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印度同事约翰年过八十仍未退休。两周前他夫人不幸病逝,当一切处理完毕,我们为约翰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时,他却打电话说:他又摊上事了,家里投资买的出租房找不到了。
原来,那些投资房的购买和出租都是约翰太太生前一手操办的。因为家里不差钱,而且带着博士生每学期还要教一两门课的约翰太忙,根本顾不上夫人投资买房的事儿,他只听她说买了几套房出租,但从未问过细节。夫人离世后,约翰不知道她生前具体买了多少个出租房,这些房子的地址都在哪儿,谁在帮她管理出租。他翻箱倒柜在家找购房文件,但面对偌大的家及一堆橱柜,他一筹莫展;他想打开夫人生前的电脑,通过银行账号,追踪房租进账,以此查找出租房产,但没密码,电脑根本打不开。
处在丧妻之痛的约翰无比沮丧,夫妻相伴数十载,他已经习惯了夫人打理家庭事务,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而他除了工作,无需费神家中任何事情的生活方式。如今,夫人走了,约翰感到孤独无助,打电话向先生诉说摊上的这些烦心事儿。原本约翰从不与学校的同事谈家事,他日复一日充满热情地工作,循规蹈矩但一切顺利,却不料夫人病逝,平静的生活,突然天翻地覆。约翰说他本想等他干不动了就退休,未料小他五岁的夫人没能等到那个时候,竟撒手人寰。
约翰夫人两周前作心脏手术,手术只有70%成功的机会,约翰按医院要求签了字。手术有风险,但他别无选择,因为如果不作手术的话,夫人随时有窒息的可能。听了约翰的叙述先生说,预知有30%的风险,夫人在手术前应该向你或孩子们交代一下家里的事情,约翰说她交代了许多事,但却没提投资房的事。先生说她可能忘了,假如你提醒她一下就好了,约翰说他当时确实想过要问她那些出租的房产,但他担心孩子们会误解他,在母亲要作手术时父亲还想着财产,他更怕夫人会伤心,认为他心里把钱财看得比她的命重要。
确实,东方人有时难以接受为了以防万一,家人或伴侣要求诸如此类的钱财交代或协商。尽管这样做是为了有备无患,可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葛,但人们认为这不吉利,而且觉得讨论财产说明把钱财看得高于一切。几年前,我同事说他同学意外出事,同学的夫人对银行账号及密码一无所知,最后费尽周折才找到家里的钱财。所以他每次坐飞机前,都把家里的财产及密码列个清单交给妻子,以防万一。我借鉴了同事的做法,那年先生回国前,我请他也列个财产和密码的清单,不料先生对此反应异常,他质问我要他交代这些是啥意思,好象我诅咒他飞机出事。
我侄女和美国男友相爱,原本男方求婚成功,但只因结婚前,他要签个婚前财产协议,即如果将来女方提出离婚,她可以分他多少家产;如果将来男方要离婚,他给她多少财产补偿。侄女觉得男友要她签此协议说明他心里打算离婚,她甚至认为他把钱财看得太重,与她的价值观不相符,欲解除婚约!她男友不解为何她如此反应,他说律师建议他这样做,他的姐姐婚前也与未婚夫签了类似的协议,对方欣然接受,因为双方达成共识,可以避免以后因财产产生不必要的纠葛。然而,他没想到这份婚前财产协议竟冒犯了自己的中国女友。
去年冬天,我美国朋友去旅游高风险区以色列加沙地带。她的父母年老多病,没有经济能力去养老院,而是住在她家,因此她担心万一她发生不测,她的丈夫没有法律义务继续为她父母提供住房。为了保障父母的生活,动身之前,她咨询律师立了一份遗嘱:假如她遇难,她的各种保险和工资包括积攒的假期 (Faculty Separation/Sick Leave Payouts), 及所有动产留给其父母;房子是她花了2/3丈夫花了1/3的钱共同买的,任何条件下,丈夫都不能卖房或赶走她的双亲。
遗嘱里的遣词造句有些直接,我怀疑朋友的做法会伤夫妻感情。然而,她丈夫却完全接受,他认为妻子有权立这个遗嘱,他在遗嘱上签了字。朋友委托我作目击证人,然后请系里的公证员作了公证,她说她这样做是以防万一,万一她死了,如果没有把这些事情交代清,她可能会给活着的家人留下麻烦。她不想她死了,她所爱的人还要遭受因她的疏忽而造成的这些麻烦,她尽量把一切都想到,让家人平安。她还解释说,她立遗嘱与她是否相信她丈夫的为人无关,她只是行使她的合法权利!
