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连我自己也好笑起来。
我当然不是酒鬼,我的朋友也不是。他是正儿八经的人,只不过好喝两口,还不至于到值当酒鬼的名称。
几年前,我曾经有过一个英国朋友托马斯(当然不是他的真名,我为他保密)。他娶有一个本地女子作妻子,时不时有机会到我们这个城市小住一下。
西方人与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大不同,但这西方人有一点好,就是再忙也都不会忘记健身锻炼。
我是在常去的健身馆里遇到托马斯的。
这位英国朋友自己一个人来健身馆健身。举重、哑铃,臂力和引体向上的单杠等健身器材样样过一遍,体现了托马斯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健身爱好。
他有一段时间每天准时出现在健身馆里,自己玩得倍儿嗨。
我不是懂两句英语嘛,有一天就上去与他搭讪。
他一听有人懂英语,高兴得要死。终于有人与他聊家乡话了。
可能他以前来过这个健身馆,但我一直没注意到他。也可能他来的时间点与我来的不同,遇不上。反正我们之前在健身馆里从没碰过头。但我们一见如故,聊得十分开心。
我们什么都聊,天气、人文、饮食,当然也聊到健身。
我赞扬他身体很壮实。
他很高兴。
西方人就是那样不经赞扬。你一赞扬他很强壮,不管多大年纪的人,他都会高兴得像小孩得到糖果一样马上活泛起来。
类似的话,你还可以赞他胃口好或牙好什么的。都会取得同样的效果,他一高兴,话就多起来,这个朋友你就算交上了。我与西方人搭讪,爱用这一招,管用。
我热情地邀请托马斯与我的朋友们一块儿玩一会乒乓球。
他高兴地抓起乒乓球拍,与我们玩儿起来。虽然根本不会玩,但也兴高采烈的。
他称我是“乒乓王子”。
我在这个健身馆里玩乒乓球的人群里玩得还可以,但称不上是“乒乓王子”。
一出这个健身馆,我就什么都不是了。牛角不尖,哪里也不敢去挑战。
一来二去的,托马斯与我逐渐地熟悉起来。
突然有一天,托马斯说要请我喝啤酒。
我说,可以。一起喝上几杯啤酒,可以加深认识和互相了解。
约好时间和地点,有一天晚上我们就去了。
记得那个酒馆是在星湖路北一里的星湖小学旁边,叫什么名字的忘了。去到那里才知道,那里是一个外国人常去的地方。
我们去到的时候,那里已有不少外国人三三两两的在里面吃饭喝酒观看电视,或玩电脑和小坐了。
这西方人也喜欢凑热闹,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是共同的语言把他们聚拢在一块了。
我到的时候,托马斯早我到了,在等我。
我们开始点东西了。我说我来买单呀,我是东道主。
托马斯连连说了三个,No、No、No。他要买单说是他请客。并问我想喝点什么。
既然如此,我就说随你便吧。
托马斯就点了一件大约五升的小木桶装德国黑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