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法院占据了一个街区,近乎一个四四方方的建筑群,中间是一个大院,临街的房屋基本上就是一个模样,不同街道的大门也一个样。从走廊的窗户往外看,因为树木的遮挡,看不清楚具体的方位。栗泽林领着我往外走,法警跟在后面。东转西转,我完全失去了方向感。突然我眼前一亮,原来我们到了大门,出门一看,并不是我被拖进去的大门,想返回已不可能了。我们只能出了大门。晓红姐姐问我: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了,下一步我们做什么?我们回家还是怎么?我回答她说:我们不可能被人家大街上打人,然后厕所里赔礼吧?我说我想到信访接待室去。她马上又要陪我一起去。
周五是中层干部接待日,虽然临近中午,接待室的人还是很多。进了信访接待室,遇见了很多老熟人,他们很惊讶的问我被拖进中院的经历。他们告诉我:我们被拖进法院时,有一个人跑过来告诉信访接待室的法官“冷家的人被抓起来了”。接待室的法官连声说“好!好!好!”。我给他们讲述了一遍全部的经过,并且把横幅拿出来给他们看,告诉他们我的诉求他们满足了,连横幅也还给我了。张捷峰站在我的身后,他对我拉横幅的行为以及大家和我一起聊天的情形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我现在已经是“自由之身”,等到晓红姐姐进去并加入我们的聊天时,他忽然发现了晓红姐姐的存在,惊讶并下意识的说到:“你怎么被放出来了?”晓红姐姐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很失望吧?”张捷峰主任目瞪口呆看着我们。
过了一会,有个法官过来和我聊天,善意的问了一下我在里面的经过,他说:他们没有给你带手铐?
我笑着说:他们不敢的。
他很诧异的问:为什么?
我说:如果给我带手铐,起码得赔我五万。
他更惊讶的问:不可能吧?
我说: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给我带刑具的决定必须由法院院长亲自批准。如果立马就给我带刑具肯定没有获得院长的批准,我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包括院长;其次,给我带手铐以后,我会把手铐扣弄得很死,让手铐紧紧的贴着我的手腕,然后往外跑。他们肯定会追我,在拉扯的过程中,手铐肯定会把我的手腕划伤。这种伤口即使愈合了色差也会存在几个月;第三,如果在拉扯的过程中,没准我的意思突然丧失、大小便突然失禁,那么这种临床表现毫无疑问可以作出“脑震荡”的临床诊断。在那种混乱的场面里,监控录像记录的肯定是我被殴打的画面;我在法院里面,在没有得到正院长批准的情况下被你们法院的工作人员打成脑震荡,该如何赔付?
这个法官苦笑地摇了摇头。
过了几天,信访接待室的法官告诉我:秦慕萍院长过问我们的案子,让我耐心等待一下。其实我也知道,这些都是缓兵之计。一般说来,当把他们逼紧了的时候,他们会给我们一点点希望。甚至告诉我:你的问题已经进入程序了。等等…。弄得好像马上会做什么一样,然后又晾在那里。通过一紧一松又一紧一松的调动,我就会筋疲力尽。我知道他们的做法,所以面子会给名义上过问我案子的秦慕萍副院长(天晓得她是不是真的在过问,我就假设秦副院长就是在问过),另一方面积极的去和人大、政法委进行联系。
有一天,我又到了市人大。接待的工作人员笑着对我说:冷明呀,我们查了一下,今年一年你到我们这里来了67次,所以我们把你作为“重点人”报给了市政法委,以期引起他们的重视。你不会有意见吧?
嗯!当这种“重点人”我当然不会有意见。由此可见,量变可以到质变。
我再把重点放到武汉市政法委,一周去个两三次。每次都要转办单,也要从量变到质变。另外,在湖北省、武汉市开人大、政协开“两会”的时候,我就出现在会场外面。“两会”都是在冬季举行,我可不会亏待自己。我用防寒的装备武装自己,把诉求用最简单的几个字罗列出来。别在挎包的带子上,谁愿意收走谁收走,收走我东西的人没准会扫一眼,这样又可以增加一个受众。
省里开“两会”我也跑到会场外去。一天,我忽然听见省高院的工作人员在大声说:涉法涉诉的请到高院去,那里有接待的。我赶紧转场到高院。接待人员已经是老熟人了,一见面就问:你又有什么事要反映?
我说:还不是法院不送达传票的事。他们不给我任何书面的东西,每次都是东扯西拉的。
他笑着说:你回去吃热干面算啦!一个武汉市中院都搞不定,你太没有用了,回去吃热干面算啦。
我问他:我怎么才能搞定他们?
他说:我是法官,怎么能够告诉你对付法官的方法?你回去吃热干面去!
说完又哈哈大笑。
2、带手铐的前提是“院长批准”。超越了这个条件,带手铐就是违法,打我更是违法。装不装傻是告诉他们后果。事实证明他们也不敢采取过激行为。
3、“不知所谓”是粤语吗?还是歌曲?姑且认为是“不知所以然”。我本来就不是学文科的,写写经历,然后由有关人士写成小说再翻译成英语。已经写了17章,如果你单看这一章当然不知所云。
4、截止到本章,我还在司法程序外面。谢谢很多好心人明的暗的帮助我,让我逐步进入司法程序。
5、如果脑白痴就不可能装傻耍赖了。
6、毛泽东前主席说过:用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我是机会主义者,有机会就不会放过。
再次谢谢你的提醒,以后我会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