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Michigan分会致全国侨联的信
我们是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michigan分会的成员。我们曾在国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团体,及社会团体工作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很多是在高校和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用我们生命最好的年华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在 80-90年代得到国家政策允许出国留学,工作,做访问研究或探亲的。我们不论是继续保持中国公民的身份,还是加入了所在地国籍,仍然是一心爱国,心系中 华:积极参加了为维护祖国荣誉,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很多活动,以各种方式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在关键时刻救援赈灾支援国家建设等。现在,在有关我们切 身利益的中国社保问题上遇到了困难,所以能代表广大华侨华人利益的侨委诉求以得到您们的关心和帮助。
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和《劳动法》中都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叙述。《劳动法》具 体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按照宪法,我们通过劳动付出而达到的工龄在退休时也应当属于我们的利益权 利。《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并定义对于当前从业年头较长的劳动者,在我国尚未实施社会保险法 规前(1992年)的工龄认定有一个“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就是说,当年因某种原因而离职,未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工龄应当认定为“视同缴费”工龄。 这也就是说,在考虑我们因出国而中断了在中国的工作,现在来申请社保时,不论是通过审阅人事记载或其他它途径审核,还是由政府劳动职能部门审核,都应当认 定和计算为已缴纳了社保金而可以领取社保福利。所以,我们出国前在中国的工作单位的记载有了15年以上的工龄,在回国申请社保时就应当得到认同,不必补缴 这一部分的费用。我们认为各级部门对我们这部分在1992年前在国内工作过15年以上人的处理还没有体现出国家应有的关心和符合中国社会保险法的正确对待。
我们这部分人在中国工作时间长,而在美国的工龄相对短,所以得到的美国 社保福利也相对低,又无法享受到过去在中国工作过的15年以上应当得到的基本退休待遇。这是很不合理的分配方法。其中的原因是对这一特定人群,目前国家政 策还不够健全,或者说,下面的办事人员在观念上还有些混淆。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按工龄和收入来计算退休保险金。比如我们熟悉的美国是十年,只要完成了40个 季点,不论他现在在世界的任何地方,不论他是什么国籍,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社会安全福利金。我们这些在国内通过我们的辛苦劳动贡献而得到的工龄 是不应当被抹杀的。
中国政府按国际惯例,“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并给予国民待遇”,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97条制定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同时就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中国政府不仅给在中国工作过15年以上的外国工作人 员以社保,甚至不足15年的还可以补缴一些钱以买断工龄而提前得到中国的社保。从这个事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政府允许同一个人可以享有两国以上的社 保,甚至多国社保。以此政策,即使入了美国籍的华侨,有了美国的社保,也应当依据过去的“事实工龄“享受中国社保。但是,我们有的同胞在回国申请社保时, 有的机构因为他们在美国拿了美国的社保,或入了美籍,而拒绝了在中国的社保申请,借口是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等。难道我们在原单位的档案不是一清二楚地证明了 我们的工龄了吗?我们国外的护照不就是我们身份的证明吗?这些做法确实使我们华侨有一种不被一视同仁,被遗忘了的感觉。这也是违背宪法的做法。所以我们期 望有关部门要在社保法里规定出有关这个特殊群体的细则,以致地方政府有可以依据的条文来办理。
我们中不少人已经年逾70近80了,甚至已有年长的退休者带着未竟的希望离开人世,再拖延此问题会造成更大的历史遗憾。我们期望党中央国务院能把这个事情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落实到具体的政策上。所以,我们恳请您们能把我们的诉求通过适当的途径转达给国家的有关部门。
在这里讽刺, 嘲笑, 扯xx犢子的人, 就闭嘴吧. 你也有老的时候. 部分国人就是这个球样, 狠人穷, 嫌人富. 中国人之所以一盘散沙, 就是有你们这些搅毛棍.
你们能为中国的正常发展说点人话吗?
没有户口的,是一种理由,不给办;有户口也不给办。没有身份证的,是一种理由,不给办,有身份证的也不给办;他们的态度,就像对待拆迁的老百姓,就像高速路口的乱收费,就像当年对待地富反坏右。
解决的办法只能像当年胡耀邦给右派平反那样,一风吹。没什么可说的,工龄在档案里都写着呢。有工龄就不能赖账。与国籍,户口,身份证没有关系。只要建一个退休账户就解决了。
几年前我回北京去办理退休,要什么有什么,不是外籍,有户口,有身份证,只是档案放在三里河科委的人才交流中心。我要取出来办退休,人家说不行,得有接收单位的介绍信才能取。我说马上到60岁了没有接收单位,只能去街道办事处。回答不成!
去区一级社保局问询办理政策,说要补交社保费,问怎么补交?回答是去局属公司办。公司都是以赚钱为目的,就狠狠地敲你一笔,不交6万,但明确说了,办一步算一步,办到那一步颁布下去了,以前叫得飞也不退了。他们就是卡按你是在国外工作,明着要宰一下。还说要(类似的话)99,81个章,你盖去吧。刚一开始办就少了几架,一个月的假期,谁又那么多时间跑呀? 回去几次都办不成。去年回去,社保的人居然说,办得时间过了好几年了,你为什么不办?你办不成就是有问题?怎么回事,老实交待吧?我倒成了被审查对象了?还说,咳,你们从国外回来的,还半个啥? 又不缺那个钱?还斜眼看着我,各位同胞,这就是北京地区社保官员的素质和心理,你能让他们顺利给你给你办吗?于是,有说我们这一代人的智慧不够,也许下一代比我们聪明能解决。
把我要退休待遇的事看成 钓鱼岛 了。 这就是目前国内具体办事人的嘴脸。当年给右派平反的最大阻力,来自给人定右派的那些人。而阻挡给我们办退休的那些人,很多都是些2分人士,连大学都没上过,看着你们从国外回来,那心理保持着高度警惕,时时刻刻在暗中较劲,表面上笑嘻嘻....。所以要认识到我们的阻力不在上边,而在民间,在我们的文化之中,有仇富情结,有文革心理,有许许多多抬不上桌面,没有说出来的东西。。
坦率地告诉你,我有一个同事,说过同样的话,说甘蔗没有两头甜,国内不给也有道理。他似乎和你一样,觉得理亏。但看了我们的文章,很快就转变过来,我给他寄去申请加入的表格,他也填了。我们也欢迎你的转变。冲锋陷阵的事我们,只要求他们做我们的后盾,不要在后方拆台,散布消极情绪。
可以肯定,你没有国内工龄,你还很年轻,可以说些风凉话。人生的路很漫长,当你不同情别人的不公平待遇时,说不叮那一天你也遇到不公平的事。但那时想想,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遇到这样的事,对大多数人公平吗?
天真的'快乐的傻瓜' ,那个时候没有这个概念。
我们争取诉求的不是要和国内同事完全相同的待遇,只是要求把我们在国内时期的工龄相对应的退休待遇找回来。同班同学,一起参加工作,25岁毕业,60岁退休,国内同学有35年工龄,我们出国,仅有25年国内工龄。我们要的是这部分的。不能因为出国而否认这25年的工龄吧。目前的困难在于,没有相应政策,人们普遍的观念认为出国的人,不该要这部分。这是一种嫉妒心理,使我们文化中的阴暗面。我们对自己权益的争取和维护时一种人权的斗争。这也是我们在国外几十年的进步吧。很多冷眼看呆我们的维权斗争的人,你们知道你们自己也有很多需要争取的权益吗?
自己不知道,还讽刺,嘲笑别人的斗争,是无知?是可怜?是可笑?
很多事情在你年轻的时候不明白,等你有了一些阅历的时候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