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姐姐的厨房

我们的身体需要美食,灵魂也如此. 想要成为治愈系的文青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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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的角力

(2018-10-13 20:51:26) 下一个

       很怀念小时候读书读到天昏地暗的时光。那时候邻居有一个很喜欢读书从卖书的小地摊隔三差五就抱回一摞书的姐姐,还有一个很好的小学同班同学父亲是乡里的文化站站长,家就住在乡里唯一的图书馆的旁边。于是就这样近水楼台的读了好多杂七杂八的书。那时候读书没有任何的期待,目标或是功利的心情,就是一种近乎着迷的被书里的世界单纯的吸引。很难说具体哪本书对我的人生影响最大,但我很清楚,如果不是那些宝贵的阅读时光,我的人生真的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也许,阅读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都藏在了这些年面对生活的态度和做过的人生抉择里面了吧。只可惜后来为了所谓的生活,被六便士牢牢困住,渐渐忘了抬头看看狡黠的月光,竟蹉跎了这些年的岁月。所幸最近终于重新拾起阅读的习惯,读的第一本书,便是号称文艺青年的入门读物,英国作家毛姆的代表作之一《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据传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高更为原型的创作。该书讲述了一个股票经纪人斯朱兰天差地别的前后半生的故事。斯朱兰为响应内心里艺术的狂热呼召,中年时突然抛弃循规蹈矩锦衣玉食的生活,头也不回的走上绘画创作的道路。为能专心作画他不惜众叛亲离离群索居,也无惧穷困潦倒籍籍无名。隐居大溪地岛数年后,在麻风病的折磨里完成人生最后一副泣血之作尔后死去,生前的多幅作品终得认可卖出天价。

在微信读书上留的书评是:

      有人把你心底的挣扎和困惑,纠结与追寻言简意赅又鞭辟入里的表述出来,有种莫名的满足。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和你一样在美,艺术和真理或者自己都不甚清楚的内在力量的驱动下奔波不息的人们,心里的孤单好像也减轻了一些。

     下面就摘引和批注一些引起强烈共鸣的片段和连珠妙语吧。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关于灵性的觉醒和精神的皈依

第七章 
这准是世间无数夫妻的人生故事,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的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更惊险的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的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对除了物质外有更高追求的人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往往是活得要更辛苦一点的。)

第十四章 
这太离奇了,创造欲怎么偏生在这个枯燥的证券经纪人身上,弄不好毁了他,还连累靠他养活的人。但神意会攫住有钱有势者,穷追猛打驱使他们,直到将之征服,让他们抛却尘世快乐男欢女爱,在冷清的修道院苦修度日,岂不更离奇。皈依有多种形态,多种途径。有些人需要剧变如激流碎石,有些人需要渐变如滴水穿石。斯朱兰兼具狂热分子的直截了当和宗教信徒的炽烈凶悍。(我们都或多或少对诗和远方有过憧憬,决定我们毅然追寻的,却是我们对随大流的物质生活可以忍受到什么程度。激流碎石,滴水穿石,还是温水煮青蛙?)

第四十一章
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一个饱受煎熬的炽烈灵魂,追逐着血肉之躯根本无法企及的某种伟大目标。我似乎瞥见一种无以名状的追寻。我看着眼前这破衣烂衫的男子,这大鼻子目光灼灼红胡子头发蓬乱的男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这只是个套子,我面前其实站着一个出窍的幽灵。

第四十二章

“我想你失去了勇气。你肉体的软弱感染了灵魂。无比强烈的渴望犹如梦魇,驱使你独自去冒险,追寻能让你摆脱心魔的目标。你像永恒的朝圣者,追寻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神殿。不知你追求的是怎样难以捉摸的极乐境界。你理解自己吗?也许你求的是真理和自由,有一阵子你以为能从爱情中得到解脱。你疲倦的灵魂期望在女人怀里休憩,休憩不得你就厌恶她。你不怜悯她,你连自己都不怜悯。你害死她是出于恐惧,因为你仍为虎口脱险而心有余悸。”(难怪耶稣说喝我的水永远不渴!我们的满足找错了源头,就只能任由肉体摆布

第四十七章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我喜欢他四十七岁奔赴新世界的场景,多数人在这年纪已经安享天命。灰蒙蒙的大海在凛冽的北风下白沫飞溅,他凝望着再也不能相见的法国海岸渐渐淡出视野,他的风度堪称豪迈,他的灵魂堪称无畏。

