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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

(2022-02-19 10:45:27) 下一个

新年来临,突然想到一个老问题,一个摆在中国男人面前的千古难题。

一个女人拷问一个男人:我与令堂同时掉到河里,你先救谁?

在西方基督教国家,这简直不是问题。首先,妈妈住在自己的家里,有她自己的生活。散步旅行有她自己的丈夫陪伴。和儿媳妇共同去到河边的机会概率很少很少。即使两家人突发奇想到河边聚餐,婆婆和媳妇又突遭横祸同时落水,那么,西方男人理所当然各自救助自己的妻子,这是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事。西方女人不会问这样白痴的问题,假如西方男人被问了,我猜一头雾水的西方男人会老诚实实回答,当然是你,蜜糖。

此题为中国男人人生课堂之必考题,而且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有生之年考试不断,连我的夫君相公也不能例外。但中国男人遇此问题却往往支支吾吾遮遮掩掩,面有难色闪烁其词,绝不肯实话实说。我相信被问那一刻他们心里一定有万马在奔腾。或许为着自身片刻的安宁,他们肯演戏去敷衍你说,自然是救你。然而我是绝不相信的。

中国男人是有足够内外分别能力的。在他们的深心处,生他养他的母是内人,是自己人,娶来的妻是外人,是别人。相比一个外人,自然生他养他的自己人重要。何况妻子如衣服,旧了就要洗换的,不合适了也要替代的。妻可以有无穷多,母亲却是唯一。母亲是唯一一个自家人,妻子不过无穷多个外人中的其中一个,掉到水里,纵然不会游泳淹死了,再娶一个便是,根本不伤及根本。倘若不去救母亲反而去救妻子,除非是个傻子或是*****坏掉了。救母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救妻简直是不可思议天理难容。

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我见儿子的心声是,妻,我所欲也;母,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妻而取母者也。

何也?

百善孝为先,事母至孝至今仍是每个中国男子的行为准则。在中国孝之一字,乃美德之最。甚于情,甚于爱。过去事母至孝,可举孝廉换取高官厚禄,高官厚禄之后,甚至可成神成佛。时代进步,讲求平等自由,然而中国依然宣扬孝道。孝顺孝顺,孝的核心是顺,不但要尽心奉养父母,还要求顺从父母的意志。法律规定父母老了要赡养,赡养还要分物质和精神两个部分,物质就不必提了,精神上感情上也要做到照顾和陪伴。而且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孝之一行,在中国千秋万代亘古常新。

在中国文化里,儿子纵然成年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与母亲也从来都不是两家人。离得近的母亲可以不经通告随时登门入室,离得远的可以一住半年一年,并且反宾为主一统天下。媳妇没有反对的权力,除非打定主意要离婚。儿子与母亲是不可分割的一家人,而且是永远的一家人。连在美国的华裔拍摄的全家福也一定包括两个笑逐颜开的慈祥老人。妻子反倒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外人。婆媳一旦有了矛盾起了冲突,结果一定是妻子被孤立,被舍弃。儿子站在母亲身边袖手旁观一言不发,也许还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委屈妻子,甚至助纣为虐与母亲一起去欺凌妻子。在儿子的观念里,母亲如何错都是对,妻子如何对都是错。母亲的意志不容忤逆,母亲的话即是圣旨。圣经里的神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中国人的神是婆婆。过去婆婆做老板,媳妇常常无奈被辞退,只好孔雀东南飞,只好含泪写下钗头凤。现代女权兴盛,中国妇女大多经济独立,媳妇们不再逆来顺受,婆婆们不能再独霸江山,因此家里常常打得鸡飞狗跳一片乌烟瘴气。然而现代媳妇虽不至于被恶婆婆逼得动不动投河悬梁自尽,却往往孤军奋战,结果溃不成军,最后也只能落荒而逃。两个女人的战争里媳妇面对婆婆一般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有极个别的不是被打死,就是杀了人成了死囚犯。双面胶里的媳妇就被恶婆婆怂恿着蠢儿子给打死了,著名的李天乐杀人案里媳妇投毒杀夫也与婆婆脱不了干系。恶婆婆挑唆得夫妻离婚,婆家鼎力支持儿子,儿子完全不必担忧妻离子散之后无家可归孤苦伶仃,家门永远为儿子敞开,回来长住才好。离了婚倒全了孝心,再不结婚还可以长长久久陪伴父母。当然孙子孙女也是自家人,要留下。有些落后地方孙女也另说。外星人撰写的关于地球人的报告里有一条便是,对地球人婚姻关系最具破坏力的是一种叫婆婆的可怕生物,尤其在亚洲部分中国地区。(这是我杜撰的,不是史料。)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引以自傲的家庭观念。呜呼。

