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已待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五十年前梦一场。
1969年春天,我与一批同学坐上了西去的列车,我们的目的地是云南西双版纳,那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轰轰烈烈的年代,不过我们不是一般的上山下乡,因为我们去的是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比一般的下乡知青要高上这么一级。据来动員的穿军装的人说,我们是兵团战士,穿军装,扛枪,每个月有工资,所以对报名的人还要经过政审及体检。当然后来才知道根本没有这么严格,政审及体检都是糊弄人的,报了名的就没有一个不批准的。列车在祖国大地上一路西行,再折向西南,车窗外的景色,渐渐由江南水乡转成連绵不断的崇山峻岭,茂密的森林,料峭的春寒慢慢消去,变得暖意融融。在火车上经过三天三夜到达昆明车站,短暂仃留后我们分乘几辆解放牌大卡车,在黄沙尘土飞扬的公路上颠簸了四天四夜,终于来到了一师四团一个連队的营地。所谓的营地其实就是几个黄土作墙茅盖屋的棚棚,这就是我们刚来时住的营房,夜间躺在简易的竹床上,能透过屋顶稀疏的茅草看到天上的星星。开始的几天是学习,由一个穿军队制服的人讲话,也不知他是哪里人,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我们只能大致听懂他说的话,反正颠来倒去就是那么几句:我们都是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示来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大家要扎根边疆,一辈子在边疆。又是什么你们是光荣的兵团战士,要与战士一样,服从命令听指挥。说来说去就是没有提到发军装发枪的事,大家听得不耐烦,就在下面嘀咕起来。他虎起面孔,大声吆喝不许说话,不想我们这些经风雨见过世面叱咤风云的红卫兵小将可也不是吃素的,嘀咕声反而变成大声喧哗。弄得他下不了台,只好涨红了脸宣布散会,这第一次统一思想的大会就不了了之。
休整几天后就开始日常的劳作了,男知青天天上山砍坝烧荒,挖树穴,准备栽种橡胶树,女知青就跟着老工人学习培育橡树苗。每天的劳动强度很大,山上的天气阴晴无定,如果早晨下雨还好,就可以不去山上,最讨厌的是出门时天空晴朗,刚到山上就下起雨来,回来时一路上淋得个个像落汤鸡;如果继续下雨还好,怕的是还没有把湿衣裳洗好雨却仃了,于是又只得再上路。亚热带林子里闷极了,还有那种蚊子,大得出奇,一叮就是一个肿块,怪不得来云南前早就听说云南十八怪中的“三个蚊子一盘菜”,真是名不虚传。另外雨后林中飞出的蚂蚁也很讨厌,总之林中各种昆虫很多,都是叮咬你没商量。再有后来在水田里吸血的蚂蝗会钻到皮肤里,一旦被这吸血鬼咬住可不能用手指拔出来,只能用手掌在叮咬的上方轻轻地拍出来。除了劳动累,吃的也不好,而連长指导员要求又高,完不成任务就骂声不绝,我们同学中渐渐滋生出悲观失望的情绪,有的就干脆装病不出工。兵团連队中不全是知青,除了当地原来农场的工人与他们的家属外,也有湖南招来的农民,还有退伍军人,当然那些当官的都是现役军人。知青中除了我们上海的外,也有北京四川以及云南本地的,所以组成人员较复杂,相互之间关系也不是太融恰。知青与知青之间、知青与当地老工人之间,与复员军人之间,有时一言不合,吵架打架的事时有发生。随着在兵团的时间长了,人际之间的矛盾也积聚得多了,不过大家对某些当官的仇恨倒是一致的,因为这些連队的連长指导员排长等等,有些素质很差,就是旧社会军队中的军阀作风,打骂体罚的现象屡有发生。因为知青文化程度比他们高,他们嘴上说不过知青,就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我们处处为难,知青也不是好惹的,毕竟是造反派出身,不卖他们的帐,于是冤家越结越深。大家不再像刚来时那样卖力干活,能偷懒就偷懒,上级来检查时由于任务完成得不好,就批评这些当官的,知青们暗暗叫好,但等上级一走,他们就把怒气全发泄到我们身上。