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三道四(88)一个“偷”字,了得
老同事、老朋友在微信朋友圈说,无意间,“偷看”了小外孙在写作游戏书中天马行空、自由发挥的文字:稚嫩、童真、有趣……
无独有偶,几个月前,一个八十年代初读初中时非常喜欢写作的学生,跟我在微信中说,“说起来是可气又可笑。我们家从我外婆到我妈妈都有偷看孩子日记和作文的习惯。……,所以事实上在后面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压根就没有写日记了,这是一个愚蠢的少年,为了维护自己脆弱的自尊心而牺牲了自己的兴趣,”后来,“如我爸妈所愿,我成为理科生,读武汉大学生物系,到美国念博士,做博士后……,时间的力量是巨大的,工作中日积月累的成就感,也使我对科研专业兴趣日增,从开始的不情不愿,到现在的自信自如。但一个人内心的真爱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只会变一个形式表现出来……”
一个“偷”字,了不得!
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偷看”孩子的日记,一个“偷”字,蕴含长辈对晚辈的深情关怀、无限关爱!
“偷”字溯源,《说文解字》居然没有收入这个字。其实,在汉代文献中,作为“偷窃”“偷窃者”含义的“偷”已经出现了。可能当时还只是一种方言,并不规范,所以许慎就没有将这个字收入自己的书中。而“偷窃”这个词,古代一般指窃取财物。随着时代发展,“偷”字也从物质层面逐渐有了精神层面的意思。如:“偷得浮生半日闲”之“偷”。于是又由“偷空”,延伸到“偷听”、“偷看”等。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稍微文雅一点的说法是,“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所以就有了“偷情”之说。《红楼梦》中原句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就是男人女人情爱心理学研究的内容了。也有伟人说,看《红楼梦》可以了解封建社会,那是红学研究的事情,暂且不论。
而人的情爱,则是自然而然的天性。君不见“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写的热恋之中的青年男女。等到男婚女嫁,成家之后,怎么又成了《红楼梦》中所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呢?
不管怎么说,古今中外的文人墨客,都把人的这一天性写得淋漓尽致。先看苏轼的《雨中花慢·邃院重帘何处》这首词的下片:“羞颜易变,旁人先觉,到处被着猜防。谁信道,些儿恩爱。无限凄凉。好事若无间阻,幽欢却是寻常。一般滋味,就中香美,除是偷尝。”
这几天,世界著名钢琴家李云迪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让我想起了肖邦的那首著名的钢琴曲《黑狗》。那是1986年10月1日,在北京语文名师张必锟先生家里。恰逢国庆节,张老师一定要尽地主之谊,请我们几个外地老师去他家吃饭。因为国庆节,北京交通堵塞,有个老师还没有到,于是,张先生请我们欣赏他演奏钢琴名曲。第一首弹肖邦的《黑狗》,演奏前,他生动地介绍这首名曲的由来。说是有一天,肖邦去看他的情妇,因情妇还没有起床,肖邦便在客厅等候,无聊至极。恰好看到客厅里有一只小黑狗,也很无聊,自个儿在那里打转转,想用嘴咬住自己的尾巴,转了许多圈都没有咬到。肖邦见此,灵感忽来,因“情”而谱了这首《黑狗》。不知道云迪十五天独处一室,无聊之极,是否想到肖邦的《黑狗》?也来创作一曲!
有点跑题了,还是言归正传吧。
如果说文人墨客赞美人的“偷尝”情爱的天性,是阳春白雪的话,那么,下里巴人说的“偷人”,就实在是赤裸裸的了。然而,谁又能说这不是人的天性呢?
其实,“偷情”也好、“偷尝”也罢,乃至“偷人”,都不是“偷”之本义。是不是就像孔乙己说的:“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成年人的天性啊!两情相悦,能算偷么?
一个“偷”字,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