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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于风(小说)第一章(1-2)

(2013-10-05 18:26:31) 下一个
悬浮于风

作者:訾非

而世界对我只是天空。我是鸟

置身天空,却感不到天空的存在

巨大的夕阳一望无尽

我渴望抵达果实的核心,家园的深处

飞行之中,羽毛突然失去重量

 

悬浮于风

倍感透明无依的孤独

 

――野渡《不可触及》

 


第一章 断章

 

1 

 

黎在将近中午的时候回到住处,掏出钥匙开门进门。他穿过客厅,走进卧室,马上坐到电脑桌前,伸手去启动电脑。

 

他想写点什么,当他点开word软件,面对空白的页面,脑子里也立刻一片空白,手指徒然停在键盘上。

窗外,太阳明晃晃的,天空被昨夜的一场雨洗得干干净净。他怔怔地坐着,看着窗口那一大块无辜的天空。

他这样坐了足有一个钟头,然后蓦地站起来,穿过客厅,走到阳台上去了。

烈日一下子就笼罩全身。他打了一个冷颤。在六月的大太阳底下打冷颤,多奇怪。他朝阳台下望去:一个收废品的小伙子,正坐在道旁的槐荫里翻看一本杂志。那人四周,是一大堆破旧东西:捆好的报纸、生锈的废弃的小煤炉、三个齐腰高的口袋(一个黑色,一个灰色,还有一个,竟说不上是什么颜色)。那个黑色的口袋胀开了口,露出一沓废报纸。

小伙子手里捧着一本《女友》,封面上印着一个身材性感、但并不怎么可爱的女人——黎看得一清二楚,他是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朝小伙子看过去的,他们之间的距离,应该不会超过十米。小伙子肯定不到二十岁;上身穿了杏黄色的T恤,下身是黑裤子,T恤油迹斑斑,黑裤子因过度的脏而显出灰色来。他的模样告诉黎:他来自外省的某个农村,而且很可能是从南方来的。

小伙子站起来,朝一只巨大的纸盒踢了一脚(那是一款名牌儿童床垫的包装),然后茫然地朝四处瞅了瞅,旋又坐下,继续看《女友》。他的三轮车就停在口袋和纸盒之间,一根麻绳松松垮垮地搭在车把手上。他在这些旧物的围城里读杂志,似乎抱定了无所事事的决心。

    上星期的这一天他也驻扎在同样的位置。黎看到他时,他正背对他,蹲在马路牙子上,把一大堆灰灰黄黄的旧报纸一张张折好,码成一摞,再用绳子狠狠地捆扎起来。

    这一次,小伙子是面朝着他的。他不时从杂志上移开目光,朝阳台上的黎看过来;黎移开视线,假装看楼下人家养的几株月季——那些月季全是瘦骨伶丁的,奄奄一息的模样,却都顶着火红的花朵,一株一朵,像被挨个儿施了洗。

那人抬了好几次头,让黎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自己站在高处观察人家的举动,未免有窥视的嫌疑。[你真够无聊的。]

黎返回屋里。

兴许那人并不殚于被人窥看,他兴许只是想问:你有废品要卖不?但因为腼腆,才没有说出来。或者他觉得黎一个人无端地站在阳台上很异样?或者,他不过习惯性地抬了几下头,其实什么都没看到。

黎认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知道那人在想什么。即便刚才站在那里直截了当地问他:嗨,你在想什么?那人也未必能说上来——除非那人当时真是有什么要脱口而出:“你有什么要卖掉?”这是愿望、目的,清清楚楚,总不会被弄错。可是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小伙子抬头,看到一个人望着自己,心头正升起隐隐的不快,但是突然,职业的习惯也涌上了心头,完完全全地抓住了他:你有什么要卖掉吗?这就复杂了。在任何瞬间,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无数的谜在生根发芽抽穗开花,同时又消逝在茫茫的时间的深渊,就算那个自己都根本不会有机会去弄明白。

    黎没什么要卖的,他搬到这个小区住下,才不过两个月,家什都尚未买齐。不过,他也不需要什么,只要有一台电脑,一些书,一些食物,也就可以工作了。然而他只是在电脑硬盘的吱吱声中,在杂七杂八的一堆书籍和手稿中间茫然坐着。

    现在正是初夏,窗外的宽敞明亮是名副其实的,可这宽敞并不属于他。他看了看日历:20036月,这一年已过了一半。真够快的。

    骤然的电话铃声让他感到解脱,他抓起话筒,听出是柴柯:

    “最近还好?”

    “还好。”

    “忙啥呢?”

“没忙啥。”

“你该买个手机了,找你可不容易。”

“我天天在家。”

“在家好——有空上我这边儿来坐坐?”

    “当然,你啥时候有空?”

“天天都有。”

    然后他们在电话里聊了半小时,漫无边际,谁谁结婚了,谁谁有了一个儿子,谁谁找到了一份工作--也在这个城市,还有这场非典,似乎已是强弩之末,人们正在涌向大街,麦当劳涨价了......

    “去弄户口了?”

