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横行就像回到了民国时
唐山黑社会围殴女性事件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极大愤怒。人们愤怒于犯罪分子在大庭广众、灯火通明之下的极度嚣张,也感叹那么多人无人相救,敢斗歹徒。于是女性晚上不敢出门;走资派要加强法律打击力度,再来一次严打。砖家们提议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学习防身术等等;叫兽们高呼避免激怒罪犯,不要同罪犯硬抗,以免受到伤害;更有权贵们建议要顺从罪犯,如果女性遭到强奸,就要亨受过程。这些方法,或许对某些个体,确实管用;但对于大多数人,对于人民群众,有用吗?只是更加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罢了。至于再来一次严打,也许能收效于一时,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再说不是经历过一次严打了吗?这些现象是减少了,还是严重了?就像反腐一样,被判刑的贪官代代相传了,效果又怎么样呢?还有好多问题,如娼妓问题,从五十年代初取缔妓院后,在改开后又死灰复燃。还为此搞过多次“运动”,或诸好此类的“专项行动”取缔了吗?
老百姓说,黑恶势力横行,就像回到了解放前的民国时。在走资派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引进关于黑社会、高利贷的香港影视剧之前,人们尚不知黑社会为何物,以为是影视剧中编的故事;如今的现实社会中黑恶势力比当时影视剧中更为触目惊心。走资派让少数人先富不管黑白道争先富一切向钱看搞资本主义复辟, 出现黑恶势力、官场腐败等现象,又如娼妓遍地、赌博盛行、毒品泛滥、拐卖人口、各种高利贷等等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治之症癌病,西方及全世界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这样。在私有制下,才使得这些现象死灰复燃,不可禁绝。这些都成了“新常态”,与国际接轨嘛。
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产生黑社会等黑恶势力的根本原因,在这种制度下,黑社会等犯罪是禁绝不了的。在私有制社会中,人民群众不能成为阶级共同体,成了一个个分散的个体,只能单独面对罪犯,能不能指望上警察、法庭等国家暴力机器的帮助,就靠运气了。有时犯罪只是几分钟内的事,警察不可能时时处处都在你身边。如你制服了罪犯,有可能伤害到自己。在私有丛林法则下适者生存、弱肉强食只为自己不愿为他人牺牲的。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只为发展“经济”挣钱如黄赌毒也作为产业来赚钱。统治阶级和他们的法律主要针对的是无产阶级的阶级反抗也就是人民成了维稳对象。至于有些犯罪,只要不危及阶级统治执政地位,能容忍的就容忍。能把阶级斗争转化为族群斗争、恐怖仇杀、宗教矛盾,冤冤相报何时了,统治者甚至是乐观其成, 因为黑社会不反政府只是欺压老百姓。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黑社会等坏人气焰嚣张,平民百姓好人窝囊受气,作为一盘散沙的个体不敢也没人敢同黑社会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而一个风清气正,人人见义勇为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是如何失去的?或者中国社会得到如今这样的结果,它的原因是什么?那是因为中国失去了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失去了国有企业的公有制,失去了农村人民公社农民阶级集体化,失去了各城市中街道的集体系统。而是相信了让少数人先富个人奋斗的梦想,相信了不管黑猫白猫大家都能先富的、相信了只要勤劳就能致富的, 相信了包产到户住房医疗教育产业化后都会赚更多钱的, 相信了建立私有化社会的欺人之谈。
坚持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不但黑社会,像腐败,黄赌毒,高利贷,拐卖人口等等,绝没有泛滥成灾的土壤和空间。新中国经历文革之后那是一个人民扬眉吐气,意气风发,各种犯罪分子如过街老鼠,夹紧尾巴做人的时代。那是一个风清气正,人人见义勇为的时代。绝不会出现见义勇为者甚至只是受害者单打独斗,他人漠不关心,充当麻木看客的情形。因为集体的力量,正气压倒邪气,人们不怕坏人,反而坏人怕的是好人;因为集体的人人都来监督保障,如果有人见义勇为负了伤、甚至献出生命,绝不会有后顾之忧。一般也不存在向犯罪分子负法律责任的问题,因为那时的法律是保护人民的。