关于良心

第十四章 

我认为,良心是社会为自保而向个人派驻的卫兵,是驻扎在所有人心里的警察,让我们守规矩不犯法。它是潜入自我堡垒最深处的密探,人类太渴望同类的认可、太恐惧同类的谴责,以致亲自把敌人迎进大门,任它严密监视自己,维护敌首利益,将任何离群之意摧毁于无形。它是把个人捆绑于整体的强韧纽带,逼你把社会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常人哄自己吃这一套,卑躬屈膝沦为奴隶,自以为登上荣耀之椅。最后,像臣子赞颂打在他肩头的御仗,他为自己良心大好而骄傲,对不服规矩者怎么骂都嫌不够狠,因为作为集体成员,他清楚意识到自己拿对方没办法。

关于美和对艺术的鉴赏

第十九章

“美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像石头那样丢在沙滩上,给漫不经心的路人顺手拾拣?美绝妙又奇异,是艺术家忍着灵魂的煎熬从混乱的世界提炼出来的。他创造出来,却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领会,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听到,必须凭知识、敏感和想象。”

第二十五章
可我懂识货,打心眼里欣赏才华,那是世上最神奇的东西,怀才的人其实很辛苦,我们对他们要宽容,要很耐心。”

第三十九章
斯朱兰挣脱了以往束缚自己的枷锁,他并非俗话说的“找到自我”,而是获得一个无所不能的新灵魂。不只是展露鲜明独特人物个性的大胆简化笔法,不只是散发着奇妙热烈情欲的人体肌肤画面,不只是让你清晰感受到肉体重量的逼真实体感,这画还有一种灵性,一种让你不安的奇异灵性,不知不觉带着你的灵魂前行,隐约展现一片迷离境界,唯有永恒的星辰在照耀,让灵魂赤裸而惊恐地探索新奥妙。

人们轻言美,对词语无动于衷,美字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本的力量,真正美的东西,跟千万个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丧失了尊严。人们动不动连一件裙子、一条狗、一篇布道词都称美,面对面遇到真正的美时,却认不出来。他们浮夸地矫饰自己毫无价值的念头,导致感受力迟钝。江湖骗子偶尔会真的感知到灵力,却由于频繁佯装通灵而毁掉自己的灵性。德克这执拗的丑角却对美有一种诚挚由衷的热爱和理解,一如他自己赤诚的灵魂。他像信徒膜拜上帝般信奉美,在美的事物面前,他心存敬畏。

第四十二章

然而,我虽然困惑不解,却深受震撼。像我这样不懂行的,都不由感觉到画里有某种真正的力量喷薄欲出。我激动又好奇,感觉这些画试图告诉我某种特别重要的东西,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画面看似丑陋,却暗示着无比重大的秘密,只是没明白揭示出来,莫名地撩拨人心,它们倾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东西,让我内心泛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我猜斯朱兰在有形事物中隐约看到某种精神意义,这种意义太过奇幻,他只好用笨拙的符号来暗示。仿佛他在混乱的宇宙发现某种新秩序,忍着内心的痛苦笨拙地试图将之描摹出来。我看到他那饱受煎熬急欲表达的灵魂。

关于人的表现欲和表达力

第二十一章
“不敢想我要是在一个孤岛上,明知除了自己谁也看不到我写的东西,我还能不能继续写作。”(这个问题我也想问自己

第四十二章
在交际应酬中,人总是展示自己想让社会接受的面孔,你只能借助他下意识的小动作、不知不觉从他脸上掠过的表情来揣测真正的他。有时候假面戴得太逼真,久而久之他们其实就变成所装扮的样子,但他写的书、画的画会毫无防备地暴露自己。装腔作势只会显出他虚空,刷漆冒充铁板的木板一看就不过是木板,愣充个性掩不住头脑的平庸。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最不经意的作品也会暴露作者灵魂最深处的秘密。

第四十二章

在世间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各自关在青铜塔里,只能打手势与同类沟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势的含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巴巴想把自己内心的珍贵想法传达给别人,对方却没有能力接受,我们只好孤独前行,肩并肩却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为旁人理解。我们好像住在陌生国度,对那儿的语言所知太少,满脑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却只能说对话手册上那几句你好谢谢。脑中意念纷纷,却只能告诉你园丁姑姑的雨伞在屋里(这个比喻妙哉!)。

关于女人和爱

第二十九章
“我爱她远胜过爱自己。我觉得,爱情中的傲气只是因为你其实更爱自己。再说了,男人婚外恋是家常便饭,热乎过后回妻子身边,妻子跟他和好如初,大家觉得自然而然。女人怎么就不行了?”

