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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第5章讲的是以信为本在教会事务中的体现。保罗在这一章里面主要提到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教会中的寡妇(5:1-16),一个是教会中的善恶处理(5:17-25)。虽然是分为两段,针对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主题,可是有一个词在这两段中都有出现,就是“清洁”。第一个“清洁”是出现在第4节。这里,多数中文圣经都翻译为“用清洁的心来对待老年人、老年妇女、少年妇女”。可是在原文里这个词的译法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好像一些英文译本翻译的,“劝老年人、老年妇女、少年妇女,在凡事上清清洁洁的”。我个人比较赞同第二种翻译,因为从下文来看,保罗的重点不是教导提摩太要如何(用清清洁洁的心)对待这些弟兄姐妹,而是要提摩太教导这些弟兄姐妹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清清洁洁的)人。第二个“清洁”是出现在第22节,讲的是提摩太要留意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所以,在处理教会的各项事务上,保罗的要求是保持清洁的心,而不仅仅是满足教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已。这体现的也是以信为本的原则。
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当时教会中的寡妇群体。这里保罗教导我们要以信心行事,而不是单纯满足条文礼仪而已。对于当时的教会来说,寡妇的现象普遍存在,教会在这方面也有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然而,这些相应的措施和制度,却也有可能被一些弟兄姐妹滥用,不是出于诚实无伪的信心,而是钻一些措施和制度的空子,为自己谋取利益。例如,有些寡妇身边有儿女、孙女的,他们可能想着,反正教会有善待寡妇的福利,所以他们也就索性把作为寡妇的母亲或是祖母推卸到教会身上,自己却不承担照顾亲属的责任。他们这样做虽然在制度上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按规矩寡妇是应该受到教会的照顾的,可是在信心的层面却是有亏欠的,因为离开了孝敬父母、彼此相爱的原则,甚至连不信的都还不如。又例如有些寡妇,受到教会的照顾,逍遥享受教会所提供的福利和帮助,于是就理所当然地过着享乐的生活。这在制度上虽然也是站得住脚的,因为按规矩他们是可以接受教会的帮助,不需要为生活担忧的,可是却离开了敬虔的实质,不像那些敬虔的寡妇,仰赖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
所以我们看到,在因信称义的基督徒所组建的教会中,也多有不按照信心行事的情况发生。就好像我们现在的教会生活,教会在很多事务上都有一些措施、制度,制定预算、支持各样的事工,帮助有需要的人,等等。这些都是好的,可是在另一方面,在得到这些帮助的弟兄姐妹身上,我们要留意的就是以信为本,而不是抓住教会的政策为自己开脱,成为自己逃避责任和谋取利益的工具。例如反正教会有预算,这钱就可以乱花,别人也不能说什么;又或者认为反正弟兄姐妹要来献爱心的,我就等着他们来帮忙,自己什么也不做,别人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又或者说我既然已经按照规矩给教会有十一奉献了,所以多一分都别想向我再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已经离开了信心的道路,回到了律法的教条中,只表面满足,甚至合法利用规章制度的要求,而不是出于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