首先是失去了公有制经济,恢复了私有制经济,恢复了雇佣劳动,才有了这些丑恶现象, 不独是黑社会还有腐败,黄赌毒,高利贷,拐卖人口等等,没有了产生的土壞和空间。经济基础变了,属于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人们的道德观念、文化思想等等都要发生变化。于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做一个冷漠自私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成了人们明哲保身的最好选择。于是就产生了犯罪分子在大庭广众、灯火通明之下的极度嚣张,那么多人无人相救,敢斗歹徒。老人倒下没人相扶等社会现象。这些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丑陋文化无时无刻地影响着每一个社会生活中的人们。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人民在公有制的保障下结成了牢固的阶级共同体、集体共同体,对敌对阶级实行阶级专政,这些并不只是国家机器军队、警察等的职能。不仅进行阶级斗争,还同反革命做斗争,就是同一般坏人做斗争也并不只是警察的权利。
在私有制社会中就不一样了,由于剥削阶级的反人民性,人民就没有这样的权利,或者要限制这样的权利了。君不见抗战中蒋介石就不允许人民抗日,实行片面抗战政策,因为他怕武装人民。更不用说走资派篡权后和平时期,只是打击一般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凭什么赋于屁民使用武力的权利。《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命根子是脖子上的一块通灵玉,剥削阶级的命根子就是他们的权力,如法律制度,军队、警察等暴力工具。这是他们须臾不可离身的东西,失去这些东西,简直比要了他们的老命还要不得了。平常老百姓连染指都不行,老子说,“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看一眼都不行。于是,这些东西要“专业化”了,只能由“专业”的人去做;可不能做那授人权柄,太多的蠢事。于是,菜刀也要实名制了。毛泽东说过, 走资派上台, 比资本主义和法西斯更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老百姓家里都有枪呢。
中国共产党内的走资派以及己形成的资产阶级,除了废除公有制,实行私有制,把人们变成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私有化的一盘散沙外,在阶级和法律问题上也跟列宁和毛主席背道而驰。于是,借着要法治,不要人治;以法治国;把法律交给专业人士;除了法律,任何人无权裁定与法律相关的事物;警察、法官、律师等要专业化;法律不讲道德等等,把人民的权利一再限制、剥夺。像官僚专业化,管理专业化,技术专业化,军队专业化,都是借着美丽的包装,行欺骗人民,限制人民权利,实行资产阶级统治的东西。于是有了昆明火车站5名恐怖分子致31死、141伤的重大惨案发生。只有5名歹徒,火车站那样人员众多的地方,却无一人反抗;如果人们展开发抗,区区5人根本致死致伤不了那么多人。很像抗战时数量不多的日寇能够屠杀或驱赶数量众多的中国军民。这次唐山案件也有这个特点。还有“政府要做民营企业家的店小二”,“谁和企业家过不去,我们就和谁过不去”,“企业家犯了罪,能不抓的绝不抓,能不判实质性的罪,就不判实质性的罪”;这才有了讨薪女工周秀云被警察扭断脖子、阆中公审农民工“恶意讨薪”的事件发生。法律为谁服务再也明显不过了。这次唐山打人案中有的罪犯就是资本家的代名词企业家。
不要说那些案件,就说一般的案件中,见义勇为者或受害者自己受伤固然不幸,就罪犯受到伤害轻者花医药费,重者吃官司,也让一般人承受不起,反抗不起,见义勇为更是不敢。因为在走资派的新生资产阶级眼里,反抗、见义勇为也是法律分让给人民的一种权利。
走资派特色政府高城着"阶级和阶级斗争不存在了, 斗来斗去不利于"团结。然而手握国家武器机器的走资派特色政府为了将主要方面对付人民群众,瓦解国有工厂中的工人阶级,强行消散农村人民公社中的社员集体组织起来的农民,只能提出所谓的“以法治国”,“建立法制社会”那一套;就是不准低层民众造反。走资派特色政府为了应对日渐严重的犯罪问题,只能搞严刑峻法那一套;于是法律越来越多了。老子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在一个私有制社会,那么多的法条、镇压真能防治犯罪吗?对于一个普通人,分别某人某事是否违法犯罪,过去只要凭借道德就大体可以了;因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可是现在却有点不好判断了,因为现在文明了,“法律不讲道德”了。至于那些走资派资本家都是“成功人士”、“企业家”、黑社会流氓恶棍,更得精通法律,或者聘请“法律专家”,怎样才能游走于法律边缘,钻法律空子,一句话,怎样做恶又不受惩罚。反正走资派资本家这些“成功人士”、“企业家”家里有的是钱和人脉关系网。所以,说犯法者都是些不懂法的人,是不全信的;但做大恶者必是那些精通法律的人,窃钩者诛,窃国者候,就是说的这些人;可是少数有些人,或者他们的奴才,就不能保证事事时时处处做一个太平绅士了。所以走资派资本家这些“成功人士”、“企业家”的官方媒体才会苦口婆心地经常劝这些受害人,要低调,要低调。拿钱息事宁人!
