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日记】百年民主 黄粱一梦
我这几天基本上没有做工作,一方面手边赶着做一份刑事上诉的文件,需要静下心来进入意境,另外一方面我的脑袋多日来几乎要爆炸了,疼痛自不必说,嗡嗡地响,好像有个大风箱在忽悠。我的健康一向很好,虽然去年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医生说是压力太大,营养不够,给我开了维他命之类的非药物,休息了一段时间,一切也就正常。可是这次好像休息不顶用,我又懒得去见医生,或自己去买维他命,所以,这个脑袋里的风箱呼呼地响,我权当它是美妙的音乐。
昨天好容易静下心来进入意境,开始写我的上诉文件打算通宵完成,却又收到律师公会的一份密件,忍不住打开,天啊,律师公会现在认为我有”重罪”,可能要取消我的律师资格。当然,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我已经很讨厌这些漫长的翻来覆去的过程:对方律师在法庭上打官司打不过,动用关系通过律师公会陷害和迫害我,把我说成一个骗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一个无能的律师,让我多年不能正常工作,直到我澄清自己的名誉,可是那时我已是精疲力尽百念俱灰。
这次我还是要走漫长的行政程序,来对付律师公会没有经过正常程序加于我的莫须有的罪名; 正常程序是,律师公会必须审阅法庭的案件卷宗,再给我按个十分严重的罪名,而非仅凭对方律师的几个电邮就给我扣上万恶的帽子;先把我当做地富反坏右镇压,然后再平反;这种政治游戏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玩的手法,根本就是小儿科的把戏。
我对加拿大的制度已经失去信心,所以啊,我决定在向律师公会澄清我的名声之后,我将离开这个专业,离开这个国家;至于将来做什么,去哪里,都无所谓。我的家人从来不看好我做律师,他们认为我不会说谎,而且我的性格不适宜做律师。以前我有家人因为不希望我反共而要和我断绝关系,现在我的家人不敢来加拿大看望我,怕被我牵连。所以啊,我不做律师,离开加拿大这个国家,不仅没有任何心理上的负担,反而是一种解脱,于家人,于我自己。
从某种角度来说,律师公会和共产党组织是一模一样的。我相信马克思恩格斯创造了共产党组织,完全是模仿西方的律师公会的组织和运作。
作为律师公会的一个成员,我必须遵守十分严格的纪律;比如我不可以说任何关于司法制度的坏话,对司法有任何意见也不能向外界表达,否则,就可能被开除出律师公会。一个律师被律师公会开除,那么,她的信誉已经破产,谁还会相信她的话?
这就好比一个共产党员,如果向外界宣布其他党员的情况,必然因为违反党纪而被开除出党成为平民,此人的信誉破产,说什么都没人相信了。
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律师资格,我不能够做法律方面的工作,谋生也成为问题。辛辛苦苦进法学院,辛辛苦苦完成律师培训,辛辛苦苦考试拿到执照,却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调查甚至吊销执照,实在不是一件平常人可以想象的折磨。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么我必须面对它,不回避,不妥协;成功之后,我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因为这种事情发生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和此次律师公会对我展开调查有关的是一个案子。我的客户是一个年轻可爱的女性,看到她,我好像看到年轻时的自己,单纯,善良,电脑专业,把世界和人想象得完美。她被“加拿大李天一”自己的男朋友强奸,我帮助她报警,这有什么错?她希望自己一个人抚养自己的孩子,我帮助她向法庭申请,这有什么错?我和我的客户此前素未平生,她也没有很多钱,怎么有人把我当做一个比强奸犯还坏的人?!
打官司对方的白人律师向律师公会诬陷我,说我满嘴谎言,用刑事手法来帮助我的客户取得抚养权;而律师公会不看法庭案宗,相信这个白人律师的一面之词, 直接给了我四顶大帽子,每一个帽子都足以让我失去律师资格。
此前“加拿大李天一”在家庭法庭上也是极力狡辩,以至于法官怀疑我的客户有精神问题,时间证明了我的客户精神很正常,而“加拿大李天一”却被证明不诚实。此外, 在法庭上,并没有人说我有神马问题。
可是现在,“加拿大李天一”的白人律师赤膊上阵,说我为了帮助我的客户得到单独的抚养权而凭空诬陷“加拿大李天一”,这就是加拿大的李天一案子!
