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人为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个人资料
yongbing1993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拿命得到的法权他们不想破除了

(2020-03-07 07:45:59) 下一个

拿命得到的法权他们不想破除了

 

新中国成立后不到十年的一九五八年,  清除打扫旧社会的工作几乎忙完了,  各路打天下的大大小小官员们都成为大大小小官吏了,  拿命得到的法权他们不想破除了!!!  都想摘桃子了。都想指手划脚指点江山治理国家了,  从而来巩固自己的资产阶级法权,  进而成为新的资产阶级。毛泽东在转发张春桥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时还要多次争求意见时,   得到的反应是""既然有那么多意见:::::"",   只得将编者按""序言应略为改一点文字""来妥协。毛泽东深知要想改变几千年的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是件十分百分艰难的事情,  是得罪人遭人骂被人粉身碎骨的事。毛泽东本可成为一方大地主又或是有钱的大慈善家的他,  为了参加革命被几次挖祖坟,  几乎所有的至亲儿孙除了牺性外无一能被特殊得到财富家产和高官的他,  顶着骂名和粉身碎骨为了《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首先以身作则,   在得不到跟随他打天下的大官们支持的情况下,   在本该退下享福的晚年发动大多数老百姓而进行了文革,  为的就是大多数老百姓及中华民族能在世界大家庭中挻直腰杆不受欺负,   能够让大多数老百姓得到如同共产党信仰中的公平公正应得到的不管在政治上或经济上的民主自由的平等的人生权利吗。可资产阶级们就是不答应!!!   这就是活生生的阶级斗争!  只要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  阶级斗争何时停止过?!

为什么把文革看这么重作为人生第二件事?  而第一件事是成立新中国。打天下立国有多难是人人皆知的。而文革有多难可想而知了。人的寿命是有限的,  文革应是未完成之伟业。但谁能完成文革?  这不存在选接班人的问题,   因为谁想接这个班就意味着作出牺牲,  牺牲个人一生的荣华富贵,  牺牲了整个家属亲人们的荣华富贵外,  甚至还牺牲生命。所以毛泽东不可能指定接班人的。也只有如同他自己一样,  看今后有谁能主动承接起这付重担。而走资派为什么能十分高兴地被指定为接班人,  是因为能接班就会带来荣华富贵无限风光。就拿江泽东胡锦涛习近来讲,  江在上海市应是到头了,  但去了中央除有名外茯多少利,  他的儿孙有多少财产? 胡也是何德何能占这个位?  虽说占的财富不如江多,  但也出名了,   他手下都成了大贪官于老百姓何益?  习上位后带着歌星老婆专机满世界风光......就更不提了。所以这样的班阿狗阿猫都想接,  接了之后就用黑白猫摸石头治国有什么难?  目前还看不到有谁能自觉自願接毛泽东的班。
 
附: 毛泽东关于转载《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给吴冷西的信〔1〕
(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一日)

冷西同志:

信〔2〕收到。既然有那么多意见,发表时,序言应略为改一点文字,如下:

人民日报编者按:张春桥同志此文,见之于上海《解放》半月刊第六期,现在转载于此,以供同志们讨论。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因为它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说,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但他鲜明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引人注意。文章又通俗易懂,很好读。

请你看后,加以斟酌。如有不妥,告我再改。再则,请你拿此给陈伯达〔3〕同志一阅,问他意见如何;并将你们讨论的详情给他谈一下。

毛 泽 东十月十一日上午十时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张春桥写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最早发表在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六日出版的上海《解放》第六期上,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三日《人民日报》转载时,采用了毛泽东写的编者按。张春桥,当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吴冷西,当时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总编辑。

〔2〕 指吴冷西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谈了对张春桥的文章有不同意见,请毛泽东考虑人民日报在转载这篇文章的编者按语中是否说得活一些。

〔3) 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红旗》杂志总编辑。

但经几十年的社会实践的事实是如张春桥说的:

"在“供给制”的情况下,千千万万的人进行了几十年的武装斗争,爬雪山,过草地,两万五千里长征,有谁发过工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难道也是靠工资刺激出来的吗?

听到这种议论,每一个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人除了感到是一种侮辱,还能说什么呢?

就说在建设事业上吧,不是别人,正是那些被经济学家认为最关心自己工资高低的工人们,说出了同经济学家根本相反的意见。上海的工人们,经过大鸣大放大辩论,尖锐地指出了这种理论和办法是“钞票挂帅”,而不是政治挂帅。真是一语破的,还有比这说得更清楚的吗?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如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正确指出的,“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思想方面,都还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丶“资产阶级的法权”的不平等,还不能立即取消。只能“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还不能“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但是,马克思的这段话,有没有告诉我们,资产阶级的法权,资产阶级的不平等的等级制度,根本不能破坏,反而应当把它制度化、系统化、更加向前发展呢?

是不是只应当片面地强调“物质利益”原则,而不应当从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加强共产主义的教育,为彻底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进行斗争呢?

不是别人,而是马克思本人,答复了这种问题。他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他特别著重地赞扬了巴黎公社的英雄们采取的这种措施:“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及支付他们的办公费,都随著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

请看,巴黎公社——全世界第一个无产阶级的公社所采取的革命措施,难道不恰恰是彻底破坏资产阶级的等级制度,并不讲究什么物质利益原则吗?

难道马克思以及后来的恩格斯列宁都再三强调这条经验的时候,他们不记得还有资产阶级的法权等等吗?

看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并没有给这些“见物不见人”、“见钱不见人”、“钱能通神”的经济学家帮忙。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倒是愤慨的指责:“正是在这特别明显的一点上,也许是国家问题的最重要的一点上,人们把马克思的教训忘得乾乾净净。”

而许多人在提到这条经验的时候,总把它看作是“已经过时的‘幼稚行为’”。那些攻击供给制、主张钞票挂帅的人们,不是也说什么供给制是“游击作风”、“农村习气”、是“已经过时”的东西了吗?他们不是也“把马克思的教训忘得乾乾净净”了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