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翻皇帝制是进步还是错了
君权神授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
在英国历史上的1598年,苏格兰国王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六世(后来兼任英格兰国王)撰写《自由君主的真正法律》及《国王的天赋能力》,阐述了君权神授思想。
古代中国皇帝被认为是真龙天子。早在夏商周三代的君主已提倡自己与天神有关,是由神赐天命,使他们统治天下的。例如汤在讨伐夏朝桀时曾说:“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 出自《尚书·汤誓》。借此替天行道增加统治的合理性。当时的君主亦要代人民向天进行祭祀,以示自己是天神派来统治大地的,而当时的统治者称天子亦是这个原因。而由秦始皇的玉玺上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亦可看出中国帝制独裁社会君主视自己的权力由上天所赐。汉朝的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认为君主是上天选择的,如果君主有过失上天会降罪。明清两朝皇帝于天坛祭天亦是这个原因。
古埃及法老称自己是天神的儿子,被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故其并在死后住入金字塔以通天。
古希腊和罗马由罗马帝国确立了皇帝是神的地上代表的思想,而为了和罗马和匈人抗衡,古日耳曼人也开始成立了以奥丁的后代或化身的人为王的国家。
中世纪欧洲各国皆与罗马教皇合作,使其臣民相信其权力来自上帝。
日本天皇常以神道教总神官姿态现身,被称为天照大神的嫡系子孙,但实际上在幕府时代丧失了实权;明治维新时为了建立统一之日本国家的政治需要,天皇的神圣地位再度被强调,并形诸大日本帝国宪法体制。
印度教立国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树立“君权神授”观念,国王是毗湿奴大神的化身,是民众的至高无上的保护神。国王和王室、皇家军队将领均为尊贵的刹帝利种姓,由皇家祭司婆罗门辅佐。这两大种姓的家族构成了王国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
古犹太人的以色列,虽然自古有先知但一神教模式未确立,族长并未垄断对上帝的理解和同期有众多先知,在大卫王统一犹太人各部族后,以先知兼君主自居和形成统一的犹太教和在圣殿山建立神殿。
在今日的秘鲁和哥伦比亚的古印加帝国君主,被称为独一无二的萨帕·印卡外,还有“因蒂普·丘林”(太阳之子)的尊号,征服邻近的部落后使用奴隶建造其太阳神庙。
中世纪伊斯兰教兴起后,一般的自由部落都被吞并到阿拉伯帝国的政教合一去,虽日后帝国衰落了,但按先知的继承人哈里发制度仍在,并苏丹册立时需要其授权,更后土耳其帝国又以君主兼任哈里发的地位,重新赋予了哈里发实权。直到土耳其帝国灭亡哈里发制度才被正式地废除,但现时中东各国中仍然常有人接受神权这套的,如沙特阿拉伯等,新世纪更有伊斯兰国首领自称哈里发。
神化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认为皇帝的权力是神给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据记载,在中国,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借宗教进行统治。《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这是君权神授最早的记载。
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称为“帝”或“上帝”,认为它是上天和人间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因此,老百姓应该服从商王的统治。西周时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并被赋予了“天子”的称呼。周代的铜器“毛公鼎”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明确地宣传“君权神授”的思想。
君权神授的理论在汉代有了系统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间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其是最高的人格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应按天的意志来行动。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提出“君权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世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种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帝王以至造反的农民领袖,无不假托天命,自称“奉天承运”,或者说“替天行道”,把自己的活动说成是受上天的指使,从而达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动的目的。
西方的君权神授在中世纪时期,查士丁尼皇帝竭力歌颂君主的权力,第一个提出君权神授思想,竭力将世俗君权和宗教神权结合起来,从而使东罗马帝国(拜占廷)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神权君主国,实行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奥古斯丁对上帝之城 与地上之城的描写,无疑是当时混乱局面的反映。他说,“上帝的选民”才有资格成为上帝之城的居民,地上之城只能是“上帝的弃民”居住之所,但两者都由上帝控制;地上之城的君主职位是上帝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设立的;由谁登基为王也受上帝的意志支配。
奥古斯丁的论述奠定了中世纪西欧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同时他还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区分不出谁是选民,谁是弃民,但是到末日审判时上帝自会区分。这一理论充分表现出奥古斯丁作为思想家的狡黠和机智,既为当时的社会混乱作出了解释,又给无奈中的人们一种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他的理论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上是画饼充饥;上帝看似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实际上什么具体事情也没做,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要靠实力树立权威。
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指定詹姆士为其继承人后驾崩。詹姆士即位为英格兰国王,自封为大不列颠王国,史称詹姆士一世,时年36岁。1625年,詹姆士一世驾崩。 詹姆士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看不起议会下院,鼓吹君权神授论。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议会。
西欧的封建王权是在民族大迁徙,野蛮对文明的征服,日耳曼人迁徙和建国等混乱状态中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权威。正像基佐描述的:“众雄逐鹿,风云莫测的时代,或者出于无知、残忍、腐败,一些人私欲横流,社会沦为个人意志角逐的战场不能自拔,因为社会缺乏一个自由结合而成的广泛的共同意志,这时候,人们会热烈希望出现一个平息天下的君王。任何一种具有绝对统治权特征之一的制度在这时出现,向社会提出安邦定国之计,社会就会群起支持,热诚拥护,就像逃亡者奔赴教堂寻求避难一样。”
推翻中国的皇帝制是人类进步还是错了?
