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韵如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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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旧居(四): 吾爱吾家

(2016-06-13 11:03:27) 下一个

自从签约后,我们就通知了房东。我们开始打包装箱,整理家当,为搬迁作准备。出国打拼了几年,我们的所有物件依然只是箱子和大包。记得我们多出来的衣服还用了两个黑色垃圾袋包扎起来。

期间一对朋友夫妻介绍我们去他们的新教会"散散心"。在那里我们认识了朱萱东牧师。朱牧师知道了我们的情况,一口答应届时来帮我们搬家。那是个周末的傍晚,房东外出未归。我们早早把所有家当搬到楼下,静静地等候。黄昏时分,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门铃声响,我们迎来了盼望的时刻。朱牧师开着Van来了,还带了一位帮忙的先生。他叫章于华。当年和朱牧师一起带着我们驶向新家的于华如今已成为多伦多著名的地产经纪人了。我在这里记下朱萱东牧师和章于华弟兄的名字,为着永远不忘他们曾经带给我们的雪中送炭般的援助和关怀。我不会认为他人的付出是"基督徒行善"而轻易消受,理所当然。我感恩在我们软弱的时候,人间依然有真情。记得一路上车里的两位男士坐在前面探讨圣经信仰,又谈到西方哲学,有尼采,叔本华的名字被提到,内容却是记不清了。车里回荡着古典音乐,噢,我疲惫的身心此时多么需要古典音乐!我们蜷缩在一堆"家当"中间,带着完全的信任和盼望奔赴自己的家。

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天地。从此枫叶国不再是漂泊的异乡,受了委屈的身心有了可以安放休养的地方。虽然起初家徒四壁,那又怎么样呢,盘坐在地上吃的第一顿面都是如此香甜。九十年代末的房贷利率远远高过今天,我勤快地将每个月余下的钱送到银行还贷。公司送我去德克萨斯总部培训三个月,每人一笔固定的生活补贴,我用不完回来也换成加币还贷了。我甚至坐在办公室遥望我的家时,也在心里说,我要好好干,为的是早一天完完全全地拥有你。私有制确实激发了人的动力,我为我的家已经达到"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境界了!

大楼里的左邻右舍熟悉了。我们常常被邀去邻家饮茶小坐。今天多伦多的公寓已经成了各类投机者炒房的工具,而我们那时,高档公寓多是年长退休者简化生活的选择。我们结下了许多忘年交。我总是跟老人更合得来,我爱听他们口述的人生历史。沉浸在别人的故事中,我看到了文化差异下人性的共通,时代差异下人性的共通,家庭差异下人性的共通。当你和一个文明人交流,只要是达到深度和高度的交流,你总能象剥洋葱那样,当层层表面的差异被剥开后,欣喜地发现里面藏着的永远是共通。

这个家我守了整整十年,她见证了我青年时代的一段似水年华,默默目睹了我所经历的所有悲喜哀乐。我们在这里迎来了渴盼的家庭团圆; 不久又送走了婚后赴美的妹妹; 接着我也有了婚姻,先生加入我的生活; 父母和奶奶随后顺利搬进了心仪的老人公寓。大宝出生后婆婆每天抱着她到楼下散步,负责清洁的葡萄牙夫妇就等在那里逗她玩; 直到我有了小宝,我开始意识到,先生的催促是合理的,我们该有个更大的家居空间了。

当我把我的公寓放到市场上去卖的时候,我完全理解了Mrs. Bloom 。虽然她已经从与我们的交易中赚了钱,但她仍然想多要,也并非只是"贪婪"。她希望我们通过愿意多付出而表达对她心中尊贵之物的看重和喜爱。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忍痛割爱"。

和Mrs. Bloom一样,这个家早已在我心中变成了"皇冠上的明珠"。我无法容忍别人践踏她的价值,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情。想起了小王子和他的玫瑰花。天下艳丽的花儿无数,然而只有这一朵,因为小王子为她浇过水,避过风,捉过虫,她才成了王子眼里独一无二的爱情。还有狐狸对王子说过的: 你来驯养我,我们就有了关系。本来这金色的麦田对我毫无意义,因为我不吃面包,然而如果你成了我的,那我每看到这麦浪,就会想起你那金色的头发,心里就有了感动和盼望。我对我即将失去的公寓就是小王子对玫瑰的爱: 因为付出过心血,因为得之不易,所以她是千万广厦中的唯一; 也象狐狸对王子的爱: 因为建立了生命的联系,所以不再毫不相干,而是万水千山总是情。我们对生命中的拥有的爱恋深度是和我们在多少个流淌过的日子里坚持不懈为之付出的辛勤相符合的,所有在我们心中被长久铭记的也都是那些经历了望穿秋水后的相拥。

市场证实了我的公寓的价值。尽管如此,我离去的时候依然流下了眼泪。如今我若驱车路过从前住过的地方,都会不自觉地朝着曾经的家的方向留恋地张望: 我爱过的玫瑰,愿你继续被新的主人温柔地欣赏,温柔地对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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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9)
评论
ali8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简宁宁' 的评论 : 没有认为您说的有什么问题。我本人对余秋雨很有意见,或者说十分反感,就是因为汶川地震之后他的“含泪劝告”。如此德行,其文不读也罢!世界上的好文章多的是,就比如博主的这篇。
最近还在读鲁迅,一个原因是先生曾经写出《为了忘却的纪念》;还是不能原谅陈源,因为他说过的关于遇难学生的闲话,更加不会去读他的文章。
思韵如蓝 回复 悄悄话 宁宁就把我这里当自己家吧!:)
简宁宁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li88' 的评论 :

看起来爱嚼舌头的毛病得改,这不就让人抓住了?:)我对余秋雨本人没意见,我是比较不喜欢他后期的文风。用曾国藩的话说:“遇事激扬,强分黑白,此乃文人轻薄之习”。 我也是那天看到一篇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又不好意思当面批评人家,就把牢骚发在如蓝这儿了 :)
ali8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简宁宁' 的评论 : 同意,是写得好。其实,作者篇篇都写得如此之好。
好奇:你认为余秋雨是哪类?我从不看他的作品,故有此问。
溪边愚人 回复 悄悄话 用心生活的人!
简宁宁 回复 悄悄话 这一篇如蓝写得真好!最后两段我简直想要念出来。

有时我会想我为什么会喜欢某些人的文字,而对另外一些人的简直就一个字都受不了?我曾经在一篇博文的后面跟帖评论了一下余秋雨,其实也是说出了我自己的心里话-- 我一直喜欢那些比较沉静比较稳重的人和文,受不了浮躁和自我吹嘘,十分反感。
yuentin 回复 悄悄话 此心安處是吾家...,
蓝天白云915LQB 回复 悄悄话 你对第一个家的情,跃然纸上,感动。
momo_sharon 回复 悄悄话 有了家才有安定感,为你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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