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带我闯北京“新华门”
光明组长接待我以后,自然没有下文。我依然按时每天去法院,也时不时的去武汉市人大。去的次数多了,自然也混个脸熟。
我向人大提要求:到你们这里来了这么多次,总得给我一个说法吧?
接待人员说:我们只能转办。
我又问;怎么证明你们转办了呢?你们人大不是监督一府两院吗?(监督法院、检察院和政府)
工作人员回答道:法院的级别比我们高。他们一个专职委员就是局级,我们顶多是处级。
他又接着说:我给你开个东西,你拿去给他们,要他们给你答复。不过我给你一个建议:你最好去找市政法委。他们对法院来说是正管他们的单位。
我把人大的《回执》交给中院信访接待室,他们若无其事的接收了,也没有任何表示。我再去找人大,人大的工作人员说:你找我们是没有什么用的,你要开我还是给你开《回执》。我说你开吧。这样我手上陆陆续续就有很多这样的《回执》。同时,按人大的建议我去找市政法委,政法委也给我开一个《转送单》。我也交给武汉市中院。他们依然若无其事。再问 武汉市政法委,他们的答复几乎和人大一样。
我去找高院,高院的接待人员说:你没有判决书,我们连受理的可能性都没有。
我走进了死胡同。走进死胡同最容易想到的途径就是“上访”,越高越好,自然就是到北京上访。我以前虽然去过北京很多次,但到北京上访是第一次。作好了去的打算,就要做好去的准备。第一件事是住什么地方?我们以前听到的都是到北京去上访连宾馆都不能住。如果连宾馆都住不了一切都是白搭。我赶紧上网查看,忽然发现有很多“日租房”出租。这种日租房的房东是不管你做什么的,只要你能够提供身份证、按时付钱就行(后来我在北京发现大医院的附近都有类似的“胶囊房”出租供陪护的家属使用,价格也很低)。住的问题解决了,第二件事是我一个人去还是和别人一起去?我们经常听到的都是上访挨打挨骂关黑监狱的事。我向那些曾经去过北京上访的人询问,希望有所帮助,结果发现有些人虽然去了很多次,但不知道“上访”要做什么。还有些人夸夸其谈的吹嘘自己的“光辉历史”,希望作为教导上访的老师由其他人付钱请他./她免费去。经过交谈,这时我才弄清楚了什么是“接访”:以前的信访是按“属事管理”,也就是哪个单位或部门出的问题由哪个单位负责解决;现在改为“属地管理”,由信访人的居住地管理。也就是信访人居住地的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来管理。管理信访人的街道和居委会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的权力,只有让信访人不乱跑的义务,而违法的单位又不需要负责。这真是一个奇葩的规定,从周永康开始延续到现在。这种规定导致了信访人和街道、居委会的矛盾。敏感时期前,信访人提前躲在北京,敏感时期时跑出来添乱;而接访的人因为迟迟找不到信访人,在信访人添乱后由其他部门转交给接访人后,接访人常常会对信访人采取的报复行为。弄清楚这种规定后,我也得考虑我如何能够平平安安的去、平平安安的回来的问题。我姐姐自告奋勇的说她回国陪我去。她告诉我说:2006年胡锦涛主席访问美国时,她参加了接待工作。胡锦涛主席和他的秘书都当面对她说:以后有什么问题和困难,可以找他解决,所以她带我去。
约好时间,我们分头同一天到北京。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去了全国人大,工作人员说:没有高院的判决书是不让我们进去的,不过他们也很同情我们,所以破例让我们进去了。轮到接待我们的时候,全国人大的工作人员问:你们来干什么?我说武汉市中级法院不给我判决书。他问:他们怎么说?我说:法院说逻辑推理判决书已经送达了。工作人员把我的资料扔出来没好气的说:胡说八道!只有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当庭宣判,哪里有“逻辑推理送达”?真是好笑。回去叫他们给你送达。
再到最高院,最高院连门都不让我进,因为我没有高院的判决书。
姐姐说:找胡锦涛主席去吧。
第三天,我们早上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旁的新华门外。门外站着三个瘦瘦高高的便衣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人。我姐姐拉着我一步就跨过地上的黄线。便衣马上高声喊叫要我们停下来。我们赶紧站着,马上几个民警过来把我们带到一边问我们是哪个地方的人。我姐姐拿出她接待胡锦涛主席的通行证给他们看。说:胡锦涛主席要我来找他的。民警笑了起来,说到:我们天天在门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这个地方不是接待的地方,你去国家信访局,有人接待你的。信访局108号接待员接待了我们,也做了详细的记录。并告诉我们如何转办、回去后找谁联系等等。谁知回到武汉,经过层层转办,回复给国家信访局的东西完全就是“胡说八道”了。“胡说八道”的东西也是108号接待员以后告诉我们的。
回到武汉后我马上赶到武汉市中院去,我对张捷峰说:我到北京上访去了,全国人大要你们给我送达判决书。
张捷峰说:田委员不是说了吗?“逻辑推理判决书送达了”。
我说“胡说八道,判决书的送达怎么可能逻辑推理呢?”
张捷峰说:你怎么骂人呢?
我说:这是全国人大的人说的,他们能够说,我也能够说。
章莹赶紧说:我们来做个笔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