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对加沙走廊的封锁和攻击,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了。这个事件的起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是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了毫无人性的恐怖袭击,屠杀了成百上千的无辜平民百姓。这些死难者里面,有犹太人,有生活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也有很多外国游客。最让人发指的是,也包括了众多的妇女和儿童。
对于这次恐怖袭击,国际上谴责哈马斯的是绝大多数。不过,现在也有一些人将这一切都归罪于犹太人。在美国的高校,在自媒体,在中文平台,我都看到有人说,这是对犹太人的报应。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现在以色列对加沙的反击,已经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特别是当看到有巴勒斯坦的孩童死于以色列的狂轰滥炸之下,我们很多人的心,可能和我一样,会有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些巴勒斯坦的孩子也是无辜的呀,这样的相互残杀,到底是出于谁的责任呢?是不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中的一方,或者是他们双方,有着某种原罪呢?
中东地区的历史,可以说是我们人类最错综复杂的。苏美尔,古埃及,腓尼基人,亚述帝国,波斯帝国,古希腊,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伊斯兰帝国,突厥人,蒙古人,诸多错综复杂的势力,你方唱罢我来唱,城头变幻大王旗。几千年来,许多的民族,许多的文化,许多的宗教信徒: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犹太人,古埃及人,腓尼基人,罗马人,安息人,萨珊人,贝都因人,阿拉伯人,穆斯林,基督徒,突厥人,蒙古人,英国人,法国人,还有现在的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居民;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有着融合,也有冲突和战争。到底谁才是巴勒斯坦这块土地的主人?我觉得谁都有一定的发言权。可是还有一点,那就是谁也不能彻底否认其他族裔的存在和权利。
我写这一篇文章,其实并不是要分析谁才是这块土地的天选之子,或是谁更有资格在这里生活和繁衍。我想探讨的有两点。第一点,是不是因为犹太人在历史上曾经犯过多次的错误,以色列曾经伤害过无辜的巴勒斯坦人,那么所有的犹太人都有原罪,而我们都可以因此而谴责或是歧视犹太人?第二点,是不是因为哈马斯发动了灭绝人性的恐怖袭击,那么,所有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就都是邪恶的异教徒,是我们人类文明的死敌?
我自己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一致的,那就是不管是犹太人,还是穆斯林,他们都有信仰自己宗教的自由和权利,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原罪。
我这样说,听起来好像有点和稀泥的味道,其实不然。首先,我们先不管以色列是不是犯下了犯人类的罪行,那需要国际法庭的裁决。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以色列这个国家的行为,能不能代表所有的犹太人?接下来我们还可以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哈马斯这个组织最近的恐怖行为,那是妥妥的反人类,可以说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哈马斯的行为能够代表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吗?有的朋友说,哈马斯这样极端反人类的行为,和以前的基地组织一样,正是由于他们的信仰所造成的。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如此,那也只能说的确是有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信徒是极端分子;但是,从逻辑上,我们还是不能推演出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都是邪恶之徒呀?
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理解,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现在全世界大约有95%的华人生活在中国,那么,是不是中国政府的行为就能够代表我们所有的华人呢?最近的七十年,中国这块土地上经历过三反五反和大跃进,上千万无辜的中国人被活活饿死。除此之外,中国还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惨剧,六四屠杀,铁链女的悲剧,以及最近的封城清零和应阳尽阳。这些在我看来都是极其荒谬和反人性的,但是,这一切能够说明我们中国人都是愚昧和残忍的,都是有原罪的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同样的道理,既然中国政府不能代表我们全体的中国人,那么为什么以色列的罪行就可以归罪于全体的犹太人,哈马斯的残暴屠杀就可以归罪于所有的穆斯林呢?
