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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工等等

(2016-03-15 17:07:10) 下一个

当年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工等等

 

直到改开前,上海的各种单位里有各种等级的工作人员。这里主要说的是普通职工,不包括干部编制的。

 

最高级的自然是正式职工,他们有劳保,有福利,有退休后的种种福利。

 

即使正式职工,还有全民和集体的区别,甚至全民还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集体还有所谓大集体小集体之分。这些体制的职工之间的待遇也各不相同。区别在于同样级别的工作,比如一级工二级工,工资是不同的,并且,劳保福利也不同。劳保(类似现在的医疗保险)不同之处在于有的只保个人,有的保全家。只保个人还有保全部和部分之区别。然后还有退休工资的比例的不同。

 

就拿劳保来说,当年我们看的病人,来自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人,可以报销的药物的范围都是不一样的,我们用药时要考虑病人的劳保等级。

 

即使如此,上面说的都是正式职工。比正式职工地位更低的,就是所谓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工等等了。

 

这其中,临时工还是地位最高的。临时工还有一点福利,比如看病可以报销一部分,生病了有病假,并且工资是按月计算,而不是按小时计算。临时工通常是有点技术特长的,由于种种原因,不在编制之内,但是单位需要他们。

 

外包工级别更低一些。他们的工资按日计算,做一天拿一天工资。他们的工资通常很低,每个月算下来,30元都不到。他们不属于任何单位的职工。通常,他们的“组织关系”还是属于居委会。他们没有任何劳保福利。没有退休工资。外包工通常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因为单位的劳动力不够,所以需要他们。他们的工作常常是长期的,可以一直做到年老。这些人,改开后,基本都获得了一些退休福利。这是后来的事情了。

 

级别更低的,就是所谓的合同工了。合同工是临时的工作,呵呵,奇怪的是,他们不叫临时工。因为临时工比他们要高2个档次。合同工通常是一个单位有临时的需要,单位的常年劳动力不够,于是在社会上临时招一批劳动力。比如煤气公司要临时铺设一段管道,常年的职工不够用,于是招一批挖地的劳力。一旦工程结束,这些人就回家。这些人的工资按日支付,没有任何福利。

 

我当年烧大炉的车间,每年会招一些合同工。因为他们通常只是在夏天高温季节招来,所以又叫“高温工”。这种“高温工”在当年的上海很普遍。因为高温季节人的体力消耗特别大,同样的工作量,原来的职工干不了,于是临时招一些进来帮忙。我们车间每年夏天都有。有时是市区里弄里的家庭妇女,有时是来自郊区农民。这些人一来3个月,通常干活很卖力,因为这是他们难得的机会,还希望有机会干长一些。其实这种机会是没有的,高温季节一过,就不需要他们了。

 

有的时候很奇怪,会来一些干部。这些干部,来自上海机电一局的各单位机关,他们来的名目叫“战高温”。估计这些人平时也没多少事干,高温季节下面单位需要人,他们就来了。也许,对他们来说,跟去什么五七干校也差不多,但还可以每天回家,还是在城市里。更奇怪的是,有几个“战高温”的干部,后来居然留了下来,成为我厂的正式职工,当然他们的工资待遇不变。

 

呵呵,计划经济年代的一些奇怪现象。基本根据记忆写成,大家补充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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