当然大多数团里的連队干部对知青还是很关心的,这些連队完成的生产任务反而好。我们这个連的連长就是我们刚来时对我们训话的那个人,当时还不知他就是連长,大家就没把这个獐头鼠耳满脸横肉三角眼的家伙放在眼里,后来他一直给我们中的一些人小鞋穿。此人大约三十多岁的样子,说话不带髒字似乎就显不出他的英雄本色。他对我们男知青虽然总是横眉怒目,但对女知青却是嘻皮笑脸的,有事没事总往女知青群里钻,甚至有几次女知青发现他偷窥她们洗澡。刚来时由于条件比较差,男知青洗澡就在空场地上全身上下用水冲冲,女知青们则用竹篱笆搭了个简单的隐秘处洗澡,他就假借夜间巡逻不时去窥看她们洗澡。我们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知青就经常钉他的睄,有一天晚上,有人发现他又出现在女知青洗澡的地方,马上就纠集了三个人,各人戴上帽子,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又戴上口罩,见他正趴在竹篱笆上,三个人同时把棍子打在他头上肩膀上与大腿上,大家手下毫不留情,这家伙也真耐痛,也许是不敢,反正没有吱声。第二天出工集合时见他一瘸一瘸的,我们三个人挤眉弄眼,心中暗暗发笑。后来听说他暗地里调查,是谁给他这么个苦头吃,大家巴不得他多吃些苦头,当然没有人告诉他,此后他老实了不少。
兵团里的生活枯躁无味,每天除了生产还是生产,休息天也无处可去,偶然去赶集,因要翻山越岭,就懒得去。因兵团强调的是准军事化管理,男女知青间不准谈恋爱,但都是青春燥动的年纪,私下里有人就偷偷地谈恋爱。也有男知青与当地傣家姑娘谈情说爱的,不过这也酿成了不少妻离子散的悲剧,那就是后来知青返城时有规定已婚知青不能返城,男知青为了不放弃好不容易的返城机会,只得背叛了当初的海誓山盟,不过青年人在热恋时那管今后。我与我们班上一位名叫娟子的女同学从初中起就是同班,到高中又是同班,她的学习成绩在女同学中可称是翘楚,我的成绩在全班中也是名列前茅。她还是全班女同学中长得最好看的,男同学们送她一个雅号“玫瑰”,一则是她确实很美,用玫瑰来比喻她也很恰当;二则她比较清高,有些不识相的男同学想与她套近乎想也别想,因玫瑰有刺。我因为与她是六年同窗,而且生得也算五官端正,虽算不上奶油小生,在一般男同学中也尚能过得去,不是那种一等残废,何况学习成绩又好,承她看得起,对我还不是冷若冰霜。自打我俩一起来到兵团,又在一个連队,有时在一起劳动时我尽量帮她减轻一点负担,再加大家都在这举目无亲的地方,她就把我当做她的护花使者,特别在那次我与另外两个男知青一起把三角眼收拾一顿后,她对我更是有一种敬佩的意思。因为兵团里不准谈恋爱,所以我俩只能私下里相会,总是在晚饭后,学着古人“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香蕉林中,椰子树下,或是在不太有人去的地方,都留下我们相会时甜蜜的踪迹。开始时虽没有立下山盟海誓,但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只是时机尚未成熟。因与娟子情投意合,我在兵团的生活就有了一缕阳光,我们期待着离开兵团的一天,因为有了娟子,云南的幽谷密林、亚热带的雨林、古城古镇古村落、茶马古道、雪山冰川等色彩斑烂的画卷都变成我俩的风花雪月。
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往往变得太盲目乐观,一场人生最大的不幸正向我们悄然袭来。我们連队那个三角眼連长因偷看女知青洗澡被我们教训一顿后,虽然表面上老实了不少,暗中却在策划着更无耻更丧天害理的勾当。1973年随着全国知青工作会议的召开,知青通过病退及家庭困难回城的政策有所松动。实际上家庭有背景的知青早已通过各种关系或是参军,或是上大学,或是在当地做官纷纷逃离了兵团,只有大量无脚路的才留在这儿永无出头之日。现在既然政策有些放宽,大家也就蠢蠢欲动,不过若要离开这儿第一关就是連队审核,連队里的連长指导员们操着生杀大权,似我与娟子这样家庭出身不硬,没有背景的知青就更是他们鱼肉的对像。在利益面前,人类自私的本性就显露出来,知青中也不例外,其实也不要苛责他们,毕竟兵团生活太艰苦了,那种扎根边疆,建设边疆的廉价豪言壮语谁都会说 ,但一旦能脱离苦海谁都跑得比兎子还快。