“加拿大李天一”强奸,我帮助受害人报警,我反而成了罪人,有可能失去我的律师资格;原来强奸也可能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有关人权和正义,我向警方报案却违反了纪律,违反了人权,天啊,这是怎样的世界。
所以啊,我投降!我希望尽快澄清我的罪名,尽快离开这个国家,把一切抛在脑后,在另外一个国家重新开始我的人生;我的一个芬兰朋友建议我去芬兰,可是我又不会当地语言,去那里做神马?我早就超过了二十岁的幻想年纪,对人生和世界比较现实,我只想回到远东国家,无论是专制或者是民主国家,我都不在乎,总之我不想在加拿大成为一个杯具人物。
我在西方的制度内工作和生活了十多年,伊拉克战争之后,我不再相信美式民主,我认为美式民主就是一个骗局,“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相信者心甘情愿,那是他们的自由,不过我极度厌恶开口民主闭口民主的人。
因为美式民主是一个骗局,所以,共产主义“以恶制恶”“以毒攻毒”才会有巨大的市场;而共产主义本身是“恶”是“毒”,也是美式民主的一个有机体,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二者阴阳互补,缺一不可。
一些人至今仍然相信共产主义,是因为他们不再相信美式民主,但是他们错误地认为,人类要生存,只要两种选择,一种是美式民主,另外一种是共产主义;这种想法的前提是,他们以为美国诞生之前,全人类都是猴子,靠吃桃子和坚果长大的。
总而言之,现代人类进入了荒唐的认识误区,认为除了“一人一票”,没有有文明可言。
一人一票不是西方人的专利。看成吉思汗传记,当年蒙古人基本上靠比武来决定一个人的职位。有的时候,因为战争的原因,比武不现实,蒙古人靠投票的方式来选举部落的首领。
一人一票也多用于西方海盗传统,特别是危机情况下,海盗们必须团结,他们用投票的方式选举头领,做出同生共死的决定。
在美国,华尔街银行家和大商人垄断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决定着选票。因为参选的政客必须花钱做广告,花钱雇佣工作人员帮助自己参选,而且必须取得媒体的支持,换而言之,谁募捐越多,谁就有可能在选举中成功;没有钱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被银行家和商人控制的成功政客们,为了回报大商人大银行家的支持,必须立法制定对商人和银行家有利的法律和政策;而警察和军队必须执行这些法律和政策。
所以啊,一人一票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政治游戏,这种政治游戏鼓励唯利是图,鼓励谎言,鼓励司法腐败,鼓励不公平,鼓励卖国。
虽然加拿大和美国越来越相似,不过,加拿大和美国的制度有着根本的不同,加拿大不是一个共和国,而是君主立宪,加拿大的最高首领是英国女皇;而美国却是一个共和国。
我最近没有追踪中文媒体有关李天一的报道,印象里李天一被判刑,上诉被驳回,也许我是错了。
我很失望,“加拿大李天一”虽然被警方起诉,但是,我作为律师帮助我的客户报警,却成为报复的对象,有可能失去我的律师资格;不仅如此,如果律师公会对我的指责成立,“加拿大李天一”一定会被当庭释放。
面对未来的数月繁冗的程序,我有些烦,在一个共产主义国家里,李天一可以被判刑,可是在西方的民主国家里,他被判刑的机会要小很多,我失去律师资格的机会却很大。反正我已经因为不满而大发牢骚,这也是一个被“停职查看”的理由;被人打了大嘴巴还不许哭,也只有神仙和骗子可以做到,我知罪了。
民主社会是李天一的天堂,而不是受害人和我的理想之地。所有的李天一都希望来这个天堂,过自由和逍遥的生活,不会因为强奸和犯罪而被送进大牢;作为花了很多精力很多钱成为律师的我,却因为工作而被无端陷害和迫害。
我想,中国人追求了民主一百年,又何尝不是如此呀?!难道中国梦就是移民美国和加拿大吗?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我个人的梦已醒,我要回到现实里来,我要离开这个伟大的国家。
经历了很多很多,可幸的是,我终于觉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