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红烧肉背后的普世价值
我到欧洲留学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这里的白人不喜欢吃带有骨头的猪肉,在中国卖得极贵的上排和小排,在欧洲超市被散乱地包在简易塑料盒里,以很低的价格卖了。这可便宜了我们这帮中国留学生。我一买就是好几盒。学校附近只有一家中餐馆,超级难吃又超贵,我吃不惯西餐,被迫天天在家自己烧饭。
我又做起了拿手的红烧排骨。超市里买不到香醋,我就买老外的白醋。没有米酒,我就不客气地打开自家冰箱,拿了欧洲室友的啤酒做调味。我做的红烧肉非常香。每次上桌的时候,我都慷慨地请我的欧洲室友尝尝,谁让我用了她的啤酒呢?我还请MBA学习小组的几个白人同学到我的宿舍做功课,顺便请他们吃我烧的红烧肉。这些欧洲人这辈子没有吃过这么好的中餐,也不介意我的红烧肉是带着骨头烧的(他们从不吃带骨头的猪肉),学着我的样,用手抓着排骨狂啃一气。我告诉他们,我的师傅老张的红烧肉天下无双。他们非常羡慕地说:“张太太有福气了,可以天天吃到如斯美味。”一老外同学和我打趣:你嫁给欧洲人吧,你的一碗红烧肉,可以让他留在你身边一辈子呢。
原来白人也这么想。难怪人们常说:要留住男人的心,先留住他的胃。这是普世价值。
移民加拿大后几年,父母也跟着出来定居。每个周末是我们的家庭聚餐日,每人都要献艺。除了红烧肉,我的其它菜式都遭父母和妹妹嫌弃,所以我就一直只能做红烧肉。他们很馋我的红烧肉,几乎每个星期都让我烧,还封我的这道菜为“江南一绝”。妈妈同我开玩笑,说文艺界的丁玲提倡“一本书主义”,认为每位伟大的作家一辈子只要写一本立得住传得下的作品即可。我在烹饪届也是”一道菜主义”,其它的菜可以煮得超级难吃,就凭一道红烧肉名扬天下。
回珠海去见未婚夫杨。杨不会烧菜,他小时候几乎被锋利的菜刀切断了手指,心里留下阴影,多年来都不愿下厨碰菜刀。我煮了拿手的红烧肉,杨连声叫好,为了表示对我的厨艺的欣赏,还特地多添了一碗饭。我几乎天天做红烧肉给他吃,有一天,他吃着吃着,竟然激动得落泪,说我对他太好了,这辈子无以回报。其实他感激的是我能山长水远跑回去看他,世上已经没有几个拿了加拿大身份的女人愿意和中国男友坚持异国恋了。我明白他的感动,只是在岁月的洗礼中,我已学会了把更深的感情藏进心里。我假装听不懂他的话,淡淡一笑,说:“不就是一碗红烧肉吗?值得千谢万谢吗?”
回国和杨结婚前,公司的一位白人女同事请我吃饭,我把杨对着红烧肉掉泪的事说了。女同事很风趣,故意惊讶地叫了一声:“哎呦,你未婚夫好纯情啊,一碗红烧肉就能让他感激涕零。我给我先生做了三十年的饭,他太理所当然了,一声谢谢都没有。早知道这样,我平时什么都不做,偶尔入厨做羹汤,让他也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跪在我脚下。”我们狂笑了一阵后,我心里有隐约的感动:会对着一碗红烧肉流泪的男人,说不定真是个痴情种呢。
老张和伟特地从福州飞来珠海参加我的婚礼。两位铁杆哥们都发福了,俨然一副大老板的作派。老张几年前娶了一位女强人,有了大胖小子,夫妻俩联手打理鞋厂,做得风声水起。伟也有了自己的工厂和出口业务。两人赚得钵满盆满。我对老张说:“我早说过了,不需要等到下辈子,我们都等到了自己的爱人。老丢啊老丢,你这辈子不会再丢失啦。”
我们仨来了一张大合照。从十八岁那年相识,他们作为我的铁杆友好宿舍的哥们,一起郊游,一起过生日,一起吃红烧肉,一起打牌吹牛。我见证过他们创业之初的艰难和不轻弹的男儿泪,他们也见过我在他们面前失声痛哭的惨样。如今我们都成长了。我拉着他俩的手说:“和大老板一起合影,沾沾仙气,让我回加拿大后也发发大财。”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仍是那段一起吃红烧肉哭哭笑笑的青涩岁月,以及十多年来从未褪色的友谊。
杨来加拿大和我团聚后,成了我家的“厨神”。
他说我在外奔波多年,现在有了自己的家,一定要享受家的宁静和温暖,这是先生应该带给太太的安全感。
他重新拿起菜刀,小心翼翼地练习切菜,终于克服了多年的心理阴影。他上网查食谱,广东人天生对美食的热爱成就了他很高的悟性,看几遍食谱就能像模像样地琢磨出几道菜式。家里的厨房成了他大显身手的好战场。他观摩几遍后,也学会了我的那道红烧肉。从此我就封刀退出江湖,老公把红烧肉变成了他的名菜。
他已经习惯从我的电话口气中判断我的情绪。听到我的语调低沉,他会体贴地说:“开车注意安全,我煮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快到家时,打个电话来,我再炒青菜,趁热吃。”
老公把红烧肉端上饭桌,两个儿子连连叫着:"Yammi, Yammi",四只“爪子”同时伸向碗里抢肉吃。
“给妈妈留一些,你们要爱妈妈。”老公吩咐道。
我端着饭碗,细细嚼着他夹到我碗里的鲜美的红烧肉,心里说不出的感动。
一碗红烧肉背后,是满满的友情、爱情和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