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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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孙清芸 (二)

(2017-08-12 07:55:20) 下一个

我的母亲孙清芸


(二)划为地主分子
 
时至1951年初,母亲带着3岁多的哥哥和1岁多的我,随父亲从成都搬迁到了灌县。父亲作为一个青年工程师,参加了成都至阿坝公路(简称成阿公路)的建设工程。这是他在新中国参与施工的第一条公路。
 
成阿公路是为配合解放和安定川西民族地区而修建的一条干线公路,全长506公里。该路起于成都西门,经过郫县、灌县,沿岷江而上;过漩口,越飞沙关直抵汶川后,跨岷江,沿杂谷脑河右岸上行,经薛城、理县到米亚罗;再沿来苏河,翻越海拔4132米的鹧鸪山,下至刷经寺,再越海拔3910 米的茶镇梁子到红原县龙日坝;在翻越海子山、阿依拉山,过查理寺后,经麦尔玛,最后到达终点阿坝县城。除成都至灌县段55公里系民国时期建成外,其余451公里均为新中国建国后19513月至195511月期间修建而成[4]。公路沿线山势陡峻,石质坚硬,气候恶劣,人烟稀少。现在,该公路至鹧鸪山的路段发展成了国道317而鹧鸪山至阿坝县的路段则是省道209和省道302
 
1950 年底,隶属于当时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川西行署的交通厅公路局在灌县成立了灌茂公路工程处。1951年初,我父亲等一批公路局留用的工程师被调到此处,开始为成阿公路的施工建设进行准备工作。该处在灌县城内的井福街觅得一所院落,职工和家属均住在里面,但该处的施工指挥部却设在灌县城外十多里处的白沙镇。父亲日以继夜投入到紧张的施工之中,但就在这年,安岳开始了土改工作。
 
自从我祖母1945年去世后,家中的田产由我父亲三兄妹共有。当时他们三兄妹均在成渝两地工作,田产就由他们的三爸,即我祖父的三弟代为管理。1945年我姑妈出嫁,46年我父亲娶亲,同年我大伯爹因前妻去世,也在当年续娶,花销颇大,卖掉了一些田产。到49年时,大概还有100多亩。 在1951年土改时黄家长房的具体情况是:大伯爹应东北招聘团之聘请,于1950年夏带着他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远赴东北哈尔滨,到当时苏联援建的一家工厂工作,及时地避开了这场史无前例的土改运动。由于姑妈嫁人,黄家的减租退押和涉及土改的所有事项只得由我的父母亲来承担。而我的父亲要日夜忙碌于成阿公路的施工建设,这样一来,黄家对新生革命政权的欠账只好由我的母亲去应付偿还。
 
此时,母亲已经怀上了第三个孩子。可以设想,当时我的母亲,一个尚不到30岁的青年知识妇女,是如何艰难地在照顾丈夫,带孩子,怀孩子,减租退押,参加土改这一系列事情中来回奔波,分头周旋的。她在度过令她这辈子永生难忘的1951年。
 
对我的母亲来说,最难接受的不是把黄家祖上留下的田地、房产充公,也不是把她娘家的陪嫁全部去变卖抵债,更不是土改工作队和贫农团的刁难;最难的是,我母亲发现,她自己必须要被划为地主成分。
 
按照当时土改的政策,她是不应该戴这顶今后叫她“永世不得翻身”的帽子的。因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关于构成地主成分的时间标准是:“以当地解放时为起点,向上推算,连续过地主生活满三年者,即构成地主成分”[5]。 我母亲虽然在1946年春嫁入黄家,但她婚后仍然在光华大学继续她的学业,她是大学生,只是在1947年春天生我哥哥之后,方才在黄家开始过居家生活的日子,她只有两年零8个月,更何况当时家中的主要收入来自父亲的工资。但是,母亲是当时黄家长房中唯一在家没有职业的成年人,而大伯爹、大伯妈、还有我爸均在外工作。根据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土地改革法的第5条的规定:“…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应依其职业决定其成分,不得以地主论”[6],他们得以不划。就这样,我母亲替黄家戴上了这顶“地主分子”的帽子,尽管她是这家人中进入时间最短,获得实际利益最少的人。
 
假如我的祖母不是在1945年的手术意外中去世,那么,在1951年的土改时,我母亲就可以安然逃过此劫,这是我后来常常想到的。但如果祖母确已去世,假如我的第一个大伯妈不在1945生病去世,又假如我的母亲在生了第一个孩子后坚持恢复学业,学业完成后坚持在外工作,那情况又该如何呢?黄家长房该划谁呢?这是一个令我母亲、父亲,甚至后来的我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也许,即使当时避掉,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文革之中,无产阶级专政的大网也会网住他们其中某一个人,让其成为“漏网地主”。
 
安岳通贤乡四方井的黄家在土改中被彻底打垮了。除了没收田产和几乎所有的财物外,还被制造出了六个阶级敌人,包括长房中我的母亲,二房中我的二爷和二婆,三房中我的三爷和三婆,还有我的祖婆,她老人家当时已有70来岁了。三爷和三婆不堪凌辱和追逼,在1951年的某一天的夜晚双双投入乡间的磨滩河中自尽了,他们以死抗争。此时,最艰难的恐怕就是黄家的三个尚在读书的少年。三房的六爸此时只有17岁,七爸只有14岁,二房的幺孃此时只有15岁。
 
值得庆幸的是,六爸在成都加入了解放军,还参加了1952年的黑水战役,后来退伍后就留在了阿坝里面。而幺孃差一点就被卖给一个土改贫农团的积极分子当老婆,幸而她当时抵死不从。后来,她和七爸在安岳县中毕业,分别考入西南师范学院和重庆大学,两人毕业后都成为了大学老师。这个地主家庭在我父亲这一辈共有九个子女,除了一人弃学务农,一人参军外,一共培养出了七名为新中国服务的大学生。
 
1951年,母亲就这样戴上了“地主分子”的帽子,她这样做,既有保护我父亲的考虑,也有面对现实的无奈。一个29岁的文科大学生,一个养育三个男孩子的母亲,从此成了新中国的贱民,开始了她一生的受难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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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泽文H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流云朵朵' 的评论 : 是的,命也。 所以,你生在什么家庭很重要, 你生活在什么地方很重要, 你生活在什么时代也很重要。
泽文H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28年华' 的评论 : 谢谢你, 小老乡。
28年华 回复 悄悄话 我母亲的老家也是广汉的。
流云朵朵 回复 悄悄话 一声叹息,命也。
wqz220 回复 悄悄话 你母亲太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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