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6:3】“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弗6: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上面两节圣经是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对我们的教导。在保罗的时代,父亲是一家之“主”,对子女有绝对的权威,可以任意处置他的儿女。但保罗在圣灵引导和带领下,写下如此超越时代和文化限制的教养儿女原则。更有意义的是,这原则与近二,三十年来专家学者在研究教养儿女的模式所注重的四个重点不谋而合。圣经的话远远超越现代的研究结果,指出了教养儿女的智慧,而不仅仅是个方法。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指出在教养儿女中有一个否定:不惹气(do not exasperate),有三个肯定:教训(training),警戒(instruction)和养育(bring up)。这些与现代儿童教养的研究所重视的四个原则,双向的沟通,行为的约束,成熟的期待,身心的顾惜有许多的共同之处。下面把这四个原则与保罗提到的四个重点放在一起讨论。
养育–身心的顾惜
英文的“养育”这词是bring up,带有成长的意思;希腊原文还有保护的意思。总的来说:当孩子饿的时候给他们吃,病的时候给他们医治,困难的时候给他们帮助,气馁的时候给他们鼓励,成功的时候给他们夸奖,在有话要说的片刻,认真倾听他们;在需要时候合宜地满足他们。这就是身心的顾惜。这些做法说起来容易,但我们作父母的若扪心自问,常常觉得做得不怎么样:也许孩子需要我们时,我们却长期不在他们身边,或请亲朋好友照看;也许孩子困难时,我们的责备多于帮助;当孩子成功高兴时,我们却不当一回事。在这种状态下长大的孩子不太能感受父母的顾惜,等他们成为父母后,也不懂得顾惜他们自己的孩子。所以基督徒父母第一要调整的是:孩子不是单单属于我们的,可以随便按我们自己意思教养。他们是耶和华神的产业,我们父母作为耶和华神产业的管家,必须尽心尽力做好这份工作,父母最终是要向神交帐的。第二要调整的是:自己生活优先次序,家庭的重要性是在神之下的第一位,如果把事业、工作或其他放在第一位是本末倒置,必须纠正的。
警戒–行为的约束
对子女教养中要有纪律。要像父神带领以色列人,和耶稣训练祂的门徒那样,清清楚楚规定什么必须做的,什么必须不做的;不是什么可以做的,什么不可以做的,然后让人自己选择,结果一切事情都变成可做可不做。基督徒是与神立约的人,我们必须从口中和行为中,把神的约传给下一代儿女,这是神的命令(申6:6-7)。我们要学习神,神在教导以色列民时,不是光光把一个十诫大原则公布后就不管了。神是无微不至地,耐心地谆谆教导:以色列人的吃喝住行,甚至在何处大小便都给了具体规定。我们父母也应当如此:孩子的吃喝住行的习惯培养,交什么样朋友,看什么样电视,都有自我约束的明确可循的规定,而且要从二,三岁起就开始培养。
关于如何管教,可不可以用体罚是个争论性的问题。圣经不反对体罚,而且认为是有必要的:“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13:24)。这里关键问题不是要不要体罚,而是你的儿女对体罚的反应。不同的孩子,尤其到青少年的年纪,对不同管教方式有完全不同的反应,这需要父母用心观察的。有的孩子对鼓励和奖赏反应很正面,鼓励会使他们不断上进;有的孩子对自己错误所得到的管教反应良好,认为自己是应得的,以后改正就是了。体罚只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是在试了其它方法失败后的最后一种选择。
父母切不可用体罚在儿女身上出气,这与管教豪无关系,或者孩子犯了一点小错,父母因自己情绪不好就给于孩子严厉体罚,父母这种行为是根本违反圣经伦理的,因为儿女不单单属父母的,也是属神的。父母无权为个人利益来施虐于儿女。现在有人提倡,在七岁内的孩子给适当的体罚是有利于建立正确行为规则,七岁后体罚的效果就不大了,而且常有副作用。
教训–成长的期待
这是指父母要化精力去教育,培养(训练)自己的儿女。这方面华人似乎做得相当好:读书请补课老师,放学后要学游泳和各样运动,加上学小提琴或钢琴,到周末还上中文学校,一周的日程排得满满的,光开车接送就是一份全时间的工作。我们在这里根据圣经和现代研究提出一些要注意的问题:
不要惹儿女的气 - 双向有效的交通
在弗6:4中“不惹气”的原文是不惹儿女发怒,英文用exasperate,即激怒对方。父母容易犯的毛病是:不听孩子解释,一味责备孩子,甚至是完全错误的责备,张冠李戴;或者,有的父母常用老的眼光看孩子,孩子虽然又犯了错,但明明比过去有进步,但父母没看到。这就想到保罗在歌罗西书3:21节说:“你们不要惹儿女的气”。这里保罗用了另一个希腊字,英文是embitter,是使人生气和痛苦。无论是错怪孩子,还是看不到孩子进步,按现代研究来说,都与沟通不通畅有关。我们提倡“双向的沟通”,这种沟通的原则就是“尊重孩子”,这也是保罗的经文中的原则,这个原则来自于圣经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诗127:3)。儿女既然是神所赐的产业,父母和儿女在神面前是平等的地位,应该互相尊重。所以在父母做出任何评判和批评之先,要给儿女有表达自己意见和感觉的机会,犯了错要给他们有解释的权利,即使管教也要让儿女心服口服。父母要学会尽量与孩子商量后才作决定,今天父母尊重儿女的权利,明天儿女长大了,也就会尊重别人的权利。彼此尊重是民主社会的基本条件,一个民主社会首先是从家庭开始。
怎样才能和子女有双向有效的交通,我们可以学习参考有关的教导和书籍。《非暴力沟通》就是一本很好的书。
最后须要强调的是,父母要明白神的心意,行在神的旨意里,即按圣经的要求,基督教的世界观,伦理观来教育培养儿女。父母的权柄来自于神,儿女从根本上是属于神的,父母只是管家,替神抚养管教他们,管家应当要按主人的意思去做。神的标准,不仅是让你的儿女上好学校,有谋生的一技之长;更是要培养他们成为神所喜悦的人。如果一个基督徒的父母,自己与神的关系不亲不热,没有努力去做一个讨神喜悦的人,可能你的价值观与神的价值观不一致,那么你的儿女即使培养成一个很讨父母喜悦的孩子,也不见得被神喜悦和祝福。所以教养儿女的根本途径是:让神的灵和神的话语首先喂养父母自己,你吃饱了,才可能喂养你的儿女。聪明的父母要教导自己孩子,如何在这弯曲背逆的时代走正道,做正事,对神对人都站立得住,如圣经说的:“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父母只要按神的心意尽职,又忠心又良善,儿女究竟成为什么样的人,决定权还是在神手里,因为儿女本来就是他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