由此可见,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及其不同的价值观下,人们的思维模式迥然不同。也许,东方式的思维对家人或伴侣如此诉求的反应不是换位思考诉求本身是否合理合法,而是在自我感觉中揣摩推断其动机,乃至得出负面结论,从而无端地纠结和伤心。所以,如果为了以防万一有备无患,与家人或伴侣沟通处理诸如财产问题时,我们应该知己知彼,考虑对方的文化背景及接受能力,而不能任意行使我们所谓的合法权利。
先生因约翰没有问夫人投资的房产不无遗憾,而我却认为约翰考虑周全,他当时的顾虑使他今天免于内心的折磨---多亏他想到了家人可能的反应,在夫人手术前没有问她家里的财产。否则,东方式的思维下,约翰的孩子们大概会误解他的动机,而手术后再没有醒过来的夫人也多半会带着他把财产看得比她的命重要的伤心离开人间,而约翰竟连向她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果真如此,约翰摊上的不是找不到投资房产的麻烦,而恐怕会是内心深深地自责或抱恨终生吧!
房子是夫人自己买的,但应该是写的夫妻两人的名字吧!这样可能查找起来不会太复杂。
房屋投资,每年税单里应该有;如果没有遗嘱或信托,在婚内的投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查询。
问好汀兰!
常常搞不清楚这些长辈是怎么想?活到到老、用到老吗?就算让你不小心活到一百零一岁!大概有十几年的光景,哪里都去不了!“钱用在自己身上才是自己的,剩下的都是别人的!“
留一大堆 “别人的钱”在自己身上,让子孙打架,然后自己整天唠唠叨叨子孙不孝!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文学城该开个鸡汤专区,让人好好想明白!
所以,生前信托要尽早办。
财产丢不了,但没遗嘱,转主很麻烦。
留一大堆 “别人的钱”在自己身上,让子孙打架,然后自己整天唠唠叨叨子孙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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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同事也是猝然去世,他和太太多年AA生活,各花各的钱,各有各的银行账户。他的猝然离世让他的太太陷入混乱之中,她不知道他的账户,不知道他的钱都存在哪个银行,做了那些投资,他办公室抽屉也无法打开,无法取回他的私人用品,我还记得他的太太坐在办公室他的椅子上一筹莫展的样子。
例如有些地区法律有 ”特留份“的规定,无论遗嘱如何写都没有用。
例如你有3个兄弟姊妹,没有孩子,父母已经过世,而兄弟A,向来对你恶劣,你不愿意将身后财产給A,除了订立遗嘱,还要收集些资料,交予律师公证,例如A对你有殴打、侮辱的对话、邮件、医院验伤报告,证人等等。不然就算立了遗嘱,A还是可以提告,要求分财产。而且法院100% 会判决A 胜诉。同样的对子女也一样,必须证明某个子女不孝,才能剥夺他/她的继承权力。 做这些无论年纪! 只要有财产值得继承,都要做,可以避免很多日后纷争。
在美国,一个生前信托就可以解决,没有那么多问题。
要不然,其实是自己的心里已经有根刺了。
bjszh 发表评论于 2020-08-08 17:43:53
管账的一方应该主动想到万一自己出事,另一方如何不会受到损失,提前交待好一切。不是挑拨,博主先生的反应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