有些网友说,伊斯兰的教义,犹太教的理念,本身就是极端的,是反人性的。我不知道这些网友的根据在哪里。如果说《可兰经》里面的确有一些极端的教义,可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信仰真主、导人向善”这样的思想理念始终贯穿在伊斯兰教的经训之中。《古兰经》的五罪,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这些和我们世俗社会的善恶标准也是一致的。而犹太教的《妥拉》,即《圣经》的旧约之首五卷,一直强调真神的存在,教导所有的世人都行公义,好怜悯。这样的理念,和儒家,佛教,道教,以及印度教的根本教义,也是有相通之处的。
说到极端的教义,我这里有一些例子,可能有些朋友并不一定知道。我们中国儒家的二十四孝之中,有埋儿奉母和卧冰求鱼的残忍故事。在佛经中,有善财童子五十三参,那里面讲述了一位甘露火王菩萨,他示现嗔恚,杀人不眨眼,并同时在此杀戮的境界里得真清净,一念不生。无独有偶,中国的禅宗也有所谓南泉斩猫,点醒世人的荒唐之行。在儒家和佛家之外,老子的《道德经》中,有着好几段关于绝圣弃智的描述:“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诸如此类的教义和理念,以我个人的角度,怎么看都是荒谬和反智的。
但是,这些极端的东西,真的就能够全面否定儒家,佛家,和道家的伟大,抹杀它们人文关怀的光辉吗?我觉得并不是的。
我们在世间生活,有一点相信大家都非常明白,那就是这个世界并不完美。百分百的善,和百分百的恶,都是极难见到的。我的看法是,对反人性的罪行,比如说像哈马斯这样的恐怖袭击,大家勇敢地站起来,声讨也好,谴责也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那是绝对值得鼓励的。但是,如果无限的上纲上线,歧视穆斯林教徒,喊打喊杀,那也是站不住脚的。同样的道理,以色列对哈马斯的反击,如果有出格的地方,大家可以出声谴责;但是,上升到讨伐犹太人的原罪,把反犹主义的死灰又翻出来叫卖,那绝对是别有用心的。
我想,上述这些名义上打着正义旗号,实际宣扬种族攻击和种族歧视的行为,不管是在我们中国人,还是其他的族裔里面,都是极少数的,也是需要我们所有热爱和平的人所警惕的。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但是,经过了几次中东战争,以色列国内的巴勒斯坦人要求从以色列分离,建立一个单一民族的巴勒斯坦国。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一块土地一直是多民族混居的,建立单一民族国家在法理上并不一定站得住脚。其实阿拉伯世界的很多国家,包括伊朗,伊拉克等等,都是多民族的国家,现在的伊朗国内,还有一些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的犹太人。巴以的问题非常复杂,不过我想如果真的想彻底解决问题,多民族的共存是一个基础。
1. 两个血缘相近的种族就可以互相占领土地了,以色列占领土地的合法性来自于他和巴勒斯坦是亲戚?
2. 阿拉伯国家打架没打赢,他们就不合法了?失去了在这块土地生存的法理依据了?以色列占领土地的合法性来自于他打架厉害?
如果以色列不是依据一本书选择了在这里建国,那么他们为啥不在其他地方,人更少,争议更少的地方去建国?比如美国?
说实在的,我是搞不清巴以问题的,但是我也是坚决反对哈马斯这种极端组织的。同时作为一个合格的理中客【手动狗头】,我也很关注哈马斯产生的土壤,到底是怎样一个土壤,会源源不断产生这样的暴徒,到底是怎样的仇恨,需要这样以命相搏。
以我浅薄的认识,我很想把两句中国古人的治国理念讲给以色列当局听听:一句是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还有一句是 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诸葛亮七擒孟获当然是虚构的故事,但是这可能反映了中国古代文人对治理叛军一种理想和智慧。以色列现在这种搞法就可能即便原来挺占理的事,最后搞到众叛亲离,窃以为是非常不明智的。
而不牵涉大杀器的地区冲突和宗教冲突从来不停止。
原因恐怕在于人性这个根深蒂固的“原罪”。
我曾经跟灵长类/比较心理学专家有多次的交流。这个物种的很多行为是基因带来的。作为总体,住在别墅里的人并不比住在山洞里的人少残忍,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现代社会多了很多爱与同情,那是人性的另一部分,可能是比较新的一部分,但对前一部分根本上是无能为力的。
坚定的支持以色列消灭哈马斯的行动。
肯定会有平民的死亡,这是避免不了的悲剧和代价。
但我相信以色列会正确对待,因为,以色列是文明国家,而哈马斯,是野兽。
问题的实质就是:野蛮的兽类人形物在疯狂的挑战人类文明,这已经不是以色列自己的问题,是人类的危机。
屈服于恐怖主义和其组织,全世界将永无宁日。
日本有一个我认为不好的误区:只要是涉及纠纷,仲裁者就倾向“各打五十大板”。
有一次我和一个日本律师讨论此事,我说,一个人街头走路被后面来的汽车撞死,或者一个妙龄少女在街头被一伙流氓调戏,你也仍然认为他们有“过失”吗?
