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很奢侈的在家里摆上鲜花,应该是男友买来的吧!是否那天我们都心情很好?忘记了,但是渐渐,就有了这个习惯,时不时顺手带束花回来插在餐桌的花瓶里,每日进出望上几眼,似乎死气沉沉的日子有了些颜色和香味。
香水百合固然美丽,凋零的时候,却有些凄惨。花瓣片片散落,而那花蕊顶端的红色,才应了“落英缤纷”的形容,到处都是,擦也擦不得。心疼我的桌布,从此不再买她。
还是向日葵好,天然的朝气蓬勃,天然的阳光灿烂。这束向日葵,是某个阳光的午后,在通往Cherrybrook乡间的路上看到农庄边上的小亭子里,就那么插满开的正艳的花儿。往旁边小桶里丢上三元钱硬币,你自己就可以拿走一束。
这束玫瑰,是我自己买的。上门推销的小伙子出现在我打工的店门口,掀开白色大纸盒,十枝鲜嫩欲滴的玫瑰立马让我爱不释手。我记得是2月1日。买她不是为了提醒男友情人节要到了,只是喜欢,和十元钱的GOOD VALUE。
这个情人节对于我和他,都太过紧张。所以我没有期望什么贵重礼物,或者烛光晚餐。下课回家已经晚上8点多,这束花和巧克力静静躺在桌上。一点点暖意,足够。所以也不顾光线昏暗,赶紧拍下这张照片。果然,后来几天忙碌的都无暇多看她几眼。
喜欢现在打的这份工,很大原因是喜欢这个VILLAGE里的气氛。店家之间亲切和睦,每天都是面带微笑一路打着招呼开始工作的。这不,花店老板送我一束新鲜的玫瑰,摆在柜台上,我的微笑也多起来。
习惯就是一种自然反应了。和面包一个道理,傍晚鲜花也便宜下来,这束郁金香只要4块钱,可她在我的客厅里足足鲜亮了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