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奇石

职业: 外科医生 业余爱好: 旅游, 文学, 京剧, 工作之余喜欢写些怀旧散文, 随笔
个人资料
剑门奇石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故乡轶事 ——混血儿风波

(2024-09-27 15:17:20) 下一个

      难得回国,总能遇到很久没见到的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我们戏称为三老。这次也一样,见到了数十年没见的一位初中同学,据他说是在市报上看到我写的一篇散文,让他想起有我这个初中老同学。为证实是否是我,他辗转找到了我高中时代的同学,得知我在国内,就来找我,其原因是他的孙女巳在国内大学毕业,想出国报考医学院,于是我尽我所知告诉了他,这也促成我后来写了篇《在美国如何报考医学院》的文章。因是初中同学,所以没有像高中同学那样有同学会,也因此他找到我时我真想不起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初中同学。初见面时我有些漠然,他见我一脸懵懂的样子,就自报家门,这才让我忆起初中时代的一些往事。自初中毕业后再没见过面的老同学,如今年纪也大了,人一到老,话就多。那天他与我天南海北的扯了很多,上自国家大事,下至鸡毛蒜皮,多是一些鸡零狗碎的事儿;但有一件事倒是令我感慨万千,所以记在下面。他毕竟是语文老师出身,口才极好,叙述起来有条有理,只要把他的口述以其本人口吻描述下来就是一篇文章,于是我就按第一人称记于下面。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有一天,一位青年时代的老同事来看我,一坐下他就唉声叹气,我问他什么事让他如此愁眉不展?他说,不要说起,与你是要好同事,也不瞒你,儿子与儿媳巳离婚了。我听了不由大吃一惊,他儿子结婚才不过五六年,我也去吃喜酒的,当年是大家非常看好郎才女貌的一对,作为公公的他对这儿媳也是赞不绝口。才这么短短的五六年工夫居然巳经离婚了,連“七年之痒”这关口也没过,真让人不可思议,于是不免打听个中缘由。他重重地叹了口气说,儿媳与外国人搞七搞八,生了个混血儿,夫妻俩为此大打出手,最后只能以离婚告终。我说怎么会呢!他说儿媳在一家外资企业干文秘工作,与外国上司好上了还生了个混血儿出来。我有些怀疑地说,看上去你的儿媳人非常文静,知书达理,不像轻浮的人,小夫妻俩同学多年,恋爱结婚,夫妻感情十分好,怎么会出轨?而且还是与外国人,真有点不可思议。他看我满脸狐疑的神态就继续说下去,自小两口结婚后,小夫妻俩就搬出去住,儿媳不久就怀孕了,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特别是老伴。自从儿媳有了身孕,她就住到儿子家中照顾儿媳,所有家务事都由她包了,每日里为儿媳做好吃好喝的。十月怀胎满了,儿媳生了个大胖小子,这让一家人高兴坏了,出院后月子里也是由老伴悉心照料儿媳与孙儿。有一天老伴发现小孙孙的眼睛眼白怎么是黄的,于是赶紧去看医生,医生说是新生儿黄疸,不要紧的,过一段时间就会消退的。话虽这么说,老伴总有些儿担心,所以对小孙子的眼睛特别留心。虽是全家人把这孩子当成掌上明珠,照料得无微不至,可孩子体质有点儿弱,打从会吃饭起就服药。在孩子六岁时,有天他老伴去儿子家看望孙子,突然发现孩子的眼睛瞳孔周围一圈都是蓝的,于是有些不安。儿子回父母家时经母亲提醒,也感到有些奇怪,联想到老婆单位里那些长舌妇一些风言风语,意思是自己老婆与外国上司有些儿眉来眼去的暧眜,于是怀疑这孩子是混血儿。当年我们这儿外资企业很少,见到的外国人也不多,他自小从书本中了解的外国人都是蓝眼睛,也不细究个中缘由,就武断地认为一定是妻子出轨了,不分青红皂白,与妻子大吵大闹,还动起了手。儿媳是个心高气傲的人,那受得了这诬蔑,她父母对这个视作宝贝的女儿从小連一句骂也不舍得的,如今被女婿如此欺侮,就坚决支持女儿离婚。女方只要了孩子,那时候大家都没有多少钱,财产分割不像现在这么复杂。听到这儿,我插嘴道,这也太冒失了,怎么不带孩子去大医院仔细诊断诊断,对人家的闲言碎语也不去调查调查,就轻率地把婚离了,并催他继续说下去。

       我见他只是唉声叹气,就想这人一旦起了疑心,总爱往怀疑的事上找依据,要不怎么会有战国时期郑国的列御寇所著《列子-说符》中那个“疑邻盗斧”的故事了。到底不愧是教语文的,随便说啥都引经据典。说到这儿,语文老师突然停下了,叫我猜猜事情的最后结局。我沉思了一下,就说这女的应该是被冤枉的,他一听就拍着自己大腿说,真神了,你有什么依据?我说这还不简单,这孩子准是患上了被称作“肝豆状核变性”的一种罕见的隐性遣传性疾病,又名“威尔逊”氏病,由威尔逊医生于1911年首次报道。这种病是因身体内铜代谢障碍导致的,由于体内铜在肝、脑、肾脏等处沉积而表现出肝、肾和神经系统的症状,这孩子从小就体弱离不开药与此不无关系。铜在眼角膜及鞏膜上的积聚就呈现一个蓝色的光环,医学上称之K-F环,95~98%的这种病人都有。此病发病年龄有早有晚,病情轻重程度也不尽相同,经过治疗,有的也能活很久。他一听我说了这么些,也不知他听懂没有,就忙恭维我说我水平高,我说这不是水平高,只是我在毕业实习到儿科轮转时,刚巧在我的床位上有这么一个患儿,因为这种病例很少见,所以上级医师把这个患儿作示教,让所有在儿科实习的同学都来看,给我留下的印象就特别深,数十年还清晰记得。接着我问他后来这对夫妻的情况如何,他告诉我,离婚几年后,那女的就出国去了,还真嫁了个外国人,生了一对混血儿,长得真漂亮。有一年她带了孩子回来,因我妻子与她母亲常在一起跳广场舞就认识了,所以看到过这对混血儿。可惜那第一个孩子因为延误了诊断,后来起了腹水,很早就去世了。我又顺便给他科普了下,告诉他曾在网上看到有对夫妻生了个儿子,儿子渐渐长大后,混身皮肤黑黑的,旁边那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大妈们就说这小孩准是与黑人生的;不过丈夫对妻子十分信任,在一个医生朋友的指导下去医院内分泌科检查诊断为“阿狄森氏病(即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经过治疗后逐渐好转。

       那天当我们准备结束这冗长的闲谈时,最后他像当年站在讲堂上面对学生讲课似地总结说:夫妻相互之间的信任是家庭幸福美满的前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都应该好好经营;又说家中有个医生真好,更坚定了让孙女学医的决心。

[ 打印 ]
阅读 ()评论 (7)
评论
雪狗2014 回复 悄悄话 哈哈 都五六岁了 才发现,肯定是冤案
剑门奇石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格利' 的评论 :谢谢
格利 回复 悄悄话 应改题目为:混血儿冤案。哈哈
剑门奇石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硅谷工匠' 的评论 :谢谢
硅谷工匠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人家里闹,一般大概率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长舌老伴。
剑门奇石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新林院' 的评论 : 谢谢
新林院 回复 悄悄话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所有的信息都说 Kayser–Fleischer ring 是绿、棕、黄色。
为什么在中国人身上是蓝色?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