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看郭樂之隨想 (下)
1880年所出現的雪梨華人以擔菜菓上街沿途售賣的方式持續了半個世紀,至1900年前後達到高峰,是一定的歷史背景所形成的,一如國內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工。他們的共同點是教育程度較低,除了農活外沒有技能,故只能遠走異國他鄉去賺取較故土為佳的薪資來養家活口,他們的“根”仍然在“家”,略有積蓄,還得回去;回過頭來還是漂洋过海或在春運的浪潮中飄盪。
“沒有技能”似乎是關鍵,然問題在遠走異國他鄉多年卻從未改變,擔菜的依然在擔菜,擰螺絲的除此外絲毫不懂其他。還真不如進城在建築工地的農民工,起碼能懂點建築的常識,回家後自己動手建新房。說到新房,國內又有個奇怪的事,在一些農村費盡心思﹑傾盡全力建好房子的,卻又荒廢在那裡,又再折騰到城鎮買房(甚而租房)居住;據說是為了孩子,這當然是稍有能力的人,沒經濟能力則祖孫留鄉,父母在外了。
“知識改變人生”,這句話沒有錯。錯在學了些怎樣的知識,學了又能否有機會靈活運用。有些知識對99%的人來說,終其一生都不可能用到,例如微積分。最煩的是那些隨歲月轉移卻是顛倒了又顛倒的東西,五年十載的自相矛盾。
任何行業都需要有創意,不需要創意的只能是夕陽行業,能熬多久而已。中國文化傳統中有幾大“害”:最害人的莫過讀書為的是功名,為的是財源滾滾,名成利就。“利”在其中,“私”就難免了,“身敗名裂”也距之不遠。自“開科取士”後讀書就成為皇權給百姓挖下的陷阱,改朝換代後只不過更隱蔽,更加上各種高大上的帽子;說實在的話,連過秀才﹑舉人﹑進士三關且獨佔頭魁的狀元郎,也不過是個比七品芝麻的縣官略高的六品而已。其二是給讀書人安裝上“金剛箍”,甚麼“聖祖遺訓”﹑ “皇上語錄”,要獨立思考的話,安上個“大逆不道”的莫須有,想不安分都難。至於當代的創舉,莫過於城鄉差別及大中小城市的差別了。
或許有人會說扯得太遠了。但郭樂選擇到澳洲,是否是一個跳離怪圈而得到一個稍為公平的競爭機會?
大多學者將永安菓欄說成是郭樂兄弟開辦的,這不符合史實。
郭樂與梁創(東莞籍,1863-?)﹑馬祖星(香山縣人,1866-?)及楊美成(祖籍不詳)等人以1400英鎊將永安棧承頂,並改名為永安菓欄(見東華新報1898年9月7日廣告)。由於1400英鎊股份在這四人中各自的份額是多少並不清楚,同時楊美成的祖籍不詳,也不能說永安菓欄是由香山籍人創建。但是永安菓欄的領導層相當穩健和團結,這不僅使菓欄能良好發展,也為未來的香港及上海的永安公司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例如永安菓欄剛成立的次年(1899年),郭樂的三弟郭泉到雪梨,大概是郭樂的意見,他替代郭樂三家菓菜店的股份(合利菓欄﹑與陳怡庭等合股的裕生號﹑與吳善恒合股的合生號),郭泉後來將合利菓欄的股份轉到其弟郭順的手中。郭泉不可能同時現身三商號,其目的不外乎能迅速理解菓菜行業的運作,郭樂另外兩個弟弟郭癸及郭朝到雪梨後都不是先進入永安菓欄的。這一點上,郭樂的經商頭腦可見一斑。
郭樂的經商能力應在“生安泰公司”的成立,因為“生安泰”極有可能的郭樂的建議,否則剛到雪梨4年的郭泉不大可能首任經理全權負責香蕉的種植(包括昆士蘭及菲濟群島)。
根據澳洲香蕉協會所宣稱,在澳洲的香蕉最早由華人引進西澳的Carnarvon。澳洲的香蕉主要分兩種:一種稱為香蕉“Banana”,皮比較薄,肉身較厚,產量高,是澳洲人常用的水果;另一種稱之為“Sweet Banana”,廣東人的俗稱是“大蕉”, 皮厚而肉身比Banana薄,每串蕉中各“梳”較Banana距離大,故產量比不上“Banana”。香蕉“Banana”是由菲濟的甘蔗種植者引進昆士蘭的。剛開始的時候,蕉類植物只作園林觀賞,而作為第一批蕉菓進口也是在菲濟運到雪梨(https://abgc.org.au/australian-banana-history)。
成立於1902年的“生安泰公司”,在該年剛與昆士蘭鴉埠Ayr的梁坤和合作,並取得其香蕉代理權。
1884年,一個名為H.Morrey的洋人在昆士蘭的谷當Cooktown的6英畝灌木林地上種植香蕉,主要是供應250打香蕉給庇厘士畔Brisbane商人。到1886年,這6英畝土地給他的回饋是每週收割在400-600打之間,按每打出售價格6便士及600打計,週收入是10英鎊,年收入穩在500英鎊(“General News”: Australian Town and Country Journal, 10 April 1886, Page 12)。
