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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国内工作过,现在生活在海外的华人华侨也有权利获得国内的养老金,是一个确凿事实:很多在国内有多年工龄的前企业机关学校职工,因出国数年或旅居国外,如今无论年逾花甲或古稀,无论在国外或返回故里,都得不到应得的养老金!这不仅是一个铁的事实,而且正演绎着惨痛悲剧:一个贫寒的群体——华人华侨老无所养!令谁痛,谁快?
一、当然首先是当事人切身之痛!可怜兢兢业业一辈子,十几年、甚至三十几年的辛苦劳作被一笔勾销!老来还要受饥寒贫困折磨,可能惨死异乡,或酿成一个贫寒华人华侨群体。
二、必然给所在国造成社会问题:这部分人因年龄关系,往往在国外工作经历过短,挣得极少该国养老金,乃至不得不滑入领社会救济群体。如果还没有加入该国国籍,或因为几十年都在中国生活工作而达不到外国领取条件,就会成更麻烦的悬案。
三、造成不良国际影响:本来西方就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有看法,此事恰恰提供一桩难以反驳的事例,责怪中国政府不顾这部分老人在中国留有的退休权利,对自己的国民、华侨和华人甩手不管。
四、给当事人家属子女造成压力:如果当事人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最后老、病、葬的沉重负担只能家属承担。众所周知,在欧洲的住院手术、丧葬费多贵!回到国内同样是问题。
这件事真的是无法解决?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巳纳入中国的社会保险;抗战老兵也纳入了中国的社会保险;2011年 [社会保险法] 施行后出国人员,无论改变什么国籍,都可以在中国办理退休。中国政府为什么不能将为国辛勤工作十几乃至几十年的华人华侨,按照同等条件下的法律平等原则,将其纳入[社会保险] ?
中国政府曾经许诺:“凡工作满25年、年龄超过60岁的机关企业职工,退休后都有生活保证,也能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和丧葬补助”。
现在残酷的现实刚好相反:这部分人晚年大约损失四、五十万人民币养命钱一以每月2000元退休金计算,每年应获得2.5万,从60岁算起,大约20年,是50万,让华人华侨如何承受?
或曰:你们不能在国外多勤奋、多挣钱养老嗎?言者别忘了自然规律:江河水不可倒流,青壮年不能逝而复返。海外华人华侨大多勤奋,先为中国,又为所在国奉献了聪明才智和青春年华。但谁能倒推历史时钟,让他们返老还童,再在外国重新于他数十年,而补挣外国养老金?
简而言之,勾消华人华侨在国内的工龄待遇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秉正义、顺天理的政治家能否考虑矫正之,还天理公正于人间,使华人华侨老有所养?!
[诉求在中国退休权益德国华人华侨协会] 根据欧华导报川雨文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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