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相关的消息以及走访、信访、申诉、议论、讨论、呼吁的文章,不但连篇累牍,且已持续十余载,但是它没有如习主席、李总理一再要求的那种雷厉风行、快刀斩乱麻那样迅速地予以解决,而是反复强调情况复杂、时间已久、涉及前后政策衔接等等理由,久拖不予积极办理,让我们这些久盼甘霖的人艰熬岁月。我们这些年逾古稀的人,能否盼来问题解决的那一天,也很难说了。 至于我们这些在国内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工龄的人,是否应得到退休金的问题,在报章讨论议论中已有精辟的分析,它不但从国内国际的相关法律中引经据典,也从历史、人道的角度予以阐述,这使得当事者和主持正义的人潜然泪下,而这些无权者、弱者万般无奈,只有被同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主席为首的党政领导采取了许多令人心悦诚服、审时度势、大快人心的举措,不但经济上蒸蒸日上,法治上兴利除弊,国运日隆,人民生活也普遍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习主席表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人民满意。我们这些行将入墓的老华人华侨来源于华人血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我们争取合法权益,当然应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怀与支持,那些推托者是缺乏良心的,他们是某些掌权者和既得利益者,他们没把新一届党中央的政策和教导放在适当的位置上。 在我们这批退休的暮年海外华人华侨中,在上访中得到过千奇百怪的推托和借口。例如,你出国后为了个人利益而滞留国外,你不爱国等,还有,你因为对国家不满而留在国外并入了外国籍;你们滞留国外丢了国家的脸;就是要开除你们,给你们定叛逃的罪名,所以不能给你们退休金。我们则认为这种论调缺乏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因为这和能否享受合理合法的退休金完全是两码事。 在1992年实行新的退休制度之前,在国内工作了若干年,对国家建设做出过一定贡献的人,实际上已由国家机关、企业按退休后有生活保障的法规为这些人储存了退休金。解放初期那些曾在旧社会工作过的老人,到退休年龄后,国家也给了他们养老金。 退休金的本质是养老保险,是国家、社会代为储存的私人财富。这些钱按规定于其离世前按月支付其本人,任何机构都无权把这些钱侵吞。譬如现居于德国的关愚谦教授,是我们国内外都尊敬的爱国学者。当年他在国内受到政治迫害时,利用日本朋友的护照逃出虎口。当时国内把他的出走定为叛逃。现在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呢? 再如我国知名的大音乐家马思聪,也因避难而出走,并被冠以反动的罪名。这些人在他们离世之前难道不应当领取退休金吗? 再譬如一些犯过罪的官员、职工,坐了牢,在他们刑满之后,给他们退休金也合情合理,一则是他们犯罪之前交纳过退休金,再则他们也有生活的权利。江总书记曾说过最大的人权就是生存权。当然贪污腐败的高官出狱以后不能享受全额退休金,因为他们虽然交过高额退休金,但他们应从退休金中抽出相当一部分作为惩罚,因为他们已对人民犯了罪,罪行一定要付出代价。 海外华人华侨的退休金问题不是小事,要引起党政机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尽快予以解决。至于理由,以前许多文章分析得够透了,无需赘述。 在这批退休的华人华侨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未积极参与我们的申诉,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认为这种诉求是“瞎子点灯-- 白费蜡“,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这是用老眼光看问题,现在是以习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他们做每件事都有决心,有毅力,敢于啃硬骨头,再难的事情也会得到解决。我们这批人充满期待,相信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奥地利华人华侨退休者联谊会 2015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