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oly
七岁的女儿从后院抓来一只潮虫,宣称是她的宠物。
这个宠物,在我看来是惨绝人寰地丑:浑身一节节黑色鳞甲,头上两根须,肚皮上一堆脚,动辄缩成个球。别说实物,看照片都膈应。
它叫Roly Poly,你可以喊它RP。女儿把那丑家伙放在一只手的掌心,另一只手爱怜地抚摸。
我感觉就算穿越到二十年后,面对这么丑的一个女婿,我也不能感到更惊悚。
RP不是个好名字,我强忍恶心建议。听起来像RIP。
那就叫它Roly好了!她继续抚摸,笑嘻嘻。
我忍无可忍。可是它太丑了,而且脏死了,你能不能不拿它当宠物?
它不丑,也不脏,我就要它做宠物!
说着,她给我看Roly的窝。她为它准备了一个天蓝色塑料盒,里面有个lego做的小床,床上铺了张餐巾纸做的被子,又有一个lego盒子,里面装了土,是它的游乐场。盒子上一朵新摘的白花,据她说,是Roly的遮阳伞。她甚至为它准备了水和一大块橙子,那丑家伙在橙子上爬来爬去。我看了没一会儿,就懂得了“辣眼睛”的含义。
虫子都喜欢Nature,懂吗?你这样把它圈在家里,它会忧郁死的!
女儿一听,立刻把Roly端出去,放在后院桌子上。
那里阳光太烈了,它会被晒死的哦?
不会的,我给它添了一些shade!
我叹息。
二、宠物之争
孩子们对狗的渴望,由来已久,某人也跟着撺掇,却都在我这儿败下阵来。
为什么不能养狗?女儿抗议。
我就罗列了很多理由:养狗,家里会有狗味。妈妈每天要遛狗,变成狗奴。旅行不方便,每次都要把狗寄放出去,很贵也很不忍心。狗会生病,需要带去看兽医,妈妈养你们两个就已四脚朝天,再伺候狗,很快变老太婆。另外,万一狗把人咬了,我们会吃不了兜着走……
这些都不能说服她,只能独辟蹊径。
你知道吗,狗爱吃屎。
呦——
在农村,那种窝棚式露天厕所,你在茅坑上拉,狗就舔着嘴巴在一边看,等着待会儿大吃。
呦——
所以呢,如果养狗,它很可能会吃屎。吃完用舌头舔你的手,你的脸,你的嘴。
哟——呲牙。
而且,狗会拆家。给她找出一个以前存的二哈拆家视频,视频里的漂亮哈士奇在主人无可奈何的远程监视下,将家里的布艺沙发咬得七零八落,成为一堆破布。
看见没?我们不在时,狗狗可能会把家拆了。把你最喜欢的独角马咬成碎片。还有你的书和作业本。妈妈就又要花钱给你买,然后没钱送你上大学。
那养猫好不好?女儿改弦易辙。
猫嘛,也不好。我慢条斯理地说。会到处乱跑,就像我们家前后院经常出现的那些猫一样。你也不知它身上招了什么细菌回来,就往床上跳。而且,猫拉完臭,会用舌头舔屁屁……
呦——
舔完把屁屁坐你枕头上……
女儿偃旗息鼓。
那鸟呢?
到处飞,到处拉,好像天女散花。
鱼呢?
以前不是养过两条?三天就被你们喂死了……而且,鱼拉出的臭臭像方便面,你们看了就吃不下方便面了……
兔子?