偶有一两个逆子懂得体谅妻子,爱护妻子,是个通达开明的人,立志做个好丈夫,然而耳畔立刻会传来哀怨的歌声,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儿子闻听了心有所感立刻就会回心转意弃暗投明重归母亲怀抱,不然以后要被人羞辱得没法儿做人。网络上有一位无忧先生公然宣称他最爱太太,十七年未回乡探望母亲就被众人不问缘由群起而攻之,冷嘲热讽,骂他狼心狗肺禽兽不如。也不管无忧先生底下的话,我记得他说虽然不曾回乡,却把老娘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亏得无忧先生脸皮厚不管不顾我行我素,但他单枪匹马毕竟不成气候。

基督教百般邪恶,但有一大善,便是教人夫妻之爱。圣经里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然而中国男人在几千年孝的荼毒下既不愿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也早已失去了爱的能力。他们不会爱自己,尤其不具有爱女人的能力。他们不懂得尊重,平等。尊重妻子的意见,平等对待女人。他们于根本上视妻子如物品,可以任由母亲自私无情去处置。中国男人只会爱妈妈,爱的内里不过是顺从,对妈妈是满心的惧与敬。偶然见了惧内的男人,不过是拿着对母亲的态度对待妻子。因为妻子实在太像母亲,简直就是母亲,不由得不敬不惧。前几日看到一则新闻,报道里说一个女孩子痛打了准婆婆。起因是准婆婆在儿子订婚后去探访儿子,见未婚儿媳养猫,准婆婆担心养猫会妨害生育,害他家绝后便擅自处理了人家的猫。先是趁着媳妇不在家打,后来干脆扔到野外。准婆婆中间种种恶行恶状不可记述。女孩子再三被欺负,当知道自己的爱猫惨遭毒手后终于爆发,急怒之下用擀面杖痛打准婆婆,打到准婆婆被送进医院。整个过程里儿子对母亲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反应。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事务里没有黑白对错。我看这一事件对错曲直是非黑白清楚分明,混淆不分只是自己糊涂或不愿分辨而已。时至今日总算只有少数人谴责不该打得进医院。我只是相信由此一役,假如这一对青年男女依旧在一起,这个女孩子就必然确定了自己的霸权及霸主地位。当新旧权力交接之后,这个男孩子必然归属于胜利的一方,倒免去了做夹心饼的尴尬。

这当然只是个例。当今中国家庭的普遍困境是,封建社会旧的尊卑秩序被打破,两家人却依旧喜欢纠缠在一起,脱不出旧窠臼,于是我们的家庭悲剧便只好一代代演下去。而且好好的媳妇一旦做了婆婆就变得不可理喻蛮横跋扈,究其原因正是因为被自己的婆婆折磨太久,怨气积压太深的缘故。其实我们只要效仿西方,成年子女成立家庭,以后子与母大家各自为营,井水不犯河水。母亲不能随意侵入别国领地侵犯她人主权,婆媳不必兵戎相见,即可免去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两国维持睦邻友好,定期年节相聚,彼此礼貌客气,可保相安无事达到长治久安的和谐局面。

儿子如果一定要孝也要去了解孝的真正含义。岂不闻阿谀曲从,陷亲不义。母若不忠不厚做糊涂事欺负媳妇,儿子一味顺从,实乃陷母于不仁不义。儿子也应知父慈子孝才是真正有道理的古训,父不慈,则子不必孝。父不慈,则自失去被孝之权利。慈乃父之义务,孝是子之责任,慈与孝是双方之责任与权利。这样才是孔子与孟子讲的本意,后世愚民不明就里只知断章取义罢了。明白了这些才能做得了千古大孝子。

家庭关系里母亲纵然不能深明大义,也要通情达理,尽力使媳妇免受委屈,免得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终于又熬成了一个变态老妖婆,贻害于下一代。况且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母亲宜适当给儿子自由,让儿子享受自己的生活,使儿子免受灵魂拷问。所以说一个女人不仅决定了家庭的氛围也决定了一个家族的兴衰走向,我这一番话值得引起做母亲的警惕之心。

妻子们如果身陷泥潭,劝妻子们不必在意一句唯心的谎言,不必做无谓的挣扎,也不必伤心流泪,只要认清现实,冷静从容。父母与子女有天然之爱,母亲除非是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之辈才会虐待子女,子女自然热爱母亲。父母子女之爱有章可循,血浓于水,血脉相连,动物之本能,造化之功也,是写在基因里的。而男女之爱大多虚妄肤浅,生死不渝的爱情只见于文艺作品,生活中一概是鸡毛蒜皮,新闻里一般是暴力仇杀。离婚官司每天打得如火如荼,没见几宗脱离母子关系的。因之女人一定要做母亲,这样才能在人生的战场上扳回一局,养猫养狗做儿女就落了下乘,算不得人生赢家。最好的夫妻关系是两个人是最佳拍档,有共同的经济利益体,大家精诚协作培育孩子。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星球与星球之间,应作如是观。如是观之后如是行,则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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