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正明
爱,在中道与极端之间
在莎士比亚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劳伦斯神父准备为这对恋人主
持秘密婚礼时,告诫热恋中的罗密欧说:狂热的爱像火与火药亲吻一样转瞬寂
灭,太甜的蜂蜜反而败坏胃口,“因此适度地相爱吧”。这种观点,源自古希
腊“凡事勿过度”的格言,由此形成的对“黄金中道”的推崇,在西方思想中
源远流长。
英国画家 詹姆斯·诺思科特(James Northcote) 的名画,描绘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最后一场:为这对情人秘密证婚的劳伦斯神父赶到朱丽叶假死的墓地,她从昏睡中醒来,但她身边是罗密欧和帕里斯伯爵两具死尸。
中道和两端的火与冰
中道的两头,是两个极端。在爱情这一永恒的文学主题中,一个极端是热恋中
的烈焰,另一个极端,往往是失恋后难以死灰复燃的冰冷。
在我遴选新译英美爱情诗时,可以大致看到三种爱:烈焰熊熊的爱,冷却如冰
的爱,适度的中道之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从肉与灵的悖论的角度来看,
这里有纯粹的色欲之爱,灵魂之爱或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以及灵肉一体的爱。
英国诗人卡鲁(Thomas Carew)的《纯真美》,像不少类似的诗歌一样,鲜明地
区分比照了色欲之爱和灵肉一体的纯真之爱,前者爱的是玫红香腮、珊瑚嘴皮
或明亮的眼睛,是诗人并不看重的,后者爱的是心灵交会,是燃烧不熄的情爱
,是诗人所追求的。
永恒的情爱,是浪漫主义诗人的一大理想。在《璀璨之星!愿我恒定如君》一
诗中,英国诗人济慈不但表达了浪漫之爱的坚贞恒定,而且沉入死亡、时间和
大自然的哲学思考。柯尔律治的《欲望》表现的就是灵肉一体的爱:
真爱燃烧之处欲望是爱的纯凈火焰;/它是我们的尘世骨架的反射,/从更高贵的
灵魂中采撷它的意义,/而且破译了心灵的语言。
实际上,爱欲从来就不是纯凈的,真爱至少是罕见的,也可能是掺假的。诗人
表达的是一种提纯爱欲追求真爱的理想。
爱的变态与精神修炼
浪漫之爱的激情风暴既可能带来狂喜,也可能酿生巨痛。狂热之爱的另一个弊
端,是容易变为一种病,一种疯狂。或者说,爱情原本就是盲目的疯狂。如德
雷顿(Michael Drayton)在《给体液》一诗中以矛盾的说法写到的那样,美或
爱,好比“善/恶的精灵,甜美的天使/魔鬼”,使得情网中的人“陷入惕怵的
梦魇,/在极度兴奋中煎熬折腾”。或如格雷夫斯在(Robert Graves)《爱情
病》中写到的那样:“爱情是流行的偏头痛”。色欲之爱,如W.H.奥登在《告
诉我爱的真谛》中比况的那样,是“饿狗乞食的吠声”。这种偏头痛和饥渴症
,有时还会诱发各种变态心理,例如,因爱而生的恋物症,就是爱屋及乌的极
端。在爱情诗中,也可以视为一种极度夸张的表现手法。沃勒(Edmund
Waller)在《腰带》一诗中这样吟唱美人的腰带:“曾经缭绕过她的细腰,/此
刻系紧我的欢喜庙”。但是,仅仅得到所恋之物,怎能满足?因此,诗人表达
的最后欲望,是这样一种爱情至上的幻想:“只要给我腰带系过的细腰,/太阳
周遭别的一切可通通拿掉。”
本•琼生(Ben Jonson)的名诗《致西莉亚》,也可以视为恋物症的表现,下面
是新译的这首诗的两节:
欲醉我,只需你明眸清波,/我敬酒,也用我倾慕眼神。/玉杯留下朱唇吻
,/我就无意叫人再把美酒斟。
灵魂渴念,心底冒上舌尖,/热望啜饮神韵天成。/即便神王赐我琼浆,/
我也不愿换你杯口吻痕。
这首诗不止于恋物症的微妙之处在于,诗人接着表示,他并不需要“色之媒”
