下班回家,一手递给我一本崭新的小人书,另一只手上握着一个借来的相机。我兴奋极了,在一边叫着要拍。妈妈数落爸爸:“寿,你这人就是少见,偏偏在这样的冷天借来相机。”她嘴上虽是埋怨却已起身随我们来到外面雪地。这次拍照后,我们三人再没有这样开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