由于没有了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没有了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社员们的人民监督的基础,才使得黑社会犯罪猖獗,犯罪分子极为嚣张,我是流氓我怕谁,相反的是人们不敢反抗,不敢见义勇为。在毛泽东时代,在那个人民群众扬眉吐气的日子里,在那个风清气正的社会里,犯罪分子都是躲在阴沟、见不得光的屑小之徒,不要说人民警察,手握钢枪的武装民兵了,就是普通群众,街道上自愿巡街的大爷大妈一声怒喝,也要屁滚尿流抱头鼠窜。
在公有制之下,人与人是共同合作关系,人与人要互相关怀、帮助、支持、原谅,也必然会这样。而在私有制之下,人与人要无事无时无处不激烈争夺。赢者通吃,输者无生存资格。整个社会充满撕杀、陷阱、暗算、勒索、欺骗。赢者高人一等,输者低声下气。人和野兽,没有区别。私有制社会,一切文化、教育、文艺都在宣扬美化这些思想。一切法律、制度、传统、风俗、习惯都在固化这种思想。在私有制之下,对于正义,就算有人良知未泯,想有作为,在法律和金钱的压力之下,迫于势单力孤,也会无奈止步。
就人治和法治,严打和运动。说毛主席爱人治,不依法治的人,本质上是为了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剥夺人民的权利。资产阶级真的做到只依靠法治,不依靠人治了吗?就说这次案件,要不是网友发声要求,他们会怎样处理,还真不好说。这样的事太多了。被冤判的?被昭雪的?被冤固然是人治,昭雪又何尝不是人治?
说毛主席爱搞运动,不靠法治,而走资派邓小平的运动同毛主席的运动能相比吗?真的做到了只靠法治,不靠人治、不搞运动了吗?特别是在五十年代以后,毛主席好象在黄赌毒黑方面,没有专门搞过运动。某走资派的严打,是不是仅仅为了治安而搞的运动?走资派在某些地方否定了运动,却在反面又偷偷恢复了运动,不是很可笑吗?走资派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内搞的这样那样的“专项治理”、“专项行动”还少吗?
在战争年代,王明等要么御敌于国门之外,采取冒险主义,要么畏敌如虎,采取逃跑主义;要么极“左”,要么极右。毛主席在中美接触后说,打仗时要防”左”,谈判时要防右。走资派在革命高潮和革命低潮时不能采取正确的进退方法,要么冒进,要么投降。
像毛泽东时代解决腐败、娼妓等问题一样,毛主席也解决了黑社会问题,走资派邓小平及后继者解决了什么问题呢?走资派邓小平及后继者在挑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利用矛盾倒是真的。成为“新常态”,与国际接轨,然后说这是世界难题,这倒是某种诚实。
毛主席是按马列毛的方法解决的,是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私有化和公有制的所有制,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等问题上,做为一个整体,一以贯之,从根本上来解决的。这又是大道至简的方法。不解决根本的问题,从术上着手,就是办法想尽,也是枉然。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铲除黑社会。还人类一个平安的社会环境。否则就是如老百姓所说,黑恶势力横行,就像回到了解放前的民国时。就如回到了几千年来的人类社会同黑社会共存的原点。
在1935年大屠杀告一段落后,湖北有四个县,安徽有五个县,河南有三个县几乎人口灭绝,全成为废墟。在杀戮最为惨重的天台山和老君山一带,原本有6万人口,但到1934年年底,“整个地区只剩下不到300个老人和几个病弱的小孩”。
蒋介石给别动队下达的命令:“‘匪’为保存田地,始终不悟,应作如下处置:一,‘匪’区壮丁一律处决;二,‘匪’区房屋一律烧毁;三,‘匪’粮食分给剿共义勇队,搬出‘匪’区之外。难运者一律烧毁。需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否则剿灭难期,徒劳布置。”这次的集体大屠杀得到完全贯彻,并直接造成大别山地区一百万多青壮的死亡,使剩下的老幼妇孺无家可归,成为难民和饥民,并最终大批饿死。这一命令是由蒋伏生草拟,由那个在南京以基督徒或儒教徒自居的蒋介石总裁所批准下达的,由于这一命令的执行者大多是那些以“正直”的军人自居、强调“廉洁和献身”、立志“复兴国家”的蓝衣社成员,所以被执行得非常彻底,鲜有遗漏与幸免者。
6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杨家岭讲述了“愚公移山”的故事。他说,这件事情感动了上帝,“他就派两个神仙下凡,把两座山背走了”。这个上帝不是别人,而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将要搬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这两座大山。
日本华北方面军参谋长大城户三治惊叹,“中共及其军队拥有强大的势力……他们的首脑部在长期的逆境中克服了种种困难,走过了苦难的历程,其坚强意志和智谋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
5月5日,错失战机的国民党政府与日本签订《淞沪停战协定》,允许日本在吴淞、闸北、江湾等地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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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这不就全該中共負責嗎? 浪費卅年 死人千万.還不如以前民国时呢.好意思叫統一?
拉人下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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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蒋介石只希望延後全面抗日時間,为中國爭取更多備戰時間.只有中共才希望日本儘早開戰,以便混水摸魚.事實上中央为抗戰 打的民窮財盡.人心思変.中共才能欺騙人民奪得政杈.战後台灣中央政府經済發展比大陸更快,就證明 中央政府不比中共政府差.也沒有三年饑荒 十年浩刼,中共浪費卅年 死人千万.人均GDP 還不如台灣 有甚麽好吹的?
《更乱》《更黑》《政府能量》《触及根本》等方面讲就难说了。时代不同, 时代在进步。这里也没有去比较深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