律师居然说:是的。从法律层面,我就可以那样去辩。
我说,你这是性善论走到了极致。你在否认世界会有“恶”。
他说:日本的法律之立脚点,就是性善论。
日本现在也是,天天各个电视台的绅士和淑女们在为加沙的妇女和儿童们担忧,却无一人谈及到现在也仍然每时每刻被死亡威胁着的那些人质。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似的。
这几天的话题,都移到了每天的“暂时休战4小时”,我真是觉得怪到了家。
大胆做个预测:
再过几天,等到以色列把北部加沙清除干净后会发现:哪里都没有一个哈马斯,地道里也没有。
拿起武器时,不必着军服,哪个不是哈马斯?不着军服不拿武器时,哪个哈马斯不是巴勒斯坦人?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全世界太多的媒体、国家、政治家、名人,一开始时各打八十大板和二十大板,八十大板都是打在以色列身上!
我痛感这些人的虚伪,觉得世界简直荒唐到了不得不骂的程度。
为何说他们虚伪和该骂?
因为都是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无一国、一族、一人为加沙的巴勒斯坦人付诸行动。
不用说把哈马斯请自家来住,就是那些加沙兄弟,也没人请他们到自家来避难。
其实,全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和本质是什么。但是,全都要另说一套,这就是“政治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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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和您一样,不认为人和民族有什么原罪。
我想说的是:若说有,大家其实都有;略掉了“若说有”。
我那样说是因为有感于现在的世界,有太多有“宗教信仰”的人们爱讲原罪。
有些人探讨中国人的精神堕落和萎缩时,常常有人喜欢归因于“没有宗教信仰”,
我时常反驳说:没有“宗教信仰”未必都不好。911的袭击者们和哈马斯都有极强烈的宗教信仰,结果呢?
世界是因了他们的宗教信仰更和平了还是更恐怖了?
回到平兄的标题,我觉得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于对方,都没有原罪。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争错综复杂,怨恨已久。但杀害平民的恐怖分子必须受到惩罚。
首先,巴勒斯坦人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民族。现在的研究指出,以色列犹太人与巴勒斯坦人的Y染色体有许多部份是来自同一个基因池。一直到20世纪,现在的巴勒斯坦人才渐渐有了他们的身分认同。而且,以色列建国的时候,并没有强行驱逐巴勒斯坦人。是在阿拉伯国家挑起的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后,才造成了巴勒斯坦人的大流亡。
如果一个人拿着一本书,说书上说你家几千年前是我的,因此你必须离开,你会怎么想?而这就是以色列做的。
出现宗教角度是因为以色列立国基础是宗教,立国需要人口,宗教就是吸引人口的方式,因此宗教仅仅是工具罢了,不是目的。目的是人类自从私有制出现以来最重要的东西,财产,准确说土地财产。
那么你说谁具有原罪?一般常识是试图剥夺人家已经生活了几千年的土地的一方是有罪的。犹太人希望立国的心态可以理解,国际社会也给了犹太人这个权利,但英国作为没落帝国刻意留下冲突的种子,这是没有异议的。
以色列是利用了这个漏洞。
但进入21世纪,世界上已经承认以色列存在的权利,因此以色列并不存在生存问题。而阿拉伯联盟的要求是以色列退回67年六日战争之前的边界,那就可以与以色列签订和平协议。
六日战争是以色列主动发起的,占领了埃及的西奈半岛,叙利亚的戈兰高地,约旦的约旦河西岸,耶路撒冷(国际城市但约旦代管),巴勒斯坦的加沙,把以色列国土扩大了一倍多,占领了全部巴勒斯坦土地,让一千多万巴勒斯坦人成为难民,其中五百万被迫分散在阿拉伯其他国家,其他集中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成为被占领区生活的人。
之后的73年的第四次中东战争,埃及击败以色列,以色列差一点亡国,已经到了威胁动用核武器的地步,在美国斡旋下以色列归还了西奈。美国允许埃及攻击以色列并非没有私心,因为希望埃及可以控制苏伊士运河,让运河重开,毕竟以色列没有可能占领整个埃及。
2005年因为占领加沙的成本承受不了,犹太移民整天受到哈马斯袭击,以色列不得不放弃对加沙的占领,改为封锁,让加沙不许进不许出,加沙的生活只能靠走私和国际援助,生活水平的人均年收入650美元,比世界上最穷的国家都少,加沙被称为露天监狱,与纳粹在二战初期在华沙建立的犹太人ghetto一摸一样。
那么你说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人谁具有“原罪”?
昨天ABC第二天报道了对约旦河西岸的采访,冲突以来已经死了一百多巴勒斯坦人,其中一部分是被犹太移民杀死的,他们身上随时带枪,而巴勒斯坦人不允许拥有枪支。
对一个美国芝加哥回去的犹太人的采访,记者问他如何看待他的居民点外的巴勒斯坦人?他的回答是世界上并不存在巴勒斯坦国,因此也就不存在巴勒斯坦人这个概念。
其实就是间接说巴勒斯坦人不是人。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这种说法,第一次是出自希伯伦的一个也是美国回去的犹太年轻人。
记者没有与其辩论这个话题,但我想知道作为美国人,都知道爱斯基摩人也没有国家,是不是他们就不存在?或者100年前世界上没有以色列国,是不是犹太人就不存在?
