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

My Lord: Please help me keep my eyes on you! Please help me be thank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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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flower98 (热门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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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紧眼前人

(2025-07-08 08:28:42) 下一个

          经过二年多的农活磨练,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强壮。

          村里家家户户都有口大水缸,端端正正地坐在厨房的角落里,小的能装两桶水,大的能装四、五桶水。水缸承载的是一家人的生活与希望,煮饭炒菜和洗脸冲澡都得靠它,包括家里养的鸡鸭和猪狗也离不开它,一缸水不断地用就得不断地补充。因此每天早上,父亲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清河挑水,经过一晩上的沉淀,河水清澈纯净。

         天刚刚蒙蒙亮,薄雾笼罩着的村庄还只是现出一个轮廓,在弯弯绕绕地通往河边的小路上,三三两两的出现挑水人的身影,伴随着扁担被压弯时发出的 “ 吱呀!吱呀 ” 地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小村里回荡。

          乡下人居家过日子,不可三餐无饭,不能一顿无水,特别是夏天,水是防暑降温的必需品。乡下人由于住房条件差,人畜晒了一天的烈日,地表炽热,家里的桌子和凳子都热得烫手,感觉就像是活在大蒸笼里一样热得汗流满面,只想抱着凉茶壶喝水降温。常常是不到半天家里的水缸就见底了,父亲没空,我就主动地去清河边挑水。

          一条长约二米、宽约一尺半厚厚的天然青石板从岸边伸到河里,尽头是搁在木桩上。每次打水时,我都是站在青石板的中间,或者尽量靠近岸边,以防万一失足掉下去时能自救。晃动的青石板上,我的心也跟着晃得很厉害,在平静的水面下是幽幽的深不见底的河水,让人看了头晕眼花。耳边响起村里的老人们说起很多年前的清河里,淹死的小男孩至今还在找替死鬼,好去投胎。

          记得那年的夏天,我和小伙伴们在河里玩水时差点被淹死,那可怕的经历终生难忘。此后我去河边淘米洗菜,周围寂静无人,阳光洒在风平浪静的一览无余的河面上,我却吓得半死,米和菜在河里过了一遍水后拔腿就往家奔,连头都不敢回,仿佛身后有鬼从河里钻出来要抓住我似的。

          言归正传。我用水桶底左晃右晃地荡开漂浮在水面上的杂质,然后将水桶侧身沉入水中,满满的一桶水足有四十斤重,我提不起来,只好倒掉一半。

          刚开始我只能挑半桶水,两只手抱着扁担指望能减少肩膀上的压力,可水桶总是撞在地上,我不得不用脚尖将自己垫高,加上力气又不够,差不多是将两只水桶拖在地面上往前走,半桶水荡呀荡地往外泼洒,裤子和鞋子都被溅湿了。由于身负重担,我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跌跌撞撞地往前冲,两只水桶不受控制地一时歪向这边,一时又歪向另一边,就是不让我省心。而且我的肩膀越来越酸痛,然后扩散到全身都痛,水桶也是越来越沉重,只好放下担子歇会儿再走。

          力气是压岀来的,就像拳脚功夫是长期练成的那样,挑了无数担水后我终于开窍了。将木钩上的麻绳往扁担上多绕了两圈,水桶挑起来的时候就和地面隔开了一段距离,也不再踮起脚尖走路了。我还自作主张地将河边野生的巴掌大的泡桐树叶掐下两片,分别放在水桶里,叶子漂在水面,压住了水纹不让泼出去。

          我脊背挺直的步履轻盈地挑着一担水,两眼左顾右盼地走在乡间小路上。压弯了的扁担有节奏地上下起伏,也发出 “ 吱呀!” 地欢快的声音。一担水挑回家,一点水都没有泼出来,衣服和鞋子当然也都是又干又净的了。

         泡桐树叶是农民的好帮手,嫰叶的茸毛细软,能当厕纸用,老叶子的反面是粗糙的毛刺,用来擦洗油腻和污垢的餐具。

          冬季泡桐树叶掉光了,我们就在河边抠一块湿黄土,用来擦洗脏碗碟,效果一样的好。         

          我们村里只有一条穿村而过的东西走向的泥巴路,自从我和阿星谈恋爱后,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真爱了,心里是特别的高兴。有人对我侧目也只当是嫉妒,一笑置之。

         有次收工回来,我在村口迎头遇到吴垣的母亲却笑不起来,心虚啊。想打招呼又怕人家不理,毕竟是我喜新厌旧,又躲无可躲,只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混过去。

          邻居李司珍对我妈说,吴垣和我分手后曾大病一场。妈妈叹了口气,数落我说:“ 你呀!真是不懂事!害得人家吴垣病的不轻。”

          “ 他病了管我什么事?当初给我三十多块钱又在分手时要回去,那个时候他吴垣就不怕气死我吗?”