的美酒来刺激他的爱,因为他的爱是灵魂的饥渴。
英国诗人克莱尔(John Clare)在《初恋》中描写的一见钟情的撞击,有类似的
爱的烈度:“一张脸花一样甜蜜地绽开,/把我的心全部窃去。/我的双颊刷地
白如死灰。/双腿拒绝移动离去,”这是一种外似痴呆,内中火烧火燎的神魂颠
倒状态:“我的心已经离舍远去,/再也不能回归它的灵府。”克莱尔是穷乡僻
壤的农民的儿子,长于描写劳动生活和自然美景。这首诗写的是诗人的真实经
历和感受,即他在村里第一次遇见玛丽的爱的体验。玛丽的父亲是个富裕农民
,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不务实的诗人。克莱尔后来只好另娶妻子。但是,他在情
痴中有两个幻觉:一是觉得自己就是风流才子拜伦,把重写拜伦的《唐璜》等
长诗视为修改自己的作品; 二是觉得自己先娶了他所热恋的玛丽,接着犯了重
婚罪。神志不清的诗人因此被送到一家精神诊所接受治疗。
与这个极端相对的另一极端,即纯粹的柏拉图式的爱,也是某些诗人所否定的
。卡特赖特(William Cartwright)在《休矣,柏拉图式的恋爱》中,从自己过
往的躬行实践中,发现这种“单一爱情”的“把戏”,是一条“缥缈虚无之路
”,因为这种爱对于普通人或凡夫俗子来说,太难了,“无异于服药瘙不到痒
处”。
与火热相反的对异性的冰冷,一般来说,是失恋后的心如古井状态。在包办婚
姻中,夫妻有可能“冷水泡茶慢慢浓”,但在自由恋爱中,一般很难先冷后热
。男性对女性的始乱终弃,容易导致女性的厌男症,即女性对男性的极度厌恶
、憎恨或强烈的偏见。例如,皮科克(T. L. Peacock)在《爱之墓》中,把一位
失恋的女郎喻为一个掘墓人,她要埋葬的是当年浪漫恋人的山盟海誓的情书,
比黛玉葬花更令人伤感。
与厌男症相对的是厌女症。拜伦的名诗《你我道别》表现的浪漫之爱的幻灭,
全诗的冷调令人寒颤,是否带有诗人的自传色彩难以确知。抒情主人公对他的
恋人致辞,看到她离弃而去,一颗心破碎了,觉得“他们在我面前提到你的名
字,/在我耳边好比响起一声丧钟。”由此可见,这位抒情主人公很容易罹患厌
女症。
不少大诗人都是同性恋者。在同性恋中,女性也许会有天然的厌男症,男性则
相反。但是,同性恋者也可以克服这种变态,像异性恋者一样,把爱升华为灵
肉一体的爱,升华为人类之爱。例如,有同性恋倾向的W.H.奥登在《更有爱心
的一个》写下这样的名句:“假如爱不能对等施受,/那就让我多付出一点爱心。”
诗人把爱与被爱称为“施受”,可以与佛教修持中自他交换的施受法进行
比较。
类似的是,叶芝对美丽的热心爱尔兰独立运动的茅德·冈的追求,同时是马拉
松式的精神修炼之旅。诗人以她为缪思的多首抒情诗,堪称人间苦恋的永恒佳
话。在诗集《玫瑰》中,叶芝把他的玫瑰意象,视为“来自时代和牺牲的十字
架上的花朵”。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爱和美。
中道与极端之间的一道闪光
英国诗人赫里克(Robert Herrick)曾经对美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美不外
乎中道与极端之间的一道闪光。”这一警句同样适合于爱之美,因为在希腊罗
马神话中,爱与美是合二为一的女神阿佛洛狄忒,即维纳斯。但是,人生之美
或爱之美的“黄金中道”,是个无法测定的模糊点,不像一条直线,可以精确
地标明中点,也不像黄金分割法那样,可以精确计算出来。赫里克承传希腊思
想,又想稍微“纠正”,让中道之美向或左或右两个极端偏斜,但绝不抵达极
端。诗人哲学家往往从中道向冷静的那一端靠近,避免煽情; 恋爱中的青年人
,大多从中道向热烈的那一端靠近,闪耀出浪漫之爱的绚丽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