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退休联合会

北美联合会宗旨:1,帮助解答退休问题;2, 互通退休生活及活动信息;3,维护各种退休权益;4,动员和联系社会各界帮助会员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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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海外华人华侨再接再厉的诉求

(2015-02-21 09:44:23) 下一个

张淳沅: 关于北美海外退休者申请在中国退休权益问题

 
 自从美国《侨报》1028日美东新闻版(B3)报道了我们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北美联合会)代表北美曾在中国工作过的海外退休者申请在中国退休权益的消息,引起许多同经历者海外人响应。为了使北美同胞了解更多有关海外退休者申请退休权益的信息,以及便于联系我们,特别在《海外南开人》87期发了简讯,介绍海外退休者申请退休权益的基本情况,并给出与我们联系的方式。简讯刊出招致北美联合会分会的诞生和全球华人华侨在中国申请退休权益组织大联合的效果。本期简讯重点介绍全球华人华侨申请退休权益的新形势。 基本情况: 1. 参与申请退休权益的条件:90年代初(1992年前后)以前在中国工作15年以上,即有15年工龄;工龄不足15年者,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15年。实际上,按中国现行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任何人只要在那个国家工作过,履行了缴税义务或/和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就有权享受退休待遇。各国法规略有不同,如加拿大,一个外国人在那里工作一年,就可以在他们国家享受一年的退休金。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有法规,不需曾在那里工作过,只要在他们国家居住满10年,就可以享受社会福利。总之,现在国际上这方面政策是相当宽松的,越来越人性化。 请注意,按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90年代初以前在中国工作的劳动者,没有缴税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因为这些人按新法规应缴的那部分养老保险基金费,因历史的原因,被政府承担了;或者说,因历史的原因,这些90年代初以前在中国工作的劳动者,不应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费。中国新法规中定义了两个新名词:视同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就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

海内外形势:凡在中国工作过,但还没有依法得到退休权益和未到退休年龄将来退休权益能否实现没把握的人们,这个人群诉求保障退休权益的形势变化很快,表现在,在美国我们北美联合会已经成立了州的分会,如在底特律成立了Michigan分会;在全球几个华人华侨多的国家已有的在中国申请退休权益组织已经联合起来,在这联合起来的队伍里还包括回国的海归们,所以我们华人华侨在中国申请退休权益问题的叙述要适应变化了的形式。现在是:全球凡在中国工作过的华人华侨,不管居住国是哪里,包括回国工作的海归们;不管身份状态是什么国籍;不管被认为是什么原因不能办理退休或将来办退休没把握的人,包括那些因移民出国被按离职处理,只补一点离职费,被一次结算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没有退休福利的人们,只要工龄合格,都可以申请退休待遇。申请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中国劳动过,为中国社会财富的积累做过贡献。我们的要求也很简单,按工龄和贡献与国内同行们一样享受全部退休福利。这样的要求符合中国现行法规和国际惯例。若干年来全球曾在中国工作过的华人华侨经过学习法律和社会调查认识了上述道理,所以组织起来向中国政府提出诉求。欧洲,日本,和国内海归的好几个协会都已成立起来了。

上述组织都为申请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给中国的全国人大、政协、国务院的各涉侨部门和国家有关职能机 构,以及国家主席、总理都写了诉求函。成立最早的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德国华人华侨协会;至今已投出信函120多件。

国内对待解决我们退休待遇问题的现状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1
)上级职能部门(部级,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保部)实际上,正如是说:早就考虑解决你们的问题,但进展缓慢。

2
)下级部门,即我们这些人,海外退休者,的原派出单位,有的单位明确表示:促成海外同胞退休待遇遗留问题是过去处理错误,旧政策过时,现在要等上级新政策。如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就是这样表示,这是可以接受的说法。

3
)现在国内对解决我们退休待遇问题,对待混乱,在政府官员腐败背景下,我们这个人群中有相当多一部分以走后门儿方式解决了在国内的退休待遇问题,这种情况严重,还在继续。让不正之风泛滥,我们正当诉求不给解决,太不公平正义了。
 
纵观整个事实,海外退休者权益是被拖累
20年造成的遗留问题,现在应当尽快解决了。 与洋打工们比较我们的问题也应尽早解决。 中国政府按国际惯例,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并给予国民待遇,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97条规定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 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同时就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引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53106版 读者桥栏: 洋打工如何参加中国社保)。 我们这些海外退休者与洋打工们之不同在于,我们就业是在90年代初之前,他们就业是在此之后。我们中有相当多的人年龄在70岁和70岁以上,这些人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至少10年至15年了,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事! 

前不久看到的消息, 今年421日国务院发文:国发【20148--《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国家为参保的劳动者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其它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以前有的地方是个人缴费按比例记入个人账户)。第六条(二)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这个消息说明,中国的社会保险向合理化,全民化发展很快,但我们这些在海外和曾在海外的退休者们却被遗忘了,很不合理。 有人说这条似与我们没关系,实际上,上述对我们诉求者中失去中国国籍的人是理想前景。按人保部的《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规定:即便某人丧失了中国国籍,如此人没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的个人账户就被保留,可终生受用,而不被一次性结算支付完了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此,在我们申诉成功后,此条不就与我们直接相关了嘛。

我们海外退休者们本身的状态是,一,一部分人在等待恩赐;二,有不少的一部分人以走后门方式解决了退休待遇问题;三,我们这些人,以理力争,挺费劲儿的,但我们做到了,那多仗义! 我们要有信心,现在看来一定能达到目的,问题是争取尽快达到目的。

 我们这些说理力争者,在现在形势下应如何行动呢?

因为我们诉求是合理合法的正义要求,所以得到国内舆论的支持,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成员的支持。尽管解决我们这个人群的退休权益得到了支持,但是解决的过程太长了,进展太慢了,所以我们要扩大我们的队伍,加大呼声,不要等待,要为自己的权益而奋斗,促进尽快解决问题,多一个数字,多一份力量!因为我们中有些人已经80多岁了! 

请与我们联系

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美国 纽约)

e-mail: cretr.bm7020@gmail.com

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德国华人华侨协会(德国 科隆)
e-mail:
linghu@gmx.net                                                                                       

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北美华人华侨协会 e-mail:
beimei@outlook.com                                                                       
 
在日本华人华侨在华退休养老待遇问题联络会(日本 东京)e-mail:
huarenhuaqiao@yahoo.co.jp                                                 

回国华人华侨在华退休养老待遇问题联络会(中国 上海,海归组织)e-mail:
mzhouoq25@aliyun.com                                                         

欧洲华人华侨退休者协会(德国 柏林)e-mail:
cre69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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