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和往常一样,去兰花岛早市买菜,我直奔那个熟悉的摊位。正提篮挑选着,LD气喘吁吁地跑来大声问我,“ 看见MOE了吗,它跑回来找你了?”嗓门之巨大,惊得身边的老头老太直往我们这边看。
“什么?狗跑啦?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我放下挎在胳膊上的菜篮急问,“ 怎么回事?”
事情通常是这样的,我负责买菜,LD负责遛狗,我们分道扬镳,走向相反的方向,每次狗狗都是很不情愿地被死死拽走的。就在昨天,我们给它换了一个新狗绳,只是松松垮垮往脖子里一套,也没认真仔细检查。结果,今天这家伙就从绳子里解套,跑啦!这可真是有要起义要造反的节奏!!
找!我们慌里慌张,像两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瞄。可是到底身处闹市,人来人往,不敢和往常一样,扯着脖子大喊它的名字,只是低低地来回叫着,“M--O--E--!M--O--E--!” 就这样,寻出了一条街。
街对面有四个白发老太太向我们大力挥舞着手臂,问我们,“ARE YOU LOOKING FOR YOUR DOG?" 你们是在找你们的狗吗?可不是嘛,我的狗儿子正在一个老太太的怀抱里,瞅着我呢。
老太太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和我俩说,“我们看到这只狗自己横穿马路跑过来,没有看到主人,就把它拦下了,太危险了,马路上全都是车呢。”
我连忙接过狗狗不停地道谢,这家伙钻到我怀里,还拿腔拿调哼哼唧唧,“你倒觉得自己委屈了?!”我照着它的白屁股蛋就是一巴掌,这下几个老太太不干了,说这不是狗狗的错,是你们没有看好它。慌忙又解释了半天,才在她们关切的目光下领走了儿子。教训啊!以后还敢这么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么?!
小小科普一下,在北美,很多老外都喜欢养狗。特别是老年人,简直就是把一生都奉献给人类的狗狗当成孩子养。出门进门,狗狗也总是尾随其后,想甩都甩不掉。如果你被看到在公众场合打狗骂狗虐待狗了,有人一个电话打出去,动物组织的工作人员,ANIMAL SERVICE,就会踩着风火轮儿,十万火急地来到你面前。更严重的,二话不费,直接就剥夺了你养狗的权利。
这个不是今天要说的重点,我想通过表扬老太太来说说,在北美,到处也有像东北人一样的活雷锋。
刚到北美时,也打过几天勒脖工。那是冬天,和工友一行五人拼了一辆车上下班。一天,在下班的高峰时段,那辆车闹脾气了,直接就把我们五个撂在嗖嗖的寒风中不肯走了。司机大哥命令我去色诱其它车的驾驶员,叫我去当街拦车!那时,我可是个指哪儿打哪儿绝不含糊的傻姑娘,真的就操着结巴的英语,成功了。这可是在我有限的人生经历中多么浓墨重彩的一笔啊!
还有,朋友换新车了,天天咧着嘴笑,开得那个美!一天,她在车窗前发现了一张字条,留言说,“不小心倒车蹭了一下你的车屁股,这是我的姓名电话,如果需要请联系。”
还有,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就会发现一个繁忙的街口,经常有被撞亡的小松鼠小beaver的尸体,因此,那个路边,也就常常会看到祭奠动物们的鲜花和卡片。
在北美,你时常会被素不相识的活雷锋们感动不已,尤其是在偏僻封闭的小镇,民风就更加质朴。感动的同时,总是会想,这里到底国富民丰,膏润优渥。富裕了,也就不用削尖了脑袋去抢去夺,就用物质文明带动着精神文明,一并发展了。再有,北美人大都有信仰,侍奉上帝,每个人学习的都和耶稣一样,人人都讲着送出式的给予。所以,综上所述,就不难看出,为什么北美人都如谦谦君子般,朴素良善,谦逊淳厚,不忮不求了。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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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首歌真没听过,寡闻了,对不起。
北美确实遇过活雷锋。90年代初刚来美国,有次车在路上坏了,正愁如何联系AAA,2个老美开车停下来,硬让我们用他们的手机打电话。来美国前借用过朋友的大哥大,惊奇那个手机声音的清晰。
质疑错误,补一条活雷锋事迹赔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