根据希伯伦两个反战的前以色列士兵的说法,以色列政府就是这样对国民宣传的,是统一的回答这种问题的标准答案。
日本入侵中国的时候,把中国人定义为次人类,目的是降低士兵杀死中国人的负罪感,PBS有一个关于香港陷落的节目专门提到这事情。因此日军占领香港医院后杀死了所有中国雇员,把西方雇员关进集中营。
这种将对方非人化的做法,就是目前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做法,也是“标准答案”。世界上没人接受这种很明显无法与现实相符的说法,但以色列犹太人信,作为一种自我麻醉。
涉及到历史的问题很多是不可能争辩出对错的,所谓原罪说不过就是一种托词。犹太人拿着圣经,说几千年前这是我的地盘,是上帝赋予我的,因此我比你更有权利在这里。
但圣经旧约在世界上的80亿人口中只有一千万多点的犹太人人口接受,绝大部分人不承认,基督徒和穆斯林尽管也是信上帝,但都有自己的圣经和可兰经,并不认可旧约的标准,你总不能用一个人家不接受的东西说这是普世标准,这个概念不难懂。
评判一个事物更多是看是否符合现在的人类道德规范,比如无差别大规模轰炸在二战时期可以接受,但如今就是战争罪,这是如今的常识。
如果以色列退回六日战争前的边界,巴勒斯坦人立国就是很简单的事情,耶路撒冷也回归国际共管城市,属于联合国,这是阿拉伯联盟开出的条件,最低限度可以平息关于土地的中东冲突。
所谓国家,要素之一就是土地,以巴冲突是围绕以色列立国,后来是巴勒斯坦立国的问题,争议在土地,而不是其他。
就以色列而言,我相信因果关系。这个因是以色列的所谓复国。国家是在占领土地上的暴力统治机构。一个小的人口群体体在已经有居民们大种群里建国,这个必然是无休止的战争,即使和平也很短暂。信仰不卷入政治,不侵害他人利益时候才能和平共存。二战前犹太人在美国融入发展生活很成功,从大局讲不需建以色列,或者建在美国一个州天下太平,只可惜美国靠世界混乱上位,维持世界混乱是其核心利益,所以中东没有大改变是不会太平的。可怜众生。
看看这个视频,了解巴以冲突的来龙去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HfCt5NLyzg
一部影片看懂以色列:巴勒斯坦的死敵,揭開猶太人的歷史真相!以巴衝突的背後,是來自中東的神秘力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tIdCsMufIY&list=WL&index=11
Right, but yet the doctors always choose ways trying to minimize the “ collateral damage “.
It is impossible to cost nothing to remove a cancer.
1,所有的人和民族都有原罪。永远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说起来没完,永无结论。
顶多勉强可以说谁的多些谁的少些,但“原罪”无法量化,那就无法比较,没有谁罪大谁罪小的问题。
2,讨论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其实就是生活在巴勒斯坦一带的阿拉伯人)的“自古”毫无意义。
谁都在那块土地上生活过,谁也说不上是那块土地的主人,那里历史上到二战为止,就没有过犹太人的国家和巴勒斯坦人的国家。
3,讨论顶多可以从一战后开始,最好从二战后开始。因为再早,全世界就是靠拳头决定一切的时代。
4,从二战结束后的联合国决定成立两国的决议被遵守的尺度看,以色列遵守了并立刻成立了国家;但巴勒斯坦人没有成立自己的国家,因为当时几乎周边的国家都不承认以色列的存在。突然开始群殴以色列,因为觉得自己有胜算。
5,那以后开始,打了四次群殴以色列的战争,但每次都输,土地也越打越少。
6,到了九十年代,法塔赫终于开始明白:战争、恐怖主义都玩不赢,得承认现实。于是开始和谈。
7,仍然有许多巴勒斯坦人希望消灭以色列,其代表就是哈马斯,选举时法塔赫就输给了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人选择了哈马斯。
8,哈马斯的玩法简单:不承认以色列和犹太人的存在,用一切手段消灭以色列和所有犹太人。
9,10月7日的事件,本质就是对平民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和人质绑架。百分百的恐怖主义行为。
10,以色列要救出自己的人质,为此必须消灭恐怖组织。为被杀的平民报仇那还是第二位的事情。
谁也无权阻止以色列拯救人质的行动,那百分百是为了生存下去的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