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语说事
国王娶媳妇比钻石王老五还容易,不用招标,美眉,熟女哪个不想上位。这国王既有形,脑也不残;末了相中了一个小民女。可别小瞧了这小女子,她有模样,却不靠颜值吃饭。入宫后,大事小情,她细心打理,国王的心里左右全是赞,下人也没一个不是铁粉。春去秋来,小女给力,生了个小小女。一家三口像掉进了蜜坛子。可不知为啥国王忘了且行且珍惜的理,突然不厚道起来,没由来地要试探小女的忠心。他谎说宫里有一揽子人瞧不起她的出身,认定小小女不该由她来养。国王想瞧瞧没了小小女,小女会不会吐血,抓狂,拼死不从。没曾想小女不晕不寒,逆的来了,顺着受着。虽是意外,国王也好生得意。不久,小女又给国王添了个小小哥;哇塞,简直至High。可国王乐颠后,脑子又开始进水,决定二试小女。只一句“你应该知道的”,小小哥就从小女的生活中闪了。可惨绿的小女又Hold住了。本该满意的国王却有权任性,要三试小女。这次更邪乎,说她给他露了怯;为了顺应民意,他得休她另娶一门。转眼间,小女灰头土脸地离了王宫,回了草舍。更为变态的是,国王竟把小女当仆人调回张罗婚礼。她埋头做事,半无怨言。国王终于歇菜,赐小女为忠心达人。 小女重新进宫,与久别了的“新后”小小女还有那小小哥一抱团圆。
(以上是英国十四世纪大作家乔叟坎德伯雷故事集中的一个故事。)
庄语论理
这是一个于情于理都颇为费解的婚姻故事。小女美而不艳,好善行仁,让人见而忘俗。即便是至高无上的国王,娶之也是佳缘。她侍君如己,持家有方,既无轻浮之心,也无自傲之举。这等品貌兼优的贤妻,伤之一次可为愚蠢;一伤再伤天理难容。俗话说;步宜留处莫胡行。可他却让小女两次经受骨肉分离之痛,又两次经受人格屈辱之耻。他甚至让小女心痛不可流泪,受辱不可低头。这等蔑伦悖理之事别说达官贵人断不肯做,就是市井恶霸怕都于心不忍。夫若爱妻,妻痛便是己痛,伤妻便是伤己。国王爱妻,可伤妻己不痛,此为于情不通之一。小女原与老父相依为命;她的仁爱之心始于年少,且与日俱增。很难想象爱人胜己的小女会为了讨好夫君而牺牲骨肉。如果为了忠心的誓约,她宁可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不足为怪。可在强烈预感到子女的不祥后,仍任由命运摆布,这与她仁爱的天性大不相符。她或许自感身微言轻,不足改变子女的命运,可不做任何抗争而任子女留去有命,与她的母爱大为相悖。骨肉是婚姻的结晶;为婚姻而放弃骨肉本身就是扭曲的婚姻。她表面上无动于衷,可内心的痛楚和愧疚将令她无法安枕而卧。用痛楚及自责维系婚姻是取之无道,害之有加。此为于情不通之二。通常,不信任来自于嫉妒,生怕本属于自己的会不翼而飞。可小女自进宫之日起就尽职尽责。她貌美却不心傲,谦虚兼有威严。为妻她温顺敬夫,为后她宽柔待下。无论为妻还是为后,其尽忠和慈善之心日月可照。更何况国王令无不行,呼无不应。 他位高言重,不怒自威,绝无嫉妒他人之理。妻守妇道,夫临天下,无须嫉妒却疑心不释,此为于理不通之一。国王试妻有道,而且明知不必而为之。初试满意,他本该罢手。虽行不义之举,但若知错速改,也算明智。然而,他初衷不改,违心地一试再试。即便不是乐此不疲,但他苦心积虑地证明不争的事实,而且以伤妻至甚为代价,似有变态之嫌。他试妻完全出于私心,真真是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这与他的贤君形像和潇洒落拓的本性背道而驰。此为于理不通之二。小女忍辱含垢誓不食言本是美德,可她的动机玷污了这一美德。与其说她是信守诺言维护人格,不如说她是以守为攻,用自己有失道义的容忍与国王荒唐的疑心周旋。她先败后胜,在经受了种种磨难和屈辱后赢得了国王的彻底信任,王后的宝座从此不可动摇。但仔细想来,胜利并未给她的人格增色,反而使其形像受损。她不断地寻找自己的定位,又不断地迷失自己的原则,迷失到良莠不辨。试想如果子女日后得知真相,他们会敬佩母亲的言出必行吗?他们会原谅母亲的牺牲精神吗?放弃原则的容忍究竟是公道存心,天理用事,还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说她所失甚大,所得甚微,怕是不无道理。得小而失大,虽胜犹败。此为于理不通之三。
情通理不通,其情或可嘉;理通情不通,其理或可圆。情不通且理也不通,只能是荒唐加愚蠢。陷于荒唐和愚蠢中不能自拔,可悲以此为甚。从多种意义上讲,这是桩不幸多于美满的异样婚姻。他们虽不是高山流水,千古知音,但一个是耐得贫寒也受得富贵的性傲佳人,一个本应是闲云野鹤式的超然君子。一个并不恋酒迷花,一个从不目空一世。他们本不须好事多磨;但他们却作茧自缚,行了不该行的蠢事,受了不该受的煎熬。这桩婚姻中,甜蜜与苦涩混浊,理智与疯狂各半,美德于劣行共存。情昏至此,豁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