    “没有,你弄了?”

“办了个临时的,集体户。你办暂住证没有?”

“没有。”

    “我就知道——你可得小心,被抓走了......。”转而柴又说,“你没事,你看起来不像。”

    柴的意思是说他看起来不像农民工。

    “不过也不一定。”柴把刚才的结论又做了一次否定。  

“我要是被抓住一定不负予顽抗。”他指的是孙志刚。

“你也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你跑回来,不找工作,想干啥?”

“写几本书。”

“哦,社会学家!”

    他能从柴的语气里听得出嘲讽的意思,柴把“社会”两个字发得重重的,就像是把两粒石子儿扔出去的样子。

“我也是拾人牙慧。”他说。

    “得了吧,社会学家!”

    还是嘲讽的味道。

 

柴比他早几个月回国,黎租的房子还是柴帮着联系的。两个月前,黎下了飞机才意识到自己回国了。柴总问他:你突然回来想干什么?问多了他觉得烦,一定要有个目的?他想说:回来了,这不就够了?但凡接到他电话的人都大惑不解,为什么回来,为什么回来,好像这是个火坑,一个爬出坑去的人居然又跳回来。

2 

他放下电话,出门走上小区外的小街。这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僻静的街,被挤在两道围墙之间,窄得像一条缝,也很短,只容得下一家小旅店和两家小酒吧,一家酒吧叫“蓝月亮,”另一家叫“迪尔凯姆”――天知道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小街尽头,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水泥深沟,沟底淤了浅浅一层散着臭气的水,沟两侧佩了只能容一辆汽车通过的水泥路。这条沟有个响当当的名字:万泉河。河上横着一座小铁桥,几步即可跨过,最简易不过的铁板桥,却也有个好到令人发指的名字:挂甲屯桥。

在小街与散发着沼气的万泉河的交界处向南一折,他就走到两家小餐馆的面前。最近的那个,它叫“芙蓉里餐馆”。这个名字有独此一家的霸气。芙蓉里,这附近当然有个叫“芙蓉里”的小区,可是这里并不是芙蓉里,这是在承泽园小区门口,去芙蓉里,至少还要走一里地。舍近求远地取了这么一个名字,那霸道又平添了一层。

餐馆里陈设粗糙,是最平常不过的后街小馆,弥漫着得过且过的气氛。大约四十平米的狭小空间,摆放着十几条直愣愣的土黄色木桌。围着木桌的硬邦邦的h形高背木椅是同样的土黄色;吧台也一样,用几根倔强的线条把自己围困在角落里。木桌和木椅一律泛着油光,摸上去粘乎乎的,仿佛有蜗牛爬过几遍。他找了一个靠窗子的桌子坐下,就闻到从厨房里飘来烤焦了的气味。

他把半开着的窗子推开,才意识到他们没开空调。服务生,一个年轻的姑娘,拿着一本菜单走过来,一言不发地把它放到他面前的桌上,又一言不发地去打开另一扇窗子。她看上去应该是进城不久,对于周围的一切都还有一种茫然戒备的表情。

他点了菜,要了汤,她又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他坐着,脑子里有什么在咝咝作响,让他发晕。他看了看窗子外面的太阳:到了下午它更耀眼了。树、行人、车辆、水泥路面、铁桥栏杆都被毫不留情地烘烤着。它们都在稀软、融化,很快就要瘫作一处,分不清彼此了。他想起自己给女儿买的那种五颜六色的橡皮泥,她像上帝一样给自己捏出了一个世界:花草、树木、汽车、皮球、蘑菇、小鱼、天线宝宝、彩虹……。最后她又把它们团在一处,像和面似地揉啊揉啊。起初还五彩缤纷,慢慢就混作灰乎乎的一团,像一坨不折不扣的粪。

{那时候每当母亲走到他面前,说“我要跟你严肃地谈谈”“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他就感到烦。是厌烦和恐惧交织的滋味。他不记得她在这肃杀的开场白之后展开过什么重要的主题。当然,在她眼里,那些事情都是重要的。但不是学业成绩下降,不是说了谎,更不是“你这么大了,该自食其力了”。跟所有这些还算严肃的主题无关,是从日常琐碎的事情里挖掘出的担忧,你不该没有洗手就吃东西,不该随地吐痰,不该不吃鸡蛋不喝牛奶……}

他要的汤,被第一个端上来了,用硕大的一只瓷碗盛着。瓷碗粗厚,要是没有里面的汤,没有周遭粗糙的桌子、油乎乎桌面、生了锈的窗棂、灰朦朦的墙,没有走来走去的几个恍兮惚兮的女服务生,这碗一定不可能被当作汤碗。它太厚了,造它的人大概忘了自己在做一只碗,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就在一大团泥土当中草草挖了一个小坑。它厚敦敦的样子更像一个石臼;或者说,它像那些出现在艺术馆展位上的东西:某些特征着意夸大,被孤独地安置在法兰绒的台布上,向四周散发诡异的艺术光芒。

但现在,它被油乎乎的桌子、缺口的汤勺、一长一短的筷子、生锈的窗棂、灰朦朦的墙生生围住,可不就是一只汤碗。它的怪诞跟四周的草率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这就是一只得其所哉的碗。

    是这只碗让他想到了玫。

    玫如今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她做的那些怪诞的陶器和瓷皿又在哪儿?

