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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与自由

(2020-02-13 02:25:57) 下一个

复活与自由       

一大早,接到一个陌生人请求验证的信息:你好!“明天”壮烈了。

我立马明白,明被网警封号禁言了,这不,她摇身一变又混了进来。

我回道:恭喜你,第三次复活!

我的朋友明是一位高中数学教师,头脑空灵,目光敏锐,能言善辩,一身正气。曾任某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写过不少为民请命的提案,虽然经历了不少的挫败,但她多年来锲而不舍地追求民主自由的目标,不断地提出各种诉求,其愚公移山的精神可歌可泣。

她在学校里也是一个令众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民主斗士。

谁都知道在专制社会,无论是什么单位都是头儿一手遮天,如果能遇上一个品质学识皆不错的领导,众人就知足了,假如遇上一个混世魔王,众人只得自认倒霉。学校里那些在无耻之徒统治下的教师们,基本分成三种,一是对领导的专横跋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个人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人,此为多数;二是以吹嘘拍马屁为职业的奴才,此为极少数;三是顶着风浪上,就是不信邪的领导的眼中钉肉中刺,此为极个别。明就是第三种人。每每遇到学校领导在光天化日之下滥用职权的时候,她就会当众拍案而起,怒斥恶性,一次又一次令众人惊掉下巴,所以,在众人的眼中,她就是正义之子。

这种很不正常的社会环境,逼得人非得走极端。要么做一个摧眉折腰的奴才,要么无视权贵,顶风逆行,倘若走中庸之道,看似清净,但往往一到关键时刻受欺负的就是这个弱势群体。所以,明很理性地选择了自己的路。

李文亮离世的第二天,我看见明在朋友圈点燃了蜡烛痛斥谎言和专制主义,大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她被网管再次封号。

在过去的一年里,明被禁言三次。第一次被警告禁言半个月;第二次是被终身禁言,我们都以为她很难再进入微信了,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她又复活了;这一次是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被永久封号,然而,她还是复活了。

俗话说,你有七算,我有八算。你有长箩绳,我有翘扁担。像明这样智慧与胆量过人的侠女,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她去做该做的事,说想说的话。

 事实上,明的观点没有错。既然中央高度评价了李文亮,并且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派出调查组赴武汉做全面调查,这应该说是否定谎言的开端,也是肯定言论自由的开端。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但是,我们太天真,高兴得太早了。

李文亮医生去世的第二天,记得有律师发出了很有参考价值的七问,其中有一问就是关于言论自由的问题,大意是说,既然说真话的李文亮遭到不公平的训诫,谎言导致了疫情的蔓延,那么政府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关于公民言论自由这项写入宪法的基本人权怎么样才有保障,应该怎么去落实云云。很可惜的是,这个公民的建设性意见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就被封杀了。

李文亮的离世引发了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去思考。重庆有一个叫孙渝的公务员在随笔中谈到:“那夜举国无眠,我是其中之一,竟然服了‘思诺思’都没有效果……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下,政府何不从接受言论自由开始,重构官民鱼水关系。倘若如此,近可灭瘟疫,远可彰共和,于人于己,于国于民,皆善莫大焉。伟大,往往在一念之间。”有友人读晓,感叹道,若此,实为我中华民族之大幸!

  然而,网警依然我行我素,封杀与禁言一刻都未停止过。我相信,明还会再次遭遇“永久封号”的命运并且再次复活。

 人们的善良愿望必然被专制制度的铁蹄碾得粉碎。

请记住孟德斯鸠的忠告:“专制政治的原理就是恐怖。”“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法律下的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裴多菲这首诗是青葱时期日记本的装饰,虽然口中念念有词,心中却常犯疑惑,爱情那么美好,生命那么宝贵,为什么为了自由就非得抛弃它们呢。后来懂了,今天——尤其在无端的灾难降临之后——更明白了其中的深刻含义。

  李文亮绝不能白白地死去。至少我们要继承他说真话的美德与善行,至少我们要记住他的临终遗言:“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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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老幺六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独立公鸡' 的评论 : 谢谢!一定抽空拜读大作。
独立公鸡 回复 悄悄话 这一段话,我写了很多次,希望这次是最后一次。
十八世纪法国自由宣言说:在不伤害别人的自由之下,人人有自由。就是说,自由有底线的。
社会出法律,就是管制个人自由。例如,性,是确确实实天赐的人权,但有强奸罪,性骚扰等罪管住个人自由。言论自由,也有诽谤罪等。。。回答了你文中说的,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法律的发展是这样:
自古,群体动物如人类,大象都有规矩,管住个别自由,目的是保障群体社会治安稳定。人类文明发展到,群体把治安职责交给专人(政府)打理。
什么时候人类把个人自由抬到天这样高,可以高过群体文明定下来的规矩呢,我还在研究。今天人权组织保护(犯罪)暴徒的人权,明显就是反文明。我正在寻找答案。我邀请你读我的《人权组织给人类伤害大过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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