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Baker案算是基本上盖棺论定了。其实不管这案子判决如何,基本的思路是很清楚的,就是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在什么程度上可以帮助私人商家在公共服务业拥有选择(顾客,服务)的权利。
那么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如果Baker同学,不是因为宗教信仰的理由,而是道德信仰(我的道德信仰不能接受给同性婚礼设计蛋糕,但我可以帮你们推荐其他的蛋糕, 只是我不能自己设计),这案子能打赢么?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从我知道的信息(当然可能会有遗漏)看,大概打不赢。
不知道像我一样的,不信教的同学们,看到这个国家法律系统(当然,我们尊重法律)对宗教信仰(这个与我们完全无关)与道德信仰的不同待遇,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