毛泽东如是说: "在人类历史上,有过几次性质不同的大的革命。
第一次,是奴隶主推翻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使人类的生产和社会大进一步。那时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不是我们现在讲的共产主义社会,而是一些氏族部落组成的原始社会,他们互相打仗,捉到了俘虏就通通杀掉。奴隶主就不把俘虏杀掉,而是拿俘虏做奴隶,虽然刺瞎他一只眼,或者弄伤他一只手,但总还是要让他做工。是把人杀掉好呢,还是不杀掉让他做工好呢?还是奴隶制好,奴隶制可以积累财富。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很低,奴隶制就大进一步。现在一讲奴隶制,人们就觉得它很坏,其实奴隶制的产生在当时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第二次,是封建地主革掉奴隶主的命。这次革命,在中国大概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关于这个问题,历史学家们还在争论不决,有人说西周就是封建社会了。我想,今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对这个问题可以不去作结论。我个人是比较相信郭沫若副总理的在春秋战国时代产生封建制的主张的。郭沫若曾经用很多材料证明,孔夫子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他是革命党,到处参加造反。说孔夫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是孟子讲的。其实当时孔夫子周游列国,就是哪里造反他就到哪里去,哪里想革命他就到哪里去。所以此人不可一笔抹煞,不能简单地就是“打倒孔家店”。总之,在春秋战国时代,发生了激烈的变化,发生了大的阶级斗争、革命斗争,从那时起,开始允许土地私有,允许土地收租。大概是在鲁宣公时代“初税亩”,第一次开始收地租。鲁哀公还说过什么“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彻,即十分之一。可见当时收地租大概是收百分之二十左右。这证明当时的社会制度已经开始变革,不再是实行井田制,而是采用收土地税的办法了。过去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时候是搞私有了。私有制曾经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有人说过这样的话:人类历史有五十万年,但其中四十九万五千年就不懂得私有制这一条,因而没有进到文明社会。
第三次,是资产阶级革封建地主阶级的命,也就是民主主义革封建主义的命。在中国,就是辛亥革命。
孙中山及其一派人领导的辛亥革命,是人类历史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一次。在辛亥革命以前,中国还有过改良派。对改良派也应该估计有进步的一面。戊戌变法在当时受压迫,为什么?就是因为它有进步性,它受到顽固派的仇恨。孙中山比改良派又更进一大步,他公开号召实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和临时革命政府,并制定了一个《临时约法》。辛亥革命以后,谁要再想做皇帝,就做不成了。所以我们说它有伟大的历史意义。我本人也曾经参加了这次民主革命,当了一名战士,吃七块二。当时程潜先生就参加了,他是师长,虽不是我的顶头上司,但地位比我高。
辛亥革命没有成功,失败了。为什么失败?就是因为孙中山的领导集团犯了错误,有缺点。关于这一点,孙中山有过自我批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上曾经说,当时向袁世凯妥协是不对的。国民党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都做了批评,现在我们就不能批评吗?
我们在座的各位是不是圣人?要说是圣人嘛,圣人就多得很;要说不是圣人嘛,我看圣人也就一个没有。人总是有缺点的,总是要犯错误的,只是不要错得太多就是了。比如当主席,说十句话错了六句,错了百分之六十,那他的主席就当不成了。要说一句话都不错,没有那回事。写文章,总是改来改去,如果不错,何必改呢? 做一篇文章,往往要犯很多错误。过去我到过上海,上海那个地方很复杂,我经常走错路,总是犯错误。凡是我有了错误,希望能及时得到朋友们的批评和纠正。一个人总是会有许多缺点的。如果觉得自己一点缺点也没有,“老虎屁股摸不得”,那就不好了。要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我们是靠老实吃饭,不靠摆架子吃饭。当然,在帝国主义面前,在艾德礼等人面前,还是可以“摆摆架子”的,但靠摆架子吃饭就不好了。如果共产党的领袖人物就说不得,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领导人物就说不得,那就不好了。对孔夫子,自董仲舒以来就说不得了,“非圣诬法,大乱之殃”。我们不能这样,我们要实事求是。我们对一切事情都要加以分析;好,就肯定;不好,就批评。
在第三十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我曾经提到《联共党史》结束语第二条对马克思、恩格斯就批评过。恩格斯有个别原理是错误的,应该抛弃,拿新的原理来代替它。比如,恩格斯主张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采取议会制共和国的形式,但是列宁根据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认为采取苏维埃共和国的形式比较好。可见恩格斯的看法是错误的。此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都曾经说过,英国的革命可以采取和平革命的方式,并且估计英国革命将会早日到来。马克思、恩格斯都很想革命快点胜利,但实际上革命却总是没有胜利,又有什么办法。古语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看这句话要改一下。人,包括圣贤在内,总是有过的,有过必改就好了。我在上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还说过,不要造成偶像,就是不要说谁不能批评,而要说可以批评,但批评要正确,对于批评要分析。
以上是我贡献给大家的一点意见,是否妥当,请诸位考虑。"
中国推翻皇帝制是人类进步。“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虽然皇帝和王朝变了,但百姓的思想依然因为封建制度而愚昧、充满奴性,被贵族凌驾在头上,如果不是实在活不下去的话就不懂得反抗一些不合理的东西。所以民国近代时期,不少有识之士号召人们解放思想,不要再受封建荼毒,也是有很大阻力在其中的,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她明明是被迫再嫁,在那些封建思想浓厚的人们眼中,再嫁就是“不干净的人”,因此悲惨死去。这种根深蒂固的腐烂思想不变,底层苦难就是循环重复。
然而, 在西方的普世价值里是"皇帝做了七十年、做到老死交儿子。"还受到全世界奴才和愚昧、充满奴性,被贵族凌驾在头上的万人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