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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第3章一共二十二组,每一组的三节经文都是以该组相对应的二十二个希伯来文子音起首。在哀歌中呈现这样细致的结构会让人感到不解。亡国被掳已经很惨了,谁还会有心思来苦心经营一首精彩绝伦的哀歌呢?这岂不是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吗?然而,我们会发现耶利米不但在诗体结构上下功夫,更是在哀歌的内容上慎思明辨。结构的精巧,也伴随着诗人在回顾整个事件中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反省。
经文可以分为四段。第一段(3:1-8)是诗人以第一人称来描写自己在亡国被掳的过程中所受的折磨。他与遭难的犹大人感同身受,他们所经历的,诗人也一同经历。第二段(3:19-36)是描写诗人在神的慈悲怜悯中所看到的希望,他相信神的有诸般的慈爱,神的怜悯不至断绝。诗人的心中又燃起了得救的盼望。第三段(3:37-51)讲的是犹大人因为他们的罪而受到神的刑罚。诗人明白神的慈爱并不意味着人犯罪可以不受管教。第四段(3:55-66)是诗人向神的呼求。这是全诗的结论,既然知道神的慈爱,既然知道自己遭灾是因为罪的缘故,那么就当痛定思痛,在困苦中不要失去志气,反倒是要抬起头来,仰望神的恩典,等候神的救恩。
这首诗不但结构精巧,而且思路也清晰。从一开始的困苦、哀哭,到最后的呼求、仰望,其中的转折点是在第一、二部分的结合处。诗人说:“我心里想念这些,就在里面忧闷。我想起这事,心里就有指望。”(3:20-21)这里首先讲到当诗人想念这些,也就他从神那里所受的苦,他的心里很忧闷、惆怅。可是接下来,诗人又说到,当他想起这事,心里就有了指望,看到了曙光。从忧闷到指望,这其中的转变之大,速度之快,我们不禁要问,诗人到底想到了什么才会带来如此的改变呢?许多中文翻译将第21节翻作类似于“我又想到另外一件事情”,也就是当诗人想到其它的事情(神的慈爱),他就想通了。可是在原文圣经中这种含义并不明显,只是说“我再想起这事”。虽然我们不排除诗人的确想到另外一件事情的可能性,可是我们也要理解当诗人想到同样一件事的时候也是可以带来巨大改变的。而这件同样的事情就是,他所遭遇的是出于神!当他一开始想到自己所受的苦都是出于神的时候,的确会很忧闷,因为落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手中是无法逃脱的,是的确很痛苦、看不到指望的。可是诗人又想到,正是因为受苦是出于神,他反而又有了指望,因为神是慈爱的,这是他早就知道并且确信的。正是因为我们知道是在神的手中受苦,反而让我们看到了指望;恰恰是因着在神的手中,所以我们才会对未来有指望。如果是在人,或是禽兽的手中,那么我们就真的不知道还会有指望什么了。一切都是出于神。正是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会从忧闷到指望。当然这不仅仅是想法的改变,更要有实际的改变来回应,承认自己的罪,悔改归向神:“我们当深深考察自己的行为,再归向耶和华。”(3:40)
默想经文:“我心里想念这些,就在里面忧闷。我想起这事,心里就有指望。”(3:20-21)
静默思想:恰恰是因为我们在神的手中受苦,反而让我们看到的指望。这是多大的盼望和安慰啊。在困难之中安静在神面前,等候祂,仰望祂,跟随祂。祂必让我们从忧闷进到指望,因为一切都出于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