他还记得,他曾对她说:你能不能烧点漂亮的东西出来。

“你是说那种圆圆的、光光的、滑滑的?”她问。

    “嗯。”

    “汤碗?”

    “我是说,那种——”

    “性感的?”她一向善于迎着他的话头给他一下子。

    “漂亮的。”

    “称你心意的?”

    他没再争辩,却并不服气。

她谈起了萨特的那个著名的树根。所谓艺术,她说,是在一阵厌恶之后产生的东西;所谓欣赏,就是在经历一阵厌恶之后还能咀嚼的东西。

她说这话的时候,模样可爱,嘴唇的线条桃子一般优柔,声线有几分淡淡的沙哑。他是被她迷住了。

 

他不知道她是带着怎样的情绪弄那些油画的,画布上尽是毛茸茸的、神经质的动物;人物则个个身材比例奇特,癯腴失衡,肤色古怪,五官挪位,目光诡异,写在面孔上的欲望一律不怀好意。

他在她俊俏的脸上看不到这些,从她宁定的神态上也看不到,但她手下的形象走着与她的面孔相反的路线。

她有时也画几笔被她称作“小资情调”的东西,这些画里突然有了布局、有了均衡、有了悦目的色彩、有可人的意境和冲而不突的张力。但她又急于声明:美只是杜撰,美并不美。

可她绝对不会把自己打扮成个丑姑娘,她是按她所嘲弄的“小资情调”来修饰自己的,打扮得清新可人,让他心动。走在大街上,不会有人想到这姑娘天天在弄那么怪诞的东西。

他对她有时也会觉得厌烦。美,的确会令人心生厌倦。美丽的风景、事事顺遂的生活、大团圆的结局,凡此种种,不能不令人生厌。现在他从美国回来,决定留下来,未必不是因为厌倦。

美国,实在是个无聊的地方呵。

    餐盘里的木须肉纠缠扭结,油光可鉴;硕大的木耳没有切开,牵牵连连,窝窝囊囊的,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里。窗外的白杨树还在沙沙作响,水泥路面反射太阳光,如雪地一般白亮。路面显然被打扫过了,干净到一无所有,竹扫帚耙过的痕迹都一丝丝清晰可辩。

他又想到那个树根。这儿要是有一块树根,也肯定被一只大扫帚推走了。他不喜欢萨特,觉得这人老是大惊小怪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种人本主义?甚至,是一种社会主义?出国前,他满脑子这些问题。在那边待了数年,读了些书,还是没搞明白。理论对他来说像一层稀薄的空气,伸出手抓来的是一场空。

他知道一座城市容不得毫无理由的东西——这倒是个真理,但又像个信仰。每天后半夜,都会有垃圾车沿着小区外的马路轰响着向城外飞驶,彼时他就想:满载一车的是再严肃不过的使命了,有些东西就是要速速弄走。

    你总不能毫无理由,就是玫,她的古怪和她哪些怪诞的陶皿,不也得以艺术为名?她说艺术是无功用的,可她又想当艺术家,她没有察觉这中间的自相矛盾。

他注视着窗外翻动不休的白杨树叶,禁不住想起玫纤细的手指和她掌上亮晶晶的油彩。柔软的手掌,捏上去,就像是空的。他不知道这双手现在怎样了。他知道她结了婚,跟一个军校教师,有好几年了。

      那本蓝色封面的书,如今又在什么地方?玫找他借的这本书,是他们在一起那阵子她拿走的,她说她的教授建议她读。那会儿,黎其实也只读完第一页,再往后,就读不大懂了。

她收拾嫁妆的时候,也就该把它扔了吧。也应该是更早的时候。

    去年他新买了一本,隔三岔五读一页半页,其中的意思倒也不难领会,但又不免感到多余。空气一样的真理,轻轻地在纸页上飘,吹一吹就能吹走。

他要的米饭始终没能端上来。餐馆里不是只有他一个客人吗?那个站在吧台后面的女人,大约是老板娘,她把头埋在一堆发票存根里算帐,沉浸在她的算术世界里。一个服务生在游荡,一会儿走到门口,一会儿又折回屋内,她摸摸柜台上的塑料花瓶,在一张椅子上坐半分钟,站起来趴在窗户上朝外看。他觉得她是在用走动和触摸证明着什么,或者对抗着什么,而她趴在窗户上朝外看的姿势又像是在试图忘掉什么。

“小姐,米饭好了没有?”他问她。[叫“小姐”似乎不妥,可叫什么合适?]

“就好了,就好了。”

他看到她背着手走到吧台前,用手托着腮伏在吧台上,朝门外无所用心地望。老板娘抬了抬头,目光朝他这边扫了一下,便又滑回手里的票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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