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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在10岁以前的口味,决定人一生的口味。我觉得这话颇有道理,因为我自己就是个例子。
小时候太贪玩,很少在家里的饭桌上坐着,正儿八经地吃饭、喝茶。多数时候都是拿着馒头、包子或是冷粽子就跑,在外面一边吃一边玩。喝水也一样,渴了回家从水缸里舀一瓢井水“咕咚、咕咚”就完事了。
这样日久成习,后来就只喝白开水,而且喝的津津有味;无论吃饺子、包子还是馄饨,只要是带馅儿的,从来不喜欢添油加醋,连葱蒜佐料都不要,只吃原味。
这个爱吃原味的饮食习惯,不知道为什么又扩大到耳朵,形成爱听原声的听觉嗜好。
在公共图书馆做服务工作时,我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就是找理由让东西南北中的读者讲他们的方言。我发现中国人都有方言的属性,每个人在讲方言的时候最有味。
广东人就适合说广东话,北京人就适合说北京话,上海人和山东人也一样。若硬要让北京人说广东话,上海人说山东话,或者反过来,你会觉得不仅语言没有了味道,就连说话的人,也不是原人了。
加拿大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以前在多伦多打工、学习的时候,我也特别喜欢跟工友和同学们一起讲母语玩。结果我又发现,人在讲自己的语言时,比讲英语自然、真实、生动。
有人拿中国人做过比较,说中国人说英语后,面部表情会比说中文时丰富,因而显得更好看。我觉得可能对口型来说是这样,但移民说英语后,自身丢失的信息还是很多的。
音乐是高级的声音,艺术的响动。虽然音乐有声乐和器乐之分,又有美声、通俗和民族等诸多唱法之别,但是,人欣赏音乐的耳朵和品尝美食的嘴巴,喜好竟然相同。人说话,器发声,不管是有平之鸣,还是不平之鸣,说话之人和发声之器不同,所说之话和所发之声也不同,反之亦然。
所谓“金声玉振”,形容的是高雅好听的音乐,反映的道理却是物有原声。玉有玉的声音,金属有金属的声音。人不但可以从声音辨别出物体,而且可以从声音的质量判断出物体的质量。如果打击铜器,却发出棉被的声音,敲击鼙鼓,竟听到破瓜的声音,那一定有人为的伪装、矫饰,一定是乱了套。
即便是顶级的音乐艺术作品,也没能跳出“原物、原声与原味”的三界之外。二战中,敌我双方军人都争着唱的那首《莉莉.玛莲》歌,德军唱,盟军唱,艺术家唱,总唱不出18岁的首唱者Lale Andersen的韵味;故事片里听,纪录片里听,怎么也听不出军旅诗人Hans Leip爱恋街女莉莉和玛莲的情致来。
江苏民歌《茉莉花》,原本是青楼中传唱的花调调,后来被新四军中的才艺人采集整理,定为民歌。周恩来、陈毅、乔冠华这些共产党的早期外交领导人,因为是苏中、苏北人,或是曾经在那里生活过,都知道这首民歌的背景。
所以,他们在任之时,并没有用力向全世界推广这首歌。而同样是苏中人的江核心,因为是理工男出身,人文素养浅如浅水,或者是先暧昧人,后暧昧歌,竟然动用全党之资,举国之力,把《茉莉花》高举到天上。
然而,艺术欣赏一向都是先入为主。不管是宋祖英唱,还是彭丽媛唱,在维也纳国家大剧院,还是在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那捏着嗓子、拖出吼声、看似高亢的西洋唱法,总觉得有点矫柔造作,雅声乱郑。你再听听民乐伴奏,程桂兰用苏南方言唱的《茉莉花》,仔细比较一下,看看哪一个更有茉莉花的馨香与甘味。
民乐伴奏、程桂兰演唱的《茉莉花》
Norbert Schultze作曲,Lale Andersen演唱的《Lili Marlene》
庄主,小小的笔误,程桂兰用的是苏南方言。发音吐字很接近锡剧,个别字接近评弹。很亲切,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