干妈家的兔子,生前不是在我们家寄养过好几次?也不叫也不让人抱,每天拉一堆粪球……
女儿再不喊养猫养狗。然后蔫不出溜,弄了只潮虫当宠物。
三、我为什么不养宠物
人生在世,哀莫哀过生离,痛莫痛过死别。只要让一个生命进入你的心,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快乐的同时,也就要随时准备承受生离死别的痛苦。爱得越深,痛就越深。曾经多少欢乐,也难填失丧的沟壑。除非你不曾深爱过。
我痛不起,所以爱不起。
养宠物,不管是什么,大概率事件都是你要见证它生老病死的一生,为它送终。想到最后的诀别,我会在最初的最初就望而却步。我乃深情之人,我会用生命去爱那个进入我生命的生命,我不能决定孩子的到来,但至少,我可以决定猫狗的到来。
因为深情,所以无情。
四、曾经沧海,我生命中的那些猫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猫,非常非常喜欢。我从小到大的外号都跟猫有关。我可以惟妙惟肖地学猫叫,逼真到,在人大附高中自习室,我在黄昏时分,在泡桐掩映的二楼,一只从楼下路过的小白猫听了我的叫声,以为同类,抬脚就往楼里走。
我跟猫,有着莫名的不解之缘。
定居日本时,我住的公寓附近,有只猫。每次出门买菜都遇见她,摇头摆尾跟着我跑,在花丛中时隐时现。她还会蹲在我必经之路的花园矮墙上,雕塑一般,圆滚滚坐着,眯眼看我走来,装作满不在乎。我每次都会过去,一下下摸它,给它挠下巴颏儿。她就仰起头,很受用地闭上眼睛。我跟她说再见时,她会迅速睁开眼,从墙上跳下,陪我走好长一段路。
在日本最后一年的那个夏夜,我和某人外出散步,再次遇见了她。她从月光下的花丛里猛然跳出,目光炯炯扑向我。某人大叫,啊,野猫!我却弯腰,亲昵地摸她的头。她摇着尾巴,打着呼噜,异乎寻常地谄媚。当我说再见,她也跟着走,在我脚边快乐地钻来钻去。
某人停下步子说,你这样很不好,会给她不切实际的希望,又不能领养她,最后一定会伤她的心!
她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忽然跑到他身边,用头在他裤脚上蹭来蹭去。
你看,他说,她在恳求我收养她!
我就听他的,不再和她互动,自顾自往前走。走了一会儿,脚边没声音了,回头一瞧,她远远坐在黑暗中,默默望着我,见我回头,立刻飞奔而至,再一次摇头摆尾起来。
不要心软,你这样会伤她更深的!某人警告。
我就狠下心,再不对她说话。
走到长路拐角,回头看了一眼,她还远远地在黑暗中坐着,望着我,但再也没有追上来。
那夜大雨瓢泼,我在床上辗转反侧。
你说,她不会被雨淋坏吧?
她本就是只野猫,会找到地方避雨的。某人说。
然而从那以后,我就再没遇见过她。我遇见过各种各样的野猫,但都不是她。
直到我们离开日本前。
那天我照例出门买菜。在熟悉的小路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倏然一闪,就钻进了花丛中。
是她!
我大喊着她的名字追过去。她定住了,回头,漠然看着我。就在我几乎要触碰到她的那刻,她像闪电一样转身,迅速钻进花丛中,不见了。
那就是我们最后的相见。直到几个月后离开日本,我都再不曾见过她。时光飞逝,转眼18载已过,想来她早已不在人间。然而那曾给过我的特别的温情,特别的眷恋,那一夜的跟随与不舍,那敏感倔强而自尊的眼神,至今印在我心头,生生不灭。
来美后,很快,我又遇见了另一只猫,Whiskers。一只黑色公猫。他有主人,就在我们住的公寓附近。每次散步我都会遇见他。初见时,他就欢天喜地地朝我跑来,让我摸他的头。他的主人在旁边笑嘻嘻看着,说,他很可爱,对吗?
