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附庸风雅了,某日去看了一场大都会歌剧《玫瑰骑士》。
位于林肯中心的大都会歌剧院是个神奇又高贵的所在。
我上社区大学修《音乐101》时的老师是一位资深音乐人。
话归此出歌剧。我看的那出剧目共分三幕。
第一幕它大约是讲贵妇偷情小青年被某亲戚的随意拜访打乱了。
第二幕是转到一个贵族打猎休息的客厅。也是各种人马上场。
第三幕转到一家妓院。窑姐们妖娆地款待各位兵大爷,
补一句,银玫瑰是求爱的信物。先是跋扈大军官像资产阶级小姐求爱,用了它。后是,变装小军官像同一位小姐求爱,用了它。是装在一只鞋盒子大小的精品盒里的一尺长的银叶子银花的工艺品。
关于剧情,就这么多。我也说不了多的。因为是德文演唱,
实话说,这剧趣味不高啊。又是歌剧又是喜剧。
无事生非吧。剧作家为何挑这么个题材呢?引人入胜吧。
我音乐老师带给我的理想是:
看了这出歌剧以后,我的愿景打了折扣。
我得有选择地吸收才好。不能人云亦云。
另话说,我观剧时遇到了许多衣着讲究的老先生老太太。
总结一句,纽约大都会的歌剧基本特点是制作恢弘,
仅以此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