既然权在連长他们手中,知青中有些人就开始讨好他们,有的送礼甚至私下送钱,这也不去说他,最令人发指的就是有些披着人皮的狼竟然打起了女知青的主意,猥亵诱奸女知青的事屡有发生。实际上一来兵团,有些連队那些素质差的干部早就对女知青们垂涎欲滴,他们通过一些小恩小惠向他们看中的女知青示好,如把她们安排在炊事班、医务所等等地方。由于中国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陋习,有些女知青即使受了侮辱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声张。以往这些侮辱女知青的事还只是偶有发生,但随着知青回城的人多起来,于是这些伸向女知青的魔爪就肆无忌惮起来。娟子是我们連队中最漂亮的女知青,三角眼那双色迷迷的眼睛老是在她脸上打转,他开始讨好娟子,娟子为了她与我的前途也不敢过分得罪他,我呢当然小心翼翼在暗中处处保护。不过百密总有一疏,有天晚上,知青点里的其他女知青都去看电影了,刚巧我那天被派往市里农机厂去修理农机,得第二天才能回来。娟子因那部电影以前已看过,所以一个人留下,于是落入了这头色狼的魔掌。事后他威脅她说,不许说出去,否则她与我两人就别想离开兵团(写到此,虽然已事隔数十年,但我心中的怒火又被点燃起来)。第二天傍晚我回到知青点,因太晚了,去女知青点多有不便,所以我没有去看娟子就匆匆睡了。第二天早晨集合时我没有看到娟子,不由十分担忧,也顾不得正在集合,转身就往女知青屋奔去。到了床前,娟子踡缩在床头,还用被子蒙住了脸,我把被掀开,只见她眼角上的泪珠还在不断地滴下来。在我的追问下,她不禁嚎啕大哭起来,一边抽泣着把昨晚受到的耻辱一鼓脑儿向我倾诉了出来,我尽力安慰了她一番。当天我在劳动时一声不吭,把满肚子的火气发泄在手中的铁掀上。晚饭后,我悄悄地尾随着三角眼,在一个无人的隐秘处,我突然窜出来,用手中的铁掀往这个畜生裤裆里狠命一击,应该是我把所有的仇恨都倾泻在这一击中,这畜生一声惨叫,跌翻在地,我又上去在他裆上补了两脚,他杀猪般的叫起来,引来路过的知青,把我劝住,又把他抬到医务室,抬他的人故意一个扛肩,一人抬腿,一边晃悠着走,又疼得他再次嚎叫起来。第二天团部来了人,把我铐了去,说我破坏军民团结,袭击解放军,要把我送到州里去。这下好似戳翻了马蜂窝,彻底惹恼了知青们,不要看知青们平日里相互间有时会闹上些小矛盾,在这大是大非的关键时刻,大家还是非常团结一致的。虽然我为了保护娟子的名声,没有把这畜牲的兽行揭露,但明眼人一看就把大致的情况猜了个透,于是大家都放下手中的活儿,集中到团部讨要说法。也许是众怒难犯,也许三角眼的罪恶行径上面也略有所闻吧,反正这事不了了之,并且把我带回了知青点。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娟子每天以泪洗脸,吃得很少,女知青们每天派一个人守着她,怕她想不开,我当然是每天去看望她,劝她想开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总有一天坏人会遭报应。在大家的关心下,娟子似乎逐渐走出了阴影,我也暂时略放宽些心,那知就在那次事后的第40天娟子却突然失踪了,大家分头去找,連部新来的連长也向团部汇报。因当年类似女知青被污辱的事在其他师也有发生,若是上面追查下来,一级级领导难逃其咎,所以发动全团的力量寻找,两天后终于在一条大河的下游找到了娟子。在她留在床上的一件外套内发现了她两封遗书,一封是给我的,一封是给她父母的并叫我转交。给我的遗书中要我把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向上级部门控告,她是因为被强奸导致怀孕所以选择了自杀,希望她的死能唤起知青姐妹们勇敢站起来,也希望上级部门对这些色狼一定要绳之以法。娟子的死犹如一发炮弹在知青中爆炸,大家抬着她的遗体徒步到师部请愿,师长答应知青们一定严惩当事人,并同意开追悼会。娟子的遗体被安葬在山顶的橡胶林中(写到此,泪水眯糊了我的双眼,眼泪像断线的珍珠滴在我打字的手背上,以致不得不暂仃)。三角眼連长后来在中央有关文件出台后被判七年徒刑,据说因为我对他的恩賜,他成了个废人,入狱后老婆就与他离了婚。