我不想用很多笔墨来书写Whiskers和我的交情。长话短说就是,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他每天都在我固定的散步时间跑出来和我玩。然后有一天,我们没有外出,只在公寓大院里散步,忽然就看见了他,黑黑瘦瘦的身形,远远坐在大路中间,看着我。我赶紧过去,问他,你怎么来这里了?快回家吧!不然妈妈该着急了!他就用头蹭我的腿,依依不舍地跳墙回家。然后冬天来了,阴雨连绵,我们不再外出。接着又去夏威夷度假。再次路过Whiskers家门前时,没看到他,正纳闷他上哪儿去了,怎么不出来迎接我,他的主人,那个胖胖的白人女子,一脸悲伤地向我跑来。
你知道吗?Whiskers不见了!她抓住我的胳膊,凝视我的眼睛,急迫地说。
啊?!怎么会!我叫。
真的!他已经消失一个月了!女人继续探询我的眼睛。
太可惜了!他是那么可爱的一只猫!我很难过,很想念他……我说。
不管他现在在哪儿,不管是谁带走了他,都希望那个人能好好善待他,因为他真的是个天使!女人抓紧了我的胳膊,眼神里竟饱含乞求。
我忽然明白了,她认为是我带走了她的猫。不禁如芒在背。从那以后,我再没从她门前路过过。
再后来,我们有了自己的家。常有一些猫,不请自来,把我家院子当游乐场。
几年前一个黄昏,正是苍茫时分,藏青色暮霭笼罩了天地,我去后院做什么,转身时一个激灵,只见院子正中,一只黑猫像个灵魂一样地坐着,默默看着我。即便我看到了他,他也一动不动,就那么幽幽看着我。就在那一刻,我开始相信,世间确有灵魂。那不是一只猫,那是一个灵魂。
在遇见过所有这些特立独行的生灵之后,我心中充满了对它们的敬畏,对真情的敬畏,对灵魂的敬畏。我再无勇气去承担如此厚重,纯真,忘我的,一份来自动物的深情。
曾经沧海。这是我不养宠物的终极原因。
五、Roly,不分别的爱
女儿对Roly的爱,最终感动了我。
她不嫌它脏,不嫌它丑,愿意像个小妈妈一样,给它她所能给与的一切关爱,就像对待一只猫,一条狗。面对生命,她不分别。丑到让我退避三舍的潮虫,在她眼里一样是美丽的生命,值得她用心去呵护。这是我,作为一个成年人,远不及她的所在。
此前她还养过蚕。从幼儿园带回家的几条幼蚕,她像得了宝贝,每天让我带她去邻家前院采桑(她家有棵老桑树),用心喂它们桑叶,守着纸盒,津津有味看小蚕一天天长大,变胖,变长,蠕动。她毫无惧色地把它们捧在手心,用手指轻抚。她观察它们结茧,最后,破茧成蛾。
她还养过一只瓢虫,红红的,背上有几个黑点的那种。她用一个小鞋盒给它做房子,一块从海边捡的卵石做家具,从栅栏上摘两根带叶子和小白花的藤蔓做床。最后,她把它放了,让它自由自在飞向花丛。
昨天午后,她把Roly也放了,是因为我的一句话。
我说,Roly是自然的孩子,也喜欢待在自然里。不管你为它准备多好的家,它都不会真正快乐。因为它属于自然。
下一分钟,女儿已拿起Roly,把它送回它所从来的土地。
那一刻她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而我心里,响起一首歌: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也许,我是狠心了点儿,女儿那么渴望宠物,而深爱着她的我,却从不打算去满足。首先这是我的性情和经历决定的。我承担不起对另一个生命的深情。人生本来,苦恼已多,我不愿再为自己制造情感的枷锁。其次,人生总有遗憾。未必要雨得雨就是幸福。最后,因为不能养猫养狗,女儿可以在任何生命,哪怕是一只虫子的身上寄放温情,在我看来,未尝不是美好之事。
生命本无差别,本无差等。在伟岸的自然眼里,虫子就如你我,都是最美的造物。最终的最终,我们都将同归大地,成为同一片泥土。
以平等心,不分别地看待生命,珍爱生命,就是养宠物的终极意义之所在吧?
in general, 人比动物高级,但是动物比人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