當時灌木林地出租作種植用途的價格每英畝在1 – 3英鎊之間(年租約為80英鎊),固定租期多在5年;由於需要清理灌木才能種植,故第一年免費(https://abgc.org.au/australian-banana-history)。假如以上述兩案例來計算,租6英畝灌木林地,年租金為480英鎊,總租金是1920英鎊。盡管第1年免租,但仍有清理灌木及種植成本,尚未計算日常生活費用。種植成本出現在第1年,後面的是管理成本,因為香蕉是多年生植物。第2年起週收割400打,然後到高值的600打,按平均計為500打,週收入12.5英鎊,年收入在625英鎊,4年下來為2500英鎊,實際每年收入是500英鎊,再減去年租金為480英鎊,每年僅得20英鎊。換言之,近似收入低微,回報率僅為4%,還得搭上勞力。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前一例子僅說明在種植的前3年,後兩年裡累積了經驗而收成更高。
在“Bananas in Australia”(https://abgc.org.au/australian-banana-history)一文中宣稱在1891年堅士埠Cairns出口到雪梨及墨爾畔的香蕉價格是25585英鎊,實際上不足52英畝的種植面積。
1880年前後,到昆士蘭淘金的華人大多嘗試種植甘蔗,到後來則試種烟草﹑咖啡和荔枝,相當部份不成功,且拖累債主。譚錦祥(廣東開平長塘洞茅坪村人),他在15歲(1875年,光緒元年)時因父親譚錦祥於香港的生意破產而到昆士蘭的墨溪Mackay淘金,1885年(光緒十年)在墨溪開辦裕興祥商號;於1892年至1902年間陸續借款給華人開辦蔗園而“各家取去無還” ,終至“倒盤”(“來函照登”: 廣益華報, 10 April 1902年3月1日,第4頁)。在這種情況下華人將目光轉向種蕉,並迅速形成規模,鼎盛時期涵蓋由Tully到Mossman一帶,包括Aloomba及Greenhills等地。在1891年到1900年間,華人的種蕉業是堅士埠Cairns及烟呢時啡路Innisfail的支柱產業;隨後擴展到Tolga﹑鴉打頓Atherton﹑哈布頓Herberton,產業更形多樣化,除香蕉外,還包括玉米﹑菠籮﹑大米﹑橙﹑檸檬﹑芒果﹑柑等,是故昆士蘭北部大部份農業都是由華人開創或主導一說並不誇張。到1910年由Douglas港到庇厘士畔Brisbane沿途有550以上的種植者,華人佔半數。
到1915年時,雪梨的香蕉代理商共19家,華人佔7家(5家菓欄包括永安﹑永生﹑永泰﹑泰生﹑福益及W. Mow Sang ﹑Hie Lee(後兩家無法查證中名及經營地址)。香蕉代理商各自有自己的蕉園,故除運送自己的香蕉外,還收購或代運代銷。
正因為蕉業的發展迅速,永生泰才有必要成立,主要是保障貨源。自己設立蕉園在種植地區,能第一時間掌握各地生產﹑運送香蕉數量﹑雪梨香蕉銷售情況等,隨時調整收割數量﹑收購數量和運送時間,將資金運用和銷售利潤最大化。
例如明知道各代理商有大量香蕉收割並上市,那自己蕉園的則延後數天而暫不收割,或市面需要大而供應量不足時則提前收割(這也是在市場上有時會發現香蕉體型明顯較平時為小的原因)。香蕉收割時外表為青綠色,到銷售地後覆蓋物件促其成熟至外表為黃色才上市(華人稱之為“焗蕉”),這段時間大有文章可做。一般“焗蕉”不會出現在原產地,因為那些地方氣溫較高,只會加速成熟的時間。當青綠色的香蕉到銷售地後發覺市場供應量大時,則安放在陰涼處而不加覆蓋物件,這樣可延長成熟時間。
“永生泰公司”從來沒有出現在當年的華人報紙的廣告上,故其運作方式近似聯益堂的輪流派人在碼頭負責接應,產地則專人負責。
這裡只是作一些補遺。至於郭樂的其他方面有太多的專文,故不多言了。1956年中國的“公私合營”使上海的永安百貨公司經營收歸國有,這對郭樂是否有大的打擊不很清楚,他病逝於是年10月。在香港,永安的名氣及經營不如先施,其旗下的永安保險到1970年後名聲一落千丈,因為其從業員良莠不齊,投保者避之則吉。
如何看郭樂的成長道路,端視個人及社會背景。中國有句話是“人情練達即文章”,講究的是情﹑理,卻沒有“法”。華夏有史以來,“法”是掌握在當權者手中,且可以“無法無天”,所以“人在做,天在看”對他們是沒有用的,這句話只不過是普通人的一種心理自我安慰。“情”與“理”沒有尺度可言,“情長意短”便是明證,更不要說到今天仍是“人情大過天”﹑ “情斷義絕”的年代。“理”也說不清是誰的理,“有錢使得鬼推磨”,背面的陰謀詭計都有理。郭家後人不乏擁有西方商業經營的學位卻無法重振永安的雄風,因為他們缺少了與大部份小股東間的“情”,高學歷的文憑在這方面不起作用。當代有句話是“說你是,你就是;說你不是,就不是”,權力的橫行沒有“法”可管控,多少白手興家的毀於一旦,終得清白卻無能翻身,即在於此。所以即使郭樂再生,會是如何不得而知,畢竟時代已變。
關於華人蕉業的情況,楊永安在他的“長夜星稀(澳大利亞華人史)”中的“政經篇”內有專門一章闡述。
下圖是早年昆士蘭香蕉產地與現在產地的對比,左圖上角的斜四方形是早年昆士蘭香蕉產地,而現在的產地南移且面積縮小了,華人主導的香蕉產業也在1930年逐漸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