至于我把他弄成了残废,虽然未给我任何处分,但此后的上调城里去工作、保送上学等以及其他可以离开兵团的机会都没有我的份,直至連队只剩下我一个知青才总算让我回到上海。我父亲通过他上级的斡旋,让我在一个文艺出版社找到一份工作,如今早已退休。我一直未婚,每年我总会在娟子的生日还有她去世的忌日去探望她的双亲,直到二老去世。回上海前,我总要去娟子墓地上看看她,採上一束花给她,直到我离开云南,离开前我在娟子的墓地种上一棵玫瑰。回到上海后我也会在每年清明节前往云南去看望我青年时的恋人,随着年岁的老去,我相隔两三年才去趟云南我的伤心地。退休那年我最后一次去兵团旧地,原来的橡胶林,那片曾经是怀着青春梦想的知青们用辛勤汗水浇灌过的热土早已被开发为旅游风景区,娟子的墓地再也找不到了,我十分惆怅地回到了上海。一场刻骨铬心的爱成了我终生痛彻心肺的痛,从早到晚,从春到冬,我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娟子的音容笑貌,我俩在云南的点点滴滴,数十年来一直魂牵梦萦。两人曾经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連理枝”的约定,今生今世未能如愿,不知人世间是不是真的有轮回,但愿真的有,那么但愿来世我们再续前盟。
附记:拫据叶辛原著拍摄的电视連续剧《孽债》我連看了两遍,剧中的情节令人感慨,对那个特定年限中造成的人世悲欢离合,对主人公的无奈与遗憾也很同情与理解。此后也看了好些知青题材的作品,既有写的过分悲情也有过分皆大欢喜的结局,也许有些作品出自当年知青的真实回忆,不过大多对当年知青的青春刼难却迴避了,特别是女知青。从六十年代初到七十代后期,全国有2000多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包括兵团,其中女知青也将近有1000万。当年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管理混乱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兵团中捆绑吊打知识青年的现象并非个别,特别是猥亵奸污女知青,不单是兵团,就是在插队落户的大队,女知青被公社、大队干部,小队长,知青办工作人员,甚至生产队里的老光棍奸淫的犯罪行为也发生不少,令人发指。但因受害的女知青有的羞于启齿,有的已经有了不错的工作或者已经组建了家庭,所以把曾经的耻辱埋于心底, 因此整个上山下乡期间有多少女知青遭到凌辱就永远成了个謎。不过从正式的官方文件中也可略窥一斑,即以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于1973年上报的《贯彻中央(73)21,30号文件情况报告》中全兵团共发生捆绑吊打知青1034起,受害知青1894人,其中2人被打死。调戏猥亵奸污女知青的干部有286人,其中团级7人,营级25人,連级47人,受害女知青430人。已逮捕强奸犯18人,其中现役军人14人,打死知青罪犯8人,其中现役4人。调戏猥亵女知青的干部被离职审查的29人,多少触目惊心!一师二团連长张国良强奸女知青30余名,被李先念直接点名后被枪毙。这还仅仅是云南一个生产建设兵团,当时全国共有13个生产建设兵团,这些令人发指的罪行激起了广大知青家属的愤怒,也破坏了上山下乡运动的顺利开展。情况反映到伟大领袖和周总理那儿,毛主席大怒,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于是杀了一批涉案的罪犯,对一些涉及伤害女知青的犯罪行为都严惩不贷。中央高层即时调整了知青上山下乡政策,从而改变了知青命运。1974年10月云南生产建设兵团被撤销,全国13个生产建设兵团除新疆建设兵团外陆续被撤销,改为地方农垦系统。
本文系我同事妹妹当年在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同学写的一篇回忆文章,我看了此人青春时的遭际后,不由潸然泪下,感慨万千。当年有多少知青,他们美好的青春年华过早地枯萎了,凋谢了!令人痛惜,于是我对此文略作修改并加上以上一段内容,在征得原作者同意后在我的博客中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