          “ 兰儿!俗话说得好: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如今总是在众人面前显摆与阿星交往,假如他不是真心地待你好,叫我今后拿什么去塞那些多嘴多舌的人的口啊?”

          我嘴硬地反驳妈妈:“ 妈!这有什么可隐瞒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嘛。”  

          “ 那小秘书高在哪里呢?他妈的脾气那么臭。”

          “ 阿星个子高,长得漂亮,还对我好呀。他妈妈的脾气臭,我又不是跟他妈过日子。” 我笑嘻嘻地回答。

          妈妈唉了一声,说:“ 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女不嫁二郎。将来你嫁过去要是受婆婆的气,日子会很难过的。”

          “ 我不是还没嫁人嘛。” 我不耐烦地顶撞着妈妈,说:“ 都什么年代了,你还在讲那一套老古董的观念。” 说完睹气的扭头走开。

          妈妈在我身后叹着气说:“ 兰儿!为人处事千万别把话说得太满,也不要把事情做绝,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我将妈妈的话当耳边风,我的眼里现在只有阿星,他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我全心挂在阿星的身上,就像是采茶歌里唱的那样: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每当我侧身坐在阿星的自行车后座上,得意忘形地将右手臂从后搂紧阿星的腰,生怕一松手他就会像鸟儿那样飞走似的。我还公开地将脸贴在阿星的后背,并将我的心也放在他的身上,随他带着我去世上任何地方。         

          村里的鸡鸭都是自由自在的放养,村里的小娃娃们更是随处玩耍。阿星骑着自行车带着我穿村而过时不得不一路响着铃声,赶得满村鸡飞狗跳,并惊动了全村男女老少对我们行注目礼。我又是得意又是忘乎所以,甚至是只要逮住机会就在村里人的面前显摆我俩甜蜜的爱情。

         蓝天白云,清风明月和花前月下,陷在热恋中的我真是看什么都顺眼,见人未开口先裂嘴笑。只因嫂子当面夸了一下阿星,我就感激地将自己新买的丝巾送给她,还在心里发誓从此要将嫂子当母亲一样尊敬。

         很多的时候,我和阿星去农场场部医院北边,隔着清河的对面约会,哪里偏僻又兼鸟语花香,是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有次我俩聊到天都快黑了才回去,乡下的夜晚真的是乌漆麻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幸好阿星的公文袋里装有小手电,他让我拿着,自己的右手扶着自行车,左手牵着我的手,满满的都是爱啊。我俩以最慢的速度和最愉快的心情,高一脚低一脚地并肩摸索着走在乡村的马路上。

          一路走,一路说说笑笑,阿星突然松开我的手,搂住我的脖子在我的嘴唇上迅速地亲吻了一下。我的妈呀!这个突然降临的爱的表白终于盼到了,给我一点阳光就灿烂起来呀,不容再有任何疑虑了,我赶紧地一笑还一笑,一亲还一亲,心里如同伴了蜜一样的甜,我马上变成了更加可爱的姑娘,凡事不宜迟呀。

          在此以前,我由于缺乏自信,老是担心自己配不上阿星,差不多总也不能表现出真实的我,此时此刻受到爱情鼓励的我敞开了心扉。我所有的感官,当然包括我的口和心,它们从来都没有这样出色地表达我的感受,也从来没有这样圆满地弥补了我的自卑,尽管是在如此漆黑的夜晚。

          美好的时光不一定是在风景秀丽的地方,而是看是和谁在一起啊。

(待续)

上集

卑微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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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花似鹿葱 回复 悄悄话 挤个沙发,“抱紧眼前人”!
菲儿天地 回复 悄悄话 哎呀,兰儿真正的恋爱了,希望有始有终啊。花花写得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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