第三十章
依我看,她从来没有对丈夫动过真情,貌似爱情的,其实无非是女人对男人爱抚和生活安逸的反应,多数女人拿这当爱了。这是任何对象都能唤起的被动感受,一如藤蔓随便攀附哪棵树都行,它支使女孩嫁给渴慕她的男子,满以为日久必生情,世俗智慧便深信其强大。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女人一股脑归结为精神价值,纯粹是出于好意的虚荣,在激情面前根本不堪一击。此种case参见某大谐星出轨经纪人的前妻。宁可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在自行车后座上笑,原来毛姆先生老早就描述过这种18世纪就流行过的心病

爱有一种柔弱感、一种保护欲、一种善待和取悦对方的冲动——如果算不上无私,怎么说也是隐藏得很好的自私,爱有某种怯意。我没法想象斯朱兰身上会有这些特质。爱耗人心神,会让人忘掉自己;头脑最清醒的人,尽管理论上明白,但内心不会相信爱终有尽头;爱给人以幻觉,明知是镜花水月,他却因虚幻而愈加珍惜。爱让人超越自我,又不及自我。他不再是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件服务于某陌生目的的工具,什么目的他自己都不清楚。爱向来免不了多愁善感,斯朱兰是我认识的人里对这种人性弱点最能免疫一个。我不信他会给爱情弄得神魂颠倒,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谜也似的热望,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把斯朱兰复杂纠结的形象描写得还算到位,那么下述论断读者应该不会称怪:我觉得他太伟大,不屑于爱;同时又太渺小,不配去爱。(爱上一个内心有这样迷也似的热望的人,对一般人来说都应该是灾难吧...

第四十一章

女人一爱上你,就非得占有你的灵魂才肯满足。她软弱,所以总想控制人,不把你完全攥在手里就不甘心。她心胸狭隘,对自己理解不了的抽象事物很反感。她满脑子只有物质,所以嫉妒精神理想。男人的灵魂在无垠的宇宙翱翔,她却想把他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

关于灵魂的故土

第四十九章
我抬头望见这座岛的轮廓,心里刹那间明白,这就是我终生追寻的地方。船驶近时,我感觉小岛似曾相识。有时我随便走着,觉得周围什么都很亲切。我发誓自己曾经在这里生活过。”

第五十章
我觉得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某处,却惦念着一个隐约朦胧的故乡。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荫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也许有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鸿蒙初辟时离开的故土。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某地,会有莫名其妙的归属感。这就是他寻找的家园,他将融入自己从未见过的环境,与从未谋面的人相伴,似乎生来就和这一切相熟,在这里他终得安歇。

(难怪那么眼熟,原来圣经也描述过这个概念: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希伯来书11))

第五十三章

而斯朱兰的住处美得像伊甸园。啊,真希望我能让你看见那地方的魅力,那座遗世独立的田园,抬头是一片蓝天,周围是苍郁茂盛的树木。那是色彩的盛宴,芳香而清凉,无法用语言描绘那人间天堂。他就住在那儿,不问世事,也被世界遗忘。

关于接纳

第五十四章
在这偏僻的小岛,和欧洲家乡不同,他似乎没惹来任何嫌恶,反而博得不少同情,他的奇行怪癖总被包容。对这里的人,不管是土著还是欧洲人而言,他是条怪鱼,但大家早就对怪鱼习以为常,因此见怪不怪,这世上有的是怪人怪事,也许大溪地居民更能理解,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在英国和法国,他就像方塞子对圆孔格格不入,但大溪地什么形状的孔都有,任何塞子都能得其所哉。他在这儿并没有变温和,变得不那么自私、不那么粗暴,只是周围环境更适宜。假如生来就在这个地方,他也许在大家眼里并不比旁人坏到哪儿去。在大溪地,他得到了在故土从不指望也从不渴求的东西:同情。

关于成功的人生

几星期后,院方收到他的辞呈,他放弃了那份人人垂涎的职位。众人哗然,千奇百怪的流言不胫而走。人类就是这样,谁有任何异乎寻常的举动,同伴们就会以最下作的动机揣测他。但医院有现成的人填补这个空缺,亚拉伯罕被忘掉,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他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我不知道亚拉伯罕是否真的糟蹋了他的人生。做你最想做的,生活在你喜欢的环境中,求得内心安宁,就是糟蹋自己的人生?成为年入过万的知名外科医生,娶个美娇娘,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对人生意义的看法,你对社会、对个人的要求。但我还是乖乖闭嘴,我凭什么跟爵士大人争辩?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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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西姐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东风再起' 的评论 : 一千个读者,就应当包容一千个哈姆莱特,谢谢你分享你的观点:)
东风再起 回复 悄悄话 这么多喝汤似的感悟,实际上是对毛姆的误解。毛姆在这本书,还有刀锋里,表达的是对基本人性的蔑视和冷漠,唯一有意义的是被动或者主动寻找的灵神合一。那些凡人的喜怒哀乐,舒适还是艰辛,都是云烟。
西姐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儿姐:)
菲儿天地 回复 悄悄话 非常喜欢这本书和高更在大溪地画的画,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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